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二次修订)1204.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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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二次修订)1204.docx
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合理购置资产,优化资产配置,提高使用效益,实现固定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及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含实际控制人)、分公司及直属项目部。:第三条固定资产管理实行“管理规范,责任明确,配置管理,效益优先”原则。第四条固定资产管理包括:固定资产配置、验收登记、调拨、处置等资产生命周期各环节流程管理、资产信息化、资产档案管理。第五条固定资产管理主要任务:完善管理体制,健全规章制度,明晰产权关系,落实管理责任,合理优化配置确保固定资产安全、完整。第二章资产范围和分类第六条本办法所规范的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50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1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资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使用时间在1年以上的设施、设备纳入固定资产管理,进入备查账。项目部工棚、料棚、临时厕所、岗亭等临时简易房屋及建筑物,或不能单独形成生产能力的U盾、加密锁等附属设备,不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第七条固定资产类别及编码:固定资产类别参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14885-2010)的规定,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进行分类与编码。(一)01公路及构筑物。包括路基、路面、桥梁、涵洞、隧道、防护工程等。(一)02房屋和建筑物。包括办公用房、公共服务用房、生产用房、附属用房等。不包括项目部临时建造的办公用房、住宿用房、加工车间、料棚等。(三)03机械设备。包括施工机械(含养护设备)、生产及动力设备等。(四)04运输设备。包括生产、办公车辆及专用车辆等。(五)05办公、生活及电子设备。包括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摄像机、照相机、投影仪、音响设备等。(六)06仪器及试验设备。包括测绘仪器、试验室使用各类符合固定资产条件的仪器及试验设备。(七)07安全设施。包括标志、标线、护栏、护网、灯杆、灯具、供配电系统等。(八)08收费设施。包括计算机收费系统、出入口收费车道系统、ETC收费系统、高速路径识别系统、有(无)线对讲及紧急报警系统广播系统等。(九)09通信监控设施。包括监控系统、道路监控系统、电子情报板系统、有(无)线通信系统、网络及综合布线系统、专用供电设备等。(十)98土地。包括土地(使用权)。(十一)99其他固定资产。第三章固定资产计价与折旧第一节固定资产计价第八条固定资产的计价按在生产过程中能够独立发挥作用的每一项财产作为一个计价对象,从属于主体财产或与它不可分割的附属物等,均应包括在主体财产之内。公司应按下列规定来确定固定资产入账价值:(一)购入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加上支付的运杂费、包装费、安装费、保险费、专业人员服务费和相关税费(不含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等作为原价,国外购入的还应包括购入过程中发生的关税、手续费、佣金等。(二)建设单位交付的完工固定资产,根据建设单位交付使用清册中所确定的价值入账,对已经使用但尚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固定资产,可先按暂估价值记账,待建设单位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三)自建自制的固定资产在竣工使用时按实际工程发生的全部成本入账,包括工程物资成本、人工成本、相关税费、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及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四)固定资产发生更新改造、大修理、改扩建等后续支出,符合可资本化条件的,一般将该固定资产的原价、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和减值准备转销,将固定资产的净值转入在建工程,在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再从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并按重新确定的固定资产原价、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计提折旧。(五)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入账,但在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情况下,按照该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入账。(六)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在所有权转归公司时,应按租赁协议的设备价款加上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及安装调试费等作为价值依据入账(不包括支付的利息手续费等)。(七)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捐赠者提供的发票或有关凭证所列金额加上由公司负担的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相关税费等,作为入账价值;捐赠方无发票的和有关凭据的,按同类设备的市价(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活跃市场)或该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无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活跃市场)作为入账价值。(八)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企业合并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其成本分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等的规定确定。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易取得的固定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支付的补价,减去收到的补价作为换入固定资产的成本(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或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支付的补价,减去收到的补价作为换入固定资产的成本(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无法可靠计量)。通过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应按照取得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加上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相关税费等,作为入账成本。通过企业合并形成的固定资产,应按照该合并日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或该固定资产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的,应当单独予以确认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九)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重置价值作为原值,按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累计折旧,并按重置价值减去累计折旧后的差额为入账价值,在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处理后,进行相关账务处理。(十)存在弃置费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弃置费用的金额与其现值比较通常差异较大,需要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因素。第九条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在此之后发生的应计入当期费用。第十条已经入账的固定资产价值,除发生下列情况外,不得任意变动。(一)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重新估价。(二)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改变结构和变更建筑面积。(三)将固定资产的一部分拆除。(四)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五)发现原记入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有错误,需要调整。第二节固定资产折旧第十一条除下列情况外,对所有固定资产都要计提折10:(一)已提足折旧但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二)按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使用权;(三)处于更新改造过程中的固定资产。第十二条固定资产以账面原值为计算依据计提折旧,计入成本费用。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计提折旧,从下月起不计提折旧;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论是否继续使用,均不再提取折旧。第十三条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分类计提。第十四条预计净残值率按照固定资产原值的5%计算。第十五条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类别预计使用年限(年)房屋及建筑物20机械设备10运输设备5办公及电子设备5仪器设备5其他固定资产5第十六条对股权转让划入的非全新固定资产按转让价值及评估报告确定的尚可使用年限计提折旧。第十七条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第四章管理权责第十八条经营管理部为公司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及所属企业固定资产的统一管理和监督。主要职责是:(一)根据国家、省国资委和交投集团有关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制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二)负责统筹组织公司及所属企业固定资产购置预算、资产处置方案及跨所属企业的资产调拨。(三)按照管理权限,审核公司及所属企业固定资产的购置、大修、处置及非生产性固定资产出租等手续。(四)审核公司及所属企业利用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等事项。(五)监督检查公司及所属企业固定资产使用、管理情况,包括固定资产登记、调拨、清查及档案管理等。(六)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的动态管理,统筹建立和管理固定资产实物台账,统筹组织开展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负责组织、指导各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将固定资产基本信息(资产名称、数量、编码、使用部门、责任人等)录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七)组织公司及所属企业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并向所在单位提出考核意见。第十九条财务管理部为公司固定资产价值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固定资产财务核算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核算台账和凭证。(二)审核固定资产购置计划,做好采购资金安排。(三)负责汇总审核公司及所属企业固定资产购置预算,对资产处置方案提出意见。(四)负责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工作。(五)审核固定资产购置、验收、调拨、盈亏、处置等业务事项,并根据批复意见办理相关财务手续。(六)审核公司及所属企业利用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等事项。(七)与经营管理部共同组织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第二十条综合办公室为公司非经营性土地、房屋建筑物及附着物、基建项目、办公车辆及总部办公设备和生活设施等固定资产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一)负责组织公司非经营性土地、房屋建筑物及附着物、基建项目、办公车辆及总部办公设备和生活设施等固定资产的购置预算的编制,并按归口管理范围,审核所属企业固定资产购置预算。(二)组织办理和审核归口管理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领用、调拨、维修、改造及处置等手续。(三)组织公司基建项目的计划编制、立项审批和过程监管工作,组织基建项目竣工验收等协调工作。负责办理非经营性土地、房屋建筑物及附着物等产权证书和办公车辆上牌、登记等使用手续。(四)负责建立和管理归口固定资产的实物台账,做好归口固定资产日常使用管理及档案管理工作。包括资产购置、验收登记、维护保管、盘点清查、资产信息化等,妥善保管资产管理各环节原始档案资料。(五)参与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第二十一条工程(机料)管理部为公司机械设备和运输设备(办公车辆除外)等固定资产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一)负责组织公司机械设备和运输设备(办公车辆除外)的购置预算的编制和审核工作,并按归口管理范围,审核所属企业固定资产购置预算。(二)组织办理和审核归口管理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领用、调拨、维修、改造及处置等手续。负责办理除办公车辆外其他运输设备的上牌、登记等使用手续。(三)负责归口管理固定资产对外出租事项审核、报批,并具体承担对外出租固定资产保值增值责任,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收取资产收益。并按照归口管理范围,参与审核所属企业利用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等事项。(四)负责建立和管理归口固定资产的实物台账,做好归口固定资产日常使用管理及档案管理工作。包括资产购置、验收登记、维护保管、盘点清查、资产信息化等,妥善保管资产管理各环节原始档案资料。(五)参与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第二十二条检测分公司为公司试验检测设备和本单位固定资产的归口管理单位。主要职责是:(一)组织公司试验检测设备和本单位固定资产的购置预算的编制和审核工作;(二)组织办理和审核归口管理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领用、调拨、维修及处置等手续;(三)负责建立和管理归口固定资产的实物台账,做好归口固定资产日常使用管理及档案管理工作。包括资产购置、验收登记、维护保管、盘点清查、资产信息化等,妥善保管资产管理各环节原始档案资料。(四)参与归口管理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第二十三条公司其他所属企业为本单位固定资产及公司授权管理项目部的测量仪器、办公设备及生活设备等固定资产的归口管理单位。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本办法及有关固定资产的各项规定,所属子公司应制定适合各自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和内控制度,并组织实施。(二)负责编制本单位固定资产购置预算,审核公司授权管理项目部的固定资产购置预算,严格执行固定资产预算管理。(三)负责建立和管理本单位及公司授权管理项目部固定资产的实物台账,做好固定资产日常使用管理及档案管理工作。包括资产购置、验收登记、维护保管、盘点清查、资产信息化等,妥善保管资产管理各环节原始档案资料。(四)负责审核本单位及公司授权管理项目部固定资产购置、验收、调拨、盈亏、处置等业务事项,并根据批复意见办理相关财务手续。(五)负责本单位账面固定资产财务核算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核算台账和凭证,并按照规定做好计提折旧工作,完善相关财务手续。(六)负责本单位及公司授权管理项目部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等事项的审核、报批,并具体承担用于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的固定资产保值增值责任,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收取资产收益。(七)参与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第二十四条公司直属项目部为本单位固定资产的日常使用单位。主要职责是:I(一)贯彻执行本办法及有关固定资产的各项规定。(二)负责编制本单位固定资产购置预算,严格执行固定资产预算管理。(三)负责建立和管理本单位固定资产的实物台账,做好日常使用管理及档案管理工作。包括验收登记、维护保管、盘点清查、资产信息化等,妥善保管各环节原始档案资料。(四)负责上报本单位固定资产使用需求,配合分公司做好验收、调拨、盈亏、处置等业务事项,并根据批复意见办理相关财务手续。(五)负责本单位账面固定资产财务核算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核算台账和凭证,并按照规定做好计提折旧工作,完善相关财务手续。|(六)参与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第五章管理流程第二十四条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包括固定资产购置预算、验收登记、日常保管、维修保养、处置及封存等各项环节的流程管理。第一节预算管理第二十五条固定资产实行预算管理。公司各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和使用单位结合各自存量资产的使用情况,合理编制下一年度的资产购置预算。第二十六条申请购置固定资产包括以下情况:(一)新增机构或人员编制、新增工作职能和任务的可申请购置资产;(二)现有资产按规定处置后需要配置的可申请购置资产;(三)现有资产无法满足日常工作需要或生产经营需求的可申请购置资产。第二十七条申报流程:根据财务管理部年度预算工作安排和时间节点,公司各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组织编制各自下一年度固定资产购置预算,经公司经营管理部、财务管理部审核汇总,逐级报公司董事会审批。第二节购置管理第二十八条预算内固定资产购置。(一)公司资产购置1 .申请采购流程:由资产使用单位以书面形式(附件1)提出使用需求,报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根据资产存量情况和年度预算使用情况,填写资产购置申请单(附件2),提交公司经营管理部、财务管理部提出审核意见,并按购置审批权限履行审批手续。2 .购置审批权限:批量金额在5万元(含)以下的固定资产购置,逐级报实物管理部门分管领导审批;批量金额在5万元以上50万元(含)以下的固定资产购置,逐级报总经理审批;批量金额在50万元以上IoOO万元(含)以下的固定资产购置,逐级报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党委会报告;批量金额在100O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购置,报总经理办公会审核,经党委会前置研究后,报公司董事会审批。(二)分公司及授权项目部资产购置1.办公设备及生活设备类固定资产的购置,由分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参照公司申请采购流程审批。2.单件金额在20万元(含)以下或批量金额在50万元(含)以下的测量仪器、小型机械设备和运输设备类固定资产的购置,由分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单件金额在20万元以上或批量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测量仪器、小型机械设备和运输设备类固定资产购置,由分公司填写资产购置申请单,按公司购置审批权限逐级上报审批。(三)子公司资产购置单件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下或批量金额在300万元(含)以下的固定资产购置,按照所属子公司各自制定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和内控制度办理。单件金额在100万元以上或批量金额在300万元以上、IOoo万以下的固定资产购置,由子公司先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并上报购置请示,经公司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后,报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党委会报告;批量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购置,报总经理办公会审核,经党委会前置研究后,报公司董事会审批。第二十九条预算外固定资产购置。(一)公司资产购置1.申请采购流程:资产使用单位申请预算外资产购置,由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提出方案,并填写预算外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附件3),提交公司经营管理部和财务管理部提出审核意见,并按购置审批权限履行审批手续。2.购置审批权限:批量金额在50万元(含)以下的预算外固定资产购置,逐级报总经理办公会审批;批量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预算外固定资产购置,报总经理办公会审核,经党委会前置研究后,报公司董事会审批(二)分公司及授权项目部资产购置批量金额在50万元(含)以下的预算外固定资产购置,由分公司提出方案,并填写预算外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逐级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批量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预算外固定资产购置,报总经理办公会审核,经公司党委会前置研究后,报公司董事会审批。(三)子公司资产购置批量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下的预算外固定资产购置,按照子公司各自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及流程办理;批量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预算外固定资产购置,由公司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提出方案,报总经理办公会审核,经公司党委会前置研究后,报公司董事会审批。第三十条固定资产购置纳入投资行为的,按照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履行审批程序,不再重复决策。公司、分公司及授权项目部的固定资产采购,由资产归口部门根据审批后的购置申请,按照公司相关采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所属子公司固定资产采购按照各自制定的采购管理制度执行。第三十一条新购资产入库登记流程:公司及其所属企业应当对购置的固定资产及时验收,将固定资产基本信息录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并及时进行财务处理。(一)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或单位)、使用单位和固定资产管理人员负责固定资产的验收,核对数量、检查品质及规格是否与固定资产购置申请单相符,如均相符则填写固定资产验收单(附件4)。(二)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或单位)负责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应包含资产编号、名称、规格、原值、净值、领用人、使用人、存放地方等相关信息)和固定资产卡片,制作固定资产标签,粘贴于固定资产上。(三)公司经营管理部和所属企业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分别负责公司总部和所属企业的固定资产系统的管理工作,并负责将审核后的固定资产信息推送至财务管理部完成资产价值及折旧方法录入。(四)各单位财务管理部根据固定资产购置申请单、固定资产验收单、购置发票和采购合同复核各项单据签核的有效性、符合性和完整性,进行列账。第三十二条上级主管部门拨入或投资的固定资产是指上级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建设情况,为公司发展和管理的需要无偿拨付或投资的固定资产。自上级文件下发、资产的控制权移交后即视为公司的固定资产,按照固定资产类型,由公司相应实物归口管理部门办理交接手续,资产归口部门变更资产管理系统的相关信息,并由财务管理部进行账务处理,纳入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的范围。第三节使用管理第三十三条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包括自用、调拨、出租等。第三十四条固定资产使用保管(一)固定资产领取使用后,按照固定资产明细账和固定资产卡片,明确固定资产的使用人员和存放地点,使用人负责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和完整。已领用固定资产由使用单位负责保管;未使用办公及生活类固定资产,在指定的仓库统一保管,保管员对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负责;未使用的生产及运输类固定资产,存放在指定地点,明确专人负责保管。(二)工作人员离职、调动时应填写资产交接表(附件5),将使用的固定资产交回资产使用部门,由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审查后,人力资源部方可办理手续。建设集团总部及所属分公司、项目部之间的内部调动,其资产随人员转移继续使用,参照资产调拨流程办理。第三十五条固定资产跨所属企业进行调拨时,由资产调出单位提出调拨申请,并填写固定资产调拨单(附件6),经调出和调入单位同意并签章后,报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公司经营管理部审核登记,经公司经营管理部分管领导审批后执行。固定资产在所属企业内部调拨时,可参照固定资产调拨单的样式履行内部审批程序。调出的固定资产,调出单位应负责资产的完整性与完好性,不得出现零散或替代等现象。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应及时统计当月发生调拨资产变动信息,汇总填报资产调拨汇总表(见附件7),及时变更资产管理系统的相关信息,并于次月15日前报送至经营管理部,经营管理部于每月24日前汇总公司资产调拨信息,将跨所属企业的资产调拨信息报送至财务管理部,由财务管理部进行账务处理。第三十六条公司及所属企业出租固定资产,所形成的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进各自账户,支出列入预算。第四节固定资产维修保养第三十七条固定资产修理分日常维修保养和大修理。日常维修保养是指固定资产局部检修、个别零件更换、排除故障、清洗和保养等。固定资产大修理指固定资产局部更新,其特点是修理范围大、项目多、时间长、修理费用高。日常维修保养和大修理的费用均应计入年度预算。第三十八条固定资产日常维修保养:公司、分公司及授权项目部的固定资产日常维修管理按下列规定执行,所属子公司按照各自制定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执行。(一)固定资产单台修理费用在2000元(含)以下的日常维修保养由使用单位填写固定资产维修申请单(附件8),经使用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报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备案;(二)固定资产单台修理费用在2000元以上5000元(含)以下的日常维修保养,由使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维修申请单,经使用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报资产归口部门审批;(三)固定资产单台修理费用在5000元以上10000元(含)以下的日常维修保养,由使用单位填写固定资产维修申请单,经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审核、经营管理部复核后,报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分管领导审批;(四)固定资产单台修理费用在100OO元以上的日常维修保养,由使用单位填写固定资产维修申请单,经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审核、经营管理部复核后,逐级报总经理审批;(五)分公司及授权项目部年度预算内的日常维修保养,由分公司总经理审批。年度预算外的日常维修保养,单台修理费用在10万元(含)以下的,由使用单位填写固定资产维修申请单,报分公司总经理审批;单台修理费用在10万元以上,由使用单位填写固定资产维修申请单,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六)子公司固定资产日常维修保养由子公司自行决策,相关材料留存备查。第三十九条固定资产的大修管理(一)公司总部固定资产大修应根据资产的价值和使用情况,在年度预算的基础上编制完整的固定资产年度大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由使用部门提出,经使用部门负责人审查,逐级报资产归口管理部门、经营管理部审核,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后实施。(二)分公司经营的固定资产大修应根据资产的价值和使用情况,编制年度大修实施方案,纳入分公司年度固定资产预算。分公司年度预算内的固定资产大修,参照日常维修保养审批权限执行;年度预算外的固定资产大修,由分公司提出方案,逐级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后实施。;(三)子公司固定资产大修由子公司自行决策,相关材料留存备查。(四)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调增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并变更资产管理系统的相关信息:1.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2 .改造更新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3 .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不满足以上条件的大修理支出,作为当期费用处理。第五节处置管理第四十条固定资产处置,是指对其占有、使用、享有处分权的固定资产进行转让、划转或者核销的行为。具体包括:(一)转让。是指转移固定资产产权并获取收益的处置行为。(二)无偿划转。是指在不改变固定资产国有性质的前提下,以无偿的方式转移固定资产权属的处置行为(三)报废。是指对达到使用年限,经专门鉴定或按有关报废的规定,对已不能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核销的处置行为。(四)报损。是指对因丢失、认为损坏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固定资产损失进行核销的处置行为。第四十一条固定资产处置范围(一)长期闲置且无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二)因技术问题并经过科学论证(评估或检测),确需报废淘汰的资产;(三)因单位分立、撤销、合并、改制、隶属关系改变等原因发生的产权或者使用权转移的资产;(四)盘亏、呆账及非正常损失且无维修价值的资产;(五)已达到正常使用年限或技术标准限定且无法正常使用的资产;(六)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进行资产处置的其它情形。第四十二条固定资产转让固定资产转让方式包括公开挂牌转让和非公开协议转让。对外转让固定资产一般应履行制订方案、内部审议、资产评估及备案(核准)、披露转让信息、征集意向受让方、确定受让方、签订转让协议、交易履行、变更登记、账务调整、总结与存档等程序。,(一)公开挂牌转让1.固定资产转让原则上应采取公开挂牌方式,遵循等价有偿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拟转让固定资产的首次挂牌转让价格以经备案(核准)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且不得低于评估备案(核准)值。2.审批权限:(1)公司总部转让固定资产账面净值100O万元以下的,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账面净值超过100O万元且在5000万元以下的,由公司董事会审批;账面净值超过5000万元的,在履行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后,报交投集团总经理办公会审批。(2)公司所属企业转让固定资产账面净值500万元以下的,由所属企业党委(党总支)前置研究后,报所属企业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未设立董事会的企业)审批;账面净值超过500万元且在1000万元以下的,在履行所属企业内部审批程序后,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账面净值超过100o万元的,在履行所属企业内部审批程序后,由公司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按公司总部审批权限逐级上报审批。(二)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1 .公司实施重组整合或公司所属子公司间固定资产转让的,经批准可采取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属以下情形的,固定资产转让价格可以资产评估报告或最近一期审计报告确认的净资产值为基础确定,且不得低于经评估或审计的净资产值、(I)公司实施重组整合,转让方和受让方均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2)公司所属国有控股或实际控制子公司内部实施重组整合,转让方和受让方为该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2 .审批权限:(1)公司所属子公司之间内部转让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在500万元以下的,由转让双方总经理办公会审批;账面净值超过500万元且在IoOO万元以下的,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账面净值超过100O万元的,由公司董事会审批。(2)公司与所属子公司之间内部转让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在100O万元以下的,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账面净值超过IoOO万元的,由公司董事会审批。第四十三条固定资产无偿划转主要指固定资产在公司及所属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无偿转移。无偿划转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一)固定资产无偿划转一般应履行制订方案、内部审批、签订划转协议、划转履行、账务调整、变更登记等程序。(二)审批权限:经集团公司批准,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之间,可参照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相关规定执行。第四十四条固定资产报废(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且永久性退出使用状态的固定资产可进行报废处置:1.超过或达到规定使用年限,无法满足现有工作需要且无法维修或无维修价值的;2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必须予以强制性报废的;3 .经检验或鉴定确认,不符合健康、安全、环保规范,且无改造、修复价值的;4 .因技术原因确需淘汰的固定资产或无法维修或无维修价值的;5 .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固定资产严重损坏且不可修复的。(二)审批权限:1.公司、分公司及所属项目部报废固定资产,账面净值500万元以下的,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向党委会报告;账面净值超过500万元的,报总经理办公会审核,经党委会前置研究后,由公司董事会审批。2,子公司报废固定资产,账面净值200万元以下的,由子公司自行决策;账面净值超过200万元且在500万元以下的,在履行子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后,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账面净值超过500万元的,在履行子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后,逐级报公司董事会审批二(三)固定资产报废应当认真核查、审慎办理,严格做好报废认定工作:1.单项待报废固定资产账面原值在100万元以下的,由固定资产持有或受托管理单位的资产管理部门组织资产使用部门、相关技术部门、财务部门进行核实并签署意见。2 .单项待报废固定资产账面原值超过100万元的,具备条件的应聘请专业鉴定机构或专家进行技术鉴定,出具资产报废鉴定报告;确实无法进行技术鉴定的,由固定资产持有或受托管理单位出具专项说明,并参照前述第(三)款第1项程序执行。3 .报废固定资产的账面原值超过50万元的,处置时应在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具体工作流程参照本办法固定资产转让的规定,通过场内公开挂牌方式处置确有困难的,须经原审批机构批准后方可调整为招标、拍卖等方式公开进行。报废资产的账面原值低于50万元的,处置时应采取招标、拍卖等方式公开进行。报废估算资产处置结果应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4 .机动车辆等有强制性报废规定的固定资产,按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报废鉴定、回收。第四十五条固定资产报损固定资产报损应当收集整理有关固定资产损失证据,对损失的事实进行核实确认。固定资产损失认定的证据一般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社会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证明、特定事项的单位内部证据。:(一)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是指企业收集到的司法机关、公安机关、行政部门、专业技术鉴定部门等依法出具的与本企业固定资产损失相关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如司法机关的判决或裁定、公安机关的立案结案证明或回复;行政机关的公文、国家授权专业技术鉴定部门的鉴定报告等;社会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证明,是指社会中介机构对企业的某项经济事项发表的专项经济鉴证证明或鉴证意见书,如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专业鉴定机构等出具的经济鉴证证明或鉴证意见书;特定事项的企业内部证据,是指根据固定资产损失发生情况出具的内部资料等,如会计核算资料和原始凭证、经济合同、责任认定文件等。(二)固定资产报损的审批权限参照固定资产报废的要求执行。=第四十六条处置相关证明:包括资产价值凭证,如购货单(发票、收据)、工程决算副本、记账凭证复印件、固定资产卡片等;具有合法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有关资产评估报告(按本办法规定要求提供);技术部门或专家出具的鉴定资料或专项说明、固定资产损失内外部证据;固定资产产权登记证及其它资料J第四十七条公司及所属企业固定资产处置变价收入和残值收入,均属各自所有,处置所得应进入各自账户。第四十八条公司经营管理部于当月24日前将公司资产处置信息汇总后,报送至财务管理部,由财务管理部进行账务处理。第六章固定资产清查第四十九条固定资产清查是指公司及其所属企业、项目部按照规定、规范、工作程序和方法,定期或不定期对所属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固定资产清查应查清固定资产原值、净值,已提折旧额,清理出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待报废和提前报废固定资产的数额及固定资产损失、待核销数额等。第五十条每年年底,经营管理部联合财务管理部组织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纪检办公室和使用单位组成固定资产清查小组,进行清查盘点工作。第五十一条固定资产清查程序:(一)公司经营管理部负责制定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二)财务管理部负责全部账面资产,打印资产清单;(三)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归口管理资产清单、台账,并编写归口管理资产清查报告;(四)使用单位负责资产清单与固定资产台账、卡片初步核对,检查账卡是否相符;(五)清查小组实地盘点固定资产实物,与固定资产清单和卡片逐一核对,检查固定资产管理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和固定资产完整、使用状态良好情况;(六)公司经营管理部负责编写资产清查报告,对固定资产的数量、价值、使用状态、维修保养状况进行描述,对盘盈、盘亏及闲置资产提出初步处理意见,逐级报总经理办公会和董事会审议。第五十二条公司及所属企业在资产清查中发生的盘盈、盘亏,应变更资产管理系统的相关信息,并按下列规定处理:(一)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价值作为原值,按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累计折旧,并按重置价值减去累计折旧后的差额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二)使用单位应填写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废报告,按各自有关领导批准后,按照相关权限进行处理,并进行有关账务处理。第五十三条在发生以下情况时,公司及所属企业应及时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理:(一)使用期满无使用价值的。已达到或超过规定的使用年限,经鉴定确认不能进行修复和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二)灾祸毁损。因事故及意外灾害等原因造成严重破坏、毁损等无修复价值的固定资产。(三)未达到预定使用年限,但设备陈旧,性能低,无法修复继续使用,且无改造价值的固定资产。(四)生产经营中不需要的闲置固定资产,或由于技术进步被先进设备替换下来的落后设备等固定资产。(五)除上述情况外,经公司研究因其他原因确需报废的固定资产。第七章固定资产档案管理第五十四条资产档案包括作为固定资产的设备、仪器、房屋建筑物等从规划、计划、购置、安装、调试、使用、维修、改造、更新直至处置全过程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图纸、文字、说明、凭证和记录等文字资料,通过不断收集、整理、签批等工作,归档建立的资产档案。主要包括:固定资产台账、各类填报的审批单、原始凭证、清查报告等。第五十五条固定资产档案管理职责公司经营管理部负责建立公司全部固定资产台账、明细账,进行固定资产动态管理;负责监督和检查固定资产档案管理工作。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归口固定资产台账、明细账,对归口固定资产进行动态管理;负责归口固定资产购置、验收、调拨、维修、处置等全过程资产管理资料的归档和管理工作。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台账、明细账,对所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动态管理;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资料的归档和管理工作。需要随物使用的固定资产档案由使用部门保存和管理。第五十六条固定资产档案主要包括:(一)固定资产购置应具备如下的原始凭证:1 .固定资产购置发票;2 .固定资产购置申请单;3 .固定资产验收单;4 .审批文件、购置合同。(二)固定资产处置应具备如下的原始凭证:1 .固定资产处置申请单;2 .固定资产鉴定报告;3 .固定资产评估报告;4 .资产拍卖相关文件;5 .资产处置发票。(三)固定资产维修应具备如下的原始凭证:1 .固定资产维修申请单;2 .固定资产维修发票;3 .固定资产维修及改造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文件材料;4 .审批文件、维修合同。(四)基建项目转入固定资产应具备如下的原始凭证:1.项目审批计划;5 .项目合同;6 .项目结算清单;7 .项目完工验收单;8 .竣工决算审计报告;9 .固定资产验收单;10 技术部门的鉴定书;11 固定资产账、卡;12 固定资产登记簿。第五十七条固定资产档案(特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