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网公司(供电局)电力供应应急预案 参考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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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网公司(供电局)电力供应应急预案 参考范本.docx
1 总则41.1 编制目的41.2 编制依据41.3 适用范围41.4 工作原则41.5 与其他预案的关系61.5.1 与局其他专项应急预案的关系61.5. 2与上级预案的关系61.5.3 与政府预案的关系61.5.4 与电厂、重要用户预案的关系62风险与资源分析72. 1风险分析73. 2资源分析74. 突发事件分级74组织机构及职责81. 1指挥机构的组织体系84. 2指挥机构的职责95预防与预警105.1 预警分级105. 2预警监测115. 3预警信息发布及行动126应急响应与处136. 1响应分级136.2信息、报告146.3响应程序166.5.1应急结束186. 5.2恢复生产187. 5.3总结及改进187应急保障187.1 应急队伍187. 2应急物资与装备197. 3通信与信息198. 4经费198附则198.1 预案备案198. 2预案修订208. 3制定与解释209. 4发布实施20?妣20附件1政府及上级相关部门联系方式20附件2应急组织体系和相关人员联系方式21附件3应急相关工作单21附件4应急相关流程图301.1 编制目的为加强电力供应应急管理工作,提高供电局对电力供应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有序供应,最大限度地减少电力供应突发事件对社会、客户、我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维护正常有序的供电秩序,根据供电局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本预案依据下列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编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电网公司应急管理工作规定电网公司电力供应应急预案供电局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供电局应对和处置电力供应方面的突发事件,包括电力供应失衡事件、行风事件等。适用于供电局发生的达到IV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标准的电力供应突发事时,启动本预案。1.4 工作原则供电局在电力供应紧张的应急处置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1)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电力供应与市场需求及客户服务质量的监控,落实电力供应突发事件的预防及控制措施,有效防止较大以上电力供应突发事件的发生;开展电力供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习,提高对电力供应突发事件处理和应急救援综合处置能力。(2)确保安全。采取发电侧备用和负荷侧备用相结合,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力争实现限电不拉路,保障全省电力有序供应。(3)有保有限。当电力供应能力不足时,按照“五保四压”原则(保生活、保发展目标、保节能降耗指标、保效益、保重点工程,压高耗能、压高污染、压低附加值、压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项目和产品),优先保隙城乡人民生活、党政机关、市政公用、医院、养老院、学校、广播电视、交通等重要部门用电不受影响。首先压缩高耗能、高排放企业和产能过剩行业用电,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违规建设和淘汰类企业供电,一律停止供电;其次对能耗较高、附加值较低的限制类企业实行停产限产让电;然后对扶持、鼓励的准入类企业实行错峰、避峰、计划用电措施。(4)分级处置。根据电力供应失衡情况,实施分级控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处理预案。处置过程中,严格按照“先错峰、后避峰、再限电、最后拉路”的原则,按照不同负荷性质,结合能耗高低、度电附加值大小依次限电。(5)优质服务。在发生电力供应突发事件后,更要加强优质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采取有效手段及时消除突发事件对社会、客户的影响,以客户满意为目标,做到“限电不限真情、缺电不缺服务”。1.5 与其他预案的关系1.5. 1与局其他专项应急预案的关系本预案是供电局级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之一,在自然灾害、电网事故、设备事故的发生或处置过程中,出现电力供应紧张,由本预案负责电力供应的应急处置,配合相关应急预案的应急行动。本预案可能配合的局级专项应急预案如下:(1)供电局自然灾害应急预案(2)供电局设备事故应急预案(3)供电局电网事故应急预案1.5.2与上级预案的关系当供电局发生电力供应紧张事件为VI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时,由本预案处置。本预案负责指挥、协调供电局相关应急预案,同时本预案与电网公司电力供应应急预案衔接,并接受电网公司电力供应应急预案的指挥、协调行动。1.5.3与政府预案的关系当供电局发生电力供应紧张事件为IV级时,本预案与人民政府电力供应应急预案衔接,配合政府相关应急预案的指挥、协调行动。1.5.4与电厂、重要用户预案的关系本预案启动后,应及时与有关电厂和重要用户的相关电力供应应急预案进行协调联动。2风险与资源分析2.1风险分析(1)负荷高峰、枯水季节水电出力不足、电煤供应不足、火电出力不足等均可能导致电力供应紧张事件的发生。(2)在电网运行中,出现紧急电网事故、设备事故或是遇到自然灾害等原因,可能导致局部电力供应紧张的风险。2.2资源分析2.1.1 应急力量(1)局级可用的内部应急力量主要包括:生产技术部、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市场营销部(2)局级可用的外部应急力量主要有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三电办2. 1.2物资和装备资源可用的物资和装备资源主要有通讯设备、交通工具、应急发电装备等。3突发事件分级根据供电局电力供应紧张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电力供应紧张事件划分为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大四级:(1)缺电率20%以上的电力供应紧张事件为特别重大电力供应紧张事件;(2)缺电率10%20%的电力供应紧张事件为重大电力供应紧张事件;(3)缺电率5%10%的电力供应紧张事件为较大电力供应紧张事件;(4)缺电率5%及以下的电力供应紧张事件为一般电力供应紧张事件;4组织机构及职责4.1 指挥机构的组织体系4.1.1 指挥机构的组建当供电局发生电力供应紧张事件、需要启动本预案时,由供电局应急指挥中心组建本预案的指挥机构一一供电局电力供应应急指挥部,当本预案停止后,解散供电局供应应急指挥部。4. 1.2指挥机构的组织体系(1)供电局电力供应应急指挥中心组织机构如图所示供电局电力供应应急指挥中心体系结构图(2)供电局电力供应应急指挥中心下设生产工作组、电力调度工作组和营销工作组。电力供应应急指挥中心的人员构成情况如下:2.1 应急指挥中心由总指挥、副总指挥和成员组成。总指挥由本单位行政正职担任,副总指挥由其他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及单位负责人担任。2.2 应急办主任由安监部主任担任,副主任由安监部副主任担任,成员由专业管理部门相关人员担任。2.3 3宣传工作组组长由总指挥指定,组员主要由局办新闻中心人员构成。2.4营销工作组组长由总指挥指定,组员主要由市场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营销稽查中心、蒙自分局人员构成。4.2指挥机构的职责4.2.1应急指挥中心职责(1)负责按照本预案指挥电力供应紧张事件应急处置工作;(2)负责指导、协调下属各单位电力供应紧张事件应急处置工作;(3)负责向供电局应急指挥中心报告电力供应紧张事件应急处置进展情况;(4)当电力供应紧张事件涉及启动政府应急预案时,配合政府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4.2.2应急工作组职责(1)生产工作组职责1.1负责接收电力供应应急指挥中心发布的应急信息;1.2负责向电力供应应急指挥中心报送生产应急处置信息;1. 3负责生产应急处置信息的汇总和分析;1.4 负责组织、协调生产应急力量和应急物资;1.5 负责指挥应急生产工作。(2)电力调度工作组职责2.1根据紧急停限电方案对变电管理所下达停限电操作指令;2. 2根据紧急停限电方案对非首端用户下达停限电操作指令;2.3负责电网实时负荷的监测工作,并将相关数据及时反馈到电力供应应急指挥中心。2. 4负责与指挥中心其他各工作组建立通信联络;掌握相关人员的联系方式。(3)营销工作组职责3.1负责向政府相关部门报送电力供应情况;3. 2负责向政府电力主管部门和电网公司协调,争取电力电量计划指标;3. 3负责向重要用户传达电力供应情况;3. 4负责和各发电厂和有自备电厂企业协商,争取各电厂和企业多发多供。3. 5负责重要用户的保供电。(4)新闻中心3.1 向社会公告电力供应情况、准确发布电力供应紧张事件信息。3.2 接受新闻媒体采访,做好停限电的宣传解释工作,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5预防与预警5.1预警分级供电局的电力供应紧张事件预警分为四个级别,由高到低依次为红色预警、橙色预警、黄色预警、蓝色预警。(1)缺电率20%以上的电力供应紧张事件在局级即将发生或发生可能性增大时,构成红色预警。(2)缺电率10%20%的电力供应紧张事件在局级即将发生或发生可能性增大时,构成橙色预警。(3)缺电率5%10%的电力供应紧张事件在局级即将发生或发生可能性增大时,构成黄色预警。(4)缺电率5%及以下的电力供应紧张事件在局级即将发生或发生可能性增大时,构成蓝色预警。5.2预警监测(1)市场营销部负责管辖范围内客户电力供应预警监测工作,电力供应预警监测的重点包括:1.l夏季负荷高峰电力供应紧张的风险;1.2枯水季节水电出力不足,电力供应紧张的风险。1.3电煤供应不足,火电出力不足,电力供应紧张的风险。(2)在预警监测中,市场营销部应通过多种方式获取预警支持信息,一般包括以下方式:2.1通过预警监测和预警分析获得的数据;2.2调度部门上报的电力供应紧张事件预警信息;2.3政府有关部门发布的电力供应紧张事件预警信息等。(3)市场营销部在获取预警信息后,应当及时进行汇总分析,必要时组织相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专家进行会商,对电力供应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估。5.3预警信息发布及行动5.3.1预警发布(1)市场营销部根据电力供应紧张事件预警信息的分析和评估,确认构成蓝色、黄色电力供应预警事件,应及时进行发布。(2)市场营销部根据电力供应紧张事件预警信息的分析和评估,确认构成橙色、红色电力供应预警事件,应及时上报供电局应急办公室进行发布。5.3.2预警响应(1)电力供应事件达到蓝色、黄色预警后,市场营销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行预警响应。(2)电力供应事件达到橙色、红色预警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行预警响应。5. 3.3预警范围调整在采取相应的防范和应对措施后,通过市场营销部对电力供应紧张事件风险进行持续监测分析,同等级电力供应紧张事件可能性范围有所变动时,市场营销部应及时向局应急办报告,经局应急指挥中心批准后发布预警降级。6. 3.4预警解除据市场营销部确认预警事件发生风险已经有效控制或全部消除,经局应急指挥中心批准后,应发布预警解除,并报局应急办备案。6应急响应与处置6.1 响应分级6.1.1 应急响应分级标准7. 1.1.1电力供应失衡事件分级电力供应失衡事件按照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停电范围与时间、缺电率的大小和造成的危害程度划分为一般、较重、严重和特别严重四个级别,分别对应IV级响应、IH级响应、II级响应和I级响应四个级别的应急响应。为了严防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号令)的电力供应安全事故,在不低于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供应应急预案电力供应突发事件分级标准基础上,本着“提前响应、提前处置”原则,制定响应分级标准如下:(1)一般电力供应失衡事件:供电局发生缺电率5%以下、或停电客户数10%以下的电力供应失衡事件,对应IV级响应。(2)较重电力供应失衡事件:供电局发生缺电率5%10%、或停电客户数12%15%的电力供应失衡事件,对应Hl级响应。(3)严重电力供应失衡事件:供电局发生缺电率10%20%、或停电客户数15%20%的电力供应失衡事件,对应II级响应。(4)特别严重电力供应失衡事件:供电局发生缺电率20%以上、或停电客户数20%以上的电力供应失衡事件,对应I级响应。8. 1.1.2电力供应应急响应分级电网电力供应应急响应分为四级,由高到低依次为I响应、II级响应、山级响应、IV级响应。(1)电网电力供应紧张事件达到III、IV级响应条件时,市场营销部启动相应级别响应,根据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2)电网电力供应紧张事件达到I、II级响应条件时,由局应急办组织相关部门会商,确定启动I、II级响应的,报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或授权副总指挥批准,启动相应级别响应,根据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6.1.1.3本预案启动程序(1)局应急办公室在接到电力供应突发事件初始信息后,召集公司市场营销部、调度中心等相关工作人员分析判断应急响应级别。(2)当响应级别达到HI级或IV级时,由市场营销部门启动本预案;当响应级别达到11级及以上时,局应急办公室向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或副总指挥申请启动本预案。6.2信息报告6.2.1应急值班电话市场营销部应急值班电话:6.2.2电力供应紧张事件初始信息电力供应紧张事件初始信息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发生地点;(2)事件的原因、性质、范围、经初步判断的严重程度;(3)事件发生单位(部门)已采取的控制措施及其他应对措施;(4)事件报告单位(部门)、联系人员及通讯方式。6.2.3电力供应紧张事件初始信息报告(1)发生一般及以上级别电力供应紧张事件时,事发单位应在事件发生后20分钟内向市场营销部报告事件初始信息。(2)市场营销部在接到电力供应紧张事件初始信息报告后,应对初始信息进行确认,并在确认后立即向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副总指挥和相关成员报告。(3)市场营销部在报告电力供应紧张事件初始信息时,应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6.2.4电力供应应急信息电力供应应急信息是指在电力供应紧张事件应急响应过程中,与电力供应紧张事件和电力供应紧张事件应急响应有关的数据和信息,一般包括事件最新概况、应急处置进展情况、应急资源调度情况、下一步应急工作部署等内容。6. 2.5电力供应应急信息报告(1)在达到启动供电局IV、In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标准的电力供应紧张事件时,市场营销部负责收集应急处置范围内的电力供应应急信息,并负责向供电局应急办公室、电网公司市场营销部报告应急信息。(2)在达到启动供电局II、I级应急响应标准的电力供应紧张事件时,市场营销部负责向供电局应急办公室、电网公司市场营销部报告应急信息,应急办应将电力供应紧张事件信息及应急响应启动建议报供电局应急指挥中心。(3)在达到启动供电局H、I级应急响应标准的电力供应紧张事件时,供电局应急指挥中心负责向电网公司应急办公室,工业信息化委员会报告应急信息。6. 2.6应急联系方式相关应急机构、部门、人员的联系方式见附件1、26.3响应程序63.1应急启动(1)经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批准,由电力供应应急指挥中心启动本预案;(2)电力供应应急指挥中心指挥人员和各应急处置工作组人员就位;由营销工作组负责和其他工作组建立通信联系。6. 3.2应急行动7. 3.2.1营销工作组(1)向电网公司反馈电力供应情况,争取电力电量供应,协调各发电厂和有自备电厂企业协商,争取各电厂和企业多发多供。(2)按批准的有序用电方案对涉及用户进行停限电通知。(3)根据相关保供电方案做好重要用户的保供电工作。6.3.2.2电力调度工作组(1)电力调度工作组按照批准的有序用电方案,对涉及用户进行停限电。其中变电站首端供电的用户由蒙自分局所执行停限电操作,非首端供电的用户由蒙自分局督促、落实用户执行停限电操作。(2)监测实时负荷情况,并将相关数据及时反馈到电力供应应急指挥中心。(1)负责组织协调应急力量和应急物资;(2)负责生产应急信息的汇总;6. 3.2.4宣传工作组做好停限电的宣传解释工作,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7. 3.3应急响应扩大(1)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当电力供应紧张形势扩大时,电力供应应急指挥中心应及时增加应急力量投入;(2)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当电力供应紧张事件发展I级响应时,为电网公司VI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时,应及时向电网公司应急办和工业信息化委员会汇报,申请应急支援。6.3.4应急处置措施电力供应紧张事件应急响应后,电力供应应急指挥中心及时分析电力供应突发事件状态性质特点、影响范围、持续时间以及对社会、电力供应各方面的现实和潜在影响等,综合判断事态程度和事态发展变化,采取应急处置措施,避免、缓解或消除突发事件产生的影响。6.4信息发布6.4.1在一般电力供应紧张事件发生后,需要对内发布电力供应紧张事件初始信息的,经电力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批准,由电力应急指挥中心组织对内发布。6.4.2在较大及以上电力供应紧张事件发生后,需要对外发布电力供应紧张事件初始信息的,由政治工作部负责指定新闻发言人,接受新闻媒体采访,准确发布电力供应紧张事件信息。6.4.3市场营销部、电力调度中心、生产设备管理部、政治工作部员工未经授权,不得对外发布(散布)电力供应紧张事件信息或发表对电力供应紧张事件的评论。6.5后期处置6.5.1应急结束当本预案应对的电力供应事件应急响应级别已降至IV级以下时,经电力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批准,由电力供应应急指挥中心宣布本预案的应急结束,停止本预案。电力供应应急结束后,营销部负责督促善后处理工作,指导电力供应应急单位制定可行的工作计划,快速、有效地消除电力供应短缺造成的不利影响,尽快恢复生产秩序。6. 5.3总结及改进电力供应应急结束后,在应急指挥中心组织下,由营销部具体负责对本预案和应急处置过程进行全面地总结、评估,找出不足并明确改进方向,及时对本预案的不足之处予以修订。7应急保障7. 1应急队伍(1)加强各部门、单位的电力调度、运行值班、抢修维护、生产管理、营业服务队伍建设,通过日常技能培训和模拟演练等手段,提高各类人员的业务素质、技术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2)在出现重大电网事故和自然灾害,造成电力供需严重失衡的情况下,适当增加95598班坐席人员和分局抢修值班人员。7.2应急物资与装备(1)营销部应保障2台以上(含2台)车辆供应急时调用。(2)蒙自分局应保障应急发电车和自备发电机能随时调用。7. 3通信与信息(1)电力供应应急通信联络和信息交换的渠道主要有调度电话、系统程控电话、外线电话、移动电话、短信、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2)与本预案有关的部门、人员用于工作联系的移动电话,应保持每天24小时处于开机状态。7. 4经费(1)营销部负责申报电力供应应急工作经费,经应急指挥中心审批后,列入局年度预算,应急经费的使用由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统一管理。(2)本预案启动后,应急工作所需资金经应急指挥中心批准,由财务部门负责提供。8附则8.1预案备案本预案由应急办公室报送电网公司备案,抄送人民政府相关部门。8. 2预案修订市场营销部负责对本预案每三年修订一次,根据工作需要适时修订。8. 3制定与解释本预案由市场营销部负责组织制定并解释。8. 4发布实施本预案经电网公司备案后,由供电局市场营销部发布实施。9. 附件附件1政府及上级相关部门联系方式部门固定电话行政职务或岗位地址人民政府应急办公室主任安监局主任电网公司值班电话电网公司应急办公室工信委主任附件2应急组织体系和相关人员联系方式详见供电局应急相关人员联系手册附件3应急相关工作单3-1供电局突发事故预警解除单单位:电网公司供电局预警编号(填写需解除的预警单号)预警名称解除原因解除时间批准人备注3-2供电局突发事件应急信息快速报告单填报单位(公章):填报时间:年月日时分事发单位直接上级单位事件简题事件发生时间年月曰时分秒1、事件发生、扩大和应急救援处理的简要情况:2、初步原因判断:3、事件后果(伤亡情况、停电影响、设备损坏或可能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等)的初步估计:备注负责部门负责人3-3突发事件应急信息报告单应急信息基本格式一、事件最新概况(包括当前事态、已造成的影响情况及发展趋势等)二、应急处置进展情况(包括开展的应急处置行动、已经取得的成果、当前主要工作及政府部门开展的工作情况)三、应急资源调配情况(包括人员调动、物资调配及资源需求等情况)四、下一步应急工作部署(包括应急进展预估和应急处置计划等)表L自然灾害类表1.1线路停运及恢复情况统计表(条)电压等级(kV)累计停运已恢复正在抢修当期停运当期恢复数量比例(%)50022011035100.4(台区)合计说明:1、累计停运:受灾期间该等级线路停运总条数,不含支线;同一条线路反复停运只计一次;2、累计停运比例二(累计停运条数/该等级线路总条数)*100;3、已恢复:目前该等级线路已经恢复运行的总条数,同一条线路反复恢复只计一次;4、正在抢修二累计停运-已恢复。表L2变电站停运及恢复情况统计表(座)电压等级(kV)累计停运己恢复正在抢修当期停运当期恢复数量比例(%)50022011035合计注:1、累计停运:受灾期间该等级变电站停运总座数;同一座变电站反复停运只计一次;2、累计停运比例二(累计停运座数/该等级变电站总座数)*100;3、已恢复:目前该等级变电站已经恢复运行的总座数,同一座变电站反复恢复只计一次;4、正在抢修二累计停运-已恢复。表1.3线路杆塔受损及修复数量情况统计表电压等级/11J塔(杆)(个)杆塔塔头导、地线基础4-ciJrr-倒比例修垮塌、修复断线修复5002201103510合计注:1、塔(杆)倒塌:从中部及以下折断,或上下曲臂折断且导线已不在原有位置的状态;2、倒塌比例二(累计倒塌总数/该等级杆塔总数)*100;表L4受停电影响的县城及恢复情况统计表地市荷(W)Qkh)博电(个)±1网飒(个)完全恢复(个)部分恢复(个)未蝮(个)注:1、累计停电县:多次停电不重复统计,累计停电县=完全恢复县+部分恢复县+未恢复县;2、损失负荷二当天的最大负荷-统计时刻的负荷;3、损失电量二当天的平均负荷*停电时间;4、本表统计包含代管县。表1.5受停电影响乡镇及恢复情况统计表(个)县区累计受停电影响完全恢复供电部分恢复供电未恢复供电合计注:1、累计受停电影响的乡镇=完全恢复供电+部分恢复供电+未恢复供电;2、恢复后再次受停电影响的乡镇不重复统计。表1.6受停电影响的工业和居民用户数及恢复情况统计表地区工业户数(户)居民户数(万户)涉及人口(万人)累计停电已恢复未恢复累计停电己恢复未恢复累计停电已恢复未恢复合计注:1、累计停电二已恢复+未恢复;2、表内指标不重复统计。表1.7电力电量情况最高负荷(MW)最高负荷增加(MW)电量(万kw.h)电量增加(万kw.h)注:1、最IwJ负荷指统调负荷。表L8应急发电机(车)配置情况县区数量(台)容量(MW)备注合计表L9应急人员调动情况统计表序号单位人数调动时间到位时间应急任务1注:1、单位包括局内部和外来单位人员。表Ln)应急物资调配情况统计表序号物资名称数量调动时间到位时间备注1注:1、应急物资主要指大型的、重要的物资。表111应急资源需求情况统计表序号资源名称数量要求到位时间用途1表2:事故灾难类表2.1变电站、线路停运、设备受损及投入情况统计表EEW(kV)500220110±500(直流.换流)损坏投入损坏投入损坏投入损坏1.变(函2三三(条)3.WD4.变压髅圃台)5.断路艘量(台)6.隔离开关数量(台)7.ES三()8.秘谪感台)9.电抗器.滤波器(台)10.线嘟柏闸(冽注:1、“损坏”对于12项是指停运;2、变电站和线路的停运指累计数,不重复统计。表2.2负荷损失情况统计表地区电网电网负荷(MW)减供负荷(MW)减供负荷比例(%)损失电量注:1、电网负荷:指电力调度机构统一调度的电网在事故发生起始时刻的实际负荷。2、减供负荷:指电力调度机构统一调度的电网在事故发生期间的实际负荷最大减少量。事故发生期间,是指从事故发生起始时刻至电网恢复电力正常供应截止。3、减供负荷比例:电网减供负荷比例=喘泮100%表2.3供电用户损失情况统计表地区电网城市供电用户总数城市停电用户数(MW)供电用户停电比例()注:1、城市供电用户总数:指城市行政区划内的所有电网供电用户。2、城市停电用户:停电用户数和供电用户总数统计口径相同。3、供电用户:指依法与供电企业建立供电关系的电能消费者。3、供电用户停电比例:供电用户停电比例=普詈霍粤-XIo0%城市供电用户总数表2.4发电厂或变电站因安全故障造成全厂(站)对外停电统计表地区电网名发电厂/变电电压监视控制点越限比例持续时间5%WAUVlo%10%MJ<20%WAU注:1、发电厂/变电站:指因安全故障全厂(站)对外停电的发电厂、变电站。2、电压监视控制点:指调度机构规定的监测电压的发电厂、变电站。3、越限比例:电压越限比例()1电压越限厂(站)实际电压 1 调度机构下达的电压曲线X 100% o4、持续时间:指电压越限后的持续时间。5、电压监视控制点见调度机构下发文件。表2.5发电厂停运情况及负荷损失情况统计表(MW)发电企业名称故障停运容量恢复容量表2.6电网拉闸限电及电煤供应情况统计表拉闸限电负荷(MW)拉闸限电电量(Mw.h)存煤可用天数(天)缺煤停机台数(台)容量(MW)3-4应急响应启动(调整)单单位:响应编号:发布部门应急办(*部)发布时间签发人响应范围(给出发布对象单位)响应名称响应性质©初次发布口响应调整上次响应单号()响应级别本次:X级上次:X级灾害(事故)概要工作要求和措施注:L单位:分子公司及以上单位填写“本单位名称“;分子公司以下单位填写“上级单位名称+本单位名称:2 .响应编号:“Y”表示首次发布,叮”表示调整;“20XX”表示年号;“YYY”表示序列号,范围为001-999,响应调整给予新编号。3 .发布部门:填写应急办(专业管理部门);4 .响应范围:在应急响应启动后,需要做出响应的单位或部门;5 .响应性质:在相应选项前“”选;6 .响应级别:如为响应调整通知,应注明上次发布的级别;7 .灾害(事故)概要:简要说明灾害(事故)基本情况、造成的影响等;8 .工作要求和措施:针对应急响应提出的要求及应采取的措施。3-5应急响应解除单单位:发布部门应急办(专业管理部门)批准人解除的响应编号结束响应范围(给出结束应急响应的对象单位)应急响应名称结束时间备注附件4应急相关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