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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时代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三年行动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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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时代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三年行动方案.docx

    新时代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三年行动方案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绵城市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有序推进我市海绵城市建设,切实做好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更好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为全国海绵城市建设贡献样板、经验、模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建办城202217号)、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十四五”第三批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3)2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视察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关于建设海绵城市的要求,把海绵城市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全领域、全过程。结合古城保护与城市更新行动、防洪排涝设施建设、易涝积水点整治、老旧小区改造和排水达标区建设等,切实转变城市规划、建设理念,发挥建筑、道路、绿地、水系等对雨水的吸纳和缓释作用才是升城市蓄水、渗水和涵养水的能力,实现水的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构建生态、安全、可持续的城市水循环系统。二、总体目标以建成江淮安澜、碧水清流、人水和谐的“水韵”为中心任务,着眼群众期盼,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目标引领,力争到示范期末,全面完成示范创建任务,海绵城市建设达标面积比例提高到50%,形成具有特色的海绵城市建设模式。(一)城市水系统韧性不断提升。形成“源头减排、管网排放、蓄排并举、超标应急”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内涝防治标准主城区实现30年一遇,北洲区、生态科技新区、江都区20年一遇,易涝点消除比例100%;城市防洪标准主城区、江都区实现50100年一遇,北洲区、生态科技新区基本实现50年一遇;天然水域面积比例不低于9.86%,可透水地面面积比例超过50%;城市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有效增强,再生水利用率达到30%,雨水资源化利用量不低于80万立方米/年。(二)城市水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结合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333”攻坚行动,通过“三消除”“三整治”“三提升”,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提高到90%以上,主城区污水处理厂进水BOD平均浓度大于100mgzL,污水处理厂运行质效不断提升。加强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分质处理,持续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100%。(三)常态化推进机制有效建立。建立政府统筹、各部门分工协同、多专业融合的工作机制,在2024年底前出台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制定涉及规划建设管控、绩效考核、投融资等方面的9项长效机制。提升海绵城市建设系统性,优化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等顶层设计文件,形成海绵城市建设的“路径二结合“放管服”改革,坚持体制创新,建立完善海绵城市推进机制、管理机制、考核机制,将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纳入到规划许可、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关键管控环节,构建可复制、可推广的规划、建设、管理、运维一体化管控模式。(四)海绵理念全方位贯彻落实。结合实际,以“滞、净、排”等措施为主,“渗、蓄、用”等措施为辅,新建城区结合小区、公建、绿地项目源头减排措施,增强雨水就地消纳和滞蓄能力;老城区结合城市更新行动,实施片区水环境综合整治、老旧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口袋公园绿地建设等项目;古城保护区探索瓦砾渗井、青砖明沟、庭院池塘等历史风貌与现代海绵要素深度融合路径。各类型地区打造一到两片海绵城市建设示范片区,建成一批典型精品项目,总结提炼具有特色的海绵建设经验。加大海绵城市理念宣传力度,开展各类科普活动,鼓励公众监督与参与,助力海绵城市建设理念深入人心。三、基本原则(一)全域谋划,系统施策。着眼于流域区域,全域分析城市生态本底,立足构建良好的山水城关系,为水留空间、留出路,实现城市水的自然循环。从“末端”治理向“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转变,从以工程措施为主向生态措施与工程措施相融合转变,在城市建设全领域深入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二)目标引领,问题导向。聚焦建成区范围内因雨水导致的问题,以缓解城市内涝为重点,统筹兼顾削减雨水径流污染,提IwJ雨水收集和利用水平。结合城市更新彳丁动,急缓有序、突出重点,优先解决积水内涝等对人民群众生活生产影响大的问题,优先将建设项目安排在短板突出的老旧城区,向地下管网等基础设施倾斜。(三)因地制宜,简约适用。注重对原始地形地貌的保护和修复,避免过度工程化对环境生态系统的干扰W破坏,适度控制灰色设施的建设规模,提高投资效率,科学确定治理策略和建设任务。老城区结合更新改造,修复自然生态系统,抓紧补齐设施短板;新城区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海绵设施。(四)全民参与,共建共享。建立健全政府、社会和公众协同推进机制,将海绵城市建设作为城市建设的重点内容,加强各相关部门协调合作,整合各类资源,注重制度设计,引导公众共同参与方案设计、施工监督、运维管理,实现共建共治共享。四、工作任务围绕“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中心任务,将海绵城市建设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全领域、全过程。全面开展海绵城市“支撑能力提升、体制机制健全、产业结构升级”三项行动,系统实施“防洪排涝系统完善、水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城市建设'+海绵、典型示范片区创建“四大工程,着力打造N个精品项目,即“3+4+N”行动方案。(一)开展三大行动1.开展“海绵城市支撑能力提升”行动,构建“一张蓝图,各有侧重”的支撑体系。(1)构建顶层设计框架高标准、高质量编制示范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形成海绵示范城市建设的“作战蓝图”;基于国土空间规划,加快推进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修编工作。鼓励各区同步编制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与市级方案充分衔接,并将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面源污染削减率、可透水地面面积比例等指标纳入规划指标体系,实现“一张图管理”;统筹推进绿地系统、地下空间、排水防涝、污水处理等专项规划修编,形成覆盖全域、统筹协调、层次分明的规划体系。(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江都区人民政府、邦江区人民政府、广陵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生态科技新城管委会、蜀冈一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以下各项工作均需各区政府及功能区管委会配合,不再列出)(2)建立本地技术体系根据气候特征、土壤地质、施工条件、社会发展等情况,针对建筑、水系、道路、绿地等不同类型项目,研究覆盖设计、施工、验收、运维等全生命周期的海绵城市技术指南,形成一批“标准”的技术指导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市城市内涝积水判定标准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市海绵城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市海绵城市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暂行办法等。(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3)加强创新课题研究结合实际,加强海绵城市技术攻关,着力破解海绵城市建设本地化的关键问题,开展一批引领型、实用型、攻关型的课题研究。包括但不限于:城市洪涝韧性能力提升、古城保护更新中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应用、基于“最佳生境”理念的水系生态治理、合流制溢流污染控制、城市极端暴雨风险预警研究、内涝防治标准多情景仿真模拟等。(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4)提升技术保障能力加强相关专业技术团队支撑,鼓励市、区两级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第三方技术机构开展“伴随式”技术咨询服务,深入指导各种新、改、扩建项目有效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强化全流程技术把关。组织开展专题培训I,提升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和运行、管理等方面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搭建智慧管理平台基于已有的地下管网GlS系统才苔建海绵城市智慧监管平台,进一步整合信息资源,并加强与智慧气象、智慧水利、供排水监管系统等平台互联互通,与城市生命线系统建设做好衔接,实现项目建设管理评估、排水系统动态监控、风险预警和综合调度,夯实海绵城市建设数字化基础,为实现智慧化监管提供坚实保障。(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2.开展“海绵城市体制机制健全”行动,创新“全程嵌入、常态长效”的管控模式。(D完成海绵城市建设立法加快出台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落实全周期管理要求,完善项目管控流程,把海绵城市建设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和举措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排水防涝、地下空间、节约用水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修订,将海绵城市建设相关内容纳入其中,形成完善的依法治理体系,不断提升海绵城市建设的法治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完善全流程闭环管控机制健全海绵城市建设全生命周期管控体系,出台相应的管控制度,将海绵城市建设目标、指标和重大设施布局等要求贯穿土地出让(划拨)、方案审查、质量控制、竣工验收、运维管养等全过程,实现全流程闭环管理;建立市区两级集中审查机制,结合审批制度优化,完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促进海绵理念全面落实。(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行政审批局)(3)健全考核评价及激励制度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市“海绵办”)牵头建立考核评价制度,定期对各地及各部门海绵城市建设进展情况进行评价评估,将考评结果纳入市委市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健全督导制度,市、区“海绵办”通过巡查、抽查等方式对本行政区域内海绵城市建设的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会同财政部门定期对中央补助资金使用进度等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及时向各单位反馈并定期向本级政府报告。制定奖励激励制度,鼓励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公益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并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示范项目和示范片区建设开展竞争性评比,激发全社会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的动力。(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3.开展“海绵城市产业结构升级”行动,营造“多方联动,相辅相成”的发展态势。(1)优化海绵产业发展顶层架构组织拟定海绵产业发展和规划相关政策,从用地、税收、资金投入、融资渠道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对“海绵产业”、“海绵经济”的支持和激励力度。大力支持传统优势企业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转型生产海绵产品,着力孵化一批科技含量高、创新能力强、发展前景好、辐射带动大的海绵企业,形成完整的上下游海绵产业链条,努力打响海绵产业“品牌”。(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科技局)(2)打造产学研用一体化模式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海绵城市创新体系,打造“产学研用”一体化协同推进模式。加强高校院所科研力量与本地海绵企业合作,开展具有特色的透水材料、净水材料、雨水排放智能感知设备、自动控制设备等研发。结合建工科技园、环保产业园等园区建设,加强园区配套支持,孵化助推产业发展,打造海绵特色园区。引入知名专家团队,开展针对海绵城市建设中重点难点的课题研究。推动发展海绵产业联盟,逐步形成包含海绵城市建设所涉及的海绵建材、生产设备、技术服务支持等全链条产业体系。(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二)实施四大工程1 .实施“防洪排涝系统完善”工程,夯实安全韧性保障基础。(1)防洪能力达标建设统筹流域、区域、城市洪涝体系建设,开展设施防洪能力达标建设。按照相关上位规划目标要求,针对防洪薄弱区段,采取新建河堤、堤防加固、闸站建设、违建拆除等措施,提高设施防洪能力,提升片区防洪标准。重点实施沿山河城区薄弱段整治等防洪能力达标建设项目,优化城市防洪保护圈,完善防洪减灾体系。(责任单位:市水利局)(2)行泄体系优化疏通优化疏通雨洪行泄通道,全面提升河道行洪排涝能力。按照“蓄排并举、引排有序”的建设原则,以内河拓浚为主要工程措施,优化畅通主要行泄通道;合理开挖河道,促进水系连通,建设融合海绵城市理念的生态缓冲带、调蓄水体等。重点实施建都河、横一河、韩万河等河道(水体)新建/整治,持续提升河道行泄能力,增加河湖水系调蓄空间。(责任单位:市水利局)(3)雨水设施系统完善聚焦城区范围内雨水问题,完善雨水设施系统。结合城市开发建设、城市更新等工作,以缓解城市内涝为核心,开展市政道路、建筑地块雨水管网建设,推进排涝泵站、闸站更新改造。重点实施江都路周边片区雨水管网建设;二桥排涝泵站、七里河闸站等泵闸站更新改造;润扬路与江平路交叉口、邛江北路、邛江南路等积水点治理,完善雨水设施和排水系统,降低内涝风险。(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2 .实施“水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工程,构建健康水循环系统。(1)片区排水达标区建设结合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精准攻坚“333”行动实施方案,实施16个排水达标区建设。在开展住宅小区阳台立管、车库及小区内部管网雨污分流工作,单位庭院内部排水管网改造工作,沿街商铺及小散乱排水专项治理行动,餐饮企业预处理设施完善等工作的基础上,制定修复整改方案并统筹实施,有条件的地块因地制宜开展海绵化改造。通过完善排水基础设施系统,提高污水收集处理效能,减少晴天合流制溢流污染、初期雨水径流污染,提升片区品质风貌。重点实施邢江新盛片区、维扬开发区老人沟片区、广陵曲江南部片区、江都北部片区等排水达标区建设,在解决内涝积水问题的基础上,提升水环境质量,促进以水为核心的人居环境质量提升。(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河道治理及生态修复结合幸福河湖建设,开展河道治理及生态修复。在河道生态修复中融入海绵城市建设理念,滨水绿带建设雨水湿地等设施调蓄、净化径流雨水,因地制宜设置植被缓冲带,削减径流流速和污染负荷。有条件的河道建设生态驳岸,并根据调蓄水位变化选择适应的水生及湿生植物。重点实施沙湾河、大涵河等河道(水体)治理及生态修复,改善优化水环境质量及水生态功能。(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3.实施“城市建设,+海绵,”工程,提升城市生态宜居品质。新建项目要保证年径流总量控制率、面源污染削减率、建筑雨水管断接率等指标满足相关上位规划及技术规范要求,改扩建项目需结合实际情况融入海绵城市理念。(1)城市更新“+海绵”结合片区城市更新计划,在补齐基础设施短板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等城市建设计划,开展既有建筑小区综合性海绵化改造,因地制宜采用透水铺装、建设生态停车位等,结合绿化提升建设下凹式绿地等海绵设施。开展排水管网改造,保证排水畅通。修复、增添居民体育活动、休闲娱乐场所,有条件的建设小型雨水花园。重点实施广陵路沿线海绵化城市更新、鸿泰家园小区等既有建筑小区海绵化改造,通过海绵城市建设推动人居环境改善。(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海绵型建筑小区建设根据城市规划及建设计划,开展新建建筑小区及公共建筑海绵化建设。新建建筑小区要建设有利于雨水径流汇入的低影响开发设施,并与城市雨水管渠系统和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有效衔接,有条件的可设置屋顶绿化等立体绿化。重点实施金港花园等新建小区,江都城北教育集中区、市中医院等公共建筑项目,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等)(3)海绵型道路广场建设结合城市快速路及道桥广场建设计划,开展海绵型道路广场建设。道路广场类项目需建设有效的溢流排放设施,绿地配置雨水滞蓄通道、下凹式绿地等有利于雨水径流汇入的海绵城市设施,并与城市雨水管渠系统和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有效衔接,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宜采用透水铺装。重点实施开发路东延、润扬南路、黄河北路等道路海绵化建设,打造绿色生态型海绵城市道路。(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海绵型公园绿地建设结合城市绿化管养和建设计划,开展海绵型公园绿地建设。公园绿地类项目建设宜采用透水铺装的步行系统、停车场,绿地内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雨水花园、下凹式绿地、植草沟等。通过优化竖向设计,为滞蓄周边区域雨水提供空间。重点实施香茗湖公园、七里河公园二期等公园绿地海绵化建设,提升公园绿地的综合生态效益。(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实施“螂场g片区创建工程炭蜀锲翎沛建ig整效益。结合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各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根据自身特点和城建工作,探索海绵城市理念“嵌入式”的城市建设发展模式,以排水分区为单位系统谋划、统筹实施海绵城市建设,采取片区包干模式,打造广陵大运河十里外滩、古运河南门湾,生态科技新城航空谷、万福健康社区,江都东北片区、江都南部片区,邦江西区新城片区等具有连片效应、引领效应的海绵城市示范片区。在示范片区的规划建设中,应最大限度保护原有的河流、湖泊、湿地、坑塘、沟渠等水生态敏感区,留有足够涵养水源应对较大强度降雨的林地、草地、湖泊、湿地,保持开发前的自然水文特征。运用生态手段对已经受到破坏的水体和其他自然环境进行恢复和修复,按照低影响开发理念,合理控制开发强度,在城市中保留足够的生态用地,控制城市不透水面积比例,统筹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城市原有水生态环境的破坏。同时,根据需求适当开挖河湖沟渠、增加水域面积,促进雨水的自然积存、自然渗透和自然净化。各示范片区责任主体应围绕示范目标,编制示范片区建设方案,制定工作计划,在详细规划的尺度上细化口落实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面源污染削减率、可透水地面面积比例等指标和建设任务,明确建设要求和项目安排。对示范片区内列入示范城市建设项目库的项目加大支持、协调和统筹力度,全力保障建设用地、建设进度和建设效果,其他未入库的新建、改扩建项目,均需有效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三)打造N个精品项目着力打造一批示范精品项目,覆盖海绵型建筑小区、海绵型道路广场、海绵型公园绿地、海绵型水系、管网及泵站等项目类型,以点带面引领同类型项目改造与建设。示范精品项目名单逐年公布,同步编制出台示范精品项目案例集。示范精品项目要综合考虑排水分区需求,聚焦城市雨水问题,在实施内容和成效上充分体现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在具体工程措施上落实海绵设施建设要求。源头类项目应基于自然地形,科学合理布置有利于雨水径流汇入的低影响开发设施,并与城市雨水管渠系统和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有效衔接。低影响开发设施设计建设应充分考虑场地活动功能及景观需求,打造具备场地特点特色的海绵景观,切实提升人居环境质量。具备较大蓄滞空间的海绵型公园绿地类项目,在满足消纳自身雨水径流外,还应在排水分区尺度综合考虑分担周边区域雨水径流,提升片区调蓄能力,助力实现蓄排平衡。管网泵站类项目应结合城市更新行动,在充分摸清本底的基础上,按照“急缓有序、突出重点”的原则,优先解决积水内涝等对人民群众生活生产影响较大的问题。(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项目责任部门)五、责任分工根据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结合本方案要求,对海绵城市建设工作责任分工优化如下:(一)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领导小组: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统筹部署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定期召开会议听取阶段性进展汇报,审议决定提交的各项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审核提交由领导小组协调和决定的各项议题;负责组织配合三部委联合开展的海绵城市示范城市年度绩效考核及最终验收工作;负责示范城市建设的日常工作,督促指导、协调推进全市海绵城市建设,定期对各区人民政府及各相关部门开展绩效考核;组织拟订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目标、方案,研究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并提交领导小组审议;根据领导小组要求,分解落实海绵城市建设总体目标,编制海绵城市建设分年度计划,负责海绵城市项目的计划安排和组织实施;组织对建设项目海绵城市建设专项方案进行审查、对竣工项目进行海绵城市建设专项验收;对海绵城市建设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验收,牵头做好上级对海绵城市建设信息填报、检查、考核等工作。(二)成员单位职责市发改委:负责将符合市本级政府投资管理要求的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纳入市级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积极争取国家专项建设基金支持海绵城市建设。市财政局:加强中央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根据市住建局的中央资金分配建议,研究提出中央资金分配方案,按规定程序报审并及时拨付中央资金;牵头组织开展中央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各区(功能区)财政部门加强资金管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和地区向上争取补助资金,探索建立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支持海绵城市建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组织海绵城市建设相关技术导则、规范、标准图件、政策文件编制工作和创新研究,组织开展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修编工作;在每年的城建计划中,将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纳入其中;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管理,将海绵城市建设相关工程措施要求纳入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等环节,督促项目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在海绵城市建设工作中承担好各自职责,贯彻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按海绵城市建设技术规程进行施工,参与海绵城市建设专项方案审查、验收和绩效评估;负责对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监管人员和设计、施工、监理等从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指导、监督归口管理相关责任部门做好项目实施工作;负责中央资金的申报和资料审核;根据年度中央资金下达金额,会同市水利局提出中央资金分配建议;配合市财政局制定中央资金管理办法、实施中央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和中央资金使用管理监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在国土空间规划中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划定城市重点绿线、蓝线。编制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时落实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面源污染削减率、可透水地面面积比例等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中明确的指标要求;参与海绵城市建设相关技术导则、标准图件编制工作和创新研究,将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面源污染削减率、可透水地面面积比例等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纳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两证一书”)等规划设计条件中,在设计方案审查阶段配合住建部门对海绵城市建设内容进行审查;指导、监督归口管理的相关责任部门在项目审批中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市水利局:负责修编完善相关规划,在城市防洪等规划中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参与海绵城市建设相关技术导则、标准图件编制工作和创新研究;指导、监督归口管理相关责任部门做好项目实施工作酒已合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制定中央资金管理办法;配合市住建局提出中央资金分配建议;配合市财政局实施水利项目中央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和中央资金使用管理监督。市司法局:配合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相关法规制定工作。市审计局:加强中央补助资金的审计和市本级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工程的监督,指导督促各区(功能区)审计职能部门做好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和资金的审计监督工作。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负责出台相关政策给予海绵城市、防洪排涝设施等方面建设的融资支持。市行政审批局:负责将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纳入到项目前期审批阶段,对归口审批的新、改、扩建的政府投资项目,在技术审查和审批环节,依照规定的海绵城市建设标准,加强相关内容审核。市科技局:鼓励开展海绵产业“产学研用一体化模式”研究;鼓励和引导相关高校院所、企事业单位开展有关海绵产业的关键技术攻关。市工信局、市国资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健委、市体育局、市气象局:指导、监督归口管理的相关责任单位做好项目实施工作;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同推进示范城市创建。市城建控股集团、交通产业集团、科教集团、建工控股集团、扬子江集团、农投集团:制定工作计划,在建设项目中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切实做好示范项目清单中相关项目实施工作,打造示范精品项目。各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编制实施本区域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并与市级方案充分衔接;在规划、建设、管理、运维等领域,建立覆盖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管控制度;将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管理规定、相关政策、保障措施、技术标准全面落实到具体建设项目;切实做好示范项目清单中相关项目实施工作,打造示范精品项目;结合本区域特点特征,编制实施本区域示范片区建设方案,全力推进示范片区建设;结合实际需求,积极开展技术培训等活动,强化海绵城市技术力量。做好宣传推介工作,采用多种宣传途径,加强公众对海绵城市建设的理解与支持。六、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部署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市“海绵办”成立专班,专人专职承担日常工作,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相关问题,分年度下达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及工作计划,定期对各区、各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评价评估。各职能部门要细化责任分工,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同配合,共同推进工作落实。各区人民政府和功能区管委会设立区级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内海绵城市相关工作;编制示范城市建设实施方案,逐年出台工作计划,明确建设任务和时间节点,实行挂图作战。(二)落实资金保障出台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中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中央资金使用范围、部门职责、申报和审批流程、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要求等。各级财政加大对海绵城市建设投入力度,支持多元化投融资,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的投资、建谢口运行维护工作。统筹使用各级财政资金及社会资本支持海绵城市项目建设。(三)强化技术支撑的七技术咨询团队和专业科研机构,强化技术支撑。加强海绵三设专家库建设,充分调动专家积极性,参与海绵城南设。开展海绵城市技术培训,邀请行业内知名专家开展专题培训、实地督导,提高海绵城市从业人员技术水平,提升海绵城市建设成效。(四)加大宣传推介加强海绵城市建设宣传教育,采取“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加强海绵城市建设理念普及和成效宣传,形成全社会自觉参与建设的良好氛围。开发形式多样的宣传品,建设海绵城市科普体验区,增加群众对海绵城市建设的理解和支持。推动海绵理念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增强公众参与感和获得感。附件: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年度目标附件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年度目标序号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标性指属2023年底2024年底2025年底1产出绩效内涝防治内涝防治标准定量主城区20年一遇,北洲区、生态科技新区1020年一遇,江都区10年一遇主城区20年一遇,北洲区、生态科技新区20年一遇,江都区10年一遇主城区30年一遇,北洲区、生态科技新区、江都区20年一遇2易涝点消除比例定量60%80%100%3城市防洪标准定量主城区、江都区实现50100年一遇,北洲区、生态科技新区基本实现50年一遇主城区、江都区实现5(M(M)年一遇,北洲区、生态科技新区基本实现50年一遇主城区、江都区实现50100年一遇,北洲区、生态科技新区基本实现50年一遇4天然水域面积比例足里9.86%9.86%>9.86%5可透水地面面积比例定量48.5%50%>50%6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雨水资源化利用定量66万立方米/年75万立方米/年80万立方米/年7再生水利用定量26.5%28%30%8污水收集处理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87%88%90%9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BoD平均浓度主城区污水处理厂90mgL主城区污水处理厂95mgL主城区污水处理厂100mgZL10黑臭水体消除比例定量100%100%100%序号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指标属性2023年底2024年底2025年底11管理绩效立法及长效机制拟完成的立法或长效机制定量1项,关于加强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2项,市海绵城市建设闭合管理工作制度4项,当年颁布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完成海绵城市建设立法工作;当年出台市加强地上蓄滞空间和地下开发空间统筹的管理规定12海绵城市建设的系统性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或系统方案充分体现问题导向,技术措施有效实现“绿灰结合、蓝绿融合”,生态设施和人工设施并重定性优化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实施方案,完成市城市排水与防涝规划和暴雨强度公式、降雨雨型研究文本编制,针对市水安全和水环境问题,进一步提出“绿灰结合、蓝绿结合'的措施,生态设施和人工设施并重,进一步加强系统化治理13海绵城市建设的全域性项目安排围绕问题突出的区域,近远结合、新老城区均有安排;制度机制安排覆盖城市建设区域内各类相关的新改扩建项目,持续有效。定性示范期内项目安排围绕洪涝风险并存和水环境质量需进一步提升等问题,在不同排水分区安排项目,各有侧重,近远结合,新老城区均有安排;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机制,覆盖城市建设区域内各类相关的新改扩建项目,持续有效14规划建设管控制度拟建立的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控制度定性1项,修订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暂行规定3项,当年出台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技术审查流程关于在工程项目中运用海绵城市建设技术的审批管理办法全面落实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控制度22序号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指标属性2023年底2024年底2025年底15管理绩效绩效考核制度市政府对各区、各部门的绩效考核制度定性I项,修订市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考核办法3项,当年出台市海绵城市建设考核细则(管理单位)市海绵城市建设考核细则(建设单位)加强市政府对各地、各部门的绩效考核16投融资机制拟制定的投融资机制定性1项,修订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项,当年修订市统筹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运作模式方案3项,当年修订市海绵城市建设运营维护费用保障管理规定17培训I拟开展的海绵城市建设培训次数,包括技术人员培训和管理人员培训定量5次10次15次18宣传及公众参与1 .多层次开展宣传:包括主动通过中央、省、市各级媒体的示范城市宣传、对公众的科普宣传等;2 .建立海绵城市建设电子地图,标明各类海绵城市设施点位及功能,开展各类科普活动,鼓励公众监督与参与。定性主动通过中央、省、市各级媒体进行示范城市宣传,在典型项目设置海绵城市科普宣传栏,以海绵城市建设宣传周等形式加强对公众的科普宣传;建立海绵城市建设电子地图,标明各类海绵城市设施点位及功能,开展各类科普活动,开设海绵城市建设科普展览,开通公众对海绵城市建设的意见反馈渠道,鼓励公众监督和参与序号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指标属性2023年底2024年底2025年底19资金绩效资金下达及时性中央奖补资金及时下达到项目定量年度奖补资金100%及时下达到项目年度奖补资金100%及时下达到项目年度奖补资金100%及时下达到项目20资金的协同性地方按方案筹集资金,充分帮动社会资金参与定性确保资金筹集到位,带动社会资金参与确保资金筹集到位,格动社会资金参与确保资金筹集到位,带动社会资金参与21资金使用的有效性中央资金合规使用,有力支撑项目建设定性制定海绵城市建设中央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支付程序,强化监督检查,有力支撑项目建设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项目进度,严格支付程序,强化监督检查,有力支撑项目建设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项目进度,严格支付程序,强化监督检查,有力支撑项目建设22满意度公众对海绵城市建设满意度定量>95%>95%>95%2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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