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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会遵循《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心得发言【11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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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会遵循《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心得发言【11篇】.docx

    领会遵循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心得发言(共11篇)目录篇一、领会遵循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心得发言3篇二、学习领会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心得体会5篇三、学习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心得体会研讨发言材料7篇四、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学习心得体会10篇五、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学习心得体会12篇六、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学习心得体会14篇七、学习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心得体会15篇八、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学习心得体会17篇九、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学习心得体会20篇十、学习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H'耳,带AIAZx*21篇十一、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学习心得体会23篇-、领会遵循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心得发言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增强法治观念、提升法治思维能力、遵守党规国法为目标,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这一重要部署,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意义重大,对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影响深远Q确保依规治党深入党心、依法治国深入民心,一个很重要“标志”是作为“关键少数”的领导干部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因为领导干部能否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直接关系党章党规党纪能否发挥制度威力。全面依法治国也需要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因为领导干部具体行使党的执政权和国家立法权、行政权、监察权、司法权,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厉行法治、依法办事,以实际行动带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知是行之基,行乃知之成。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法规建设步伐明显加快,先后制定和修订了一系列党内法规,出台了一批标志性、关键性、基础性的法规制度,同时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提出一系列重大举措。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当有规可循、有法可依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下一步的重点,是有规必依、违规必究、执规必严,是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使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真正落地。意见出台的价值正在于,引导领导干部加强学习领会,把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铭刻于心、熟稔于胸,进而落实于行、践之以实。正所谓,“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工谁也不能把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当儿戏,领导干部也不能例外。从现实看,仍有个别领导干部还不习惯严格依规依纪办事,还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更有甚者对党纪国法缺乏敬畏之心,肆意乱为、胡作非为。比如,有的干部对党的组织法规、党的领导法规不甚了解,日常领导工作行走在违规违纪边缘。再如,在处理发展和法治关系上,一些地方存在“发展要上、法治要让”的误区,由此滋生生态环境遭破坏问题。确保领导干部对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应知应会,是从源头上解决有纪不守、有法不依问题的务实举措,是让纪律始终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让“纸上的法律”变为“行动中的法律”的必然要求。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意见在对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划范围”的同时,也部署了具体落实举措,比如把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学习纳入干部教育体系、落实并完善有关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等。这些要求充分表明,领导干部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是一条硬要求、铁杠杠,谁都要严谨对待、扎实贯彻,谁也不能拖延执行、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广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党章意识,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一定能带动全党形成遵规守纪不放松的良好生态,引领整个社会形成知法守法的向上氛围,不断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凝心聚力。篇二学习领会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心得体会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开头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是全国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施者,必须深入学习贯彻意见精神,始终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上作当先行,为人民群众作好表率,从而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带头尊法,做好“敬畏法律、尊崇法治”的“领头羊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尊法放在第一位,因为领导干部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法治素养,首先要解决好尊法问题。敬畏法律、尊崇法治,是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进程中,领导干部必须牢固树立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的法治观念,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做到心中高悬法律明镜、手中紧握法律戒尺,不断提高和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争做尊法护法排头兵,切实维护法治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带头学法,做好“掌握法律、推广法治”的“领头羊二”立身以立学为先。“学法是遵守法律、运用法律的基础。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法律、掌握法律,引导推动全社会增强法治意识。要围绕意见提出的“应知应会”这一基本要求,把学习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必修课程,深入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相关著作,认真学习党内法规,熟悉国家各项法律政策,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在带头学法的同时还要带头普法,带动广大党员干部学法、守法,带动全体人民弘扬法治精神,弘扬法治文化传统。带头守法,做好“严守法律、捍卫法治”的“领头羊”。“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不善禁者,先禁人而后身。”领导干部要带头守法,立守法标杆,为民众榜样。要牢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自觉用法规党纪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主动接受党和人民监督,习惯于在“聚光灯”下行使权力、在“放大镜”下开展工作。要坚决防止出现以言代法、以情代法、以权压法的情况,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将守法贯穿到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带头用法,做好“执行法律、厉行法治”的“领头羊二”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法治思维的核心在于限制、约束权力任意行使。领导干部要强化法治思维,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要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为基本任务,以法治方式保障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领域的正常秩序,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同时,各级党组织要把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和法治建设成效纳入领导干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依据。篇三、学习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心得体会研讨发言材料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要求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增强法治观念、提升法治思维能力、遵守党规国法为目标,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奉法者强,则国强J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特别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二领导干部是掌握和运用公权力的人,是全面依法治国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少数当下的法治中国建设是自上而下为主的推动性法治化模式,需要各级领导干部发挥好“关键推动作用:领导干部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切实推动法治中国建设行稳致远。增强法治意识,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领导干部要增强法治意识,首先要尊崇、敬畏宪法法律与党章党规党纪,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依法用权等法治观念,成为遵法的模范。第二,要把学习作为基础环节。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宪法法律和党章等党内法规制度,做到努力学习、终身学习;既要熟悉、掌握具体法律制度规定,又要深刻领会其内涵和精神实质。第三,要把教育作为常规手段。要加强法治教育培训,依托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等按层级、分批次开展专题法治教育培训,有效提升法治教育培训的实效性。同时,要把监管作为重要保障。对那些法治意识不强、法治素养欠缺的领导干部要加强监督,敢于动真碰硬,及时诫勉谈话、严肃问责。坚持法治思维,自觉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要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J对领导干部而言,法治思维就是将宪法法律运用于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等各项工作环节的思维方式。作为领导干部,要时刻忠于宪法法律,时刻思考如何运用宪法法律去更好开展工作,要牢记红线,坚守底线。要维之以法。领导干部既要依宪执政,带头遵守宪法;又要依法行政,带头遵守法律;还要依法办事,带头敬畏法规,真正做到遵守法规制度没有特权、执行法规制度没有例外。要坚决防止违法行使权力,恪守“法无授权不可为";坚决防止“一言堂”现象,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坚决避免“打擦边球”“地方保护”等现象,绝不允许逐利违法。要治之以法。领导干部尤其是高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在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实践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严格依法决策,恪守法规制度、谨遵法定程序。决策特别是重大决策,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要健全党委、政府依法决策机制,完善并严格落实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要建立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实行严格的终身责任追究制以及责任倒查机制,坚持有错必究、有责必问。要将科学决策机制纳入法治轨道,按照提出问题、确定目标,拟定方案、民主讨论,优中选优、确定方案,执行方案、跟踪反馈的步骤来进行。建立健全法治考核指标体系,根据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考核对象,将法治考核指标细分为“共性指标、专业化指标、社会评价指标”等三项指标,将法治建设考核制度落实落细落小,充分发挥法治建设考核的指挥棒作用。篇四、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学习心得体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依法度。"我们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增强尊规学规守规用规意识,决策依法、遇事讲法、办事懂法、自己守法,做到在法治之下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带头信法,做党内法规的忠实崇尚者。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领导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我国法治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法治最大的区别。坚持依规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中国之治”的一个独特治理密码。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十一个坚持”中,首要的就是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我们广大党员干部要胸怀“国之大者”,立足“两个大局”,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把“两个维护”作为检验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根本标尺,坚决防止和纠正一切偏离“两个维护”的错误认识和言行。把牢政治方向,扛起政治责任,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利用公众号、微信群、大喇叭等载体解读法律法规,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进一步提升党内法规知晓度和普及率。严格用法,做党内法规的自觉遵守者。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这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全面发展的宝贵经验,当前全面深化改革已经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要充分发挥法律的引领、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我们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提高执行力为着力点,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不断增强依规治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向发力,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畅通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渠道,主动接受人民批评和监督,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事业谋发展、为人民谋幸福,更好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自觉守法,做党内法规的坚定捍卫者。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制度一经形成必须严格遵守、抓好落实,遵守党纪法规更是对一名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我们广大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既要通过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坚定理想信念,常学常新、常修常炼,又要通过观看反面典型案例警醒自身,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不慕虚荣、不务虚功、不图虚名,以更加强烈的政治担当推动党内法规落实见效。发挥考核评价“指挥棒”作用,把党内法规执行情况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对踩“红线”、越“底线”、闯“雷区”的行为零容忍,营造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篇五、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学习心得体会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作为“头雁”,要律己、领学、示范,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头雁”律己,做法治建设的“实践者:自律是对领导干部的根本要求,“一把手”只有自身信念坚、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才能发挥“头雁领航、雁阵起飞”的带头作用。“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不断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干部在法治中国建设中先锋模范作用。领导干部作为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组织者、重要推动者、重要实践者,要以“细行律身”的自律不断增强法治观念、提升法治思维能力、遵守党规国法,使尊崇法治、敬畏党规法律成为价值追求和行为习惯,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做到“两个维护工“头雁”领学,做法治建设的“信奉者:”学者非必为仕,而仕者必为学。”领导干部作为“头雁”,发挥好领学带学促学作用,不能以抓部队代替抓自身,必须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做到教育者先受教育,铸魂者先铸其魂,形成以上率下带作风、以下看上扬学风的浓厚氛围J行不率则众不从,身不先则众不信J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头雁”领学、“群雁”齐学的作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党章意识,更加自觉地学习党内法规,用党章党规党纪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带头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要通过学习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坚持学用结合、知行统一,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带动“雁阵”共同守护风清气正、海晏河清的法治环境。“头雁”示范,做法治建设的“传播者”。群众看党员,党员看干部,干部看领导。领导干部的号召力、影响力、引领力是潜移默化的,有引导人们行动自觉的权威性。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作用,是扎实有效推进法治建设的“关键一招领导干部有责任、有义务,也必须在学法上走在前、在守法上做表率、在普法上挑重担,形成“头雁效应“,发挥好示范引导作用,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以上带下、整体推进的生动局面。领导干部要深入贯彻意见内容,将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列出的“清单”变为切实履行和守护的“准则”,深入学习、深入贯彻、深入践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和推进工作,实实在在把学习成果转化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自觉行动。要在示范中成为“榜样”,以实际的学习成效厚积法治氛围,让法治深入基层、深入民心,营造全社会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优良环境。篇六、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学习心得体会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就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提出要求、作出部署。领导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关键少数”,其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能力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法治国家建设的进程,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依法治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增强党内法规权威性和执行力;强调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意见的出台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是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必然要求。意见紧紧围绕“应知应会”这一基本要求,以增强领导干部法治观念、提升法治思维能力、遵守党规国法为目标,创新性地将清单制度引入领导干部学习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工作中,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把学习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必修课程,注重党内法规学习同国家法律学习的衔接协调,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二是着重对领导干部学习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作出整体性安排、提出原则性要求,建立健全清单制度,具体的清单由各地区各部门分级分类制定。三是突出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强调领导干部在学习了解应知应会的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知识的基础上,深刻理解和掌握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的基本精神,强化对法治的尊崇和对法律的敬畏,培育法治信仰,做到知信行合一。四是重点围绕“应知应会”提炼出基本的、共性的要求,聚焦基础主干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列明了领导干部共同应当掌握的最基本的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司法部将会同中央有关单位狠抓清单制度的落实,指导推动各地各部门从实际出发,区分不同层级、不同岗位,充分考虑工作需要和学习效果,合理编制应知应会的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建立健全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提升学习的精准性、科学性、实效性。把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学习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学习掌握,做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激励机制,加强督促检查评估,推动考核结果运用,把学习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的成果转化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自觉行动,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生动法治实践。篇七、学习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心得体会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要求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增强法治观念、提升法治思维能力、遵守党规国法为目标,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法治中国建设,领导干部是关键。2021年1月出台的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就要求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提出,“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我们国家,各级领导干部的信念、决心、行动,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J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有利于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用权意识,也有助于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以自身奉公守法树立良好形象,引领一方风气。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领导干部法治观念不断增强,依法办事能力不断提高,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应该看到,仍有少数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比较淡薄,存在不尊法不信法、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知法犯法等问题。抓住“关键少数”,就牵住了法治建设的牛鼻子。“徒法不足以自行”,要真正发挥法律作用,离不开主体的法律素养和法治意识,尤其是领导干部。在法治社会,领导干部不知法不懂法,就抓不好工作、谋不好发展,甚至乱作为。领导干部身负重要职权,尤其需要遵规守法,明晰红线,守住底线,远离雷区Q意见不仅告诉领导干部要“学什么”,还给出了“如何学”的原则性要求。如在行政法律学习上,要求牢固树立职权法定、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等法治理念;在刑法学习上,要求深刻把握罪刑法定、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罪责刑相适应等基本原则。这些要求,抓住了相关法律法规的精髓,也抓住了领导干部的履职特点O前不久,媒体报道了一名老农因为销售不合格芹菜获利14元,竟被两次罚款合并10万元的事,引发舆论哗然。其原因或许就在于,市场监管部门的领导和执法人员只知食品安全法,不知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过罚相当”原则,导致小过重罚。当然,应知应会不是要求全知全会,不是让每一位领导干部都必须成为“法律高材生”,而是根据实际情况有所侧重。意见提出,各地区各部门从实际出发,区分不同层级、不同岗位,合理编制清单。这就有利于有的放矢、对症下药,避免“大呼隆”“一锅煮”等现象。党规国法不是橡皮图章,而是达摩克里斯之剑。“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不善禁者,先禁人而后身。”领导干部只有以身作则、学以致用,把法治作为一种精神内化于心、外践于行,才能正己及人,引领整个社会形成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篇八、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学习心得体会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就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提出要求、作出部署。青年者,国家之魂。广大年轻干部要抓住身在基层的学习机遇,“学”字当头解锁理论学习的“通关秘籍”坚持勤学善思,协调好工作与学习的时间,以学益智,以学修身,以学增才,以时不我待的精神,一刻不停增强本领。全面学习,广泛吸收,以原原本本“学”解锁“学懂”密码。“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J中国共产党人依靠学习走到今天,也必然要依靠学习走向未来。”学习,是一个不断积累知识储备、不断破解“本领恐慌”的过程。基层事务纷繁复杂、千头万绪,如果不持续学习,就很容易因困难表象而焦头烂额,学习有助于年轻干部保持政治上的清醒与坚定。年轻干部要全面学习,广泛吸收,以原原本本“学”解锁“学懂”密码。先要摒弃“唯学历论”的观念,涵养“勤学好问”的才气,善于发现他人身上的闪光点,以改进自身存在的不足。“不学自知,不问自晓,古今行事,未之有也。“年轻干部要树立不断学习的观念,学习最新理论成果,提高理论水平,向老同志、业务能手虚心请教,提升业务水平,以“勤学好问”的才气祛除“目空一切”的傲气。从而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思想理论是旗帜、是方向,更是前进力量,不断夯实理论之基,从思想上正本清源、固本培元,才能变得更加沉稳可靠。悟深悟透,学思结合,以反复深入“思”解锁“弄通”密码。“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二学习其实就是知识的内在转化过程,只学习不思考,丰厚的知识便很难进入脑海中,灿烂的“理论之花”也会很快枯萎,无法真正发挥其“色、香、味”等“实效作用”,学习也将会陷入低效甚至负效的“深坑”中。年轻干部要悟深悟透,学思结合,以反复深入“思”解锁“弄通”密码。注重实践,融入群众、融入基层,在实践中提升干事创业的本领,要发扬不怕苦、不怕累、艰苦奋斗的精神,在工作中奋勇争先,担当作为,主动淬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要学会举一反三,勤于反思总结,对工作中成功的做法和经验及时提炼和升华,对工作中出现的错误及时改进和修正,才能在学习和实践中不断增强“政治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科学决策能力、改革攻坚能力、应急处突能力、群众工作能力、抓落实能力”七种能力。学用贯通,笃信笃行,以联系实际“行”解锁“做实”密码。“博观而约取,厚积而薄发”。学习的目的在于运用。“学者非必为仕,而仕者必为学”,年轻干部要学用贯通,笃信笃行,以联系实际“行”解锁“做实”密码。注重将所学所得及时进行实践转化,确保理论层面的“智慧之光”能够不断照亮实践活动中的“前行路工要注重把责任“扛肩上”,要能“俯下身子、迈开脚步”,以“用”为标涵养,把“笃行之,的士气提起来。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在学习过程中不能学赵括“纸上谈兵”,更不能学两晋学士“虚谈废务二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带着问题学,拜人民为师,俯下身子、迈开步子、扛起担子,通过“下基层、察实情、办实事、解难题”推动学习成果转化,以“吹尽狂沙始到金”的韧劲和耐力推动理论在实践中“升华”、本领在锻造中“进阶”,把学习作为一种追求、一种爱好、一种健康的生活方式。篇九、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学习心得体会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要求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增强法治观念、提升法治思维能力、遵守党规国法为目标,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法治中国建设,领导干部是关键。2021年1月出台的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就要求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提出,“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我们国家,各级领导干部的信念、决心、行动,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有利于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用权意识,也有助于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以自身奉公守法树立良好形象,引领一方风气。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领导干部法治观念不断增强,依法办事能力不断提高,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应该看到,仍有少数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比较淡薄,存在不尊法不信法、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知法犯法等问题。抓住“关键少数”,就牵住了法治建设的牛鼻子。“徒法不足以自行”,要真正发挥法律作用,离不开主体的法律素养和法治意识,尤其是领导干部。在法治社会,领导干部不知法不懂法,就抓不好工作、谋不好发展,甚至乱作为。领导干部身负重要职权,尤其需要遵规守法,明晰红线,守住底线,远离雷区。意见不仅告诉领导干部要“学什么”,还给出了“如何学”的原则性要求。如在行政法律学习上,要求牢固树立职权法定、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等法治理念;在刑法学习上,要求深刻把握罪刑法定、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罪责刑相适应等基本原则。这些要求,抓住了相关法律法规的精髓,也抓住了领导干部的履职特点。前不久,媒体报道了一名老农因为销售不合格芹菜获利14元,竟被两次罚款合并10万元的事,引发舆论哗然。其原因或许就在于,市场监管部门的领导和执法人员只知食品安全法,不知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过罚相当”原则,导致小过重罚。当然,应知应会不是要求全知全会,不是让每一位领导干部都必须成为“法律高材生”,而是根据实际情况有所侧重。意见提出,各地区各部门从实际出发,区分不同层级、不同岗位,合理编制清单。这就有利于有的放矢、对症下药,避免“大呼隆”“一锅煮”等现象。党规国法不是橡皮图章,而是达摩克里斯之剑。“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不善禁者,先禁人而后身。''领导干部只有以身作则、学以致用,把法治作为一种精神内化于心、外践于行,才能正己及人,引领整个社会形成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篇十、学习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心得体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只有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对法“心中有数”,能够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才能将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到实处,从而推动推动法治中国建设迈上新台阶。强化理论武装,在充电蓄能中摸清知识“底数”。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干部是法规制度的执行主体,其思想观念是影响法规制度执行的重要因素。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定领导干部学法计划,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国家法律作为学习重点,明确学法方式和主要内容,推动领导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党章意识和基本法治观念。创新学习方式,丰富学习内容,通过专题培训、专题讲座、集中研讨、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多种形式推动领导干部养成坚持学法好习惯,督促领导干部用理论学习武装头脑,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政治站位,切实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质和法治能力。巩固学习成果,在实战练兵中提升执行“指数”。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是制度能否得到贯彻落实的关键。要推行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机制,要将考查和测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促进政府及其部门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建设职责。要注重通过具体实践、具体工作锻炼法治思维、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引导领导干部讲规矩、重程序、受监督,在法治之下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要引导领导干部牢记职权法定,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坚持当好模范、做好表率,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带动全党上下遵纪守法,发挥“其身正,不令而行”的积极作用。树牢法纪观念,在监督约束中增强自觉“系数”。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是推动领导干部树牢法纪观念的有效方式,有助于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一方面,要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将具有法律知识背景的成员纳入领导班子队伍配备的考虑范畴,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另一方面,要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整改,问题严重或违法违纪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加强督促检查评估,进一步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列入法治创建考核指标,推动考核结果运用,增强学法用法示范效应,防止形式主义。篇十一、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学习心得体会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增强法治观念、提升法治思维能力、遵守党规国法为目标,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这一重要部署,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意义重大,对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影响深远。确保依规治党深入党心、依法治国深入民心,一个很重要“标志”是作为“关键少数”的领导干部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因为领导干部能否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直接关系党章党规党纪能否发挥制度威力。全面依法治国也需要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因为领导干部具体行使党的执政权和国家立法权、行政权、监察权、司法权,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厉行法治、依法办事,以实际行动带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知是行之基,行乃知之成。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法规建设步伐明显加快,先后制定和修订了一系列党内法规,出台了一批标志性、关键性、基础性的法规制度,同时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提出一系列重大举措。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当有规可循、有法可依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下一步的重点,是有规必依、违规必究、执规必严,是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使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真正落地。意见出台的价值正在于,引导领导干部加强学习领会,把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铭刻于心、熟稔于胸,进而落实于行、践之以实。正所谓,“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谁也不能把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当儿戏,领导干部也不能例外。从现实看,仍有个别领导干部还不习惯严格依规依纪办事,还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更有甚者对党纪国法缺乏敬畏之心,肆意乱为、胡作非为。比如,有的干部对党的组织法规、党的领导法规不甚了解,日常领导工作行走在违规违纪边缘。再如,在处理发展和法治关系上,一些地方存在“发展要上、法治要让”的误区,由此滋生生态环境遭破坏问题。确保领导干部对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应知应会,是从源头上解决有纪不守、有法不依问题的务实举措,是让纪律始终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让“纸上的法律”变为“行动中的法律”的必然要求。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意见在对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划范围”的同时,也部署了具体落实举措,比如把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学习纳入干部教育体系、落实并完善有关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等。这些要求充分表明,领导干部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是一条硬要求、铁杠杠,谁都要严谨对待、扎实贯彻,谁也不能拖延执行、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广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党章意识,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一定能带动全党形成遵规守纪不放松的良好生态,引领整个社会形成知法守法的向上氛围,不断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凝心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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