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天然气输送管道事件应急预案.docx
2023年天然气输送管道事件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事件分级1.5 工作原则2组织体系2.1 指挥机构2.1.1 区天然气输送管道指挥部职责2.1.2 区天然气输送管道指挥部办公室职责2.2 成员单位2.3 现场指挥部2.4 工作组2.5 天然气输送管道企业3预防、监测与预警3.1 预防3.2 监测3.3 预警3.3.1 确定预警级别3.3.2 预警信息发布3.3.3 采取预警措施3.3.4 预警信息的调整、解除4应急响应4.1 信息报告4.2 先期处置4.3 启动响应4.4 应急处置4.5 信息发布4.6 应急结束5后期处置5.1 善后处置5.2 事件调查5.3 总结评估6应急保障措施6.1 应急队伍保障6.2 物资保障6.3 资金保障6.4 医疗卫生保障6.5 交通运输保障6.6 通信与信息保障6.7 宣传、培训和演练7附贝U7.1 预案管理7.2 奖励与责任追究7.3 预案实施时间8附件8.1 市区天然气输送管道事件应对组织体系结构图8.2 市区天然气输送管道事件信息报告流程图8.3 市区天然气输送管道事件应急响应流程图8.4 市区天然气输送管道事件应急预案政企衔接图1总则1.1 编制目的建立健全市区天然气输送管道事件预警和应急救援工作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防范和处置在我区范围内发生的天然气输送管道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1.2 编制依据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省安全生产条例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M市安全生产条例汹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市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1-2015)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15)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20)市较大天然气输送管道事故应急预案市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区行政区域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规定的陆上天然气长输管线输送过程中发生的事件应急处置。城镇燃气管道和工业企业燃料管道等厂区内管道事件不适用本预案。本预案所称的输送管道突发事件,是指本区行政区域内天然气输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分输站和阀室在运行、停止运行、封存、报废等过程中,发生的泄漏、火灾、爆炸等造成影响的事件,以及区人民政府认为需要启动本预案进行处置的天然气输送管道突发事件。本预案是市区应对天然气输送管道突发事件,配合上级应对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天然气输送管道事件而制定的专项应急预案,并与区各有关部门单位及天然气输送管道企业的天然气输送管道事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衔接。1.4 事件分级天然气输送管道事件分为以下等级:I级(特别重大):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IoO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件。U级(重大):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件。11I级(较大):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件。IV级(一般):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IooO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件。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1.5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思想,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天然气输送管道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各镇(区、街道1区各相关部门和天然气输送管道企业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天然气输送管道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事件现场应急处置以事发地党委政府为主,区有关部门应与地方党委政府密切配合,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必要时由区人民政府直接组织现场指挥。(3)科学决策,依法处置。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提高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加强预防、监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完善、预案演练等应急准备工作。2组织体系区天然气输送管道事件应对组织体系结构图见附件8.12.1 指挥机构在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市区天然气输送管道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天然气输送管道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指挥全区天然气输送管道事件应对工作。指挥长由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担任。相关政府部门、市属驻单位及相关事业单位为成员单位。区天然气输送管道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2.1.1 区天然气输送管道指挥部职责(1)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领导、组织、指挥本区行政区域内天然气输送管道事件应急救援工作;(2)掌握事态发展,负责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决定启动和终止天然气输送管道事件应急响应;(3)设立现场指挥部,指定现场指挥长,必要时提请区委区政府协调预备役部队和民兵参与应急救援工作;(4次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天然气输送管道事件应急处置情况,必要时请求协调支援。2.1.2 区天然气输送管道指挥部办公室职责(1)承担全区天然气输送管道事件应急管理的协调、指导工作;(2)组织天然气输送管道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在全区范围内紧急征用、调配施救物资、设备、车辆和人员,负责天然气输送管道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信息发布工作;(3)指导、协调各镇(区、街道1区各相关部门、各专业应急救援机构、有关管道企业的天然气输送管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4)依托区应急管理专家库,评估分析天然气输送管道突发事件的风险隐患,及时发布预警信息。2.2成员单位在区天然气输送管道指挥部的统一组织下,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天然气输送管道事件应对工作。(1)区委宣传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新闻发布、报道工作意见,组织指导新闻发布、报道工作,协调解决新闻报道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协调有关方面开展对外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批驳谣言的工作;负责采访现场记者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互联网舆情的监测、引导和调控管控工作。(2区发改委指导天然气输送管道企业做好管道保护、做好管道突发事件应急防范工作,根据天然气输送管道突发事件的实际情况组织采取事件处置措施,组织管道企业进行天然气输送管道事件的应急处置与救援;根据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协调应急救援物资、粮食供应。(3)区公安局:指导天然气输送管道事件现场的安全警戒、交通管制及救援车辆引导及外围周边地区治安秩序维护,协助做好人员疏散工作;维护管道及附属设施(分输站、阀室)的治安防范监管,依法查处打击破坏管道设施、偷盗管道设备的违法犯罪行为。(4)区民政局:负责天然气输送管道事件遇难人员遗体处置工作。(5)区财政局:按照规定落实政府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经费,为应对天然气输送管道事件工作提供资金支持。(6)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负责组织协调提供相关天然气输送管道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的测绘地理信息。(7)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协调天然气输送管道事件现场环境应急监测、预警和评估工作,提出环境应急处置方案和建议,参与环境损害责任调查。(8)区住建局:组织协调提供房屋建筑两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的施工机械等救援设备,参与天然气输送管道事件救援工作。(9)区交通局:负责组织协调天然气输送管道事件应急救援所需的交通运输保障。(10)区水务局:负责天然气输送管道事件抢险救援过程中水情调控。(三)区商务局:组织协调天然气输送管道事件生活必需品的供应。(12)区卫健委:负责天然气输送管道事件应急医疗救援和卫生防疫工作,并为本区卫生医疗机构提供技术支持。(13)区应急管理局:组织协调天然气输送管道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参与事件调查处理。(14)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提供天然气输送管道事件现场施救所需特种设备的技术支持和保障,提供抢救用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信息,监督抢救伤员所需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15)区信访局:负责做好受灾群众、遇难(失联)人员亲属信访接待和安抚疏导等善后工作。(16)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做好天然气输送管道事件的火灾扑救和抢救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应急救援工作。(17)区气象局:负责天气监测、预报、预测,及时提供气象信息服务,开展因气象灾害引发的事件灾害调查、评估及气象分析等工作。(18)区工信局:指挥、协调通信运营企业为天然气输送管道事件应急救援提供通信保障。(19)镇(区、街道):做好应急队伍人员的生活保障相关工作,做好天然气输送管道事件发生区域受灾员工、附近居民的慰问、心理疏导等工作,配合区天然气输送管道指挥部做好应急救援、善后和事件调查工作。(20)供电服务中心:做好应急状态下电力保障工作,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21)天然气输送管道企业:成立企业专职应急救援队伍,做好天然气输送管道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天然气输送管道事件发生时,立即采取先期处置,并配合做好天然气输送管道事件应急救援、善后和事件调查工作。根据天然气输送管道事件应对工作需要增加的其他成员单位,按照部门职能参与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各成员单位应建立应急联动工作机制,明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保证联络通畅,加强与其他应急机构的衔接配合。2.3 现场指挥部区天然气输送管道指挥部负责天然气输送管道事件的现场指挥,根据需要成立天然气输送管道事件现场指挥部,指定负责同志担任现场指挥长。天然气输送管道事件现场指挥部主要负责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研判事件发展趋势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组织制订并实施应急救援方案,决定采取控制、平息事态的应急处置措施;协调、指挥有关单位和人员参加现场应急救援;及时报告应急处置和救援进展情况,根据天然气输送管道事件现场情况提出处置建议和支援请求。上一级人民政府成立现场指挥部的,下一级人民政府现场指挥部要立即移交指挥权并继续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2.4 工作组天然气输送管道事件现场指挥部设立综合协调组、事件救援组、交通管制组、医疗卫生组、环境监测组、处置保障组、新闻发布组、专家组、善后处置组等应急救援工作组。根据事件现场实际,工作组设置和参加单位可适当调整。各应急救援工作组职责如下:(1)综合协调组:由区发改委牵头,区应急管理局、区信访局、事发地镇(区、街道)及天然气输送管道企业参与。主要职责:承担管道事件现场指挥部的综合协调,指令接收转发,信息收集上报,调配应急力量和资源等工作;协调预备役部队和民兵参与事件救援工作;协调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和专家的调集;承办各类会议,督促落实议定事项;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文件、影像资料的搜集、整理、保管和归档等工作;向受伤人员和受灾群众提供来访接待帮助。(2)事件救援组:由区政府或区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区住建局、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事发地镇(区、街道)等部门的救援力量和天然气输送管道企业专职救援队伍参与。(根据天然气输送管道事件情况(泄漏、火灾、爆炸)确定牵头单位)主要职责:实施天然气输送管道事件应急处置、人员搜救、工程抢险和现场清理等工作;控制危险源,防止次生、衍生事件发生;为事件调查收集有关资料。(3)交通管制组:由区公安局牵头,区交通局、事发地镇(区、街道)等部门单位和天然气输送管道企业参与。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天然气输送管道事件可能危及区域有关人员的紧急疏散、撤离、事件现场保护和警戒、维护现场秩序等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实行交通管制和疏导,开辟应急通道,保障应急处置人员、车辆和物资装备应急通行需要。(4)医疗卫生组:由区卫健委牵头,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事发地镇(区、街道)等部门和单位参与。主要职责:调度全区医疗队伍,设立临时医疗点,协调外部医疗机构,为救援人员、受伤人员提供医疗保障服务;做好现场救援区域的防疫消毒;向受伤人员和受灾群众提供心理卫生咨询和帮助。(5)环境监测组:由生态环境局牵头,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气象局等部门和单位参加。主要职责:对涉事区域进行环境监测工作,提出控制污染扩散建议,防止发生环境污染次生灾害。(6)处置保障组:由区发改委牵头,事发地镇(区、街道1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工信局、供电服务中心等部门和单位参与。主要职责:根据事件处置工作需求,及时提供物资、装备、食品、交通、供电、供水、供气和通信等方面的后勤服务和资源保障。(7)新闻发布组:由区委宣传部牵头,区应急管理局、事发地镇(区、街道)等部门和单位参加。主要职责:统筹协调现场媒体管理,做好事件舆论引导、互联网监控和管理工作,审核把关信息发布,组织新闻发布工作;做好新闻应对发布和集体采访活动的组织工作;做好境内外媒体沟通协调和组织联络工作;向区天然气输送管道指挥部和事件相关单位、事发地镇(区、街道)通报舆情进展,提出应对建议。(8)专家组:根据天然气输送管道事件的处置需要,抽调相关行业专家组成专家组。主要职责:对事件发展趋势、抢险救援方案等提出建议,为应急救援行动的决策提供技术支持。(9)善后处置组:由事发地镇(区、街道)牵头,区发改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信访局、天然气输送管道企业等部门和单位参加。主要职责:做好受灾群众、遇难(失联)人员亲属信息登记、食宿接待和安抚疏导等善后工作;做好遇难者遗体的保存、处理和殡葬服务等善后工作;做好遇难和受灾人员的经济补偿等善后工作;做好事后恢复重建等工作。2.5天然气输送管道企业天然气输送管道企业是生产安全应急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加强生产安全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件应急工作责任制,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双重预防措施,编制应急预案并报备、现场处置方案和重点岗位应急处置卡,配备应急人员和资源,做好事件应对工作。事件发生时,立即采取先期处置,并配合做好生产安全事件应急救援、善后和事件调查工作。3预防、监测与预警3.1预防天然气输送管道企业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天然气输送管道事件的特点和危害,进行风险辨识和评估,制定相应的天然气输送管道事件应急预案,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公布;对检查监测发现的天然气输送管道事件隐患及时整改消除;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定期检测、维护应急报警装置和救援设备、设施,使其处于良好状态,确保正常使用。负有天然气输送管道属地管理职责的镇(区、街道),应当针对可能发生的天然气输送管道事件的特点和危害,进行风险辨识和评估;对本行政区域内发现或确认的天然气输送管道重大事件隐患进行挂牌督办,落实整改措施、期限和责任人。3.2监测各镇(区、街道区级有关部门和天然气输送管道企业要建立健全天然气输送管道事件监测预警机制,对可能引发天然气输送管道事件的气象及衍生灾害、地质灾害、违章施工、恐怖袭击等进行监控分析,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区天然气输送管道指挥部办公室。区天然气输送管道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统一接收、处理、统计分析事件信息,对天然气输送管道事件预警信息进行核实研判后及时上报区人民政府和区安委会。3.3预警3.3.1 确定预警级别按照天然气输送管道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危害程度等因素,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IV级、DI级、11级、I级,依次采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IV级预警(蓝色):天然气输送管道企业安全监测、监控数据异常,未发生实际影响,事件产生的可能性较小,影响范围仅在管道企业某个站场或阀室区域内,可能会对周边群众的人身安全、社会财产及社会秩序产生一般影响。m级预警(黄色):天然气输送管道企业安全监测、监控数据报警,有异常情况,事件产生可能性较小或影响范围仅在某个管道企业的场站或阀室内发生,可能会对周边群众的人身安全、社会财产及社会秩序产生较大影响。口级预警(橙色):天然气输送管道企业安全监测、监控数据报警,有明显的异常情况,事件极有可能已产生,危害程度重大,影响到周边区域,可能会对周边群众的人身安全、社会财产及社会秩序产生重大影响。I级预警(红色):天然气输送管道企业安全监测、监控数据报警,事件前兆已发生,事件危害程度特别重大,可能会对周边群众的人身安全、社会财产及社会秩序产生特别重大影响。3.3.2 预警信息发布区天然气输送管道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各镇(区、街道)及天然气输送管道企业监测、预测和会商,认定将出现达到IV级预警级别标准的事件时,将审核批准的预警信息发送到区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统一发布。预警信息内容包括:预警区域或场所、险情类别、预警级别、预警期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灾情概要、有关预防预警措施,以及工作要求和发布机关等。3.3.3 采取预警措施预警信息发布后,受影响的镇(区、街道)及有关部门应按照预警级别和实际情况,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1)组织加强对天然气输送管道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人员对生产安全事件预警信息进行分析评估。(2港促天然气输送管道企业立即采取停产和撤出人员等措施。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3)通知应急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集结待命状态,并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与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区发改委立即开展应急监测分析,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4)针对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5)调集应急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确保应急保障工作及时到位。(6)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预防天然气输送管道事件发生、减轻事件损害。(7)其他必要措施。3.3.4预警信息的调整、解除预警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区天然气输送管道指挥部应当加强对预警信息的动态管理,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按照有关规定适时调整预警级别、更新预警信息,并重新发布、报告和通报有关情况。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区天然气输送管道指挥部应当及时宣布终止预警期,并解除采取的有关措施。4应急响应4.1信息报告事件发生后,天然气输送管道事件现场有关人员应当迅速报警,并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区应急管理部门(值班电话:0515-88426079)和区发改委(值班电话:0515-8842602Ix0515-88426117)报告。相关部门接报后应及时向区政府报告。区政府和区发改委接到天然气输送管道事件信息后,应当立即核实有关情况,并按照分级管理的程序第一时间逐级上报至市人民政府及市发改委。信息初报的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类别、简要经过、影响范围和损害程度的初步估计、现场救援情况、事件已采取的措施等。当情况发生变化时,需及时进行信息续报。信息续报的内容包括:人员伤亡、事件影响最新情况、事件重大变化情况、采取应对措施的效果、检测评估最新情况、下一步需采取的措施等。天然气输送管道事件中伤亡、失踪、被困人员涉及港澳台侨、外籍人员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相关部门、涉外机构通报。天然气输送管道事件信息报告流程图见附件8.24.2 先期处置天然气输送管道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应当立即启动生产安全事件应急救援预案,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救援措施,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告事件情况:(1)根据事件危害程度,组织现场人员撤离或者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及时通知可能受到事件影响的单位和人员;(2)组织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迅速控制危险源,组织抢救遇险人员,协助救助伤员,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并采取其他必要措施防止危害扩大和次生、衍生灾害发生;(3)维护事件现场秩序,保护事件现场和相关证据;(4)根据需要请求邻近的应急救援队伍参加救援,并向参加救援的队伍提供相关技术资料、信息和处置方法;(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急救援措施。区政府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立即疏散受到威胁的人员,通知可能受到事件影响的单位和人员;组织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应急处置,采取有力措施控制事态发展或者灾情蔓延,研判事件发展趋势以及可能造成的伤害,并向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单位报告;隔离事件现场,划定警戒区域,实施交通管制,维护事件现场秩序;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件危害扩大和次生、衍生灾害发生,避免或者减少事件对环境造成的危害;依法调用和征用应急资源;及时发布有关事件情况和应急救援工作的信息。4.3 启动响应需要区天然气输送管道指挥部协调处置的事件,由区天然气输送管道指挥部办公室向指挥长报告,由指挥长下达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命令。天然气输送管道指挥部各小组、各成员单位应按照职责要求,立即开展应急工作,组织有关人员赶赴事件现场或天然气输送管道指挥部办公室开展应急相关工作。区天然气输送管道指挥部办公室要将现场应急工作情况及时报告区人民政府和区安委会保证事件抢险工作协调、有序、有效实施。4.4 应急处置在区天然气输送管道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现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事发地镇(区、街道)按照统一指挥、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科学处置的要求,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1)制定方案。根据事件类型,研判现场信息,制定应急处置方案。(2)现场管制。划定警戒区域,在警戒区域边界设置警示标志,将警戒区域内与事件应急处置无关的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对通往事件现场的道路实行交通管制,严禁无关车辆、人员进入;清理主要交通干道,保证道路畅通;合理设置出入口,控制、记录进入事件救援核心区的人员。(3)环境监测。开展事件现场及周边可能受影响区域的环境监测,综合分析和评价监测数据,预测事件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采取控制污染扩散的措施,提出现场救援工作建议。(4)搜救、疏散人员。立即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组织开展人员搜救工作,疏散、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受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5)抢险救援。组织开展事件处置、工程抢险、道路交通设施抢修和事件现场清理等工作;迅速控制危险源,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件危害扩大和次生、衍生灾害发生,避免或者减少事件对环境造成的危害。(6)医疗救护。组织开展现场紧急医疗救护,及时转移危重伤员。根据需要向上级卫生健康部门请求派出有关专家和专业医疗队伍进行指导和支援。4.5 信息发布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全面、客观。发生天然气输送管道事件,区天然气输送管道指挥部在区委区政府的指导下,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发布权威简要信息、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事件相关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信息发布工作。4.6 应急结束天然气输送管道事件相关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消除,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区天然气输送管道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组织应急队伍和工作人员有序撤离。同时采取或者继续实施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通知相关方面解除应急措施,逐步恢复生产生活秩序。5后期处置5.1 善后处置在区天然气输送管道指挥部的领导下,事件的善后处置工作由区发改委负责指导协调,事发地镇(区、街道)及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善后处置主要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尽快消除事件影响,依据相关法律政策做好遇难者及其家属的善后处理及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等;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人员及受影响群众,对应急救援中伤亡的人员及时给予救治和抚恤,做好事件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督促辖区内保险公司积极做好理赔服务工作;及时归还调用和征用的财产,财产被毁损、灭失、消耗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做好环境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工作。5.2 事件调查事件调查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件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天然气输送管道事件发生后,由区人民政府负责组成调查组进行事件调查。必要时,区人民政府可以委托负有生产安全职责的区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调查组。较大天然气输送管道事件由市人民政府负责组成调查组进行事件调查。5.3 总结评估天然气俞送管道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区、事发地镇(区、街道)及有关部门对应急救援工作进行评估,分析总结应急救螟3佥教训,提出改进建议。5.4 保障措施6.1 应急队伍保障应急救援队伍以天然气输送管道企业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基础,按照有关规定配备人员、装备,开展培训、演习;区政府、区级各成员单位应急救援队伍是事件的重要支援力量和补充力量,应加强天然气输送管道事件救援技能培训,满足工作需要;天然气输送管道事件应急指挥部应加强对应急队伍的对接,便于在应急响应时统一协调指挥调配应急救援队伍。区政府根据需要组织动员其他专业应急队伍和志愿者等参与天然气输送管道事件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处置工作。6.2 物资保障天然气输送管道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储备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区政府和区级有关部门根据本地、本行业实际情况储备一定数量的常备应急救援物资,应急响应时所需物资的调用、采购、储备、管理,遵循"服从调动、服务大局”的原则,听从区天然气输送管道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保证应急救援的需求。6.3 资金保障应急救援队伍根据救援命令参加天然气输送管道事件应急救援所耗费用,由事件责任单位承担;事件责任单位无力承担的,由区政府协调解决。区政府应将天然气输送管道事件应急救援费用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专款专用。6.4 医疗卫生保障区政府应加强急救医疗服务网络建设,全面掌握本行政区域内医疗卫生资源信息,尤其是专科救治方面的资源信息,其中包括急性中毒、烧伤等救治机构的数量、分布、可用病床、技术力量和水平等。区卫生健康部门按照职责和相关预案要求,配备相应的医疗救治药物、技术、设备和人员,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对事件伤员的救治能力。区专业心理危机干预队伍、红十字会等群众性救援组织和队伍应积极配合专业医疗卫生队伍,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区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应急救治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保证所用药品、医疗器械安全有效,掌握抢救药品、医疗器械、消毒、解毒药供应的城市及来源。6.5 交通运输保障区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加强应急处置交通运输保障能力建设,建立健全交通运输应急联动机制和应急通行机制,确保紧急情况下的综合运输能力和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依法对事件现场进行交通管制,保障抢险道路的畅通,确保救灾物资、器材和人员运送及时至I位。6.6 通信与信息保障区工信、广电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督促相关企业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广播保障工作体系,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于公用通信网的应急通信系统。天然气输送管道事件发生后,区工信局组织协调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铁塔公司做好现场公用通信网络保障工作。6.7 宣传、培训和演练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加强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件预防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全民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区政府及负有天然气输送管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至少每2年组织1次天然气输送管道事件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天然输送管道企业应当根据自身特点,至少每半年组织1次天然喻送管道事件应急救?颠案演练,及时进行总结,并将演练情况报送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应急演练组织单位应当组织演练评估,可委托第三方对演练成果进行评估。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预案的演练情况,预案的合理性与可操作性,指挥协调和应急联动情况,应急人员的处置情况,演练所用设备装备的适用性,对完善预案、应急准备、应急机制、应急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7附贝!J7.1 预案管理本预案由区发改委负责解释,应当每3年至少评估修订一次,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7.2 奖励与责任追究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在天然气输送管道事件应急救援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失职、渎职的有关人员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7.3 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7.48.1 区天然气输送管道事件应对组织体系结构图8.2 区天然气输送管道事件信息报告流程图8.3 区天然气输送管道事件应急响应流程图8.4 区天然气输送管道事件应急预案政企衔接图市区天然气输送管道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现场指挥部综合协调组事件救援组交通管制组医疗卫生组环境监测组处置保障组善后处置组天然气道企业发现事件 第一人市区天然气输送管道事件应急响应流程图政府及发改、应急部门预防准备天然气输送管道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