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许可使用协议范本(25篇).docx
商标许可使用协议范本(25篇)商标许可使用协议范本(精选25篇)商标许可使用协议范本篇1总部:O加盟商(分部):O为了规范特许经营系统商标许可使用的行为,维护特许经营系统的形象和声誉,根据总部(分部)与分部(加盟商)于年月日达成的特许经营合同,对总部许可使用的商标达成如下协议:一、许可使用的商标总部许可分部(加盟商)使用的商标名称为:,商标注册号为:,商标注册时间为:年月日。商标注册人的名称:O商标注册人的地址:O二、许可使用的方式总部授权加盟商在特许区域内,以独占(排他/普通)许可的方式使用本协议规定的商标。三、许可使用的范围总部许可加盟商使用的商标限于商品种类(或服务的类别及名称),并按照总部指定的商品品种使用,且总部有权对使用的商品品种进行调整。四、许可使用的地域总部许可加盟商使用商标的地域范围为特许经营合同所规定的特许经营区域,并应符合以下规定:(1)使用于加盟店的招牌、标志、物品及总部指定的商品品种;(2)商品销售的客户限于在特许区域内注册的企业或企业分支机构;(3)o五、许可使用的期限总部许可加盟商使用的商标,其许可使用期限按下列第项规定执行:(1)与特许经营合同的期限相同;(2)实施期限按照总部的通知执行;(3)限于在期限内使用。六、商标的更新因总部违反商标法的规定取得本协议许可使用商标的注册而被商标局裁定撤销注册的,无论总部以任何商标取代许可使用的商标,除加盟商明确表示同意之外,有权解除本合同,总部(分部)应当返还费用,并赔偿损失。在特许经营合同履行期间,总部不得(或可以)启用新的商标以代替本协议许可使用的商标,但总部在现有商标的基础上对商标进行的合理改动且不致引起公众对商标识别性造成重大影响的不在此限。无论因任何原因而导致商标的变更,因此产生的更改招牌及的费用由负担。七、商品质量的保证加盟店使用商标时,按照特许经营合同及本协议的规定执行商品质量标准,应当保证商品质量符合国家法律及总部的要求。(1)总部(分部)向加盟商提供商品的样品,提供制造上的技术指导;(2)总部(分部)可以监督加盟商的生产,并有权检查加盟商生产情况和产品质量;(3)o八、商标续展总部应保证履行商标的续展手续及其他保障商品合法性的注册手续,包括产品的原产地标志及认证。九、许可使用费甲方应当收取的商标许可使用费用,已经包括在交纳的特许经营费之中,不再单独收取费用。或加盟店按照标准向总部(分部)交纳商标许可使用费,按照特许经营合同规定的期限与特许权使用费一并按月(季)交纳。十、商标转让除特许经营合同转让而导致本协议许可使用的商标一并转让时,总部转让本协议许可使用的商标,加盟商无(有)权解除特许经营合同。十一、违约责任加盟店有下列违约行为的,除按照商标法的规定赔偿损失外,并应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1)将许可使用的商标用于本协议规定范围以外的产品的,偿付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2)将使用许可商标的产品通过加盟店以外的其他途径进行销售的,偿付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3)将使用许可商标的产品销售给未在特许区域内注册的企业或企业的分支机构的,偿付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4)将许可的商标使用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销售的,偿付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5)o总部(分部)有下列违约行为的,应当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1)总部未按规定续展商标注册期限导致商标许可使用提前终止的,损失赔偿的计算方式为:;(2)将许可使用商标转让给第三人,导致商标许可使用提前终止的,损失赔偿的计算方式为:;(3)o十二、法律关系总部在本协议下的权利与义务,均由分部实际享有或承担。加盟商可以依据协议向分部主张权利,但不得依据本协议直接向总部主张任何权利。总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直接依据本协议向加盟店主张权利,包括对加盟店违反本协议规定的违约行为,直接行使赔偿请求权及处罚权,除非加盟店已经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全部履行了赔偿义务。未经总部同意,分部不得放弃对加盟店的赔偿请求权,否则,其行为无效,总部有权依照本协议主张分部放弃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十三、协议文本本协议一式份,由总部、加盟商及(分部)各存份,一份报商标局备案,一份送工商管理部门存档,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四、备案总部负责办理商标许可使用协议的备案手续,备案的费用由总部承担。加盟商负责送交其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门存档。如商标管理部门要求使用其统一印制的格式文本备案存档,则应当根据本协议内容填写备案存档文本,但在执行时以本协议为准。总部:加盟商: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年一月日年月日商标许可使用协议范本篇2商标使用许可人(甲方)商标使用被许可人(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一、甲方将已注册的使用在类商品上第号商标,许可乙方使用在类商品上。商标标识:二、许可使用的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如需延长使用时间,由甲、乙双方另行续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三、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乙方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具体措施为:四、乙方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自己的企业名称和商品产地。五、乙方不得任意改变甲方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并不得超越许可的商品范围使用甲方的注册商标。六、未经甲方授权,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将甲方注册商标许可第三方使用。七、注册商标标识的提供方式:八、许可使用费及支付方式:九、本合同提前终止时,甲、乙双方应当分别自终止之日起一个月内书面通知商标局及其各自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十、违约责任:H"一、纠纷解决方式:十二、其他事宜:本合同一式份,自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由甲、乙双方分别将合同副本交送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存查,并由甲方报送商标局备案。商标使用许可人(甲方)(签章)地址邮编年月日商标使用被许可人(乙方)(签章)地址邮编年月日商标许可使用协议范本篇3注册许可使用合同范本许可人(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被许可人(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鉴于甲方拥有一定价值的注册,乙方希望使用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等法律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信守履行。第1条?信息本合同约定许可使用的,主要信息如:名称:注册号:注册国家或地区:核准注册日:?年?月?日目前到期日:?年?月?日商品或服务类别:第2条?许可范围2.1?许可使用商品或服务:说明:2.2?许可使用方式:乙方仅限于以下列方式使用该注册:(1)国家/地区法律规定的使用方式;(2)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之上;(3)用于商品(或服务)交易文书之上;(4)将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5)其他使用方式:2.3?许可使用类型:双方同意,许可使用类型为下列第?种方式:(1)独占使用许可,是指甲方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仅许可给乙方使用,甲方不得使用也不得另行许可他人使用该;(2)排他使用许可,是指甲方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仅许可乙方使用,甲方依约定可以使用该但不得另行许可他人使用;(3)普通使用许可,是指甲方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许可乙方使用,甲方可自行使用也可另行许可他人使用该O2.4?关于再许可,按下列第?种方式履行:(1)乙方不可以再许可给第三方使用;(2)乙方可以再许可给第三方使用;(3)乙方可以再许可,限制条件是:。2.5?许可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许可期限超出注册期限的,由甲方负责申请续展。2.6?许可地域:说明:2.7?许可使用方式:乙方仅限于以下列方式使用该注册:(1)国家/地区法律规定的使用方式;(2)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之上;(3)用于商品(或服务)交易文书之上;(4)将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5)其他使用方式:2. 8?双方同意,许可地域按下列第?种方式执行:(1)许可只在?国家/地区(许可区域)有效,即乙方只得在许可区域使用该注册;乙方承诺不在其他国家/地区直接或间接使用或授权使用该,且不在知情的情况下向有意或有可能在其他国家/地区出售协议下商品的第三者销售使用该的商品;(2)许可地域以第一条注册的国家或地区为准。2. 9?交付资料: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5日内,将如下材料交付给乙方:(1)该注册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生产、制造该标识所需要的文档、电子文件;(3)如乙方有需求,甲方应向乙方开具符合本协议约定内容的授权书或授权证书;(4)其他:。第3条?许可费用3. 1?许可使用费按以下第?种计费方式计发:(1) 一次性计费方式:金额为?元(大写:?圆),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2)按年/半年计算费:金额为每年?元。支付方式:(3)按乙方使用该注册的数量计费。具体计费方式为:(4)按商品销售额计算。具体为:商品范围:计费标准:销售额的定义:结算、支付时间:(5)其它计费方式:3. 2?甲方指定收款账号:开户行:户名:3. 3?甲方应向乙方开具相应正规发票。第4条?制作除合同双方约定乙方使用由甲方提供标识外,乙方需制作的,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视同甲方已授权乙方制作。同时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制作的,以保证质量。第5条?商品质量1 .1?乙方在使用该的商品上,应标明乙方名称和商品产地。乙方承诺使用该的商品符合较高标准,且不会因商品质量影响甲方及本身的声誉。5 .2?乙方使用该的商品应当满足以下标准:质量标准:?;技术标准:?;其它标准:。5.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或其授权代表有权在合理时间检查使用该的商品质量,乙方应采取必要措施以满足甲方的质量标准和要求。第6条?保证与承诺6. 1?甲方保证事项:(1)甲方保证是该的合法注册人,并保证在许可期间该注册的有效性;如涉及展期,则手续与费用由甲方自行负责;(2)甲方保证本合同第二条约定之未被质押;(3)甲方保证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第三方指控乙方使用该构成侵权的,负责与第三方交涉,乙方对此予以配合;(4)甲方保证因第三方指控侵权所引起的法律和经济上的责任由甲方承担,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为此支出的合理法律费用。7. 2?乙方承诺事项:(1)乙方承诺在许可地域范围内,向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以维护甲方对本合同第二条约定之拥有的权利;(2)乙方承诺不改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之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不超越许可使用商品范围和地域使用该;(3)乙方承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因许可行为而授予乙方的权利,乙方不进行转让、质押;(4)乙方承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将与本合同第二条约定之相同或近似的,以自己的名义提出注册申请。第7条?合同变更7.1 ?甲方为自然人的,在许可使用期限内,因甲方死亡致使该专用权发生移转的,该的继承者应在合理期限内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由甲方的'继承者继续履行。甲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因甲方变更、终止致使该专用权发生移转或转让的,本合同由甲方专用权的承继者继续履行。甲方没有承继者的,本合同自动终止。8. 2?乙方如为自然人,在许可使用期限内,乙方死亡,乙方的继承者应在合理期限内书面通知甲方,本合同由乙方的继承者继续履行。第8条?合同终止8.1?在合同期满后的5天内,或收到解除合同通知的5天以内,乙方应向甲方出具书面报告以说明手中和正在加工中的商品的数量和种类。对于许可期限内乙方已经加工或正在加工中的商品,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1)乙方可将已生产出和正在加工的商品进行必要的处理或销售,但不得再进行新的生产和使用;(2)乙方不得再将商品进行出售。(3)其它方式:8. 2?甲方有权进行实地盘查以确认存货情况和报告的准确。若乙方拒绝甲方的核查,将失去处理存货的权利。8. 3?合同终止或期满后,甲方得继续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该注册;除非另有约定,乙方不得再使用该或与之近似的O第9条?违约责任9. 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导致本协议不能正常履行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甲方支付合同约定许可使用费的?%作为赔偿。(2)甲方违反本合同关于独占或排他许可使用的约定时,乙方有权要求支付合同约定许可使用费的?%作为违约金。甲方该违约行为损害乙方签订本合同时之预期目的的,乙方同时有权解除合同。10. 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不支付许可使用费的,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逾期金额的0.1%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2)乙方违约擅自扩大被许可使用的使用范围或使用商品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侵害行为,并可要求乙方增加支付?的许可使用费,并赔偿甲方损失;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日后仍未停止的,甲方有权同时解除合同。第10条?争议解决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解决,同意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1)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2)提交?委员会,根据该委员会现行规则,结果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第11条?保密事项IL1?双方对合同洽谈及履行过程中获悉到对方的商业秘密和相关秘密信息,有保密的义务。因一方泄密致使对方经济利益受损的,该方负赔偿责任。11.2?合同未正式生效前、合同提前解除或履行完毕终止时,各方仍需对本合同洽谈和履行过程中所产生的保密事项保密,保密时间双方约定为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起三年。第12条?许可备案本次许可的登记备案手续,双方约定按以下第?种方式:(1)双方同意不进行登记备案;(2)如乙方要求办理登记备案,甲方应协助配合,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3)本生效后?日内,由甲方负责办理登记备案,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第13条?附则13.1 ?本合同一式四份,其中甲方1份,乙方1份,用于备案2份。13.2 ?本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甲方:(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商标许可使用协议范本篇4商标许可使用合同(个人)许可人:#(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被许可人:#(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了明确许可方和被许可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签定如下合同:第一条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其拥有的在国家商标局核定服务项目第一类商品上使用的注册商标。该注册商标名为:“",注册号码为,该许可为普通许可,乙方不可转授权任何其他第三方使用。第二条使用范围,乙方仅可在#产品上使用该注册商标。第三条许可费用,乙方有偿使用该注册商标,需每年支付甲方人民币#元,大写#圆整。乙方需于每年#月#日-#月#日支付该笔费用。逾期未支付,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不再享有本合同项下商标使用权。第四条许可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第五条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质量,如发现乙方有不当使用本合同项下商标的行为,甲方有权提出整改意见,从甲方提出整改意见之日起30天内,乙方仍未整改,则甲方可收回乙方商标使用权,乙方不再享有本合同项下商标使用权,且乙方已经支付的许可使用费,甲方不予退回。乙方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并应在使用前述商标的商品上标明乙方的名称和商品产地。第六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或其授权代表有权在任何合理的时间检查使用上述商标的产品的质量。乙方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以满足甲方的质量标准和要求。如有不符上述要求的做法或销售,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或其授权代表通知后立即采取补救措施。从甲方通知之日起30天内,乙方仍未采取补救措施,则甲方可收回乙方商标使用权,乙方不再享有本合同项下商标使用权,且乙方已经支付的许可使用费,甲方不予退回。第七条乙方承认尊重甲方对上述商标的所有权、权利和利益,并承诺不以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危及上述商标注册的有效性。第八条乙方同意告知甲方其知晓的任何未经授权使用的易与上述商标产生混淆的类似商标或仿制品。应甲方要求,乙方应协助甲方防止、对抗和制止上述侵权行为。第九条违约责任,对于因任何一方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行为或被指控的任何行为引起的任何索赔、要求、诉讼、和解、裁决或判决,包括任何第三方的索赔,该乙方同意赔偿对方因此而导致的一切损失(包括律师费)。第十条凡因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鉴于甲乙双方均在饮用纯净水上使用该商标,为明确后续使用过程中责任划分,附件一所列使用范围为甲方负责范围,超出该范围内的区域内因本合同项下商标涉及商品引起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第十二条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生效。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许可人:(签名、捺印)身份证号:日期:被许可人:(签名、捺印)身份证号:日期:商标许可使用协议范本篇5商标许可使用合同范本编号:商标使用许可人(甲方):商标使用被许可人(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双方遵循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一、授权范围1、甲方将已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注册登记的第类商标(注册号:)许可乙方使用在其门市和生产的产品包装上。2、商标标识:(另附页)3、许可使用的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如需延长使用时间,由甲、乙双方另行续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4、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商标的地域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5、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商标的形式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区域()行业内普通许可使用。合同存续期间,不在行业同类产品上,授权其他生产厂家使用甲方的第类商标。6、许可乙方在产品包装、企业牌匾、宣传资料上使用的说明文字:二、双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向甲方交纳万元人民币作为商标、冠名使用费。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乙方必须保证在其生产的商品上,使用甲方注册商标的产品,要符合国家有关该产品卫生、质量、计量、环保、包装、行业标准及法定说明文字的要求。3、乙方不得任意改变甲方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不得超越许可的产品范围使用甲方的注册商标。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乙方必须在使用甲方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乙方的企业名称和产地。5、甲、乙方应在商标许可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就是否继续授权使用商标进行协商,到期继续使用重新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并续费备案,不续签合同则自行终止。6、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在其门市和产品上使用甲方的授权商标、标识,以及冠用连锁店为内容的文字,以及在本合同授权范围的第6项中许可乙方在其产品包装,企业牌匾、宣传材料中所规定的文字,否则甲方有权依法追究其侵权责任。7、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有权利监督乙方产品质量,乙方有责任将包装设计文稿交给甲方审核备案,以免出现与法律相违背的情况。8、甲方对乙方的商标使用许可授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仅为提高乙方知名度、扩大市场占有率所进行的企业形象和产品形象策划和包装。是在法律许可下的合法授权并受到法律保护。同时应当强调,双方都是独立法人,各自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甲、乙各方的债权、债务,以及与本合同无关的法律责任均不得涉及对方;甲、乙各方的债权、债务,以及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法律纠纷和责任,也均不能构成对各方的法律连带责任。三、生效与终止本合同生效的条件:1、双方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上签字、盖章。2、乙方按合同的约定金额足额交付了甲方商标使用费。3、甲方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递交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备案。4、乙方使用在甲方授权注册商标的产品,必须要具备如下条件:由国家技术监督局指定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检测合格报告。国家明令需要具备环保认证的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级环保机构认证或国家指定机构的认证。必须要执行国家强制标准的产品必须达标。必须要由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生产许可证的产品,要取得生产许可证。本合同自签字的个月内,由乙方到所在注册工商局存查。5、合同生效日期以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为准。本合同终止的条件:6、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许可期限到期没有续签合同。7、乙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在使用甲方注册商标之后,其产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并构成对甲方声誉的严重损害的。8、乙方在签署本合同后个工作日内,商标使用许可费没有全额进入甲方指定帐号(银行公休、假日顺延)。四、交易程序1、甲方先将合同传给乙方审核,乙方无异议后交纳万元人民币,付款方式可分为两种方式:第一种是一次付清,甲方承诺在小时之内加急将合同交付国家工商局商标局备案,与乙方一同前往,如果国家工商局商标局不受理此备案,甲方将全部退还所有商标许可使用费给乙方。直至国家商标局受理后乙方付清全款。第二种方式:乙方先付全款%部分,剩余部分款项在甲方递交国家工商局商标局受理后结清。如果乙方在甲方办理完所有手续后,在个工作日内不予甲方办理完所有结算事宜,甲方视乙方违约,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合同,中止乙方使用其注册商标,所收乙方的费用作为对甲方的补偿。双方签署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到国家工商总局指定的涉外商标代理机构商标代理公司做备案书,根据中国的法规由涉外商标代理机构递交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备案。2、代理机构将双方签署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递交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后,甲方所承担义务的全部完成。3、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在受理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后,依据其行政程序,向甲方发商标使用许可备案通知书,并在全国性的商标公告上公告。4、甲方指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为甲方收款结算单位,全权负责甲方在中国境内商标使用许可中的事务工作,并对乙方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争议或法律纠纷,由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负责协调解决和应诉。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订立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具备合同中的生效条件,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五、违约责任1、乙方不能超越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规定的商标类别、商品种类、商标使用的地域、使用形式、使用期限等条件,合法使用美国安伯士国际有限公司注册商标。2、乙方只限于在本企业生产的产品上和门市上使用美国安伯士国际有限公司授权使用的商标。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将甲方授权使用的商标再许可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作为投资与第三方新成立法人机构进行生产销售并盈利。3、乙方在使用甲方注册商标前必须全部付清所有商标使用费,不得以各种理由拒付和拖延。甲方在许可合同的存续期间,不能单方面终止乙方的商标使用权(但符合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件”的条款除外)。4、双方如有违反“违约责任”中条款的,违约方罚款金额为万元人民币。六、适用法律1、本合同的订立、解释、效力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和法规的管辖和保护。七、争议的解决1、对合同有争议需要修改,必须经过双方一致同意,签署书面合同报原备案商标局受理方可生效。2、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的规定而造成的损失,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提出经济赔偿。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共识,守约方得到赔偿后合同可继续履行。3、如合同争议不能达成共识,可以将争议提交中国贸促会仲裁委员会,由该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条例进行仲裁,仲裁结果为终局,对双方均有约束力。解释、代理、争议受理、仲裁机构4、本合同中商标使用许可争议的解释权在国家工商局商标局。5、本合同中的商标代理机构为商标代理公司。6、本合同中的争议受理在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厅。7、本合同中争议的仲裁在中国贸促会仲裁委员会。本合同一式四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自签订之日起个月内,由甲方将合同副本报送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备案;由乙方将合同副本交送注册地工商局存查。许可人(甲方):被许可人(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年月日年月日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履约注意事项商标使用许可被誉为被称为21世纪最有前途的经营模式,通过商标使用许可,许可人可扩大商用商标的范围,在短时间内扩大商标的影响力,最大限度内发挥商标的优势。对于被许可人来说,可以短时间内提高产品的销售量,获得消费者认可。但是如果对商标许可过程中的风险不予重视与防范,对许可人来说可能在短时间内砸了牌子,被许可人择可能赔了夫人又折兵,因此应慎之又慎。一、商标许可人履约注意事项1、注意对商品质量的控制商标的产权价值在于它所享有的声誉,许可他人使用商标即意味着商标信誉寄附于被许可人的行为和其提供的商品之上。因此使用许可合同中的质量控制是一项极为重要的内容。2、注重被许可人资格的审查商品质量控制对于许可人来说,首先要慎重选择合作伙伴,让那些生产能力较好、经营管理水平较高且履约能力较强的企业作为被许可人。在授予许可使用权之前,许可人应对被许可人的法人资格、生产能力、管理水平、产品质量等进行考察、测试。达不到与自己产品相同质量标准的不能售与许可证。使用许可合同订立后,许可人应密切注视被许可人的生产销售情况,防止被许可人在产品质量、售后服务方面任何有损商标信誉的现象发生。在合同期限内,许可人都有责任对被许可人的生产过程、工艺制作、产品检验和管理等方面实施必要的监督。当被许可人的产品达不到许可使用的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许可人应采取果断措施以阻止情势进一步发展,必要时应断然终止合同,收回商标使用许可权。3、注意对商标权维护许可人有义务保证被许可使用的商标权的确定性和稳定性,维护被许可人的使用权。具体地说,许可人应保证合同项下的注册商标真实可靠,是经过商标主管机关审查核准予以注册的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并且该商标仍处于法律保护的有效期限内。许可人不得在同一地区内和两个以上的企业签订独占许可使用合同,导致两个以上的被许可人的使用权发生冲突。在合同有效期间,许可人不应将该注册商标任意转让给第三人,如需转让必须向被许可人说明情况,取得被许可人同意或者与被许可人解除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人还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维系其商标权利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及时办理商标续展。对于市场上出现的商标侵权行为,如果是独占许可、排他许可,可由被许可人提起诉讼,许可人积极参加配合行动。如果是普通许可则由许可人起诉,但被许可人应将有关侵权的事实情况及证据及时告知许可人。4、加强被许可人商标使用的监督如何维护商标信誉,防止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失控而损害商标权人的利益,保护消费者权益,是企业商标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对被许可人商标使用进行监督的内容包括:4.1、 许可使用的商标必须与注册商标一致。被许可人使用注册商标和商标权人自己使用一样,以核准的注册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不得超出核定使用的商品范围,不得任意修改注册商标的文字和图形。同时,被许可人还必须按照合同规定在许可使用的商品范围内进行使用。4.2、 被许可使用的商品上应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在商标许可使用实践中,一些被许可使用商标的企业不仅使用许可人的商标,还将许可人的厂名和商品的产地名一起使用。这种行为极易使消费者产生误解,还可能给许可人的企业形象和商业信誉带来不利影响。为了防止借商标许可使用而侵害商标权人及消费者正当权益的现象发生,商标法规定,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作为许可人的商标权人也应当重视对被许可人商标使用的监督,防止不利于企业名声和商品信誉的事情发生。二、被许可人履约注意事项1、商标许可前注意事项商标的权利状态首先要对被许可商标是否得到授权,权利保护期还有多长时间,或者到期后是否及时进行了续展注册等情况进行考察。我国商标专用权取得实行注册取得原则,如果商标没有注册或到期未续展注册,或者已经被撤销,则不享有商标专用权的保护,任何人都可以在同类或不同类商品上使用,甚至被他人抢注,从而影响商品在市场的销售。受让未注册的知名商标虽然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可以避免他人抢注,但是否知名的认定处于不确定状态,风险较大;当然如果被许可的是未注册的驰名商标的,同样享有商标专用权的保护。不过商标是否驰名处于变化状态当中,权利不稳定,最好受让那些被商标局或司法机关认定的驰名商标。如果商标仍处于正在申请过程中,是否受让也要慎重。我国商标注册实行实质审查原则,必须符合商标法规定的条件才能得到授权。目前,商标申请量非常大,垃圾商标泛滥成灾,商标审查积压严重,最顺利的商标注册其周期也长达3年,如经过商标异议程序,商标注册周期可长达10余年。如果受让或被许可处于申请过程中的商标,将面临巨大的风险,因为这种商标法律状态是不稳定的,可能因为缺乏显著性、侵犯在先权利等原因不能获得注册。如果商标虽已授权,但正处于争议中,存在被撤销的风险,最好等有结果后再决定是否受让或使用。商标的权利主体只有商标权人或其特别授权的代理人有权利进行商标授权使用。在交易前一定要考察交易人是否是真正的商标权利人,可以通过查验商标注册证书、查询商标公告或中国商标网等了解真正的权利主体。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许可方本身已经是商标的被许可人,一定要考察原许可合同中权利人是否授权被许可人将其被许可的商标再次转让或许可。如果与其按许可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被许可人无权进行再许可或转让。如果许可方本身已经是商标的受让人,一定要考察原转让合同是否经过商标局审查核准。商标转让合同必须经过商标局核准公告,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这时的商标受让人还不是真正的权利人,无权进行商标的许可或再转让。商标的效力范围商标专有权受地域的限制,只在注册地受专用权的保护。被许可使用前企业要审查商标是否已在中国核准注册,如果企业生产的产品主要用于出口,还要考察商标是否在出口地获得注册,否则在产品销售地还可能产生商标侵权的纠纷。商标专用权以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为准,权利人不得随意扩大商标所使用的商品的范围。如果要在不同类的产品上使用已注册商标,要另行提出申请。被许可企业要考察权利人被核定在哪些产品上使用这个商标,避免权利人超出核定使用的范围许可或转让,否则有可能出现侵权纠纷,因为可能已经有他人在不同类产品上注册了相同或类似商标。2.商标许可合同中的风险防范商标许可的标的合同中应明确许可使用的是哪个商标,允许被许可方在哪些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商标许可人可能有几个商标或系列商标,是否都允许被许可方使用应在合同中明确。许可使用的商标必须与注册商标保持一致,不能分割使用,也不得随意改变商标标志。一件商标可能指定了多种商品或服务项目,如果许可使用的项目并不包含所有项目,那么应在合同中明确商标使用的商品范围有多大。如果商标存在相关的商业标记,如联合商标、防御商标、域名等,为了商标的有效使用,可以要求权利人将相关商业标记一起授权使用,或者要求权利人不得将相关商业标记转让或许可给不同的商业主体。商标许可方式根据商标法第40条规定,商标许可的类型有三种,独占许可、排他许可及普通许可。在许可合同中应对许可方式明确约定。普通许可虽然许可使用费较低,但市场上同时使用同一商标的主体可能较多,相互容易形成竞争。众多的被许可方为生存而专著于激烈的价格战,有可能因此忽视对品牌商品、服务的维护,导致品牌商品、服务的质量下降,同时过低的价格也会使相当一部分的原有品牌认同者失去认同感,除非产品的市场容量特别大,否则不建议加入这类商标的使用者行列;独占许可被许可人可以垄断对商标的使用,但相对商标许可使用费会比较高,在产品市场容量很大时没必要采用这种方式;排他许可时市场上商标所有权人与被许可人两家主体在使用同一商标时,双方会互相影响。商标许可的时间及地域范围合同中明确约定商标使用的时间及地域范围。被许可是只能在国内使用,还是在国外市场上也可使用,要在合同中约定清楚。跨过公司在进行商标许可时,一般会把全球市场划分为不同的区域,一般在一个区域获得授权的企业不得到其他区域进行制造销售使用,确保在一个区域得到最大化的经济利益,同时维护被许可方的利益。另外要约定合理的使用时间,及商标使用到期后是否可以继续使用的问题。商标许可费的支付商标许可费的支付方式有以下几种: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付费的标准可以一次协商一个总数,也可以按照产品的产量或利润提成。一次全部支付许可费的方式对许可人非常不利,除非被许可人实力雄厚。另外一次性风险过大,一旦商标不能带来利润将血本无归。相对来说提成的方式比较可取,一方面不会占用太多资金,另外也便于根据商标的实施情况随机应变。提成的依据可以根据利润确定也可依据销售额确定。依据利润确定提成对被许可人比较公平。依据销售额则相对比较清楚,容易核查。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以对方协商选择。违约责任及争议条款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一方或双方出现违约情形,责任如何分担应事先予以约定。如哪些情况构成违约,责任如何承担,责任形式有哪些,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一定要具体化,违约金如何计算,如何支付,应采取哪些补救手段等。不要笼统规定违约一方全部承担违约责任,否则到时会因约定不明确使条款流于形式。双方出现争议协商不成,采取哪种解决方式:是诉讼,还是仲裁?到哪个法院进行起诉?当然约定还要符合诉讼法的规定,否则不生效。还有其他一些与双方利益相关的问题也应予以约定,如被许可方是否能再许可第三方使用、被许可方是否要对许可费的数目保密等,被许可方还要注意避免在商标许可合同中出现捆绑销售、固定价格或其他不合理附加条件等。3、商标使用许可后的风险防范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备案督促许可方须在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副本向商标局办理备案;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经备案的,不影响该许可合同的效力,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双方将许可合同副本送交双方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查。商标许可合同签订后,应尽快办理备案备查的手续,使合同内容及合同执行处于公众的监督之下。特别是被许可人属于独占或排他许可的被许可人的情况下,公众的监督有利于防止权利人随意将商标在许可第三人使用,侵犯被许可人的利益。维持商标的有效性监督帮助商标许可方维持商标的有效性。未经被许可人同意,商标权不得转让给第三人;不得放弃续展注册;不得申请注销商标,不能妨碍被许可人合法使用商标等。当然被许可人也应积极使用商标,否则商标可能因为3年不使用被撤销注册。发生商标侵权时,督促许可方与被许可方应积极配合,共同维护商标的有效性。我国,三种许可的被许可人诉讼权利是不相同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