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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规章制度建设流程(15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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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规章制度建设流程(15篇).docx

    学校规章制度建设流程(15篇)学校规章制度建设流程(15篇通用)在制定制度时,需要听取员工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员工的想法和需求,并尽可能将其融入到制度中。下面给大家提供一些学校规章制度建设流程参考,希望对大家写学校规章制度建设流程有帮助。学校规章制度建设流程篇1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服从学校的管理和安排,按要求完成各项教育教学任务,不敷衍塞责;不参与有偿家教,不得擅自在校外开班授课。2、有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人才观。面向全体学生,关心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公正对待学生,不增加学生的学习负担。3、教师在仪容仪表上应为人师表,衣着得体、整洁、大方,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男教师不得留长发(过耳、披肩);女教师不得穿吊带装、超短裙,上衣不得低胸露脐,穿戴饰物和化妆应删繁就简,避免浓妆艳抹。男女教师不得留怪、奇、乱发型,上班时间不得穿背心、拖鞋。4、教师要注意使用文明规范语言,不得讲粗话、脏话;不得歧视、侮辱学生;不得打骂、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以抄代罚;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学生及家长收受财物;不得借职务之便谋取私利。5、教师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坚守岗位,忠于职守。不得停薪留职、请人代教、自动离岗,不得超假、旷工,尽量不迟到、早退,坐班时间不随意进出校园。6、教师在教室内禁止抽烟,工作时间不得酗酒,不得酒后上课、辅导学生。上课时禁止接打电话。工作时间不得组织打扑克、搓麻将及赌博活动。上班时间严禁登陆证券网站查看股市行情和上网交易。7、文明执教,积极认真备课、上课;主动参加各项教研活动和学术研讨;积极利用多媒体课件组织教学活动;自觉遵守上级规定的收费制度,不得随意组织学生订阅、购买教辅资料。8、教师应热爱学校,爱惜学校一草一木,不得随意损坏学校财产,不得随意浪费学校物质。9、教师严禁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不得进入不健康的娱乐场所,不得做有损教师形象和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事,不得参与非法和不健康组织和活动。10、老师的师德师风管理列入年终考核范畴。凡严重违反规定,在师生中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学校可考核为不合格;经教育劝导仍不纠正的,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上交县教育局处理。学校规章制度建设流程篇2一、财务管理1、财会人员和理财小组要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财政方针、政策,维护财经纪律,正确进行财务监督。2、凡经相关部门批准并由学校替代收取的教辅、管理、保险等费用,必须请示学校校长方可给付。3、学校经费的支出,以发票或食堂采购凭证为准,每张票据必须有经手人说明用途、分管财务领导证明,才可报校长审批,在出纳处报帐。4、假钞谁收取谁负责,教师个人和财务人员账目往来一般以凭据为准。5、出纳会计每月定期向校长书面报告财务收支和现金余额情况。6、分管财务领导每学期向教职工公布财务情况,接受咨询。二、学校物资采购、保管、领用1、学校物资购、管、用实行登记制,由学校分教务、总务、政教、幼儿园线负责登记工作。2、大宗采购100O元以上校务会决定,3000元以上报总支审批。3、采购人员须预先支取现金的,须出具借条,采购完报账后换回借条。4、假期财产保管由值班人员负责,按相关制度追究责任。5、学校物资不得外借校外人员,一般不借给教师个人使用,凡因故需要借用的,必须校长批准,出具借用条据,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有损坏的按L5倍价格赔偿。三、班级财产维修承包办法班级财产由班主任管理,损坏由学校负责维修,但视情况追究班主任责任。四、借款、用电、就餐等规定1、教师个人借款500元以上,须由校长审批。所有借款优先从教师工资或绩效中扣除。2、教职员工校内用电严格按表收费,电表由学校购买安装,用户使用保管,遗失或人为损坏由用户负责。用户调动或离职由续住者继续使用保管。3、学校为学校教职工提供工作餐,教职工来客一天内不收取伙食费,超过一天按每餐5元收取伙食费。4、正式教师直系子孙(特指子、孙)就读幼儿园按标准收取保育费,不收伙食费,就读小学按标准收取一切费用。学校规章制度建设流程篇3一、体育保管室规章制度1、坚守岗位,牢固树立为教学服务和师生服务的思想,做到满腔热血,有求必应。2、爱护公共财产,注意室内卫生,做到体育用品摆放整齐,有序。3、完整借还手续,上体育课前,必须有体育老师或体育委员按规定借取体育器材,教师签名,当面点清品种数目。4、体育课后,须及时归还体育器材。5、非正常损坏器材,须按实际价格或损坏程度赔偿。二、体育器材、场地管理制度1、体育保管室要保持清洁卫生,器材放置井然有序,便于上课借还。2、保管先要树立一切为教学、训练服务的观点,做到按制度办事,坚持岗位,热情周到。3、体育课外活动,借出器材必须填写借物单,按时归还,凡遗失损坏必须赔偿。4、外单位借器材,须经校主管领导、体育组负责人同意方可借出,私人不得借用。5、严禁一切车辆在运动场内行驶,保管室不得堆放私人杂物。6、场地每周清扫一次,每年维修、保养一次。7、体育器材每学年清理一次,自然损耗要登记造册,并经学校、教研组长审批销帐。三、体育器材赔偿制度1、体育设施是国家财产,全体师生必须珍惜爱护。2、学生有意损坏器材,按原价赔偿。因使用不当损坏的器材,按百分之五十赔偿。3、器材丢失,任课教师应查明原因,明确责任,除加强教育外,按实际情况处理,通报全校。4、器材每学年清理一次,自然损耗或报废的要登记造册并须报教研组及领导审批后销帐。学校规章制度建设流程篇4一、教师课前检查机房,干净再上课。雨具、仪器、饮料、饮用水、零食等不得带入机房。二、禁止在机房吃食物,不可乱扔果皮、纸屑等。避免弄脏机房地板和其它物品的,保持机房无尘洁净环境。三、所有垃圾学生要自行带走,关闭电脑、电灯、空调,由教师检查后才能离开。四、上机时要求带上书本,保持机房安静,不准随意走动,严格对号入座。五、上机前应先检查自己所用电脑的各种设备是否齐全,若有缺失要及时向老师报告。六、严禁给电脑加密(所有密码)!七、严禁随意安装、删除、卸载电脑内已经安装的各种软件。八、严禁上机时打游戏、上网聊天、浏览有不健康内容的网站。禁止下载可执行文件或文件夹,必须确认是否有病毒,如安全软件禁止打开最好不要打开以免电脑中毒。九、凡因操作不当或故意违规操作造成硬件损坏,除照价赔偿外,视情节轻重核收维修费用并给予相应处分。十、违犯上述规定且不听教育劝导者,取消上机资格,并按校规处理。学校规章制度建设流程篇5一、学校每年秋季对入校新生进行心理普测,并依据测评结果(包括量表统计分析结果、解释、建议等内容)建立档案。作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学生心理档案包括心理健康状况普查材料、咨询记录、跟踪反馈材料等。二、心理档案应由专人管理,专柜保存。三、管理人员要恪尽职守,严格按要求,保证及时归档、整理和正常使用。四、档案管理员严禁擅自携带和向无关人员谈论学生心理档案内容。五、原则上只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人员(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负责人、学校心理辅导教师及本班班主任)可以调阅学生心理健康档案,但不得外借出档案管理室,只能在管理室内调阅。六、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人员以外的教职工如确因工作需要需查阅学生心理档案,必须出具相关证明,并经学校主管部门领导签字后方能查阅。对所查阅的内容,必须严格保密,如有泄密或由此产生不良后果,必须承担相应责任。七、查阅使用学生心理档案必须严格登记。八、除补充学生心理档案内容外,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在学生心理健康档案上进行文字撰写。九、学生本人进行心理咨询时,心理健康教育人员有责任、义务对档案内容及档案反映的情况给与科学、准确、如实的解释,不允许夸大其辞,或使用极端性语言。十、心理健康档案不借出不复制,因特殊情况确需借出或复制的,必须经学校主管部门领导签字。十一、学生心理档案一般不作诊断证明。十二、学生心理档案原则上保留至学生毕业,特殊学生心理档案由心理健康教育指导教师保管,学生毕业时交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负责人封存。学校规章制度建设流程篇6开展“书香校园”活动规章制度为了使我校的“书香校园”开展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特制定以下各项制度和细则:一、成立创建创建“书香校园”活动领导小组组长:范振景副组长:任月安孙志强秦兆慧成员:罗永芳郑文静宋文东王凯年闫利荣吴新丽施敏各班班主任二、建立开展活动学校根据市县精神制定计划,根据师生具体情况制定读书计划,书香校园活动管理制度范文。三、建立各项规章制度1、图书室、阅览室读书制度(1)课外活动以及各班阅览指导课都是学生到图书室阅览室读书时间,图书室、阅览室工作人员要依时开放。(2)图书室、阅览室读书要保持安静,遵守秩序,爱护图书,按规定借书,做文明的读者。(3)工作人员要保持图书室的整洁,维护纪律,登记好借书情况和图书造册登记管理工作,做好每学期学生新书的分发工作。2、橱窗制度读书橱窗公布“书香校园”相关规章制度,宣传书香校园的主题、口号、读书格言等,定期更换好书推荐,展览师生征文。3、早读晚阅制度(1)各位老师应向学生推荐好书或报刊,班主任应定期与家长联系,了解学生在家的读书情况。(2)师生应培养良好的读书习惯,有专用,做到勤写读书笔记。4、检查制度读书活动领导小组对各班的书香校园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以真正做到有计划、有落实。四、各项活动评比细则1、“读书之星”评比细则学校每学期开展“读书之星”评选活动,各年级按学生总数的3%的名额推荐。评比项目及标准如下:(1)有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制定的读书计划,有专用读书笔记(摘录、感想或启发等);(2)有良好的阅读习惯和较深厚的阅读兴趣,能在班级或学校发挥“早读晚阅”的模范带头作用。(3)能用普通话背诵课本规定的需背诵的课文、段落、句子,会背诵经典名句;每学期读一本好书,写出读后感,坚持读报刊、看杂志。(4)积极参加班级、学校及上级组织的各类读书、征文、朗诵、演讲等比赛活动。(5)学以致用,视野开阔,学习成绩优异,能在各项读书活动竞赛中获的较好的成绩。2、“书香班级”评选细则(1)有具体可行的班级读书计划与班级读书总结;主题明显,切实可行;学生在学习生活中有明显转变,亲子阅读积极开展。(2)班级读书氛围浓厚,人人认真阅读推荐书目,经典诵读持之以恒。(3)每班建立班级图书角,建立符合本班特色的借阅制度,班级图书角书籍丰富,班级图书管理员管理有效,并落实专人管理。(4)能开展富有特色的课外阅读活动,形成自己班级的活动个性。(5)读书有成果,有各类活动资料(活动方案、活动小结、活动照片、读书小报、班级文化布置的照片、证书、奖状、发表文章等)。(6)珍惜图书,爱护图书,借阅图书无丢失。希望各位老师对照以上制度和细则,切实做好读书活动,明德实验小学的“书香校园”建设作出自己的努力。学校规章制度建设流程篇7本制度根据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制定,并根据本校实际补充部分条款,旨在通过规范有序的管理,增强广大寄宿生的守纪守法意识,提升管理质量,为全面实施我校学生封闭式管理奠定坚实的基础;同时,通过寄宿生管理方法的探究,寻求一条适合我校实际的寄宿生管理道路,确保寄宿生的规范与安全。具体实施细则如下:一、入宿制度。1、全体寄宿生应于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准时入宿,参加各种寄宿生活动,确保宿舍管理的规范化;2、异性亲属不得进入子女住宿处;其他人员不得进入住宿区;二、日常管理制度。1、寄宿生须在学校德育处的统一管理下入宿;2、晚自习制度:(1)全体寄宿生须于学校规定的时间参加晚自习,不得迟到、旷课或早退;(2)晚自习学生均在指定地点进行晚自习,以年段为单位,每年段指定教师进行点名及辅导工作;值班教师由学校调配,使学生在晚自习中得到必须的辅导;(3)晚自习迟到(上课15分钟以内为迟到,超过视为旷课)二次为一次旷课,二次旷课即予纪律处分,三次给予退宿处理并给予相应处分;(4)晚自习学生须遵守上课纪律,有相关违纪行为者按规定惩处;(5)晚自习时间严禁外人来访;3、请假制度:(1)寄宿生请假须履行相关手续方可离校,否则视为违纪;(2)请假手续办理后,学校有关人员将对请假学生去向进行确认,如发现去向或事由与请假条不符者,除通知家长给予追查外,进行退宿处理外,还进行严重警告以上处分;4、点名制度:寄宿生每天进行点名工作,每晚就寝前15分钟为生管人员固定点名时间,其余时间由学校有关管理人员进行随时检查,以强化寄宿生考勤工作;三、卫生工作制度。1、个人卫生:(1)全体寄宿生应讲究个人卫生,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防止因卫生问题引发各种疾病;(2)个人物品应按学校要求整齐摆放,被褥应每天叠放整齐,地上物品应整齐有序,悬挂物品应按要求悬挂,以上内容纳入评比内容;(3)寄宿生应认真履行值日生职责,不得因个人原因导致宿舍卫生工作受损;2、宿舍、卫生责任区卫生:(1)各宿舍每天应安排值日生对宿舍及卫生责任区进行卫生保洁工作,每天一次保洁,卫生部进行检查;(2)各宿舍每周五进行一次卫生大扫除工作,要求全员参与,做到门窗无灰尘、地板无污迹、垃圾无残留;卫生部进行检查;(3)学生会定期对卫生考评成绩进行公布,奖优罚劣;3、饮食卫生:(1)寄宿生必须在学校食堂用餐,反对到校外用餐;(2)寄宿生应注意各种饮食卫生,严禁学生在无证经营的各种饮食摊点食用各种食品,防止病从口入;(3)学生在校内外购买物品时发现假冒伪劣商品,应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举报,以便采取措施;4、公物保护:凡损坏宿舍器物的,按学校有关赔偿制度赔偿;个人损坏者,追究其责任并给予相关赔偿处理;如无法找到责任人的,由全宿舍承担责任。四、安全制度。1、寄宿生应遵守学校各种安全规定,防止出现安全事故;2、寄宿生不得攀越学校围墙、各种防护栏等各种安全防护设施;3、寄宿生不得在宿舍接待来访客人,有客人来访应按有关规定接待;4、男女生宿舍要保持正常的关系;5、寄宿生不得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电热壶、电热棒等有碍安全的电器产品,不得带打火机入校;6、晚20:00起,寄宿生只入不出;对夜不归宿者给予退宿及纪律处分;7、寄宿生在宿舍内不得打扑克、赌博;不得带各种含有酒精的物品(如啤酒)入宿舍;寄宿生在校内外喝酒,一经发现,即予处分。学校规章制度建设流程篇8为规范和加强我校教职工私家车进出校园管理,预防和减少校内交通事故,保护师生员工生命安全,保持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特签订责任书。1、进出学校的私家车驾乘人员应当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按规泊车。严禁酒后驾车、超员超速、无证驾驶。杜绝开车时吸烟、接听电话、闲聊等行为。2、私家车进入校园后须减速慢行,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不得鸣笛,不得与学生抢道。遇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时段,学生优先通行,私家车必须等候或避让。3、在不影响学生上课、休息以及学校大型活动和较大规模考试的前提下,私家车主征得学校同意后方可进出校园。4、学校根据校园实际状况,划定停车区域,合理设置停车位,停车区域必须避开教学区、学生生活区和文体活动区等人员密集区域和消防通道等重要位置,不得妨碍学校教育教学等活动。5、教职工私家车应当在停车区域内按车位有序停放,不得随意停放。安装报警装置的私家车,停车后须将报警信号置于静音状态。教职工不得在校园内洗车、试车或练车。6、教职工必须保护好自己的车辆,在校园内,不是学校原因而造成的车辆被盗、损坏、灾害等事故,其责任一律由车主自负。7、教职员工因公出差,应使用公共交通工具,按规定报销。执行公务不得使用私家车。严禁教职工的私家车用于师生集体活动,严禁私家车用于接送学生。8、校园内,私家车不论何种原因造成的交通肇事、被撞等事故,导致人身伤亡的,责任自负。涉及到交通事故赔偿均由个人自理。9、因教职工开车进入校园而引起的安全事故责任由教职工个人负责,构成违法犯罪的由相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10、教职工如遇特殊情况需夜间在校园内停放私家车的,须向学校保卫(后勤)部门声明。学校规章制度建设流程篇9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第二条德育即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和心理品质教育,是中小学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和学校工作起着导向、动力、保证作用。第三条中小学德育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想和为指导,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第一位。第四条中小学德育工作要坚持从本地区实际和青少年儿童的实际出发,遵循中小学生思想品德形成的规律和社会发展的要求,整体规划中小学德育体系。第五条中小学德育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培养学生成为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社会公德、文明行为习惯、遵纪守法的公民。在这个基础上,引导他们逐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思想觉悟,并为使他们中的,优秀分子将来能够成为坚定的共产主义者奠定基础。第六条小学、初中、高中阶段具体的德育目标、德育内容、德育实施途径等均遵照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布的小学德育纲要、中学德育大纲施行。第七条中小学德育工作要注意同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等紧密结合,要注意同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紧密结合,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促进形成良好的社区育人环境。第八条中小学德育的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应当在保证相对稳定的基础上,根据形势的发展不断充实和完善。第九条德育科研是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在马列主义、毛想和指导下,为教育行政部门的决策服务。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十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国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基本规章,宏观指导全国的中小学德育工作、校外教育工作、工读教育工作。第十一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设立或确定主管中小学德育工作的职能机构,地市级和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实际,设立或确定主管中小学德育工作的职能机构,也可由专职人员管理。第十二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德育科学研究部门和学术团体的作用,鼓励德育科研人员与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和中小学教师密切合作开展课题的研究,还要为德育科研人员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创造条件。第十三条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定期开展中小学德育专项督导检查,建立切实可行的德育督导评估制度。第十四条中小学校的德育工作应实行校长负责的领导管理体制。中小学校长要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主持制定切实可行的德育工作计划,组织全体教师、职工,通过课内外、校内外各种教育途径,实施小学德育纲要、中学德育大纲。第十五条普通中学要明确专门机构主管德育工作。城市小学、农村乡镇中心小学应有一名教导主任分管德育工作。第十六条少先队和共青团工作是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小学校要充分发挥少先队和共青团组织协助学校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作用。第十七条中小学校应通过书面征询、重点调查、访谈等多种方式了解社会各界对学校德育工作的评价以及学生毕业后的品德表现,不断改进德育工作。第三章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第十八条思想品德课、思想政治课是小学生和中学生的必修课程。思想品德和思想政治课的教材包括:课本、教学参考书、教学挂图和图册、音像教材、教学软件等。第十九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指导思想品德课、思想政治课课程建设;组织审定(查)思想品德课、思想政治课教材。第二十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具体指导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的教学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课程教学计划、课程标准。各级教学研究机构中的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研员具体组织教师的培训工作、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评估,帮助教师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有计划地培养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第二十一条中小学校必须按照课程计划开设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不得减少课时或挪作它用。中小学校要通过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考核,了解学生对所学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常识的理解程度及其运用的基本能力。第四章常规教育第二十二条中小学校必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及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施行It;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gt;严格中小学升降旗制度的通知要求,建立升降国旗制度。第二十三条中小学校每年应当结合国家的重要节日、纪念日及各民族传统节日,引导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并逐步形成制度。第二十四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应切实保证校会、班会、团(队)会、社会实践的时间。小学、初中、高中每学年应分别用13天、5天、7天的时间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到德育基地、少年军校或其他适宜的场所进行参观、训练等社会实践活动。第二十五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小学生守则、中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形成良好的校风。第二十六条中小学应实行定期评定学生品德行为和定期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中学)、优秀班集体的制度。评定的标准、方法、程序,依据中学德育大纲和小学德育纲要施行。学生的品德行为评定结果应当通知本人及其家长,记入学生手册,并作为学生升学、就业、参军的品德考查依据之O第二十七条中小学校应当严肃校纪。对严重违犯学校纪律,屡教不改的学生应当根据其所犯错误的程度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并将处分情况通知学生家长。受处分学生已改正错误的,要及时撤销其处分。第五章队伍建设与管理第二十八条中小学教师是学校德育工作的基本力量。学校党组织的负责人、主管德育工作的行政人员、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的教师、班主任、共青团团委书记和少先队大队辅导员是中小学校德育工作的骨干力量。中小学德育工作者要注重德育的科学研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努力培养造就中小学德育专家、德育特级教师和高级教师,要创造条件不断提高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的教学水平。第二十九条中小学教师要认真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依法执教,热爱学生,尊重家长,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廉洁从教,为人师表。第三十条中小学校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除应具备国家法定的教师资格外,还应具备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修养,较丰富的社会科学知识和从事德育工作的能力。第三十一条各级教师进修学校和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要承担培养、培训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的任务。第三十二条中小学校要建立、健全中小学班主任的聘任、培训、考核、评优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长期从事班主任工作的教师应当给予奖励。第三十三条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及其它专职从事德育工作的教师应当按教师系列评聘教师职务。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政策要有利于加强学校的德育工作,要有利于鼓励教师教书育人。在评定职称、职级时,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的实绩应做为重要条件予以考虑。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做出突出成绩的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应当给予表彰。第三十四条中小学校全体教师、职工都有培养学生良好品德的责任。学校要明确规定教师、职工通过教学、管理、服务工作对学生进行品德教育的职责和要求,并认真核查落实。第六章物质保证第三十五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为开展德育工作提供经费保证。第三十六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不断完善、优化教育手段,提供德育工作所必须的场所、设施,建立德育资料库。中小学校要为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订阅必备的参考书、报刊杂志,努力配齐教学仪器设备。第三十七条中小学校应在校园内适当位置设立旗台、旗杆,张贴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室内要挂国旗。校园环境建设要有利于陶冶学生的情操,培养良好的文明行为。第三十八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建立中小学生德育基地,为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提供场所。第七章学校、家庭与社会第三十九条中小学校要通过建立家长委员会、开办家长学校、家长接待日、家长会、家庭访问等方式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改进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利用报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大众传媒大力普及家庭教育的科学常识;要与工会、妇联组织密切合作,落实家长教育行为规范。第四十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积极争取、鼓励社会各界和各方面人士以各种方式对中小学德育工作提供支持,充分利用社会上的各种适宜教育的场所,开展有益于学生的身心健康的活动;引导大众传媒为中小学生提供有益的精神文明作品;积极参与建立社区教育委员会的工作,优化社区育人环境。第八章附则第四十一条本规程自1998年4月1日起实行。学校规章制度建设流程篇10一、校务公开的原则:依法治校,民主公开;突出重点,实事求是;周密健全,积极稳妥。二、校务公开的内容要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从学校实际出发,不干预学校领导行使正当的管理职权。主要内容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问题。具体应包括以下内容:1、学校的办学方向与发展目标和实施方案,近、远期发展规划。2、校长工作报告、学校办学思想、重大改革方案、师资队伍建设、教育教学质量。3、涉及教职工合法权益的有关改革意见、重要规章制度、奖罚条例等。4、干部、党员述职报告和教代会、党员大会的民主评议结果、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情况。5、上级单位及学校的表彰奖励、批评、通报。6、财务收支、预决算情况。7、学校基本建设,校园环境改造,重大项目招、投标及建设资金使用情况。8、教职工工资晋升,职称评定,评优选好,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年度(学期)教育教学考核结果。9、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师风建设。10、教职工聘任(用)实施方案,聘任结果及津贴发放办法。1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级体”、“班队干部的评选推荐”。12、学生的学杂费及其他收费项目标准的'执行,为特困学生捐款,使用分配情况,书杂费减免情况,为社会募捐以及上缴情况。13、教职工和社会群众、学生家长关心的重点、热点问题以及其它需要公开的问题。三、校务公开形式:(一)各类会议1、由学校工会负责,依照教代会有关规定每年召开12次。由学校行政校长向教代会报告学校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重大决策、办学思路、改革方案等提交教代会讨论审议,由教工代表分别向全体教职工传达教代会精神。2、办公室负责人会。通报学校贯彻上级精神,学校实施教代会决议情况。3、校务会或行政扩大会。有党政、工、团、队主要负责人或有教研组长参加的会议,传达上级指示,通报工作进程、主要工作活动,布置安排近期工作,学校管理情况。4、教职工大会。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公布有关学校改革成效,财务收支,内部情况,征求解答教工疑惑以及校务公开的情况。5、家长委员会和家长大会。宣讲国家政策法规,收费项目、标准,学校发展方向和教育教学质量,学校取得的成绩及面临的困难,学生校内外教育配合协助的要求。6、党员大会。加强政治理论的学习,通报学校教育教学情况,党员干部民主评议结果,公布党内事务。(二)公告栏在学校橱窗里设置校务公开栏。主要公开学校工作目标、任务和学校重大事项,最新工作动态,收费项目标准,学校财务收支情况,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师风建设等相关事项。(三)教职工、学生家长来信来访1、设置校务公开信箱或意见箱,收集教职工及学生家长、社会各界人士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校园建设、师德师风建设等建议和意见,放在固定位置,由专人定时开启、收集、汇总。2、对收集上来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对待,及时研究解决,做到对教职工、家长群众反映的问题“事事有交待,件件有着落”。四、校务公开的时间根据公开的内容确定。属于常规性工作的定期公开,属于阶段性工作的按阶段公开,属于短期工作的要随时公开。学校在每学期或每学年末,要将校务公开的情况向教代会报告,接受教代会和教职工的监督。五、校务公开的范围根据公开事项的性质确定。学校要根据具体实际,按有关要求,由党政工共同协商确定公开的范围,防止盲目性和随意性,促进校务公开沿着正确的轨道方向健康发展。学校规章制度建设流程篇111、实行课前考勤制度。每节课(正式课、自习、辅导、各类活动)教师首先必须对学生进行考勤,对无故不到学生及时报告教学处。2、实行出入校门登记制度。学生出校门必须持班主任(领导)签字的请假条出校门,并进行详细的登记,学生返校要在门房进行销假。3、实行家长签字制度。走读生临时请假外出,班主任要与家长取得联系,必须告知家长,住校生临时请假外出,必须要安排至少一名学生陪护。学生请长期假(一天及其以上时间),必须由家长在请假条签字并来校领人,如果学生有特殊情况需要电话请假,必须要有家长给班主任通过发信息请假。4、实行领导签字制度。学生请假超过3天,必须由德育处批准签字,学生请假超过一周7天,必须由分管校长签字。5、实行跟班教师准假制度。学生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如果属于班主任不上班时间,则由跟班、辅导教师准假,并严格执行相关签字,陪护制度。6、实行值周领导准假制度。学生在班外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则由值周领导准假,并严格执行相关签字,陪护制度。学校规章制度建设流程篇12总则研究生会是校团委总支领导下的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学生组织。主席团是研究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研究生会下设办公室、心理部、社团部、生活部、实践部、体育部、外联部、文艺部、信息网络部、宣传部、学术部、组织部等12个直属部门,下属机构包括各学院研究生分会和各下属社团等机构。为了确保各部门的正常工作,对研究生会成员科学管理,保证研究生会成员的优化廉洁,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使研究生会各部有一个完善的工作管理制度和良好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条例。第一章研究生会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在研究生会工作的所有同学,包括主席、副主席、各部部长、副部长以及各部门干事均为研究生会正式成员。研究生会成员享有下列基本权利:(一)获得履行研究生会干部职责应有的'权利;(二)通过正当途径对研究生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三)通过符合本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研究生会的重大事务;(四)参加研究生会的活动;(五)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研究生会成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研究生会章程,执行研究生会决议,积极参加研究生会的各项活动,完成交给的任务;(二)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三)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四)尊重教职工,团结同学,维护学校荣誉。第二章?人事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设定以下三个部分:例会人员管理、工作人员出勤管理和日常行为管理。具体包括:(一)例会人员管理(包括部门会议和内部会议)目标:使例会充分发扬集体性、民主性、广泛性、参与性、严谨性和目的性。1、集体性要求:(I)每次例会人员按要求必须按时到场;(2)参与例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3)例会中途不得无故离场。2、?参与性要求(1)无论干部干事都应积极参与决策方案的讨论,和一般问题的意见发言,并努力做到提出有建树的、科学的、实用的意见。(对每次例会能提出重要的意见及工作方案者会后由各部门负责人上报主席团,予以确认并加分,全体会议加5分,部门会议加2分);(2)对会议发言踊跃并对会议内容有益者,各部门负责人上报主席团,予以确认并加分,全体会议加3分,部门会议加1分;(3)对会议顺利进行有贡献者(主要针对会议中途可能发生的各种意外)人事部对其考核评定中的责任心加分,具体分数视情况而定。3、严谨性要求:(1)扰乱会场秩序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扣分;(2)对例会时言谈举止有损会场气氛者予以扣分,全体会议扣5分,部门会议扣2分;(二)工作人员出勤管理(包括活动和日常工作)?目标:针对研究生会的各种级别和类别的工作,工作人员要求积极参与并做到尽职尽责。1、每次工作必须按要求完成全部工作时(1)迟到者(不分类别和级别,凡有此现象一律扣2分);(2)旷工者(不分类别和级别,凡有此现象一律扣5分);(3)中途无故退场者(不分类别和级别,凡有此现象一律扣2分)。2、每次工作必须按要求完成全部工作量(1)未能完成安排的职能工作者(不分类别和级别,凡有此现象一律扣25分);(2)工作中有重大失职者(不分类别和级别,凡有此现象一律扣5分);(3)工作中谈论或擅自处理私事,造成不良影响者(不分类别和级别,凡有此现象一律扣25分)。12345学校规章制度建设流程篇1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促进教育的改革发展,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小学管理规程及有关法律、法规,建立与我校教育教学运行机制相适应的现代化管理制度,特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全称为Z县乐康镇第二小学,位于Z县城松岭路。属Z县乐康镇主管的全日制公办小学,上级主管部门为Z县教育局。教学语言是普通话。使用的文字是国家的规范汉字。第三条:学校的办学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把学校建设成县、市级一流校风、一流队伍、一流设备、一流校园、一流管理、一流质量的素质教育一级甲等学校。第四条:学校的办学目标是以“三个面向”为指针,坚持办学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宗旨,适合社会发展和学生自身发展的需要,全面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地主动发展,形成以少年军校和游泳项目为主要特色,把学校创办成“学校有特色、教师有特点、学生有特长、科研有成果”的学校。第五条:学校以“文明守纪、勤奋健美”为校风、“严谨治学、改革创新”为教风、“勤学苦练、开拓奋进”为学风。第二章学生及学籍管理第六条:学校招收服务区域内年满七周岁的儿童免试入学,实行秋季招生。适龄儿童必须在家长带领下,持入学通知书及有关证件按时到校办理注册手续,才能正式取得我校学籍。第七条:插班生必须符合上级的有关规定,经学校同意,方可持有关证件来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第八条:全校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本校的规章制度制度。第九条:学生因事或疾病请假,三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由教导处批准。因病无法继续学习,病假时间超过一个月,必须具备县级以上的医院证明,由学校转呈中心校或教育局批准后,方可休学。学生休学时间超过三个月,复学时根据该生的实际学历程度,征求其本人及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意见,再由学校决定编入相应年级。第十条:评价学生要符合教育方针、义务教育的性质和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实行等级制度,用正面鼓励的评语激励学生进步。切实做好学习有困难学生辅导工作。取消留级制度制度。第十一条:学生修业年限为六年,修业期满且成绩合格者,发给小学制度书。第十二条:大力表彰品学兼优以及某一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学校设立三好学生和优秀少先队员等项目奖励学生。每学期由各教学班提出初评名单,经上报学校批准后,颁发荣誉证书。第十三条:对犯有错误的学生要进行批评教育。对极个别错误比较严重的学生,由班主任整理材料,写成书面报告上报学校。然后由校务会议讨论,按该生错误的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小过或记大过的处分。对受处分后有较好表现的,可以提请校务会议讨论批准,撤销处分。不得开除学生。第十四条:要防止学生中途辍学。发现学生辍学的班主任先作家访规劝,再报告学校,由学校做工作,如不能规劝成功,学校再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使其复学。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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