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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技能人才评价考评人员管理工作指引(试行)-全文及附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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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技能人才评价考评人员管理工作指引(试行)-全文及附表.docx

    江西省技能人才评价考评人员管理工作指引(试行)为加强技能人才评价考评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考评人员工作行为,保证技能人才评价质量,根据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管理工作规程、技能人才评价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工作指引(试行)(人社职司便函202157号)、江西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管理办法(赣人社规(2022)7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工作指引。本指引适用于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以下统称评价机构)考评人员的培训、考核、管理和考评工作。第TB分总则第一条技能人才评价考评人员(以下简称考评人员)是指取得考评人员资格证卡,在经备案的职业(工种)及其资格等级范围内,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行业企业评价规范或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以下简称评价标准规范)等要求,按照考评制度和程序,对评价对象的知识、技能水平和工作业绩等进行考核和评审的人员。第二条考评人员分为考评员和高级考评员。考评员承担专项职业能力、学徒工、初级工(五级)、中级工(四级)、高级工(三级)的考核评审;高级考评员负责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及其他级别(含专项职业能力、学徒工、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等)的考核评审。第三条省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省就业中心)负责全省考评人员的规划,服务、指导评价机构自主开展考评人员培训和发证工作,管理全省考评人员数据库。承担省管评价机构考评人员培训监督、证卡赋码;对省管评价机构考评人员管理进行监督指导等。各级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或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等)(以下简称市就业中心)负责服务、指导所属评价机构自主开展考评人员培训和发证工作,管理本级考评人员数据库。承担本级考评人员培训监督、证卡赋码;监督所属评价机构考评人员管理等。第四条评价机构应建立考评人员培训I、考核和聘任等工作制度,加强人员管理。考评人员根据评价机构派遣,遵循技能人才评价标准、规范等要求,按照以用为本、能力导向、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第二部分考评人员资格条件第五条考评人员的申报条件(一)掌握技能人才评价理论和相应职业(工种)评价标准规范和考评的技术方法,熟悉技能人才评价有关政策法规和规章。(二)热爱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具备较强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申报年龄不超过60周岁,身心健康,无不良记录。(三)考评员原则上须具有本职业(工种)或相关职业(工种)高级工(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熟练掌握本职业(工种)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并具有一定的考评工作经验。每人不得超过3个考评员证卡,且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分类体系表中同属小类中的细类(职业)。(专项职业能力考评员参照执行)高级考评员须具有本职业(工种)或相关职业(工种)高级技师(-级)资格(未设立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一级的,取得技师<国家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二级>资格即可),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熟练掌握本职业(工种)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具备本职业(工种)考评员资格并执行考评任务两年以上。近3年内担任过市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竞赛技术专家、裁判员或获得市级技术能手的,可破格申报相应职业(工种)考评员;近3年内担任过省级二类赛及以上职业技能竞赛技术专家、裁判长,或获得赣鄱工匠、江西省能工巧匠的,可破格申报相应职业工种高级考评员。第三部分考评人员的培训考核与聘用第六条考评人员培训考核按谁推荐、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由评价机构负责,在省、市就业中心监督指导下开展。具体申报程序:申报人员向评价机构提出申报并提交申报材料,评价机构进行资格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由评价机构通过江西省技能人才评价服务管理平台填写技能人才评价考评人员申报表(附件1),并附申报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等资料。培训考核实行计划报备承诺制(附件2),由评价机构按隶属关系提交拟培训对象名单和培训方案进行报备。第七条考评人员培训考核的内容包括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两个部分。公共知识要求以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职业道德、基本理论、工作守则等为主要内容;专业知识培训以相关评价标准规范(含企业岗位技能要求、技工院校课程教学标准)、考评技术方法、考务管理流程、命题技术规程为主要内容。第八条评价机构可参考考评人员培训班课程基本要求X附件3),组织(单独或联合其他评价机构)考评人员培训考核,不得向参训人员收取任何费用,培训I、考核全过程录像存档备查。培训可采取现场授课、集中研讨、模拟现场、分组讨论等方式进行。考核分公共知识和专业技能分别进行,均实行百分制,成绩均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公共知识考核采用开(闭)卷笔试方式,专业技能采用现场操作、工作模拟、笔试等方式进行。第九条经培训考核合格的考评人员,评价机构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报省(市)就业中心赋码后,由省就业中心纳入全省考评人员数据库管理。评价机构根据考评人员证卡模板和编号规则(附件4)制发技能人才评价考评员或技能人才评价高级考评员证卡。第十条考评人员证卡是证明考评人员身份的有效证件,有效期为三年(按证卡标注日期起计算)o第十一条评价机构应与考评人员签订聘约(附件5),明确双方的职责、权利、义务和聘用期限等。聘任期满,聘用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对续聘者重新进行资格审查和继续教育培训。第十二条考评人员在聘任期间因特殊原因提出不再承担考评工作,或因本单位工作职能转变不再组织进行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双方可协商提前解除聘约。第十三条考评人员培训、考核、聘用等相关纸质资料需保留三年,电子材料保存5年。第十四条已取得考评人员资格证卡的人员,在下列情况必须参加业务提升培训:(一)相应职业(工种)的核心技术发生变化。(二)评价标准规范已经修订。(三)技能人才评价政策制度发生较大变化。第十五条考评人员资格到期,重新提出申请,参加培训考核,办理考评人员证卡。第十六条各级就业中心按照隶属管理原则对考评人员培训提供技术支持,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对考评人员培训、考核、聘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第四部分考评人员的权利、义务和职责第十七条考评人员的权利(一)有在考评规定的职权范围内实施考评活动的权利。(二)有在考评规定的职权范围内对考评现场或评价对象的违纪行为进行处理的权利。(三)有独立进行考评,并拒绝任何单位或个人提出更改评价结果等非正当要求的权利。(四)承担考评活动后从有关评价机构获得合理考评报酬的权利。(五)当正当权益受到侵害时,可向评价机构提出申诉。第十八条考评人员的义务(一)考评人员应努力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关心和支持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自觉地、不断地学习高新技术,钻研本职业的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考评能力。(二)自觉遵守有关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考评人员职责、客观公正地实施考试和保质保量地完成考评彳壬务。(三)考评人员应在经认定的考评职业和等级范围内对考核对象进行考评,熟悉和掌握执考范围的职业内容、考核项目、考核要求及评分标准等。(四)自觉维护考评现场秩序,及时处理违纪问题,并将处理结果上报评价机构。(五)考评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对考评工作中规定不可公开的内容,必须按保密要求执行。(六)考评人员在考评过程中应自觉接受各级就业中心、内(外)质量督导员对考评情况的全程督导,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第十九条考评人员岗位职责(一)考评人员应熟悉考核项目和内容,正确把握考核标准和评分方法,服从评价机构的工作安排。(二)考评人员应在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场,了解考场准备情况,认真检查场地、设施设备、工卡量具和考件备料及安全状况等。(三)考评人员参加考评工作,应佩戴考评人员证卡,严格执行考务规程和遵守技能人才评价考评人员工作守则(附件6),按操作流程实施考评。(四)考评人员应认真履行考评人员职责,严格按照技能评分标准和要求实施考评,公正、仔细地填写考核评分记录表,并签字负责。(五)考评人员对考生的违纪行为,应及时予以制止,对违纪情节严重或扰乱考场秩序等现象须报告考评组长和督导人员,共同做出相应处理。第二十条考评组长职责和义务考评组长负责考评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最终裁决。(一)考评组长在开考前,应组织考评人员召开考前准备会,协调、沟通当天有关考评工作,督促全体考评人员恪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职责。(二)实施阅卷评分前,考评组长须召集全体考评人员对标准答案、考评方法和评分标准进行认真研读,对评分尺度进行充分讨论,确保评分标准、工作程序和计算方法的统一,并根据考评工作实际,组织好考评人员的分工。(三)考评组长负责协调、处理有关争议的技术问题,记录争议内容,会同考评人员在督导员的监督下签署(出具)评分意见。(四)考评组长应主动配合督导人员和考务人员解决考核过程中的突发事件,做到客观、公正、公平。(五)考评组长应会同所有考评人员对汇总成绩核对确认后签字负责。(六)每次考评工作完成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考评报告。第五部分考评人员的使用和管理第二十一条考评人员的派遣须采用轮换方式。考评前,评价机构应从江西省技能人才评价服务管理平台的考评人员数据库派遣考评人员(并做好派遣记录),成立考评小组。每个职业(工种)考评小组不得少于3人以上的单数(设组长1名,每批次考评人员轮换不得少于三分之一)。考评组长由具有较高评判水平和组织能力,并有丰富经验的考评人员担任。第二十二条考评人员派遣执行亲属、本人学员和学徒的回避制度。未申请回避的考评人员,经查实需要回避的,评价机构不能安排其参加相应的考评工作;已开展考评的,应立即终止并由评价机构组织其他考评小组成员进行复评。第二十三条考评人员应与评价机构签订技能人才评价考评人员承诺书(附件7),并自觉遵守承诺中各项条款。第二十四条考评人员的考评行为接受质量督导员的监督检查。第二十五条考评人员考评过程中履职情况由内部质量督导员如实填写考评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反馈表(附件8),对考评人员当次考评工作做出综合评价。第二十六条评价机构应建立考评人员管理档案。将质量督导员的督导意见作为考评人员年终考核、聘期考核、高级考评员晋升的重要依据。评价机构对所聘任的考评人员实施年度考核(附件9),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评价机构聘用、派遣考评人员及考评人员资格续期和续聘的重要条件。第二十七条考评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相应就业中心取消其考评人员资格,评价机构按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一)在阅卷评分、评审或面试过程中,未按照参考答案或评分标准进行阅卷评分、评审,或因失职造成阅评结果出现重大错误的。(二)盗窃、损毁、偷换、违规涂改参评人员答卷(或工件)、评价成绩、参评人员信息材料、考场原始记录及其他有关材料,或上述材料中弄虚作假的。(三)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的行为。附件:1.江西省技能人才评价考评人员申报表.docx2 .计划报备承诺书.docx3 .考评人员培训班课程基本要求.docx4 .考评人员证卡模板和编号规则.docx5 .考评人员聘约(参考).docx6 .技能人才评价考评人员工作守则.docx7 .技能人才评价考评人员承诺书.docx8 .考评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反馈表docx9 .技能人才评价考评人员年度考核记录表.docx江西省技能人才评价考评人员申报表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照片身份证号文化程度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工作单位手机号码联系地址从事职业(工种)岗位从业年限职业资格(技能等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考评职业(工种)申报级别从事本职业(工种)岗位工作简历考评任职资格培训记录考评任职资格考核记录诚信声明本人保证上述填写信息和申报时所提供的学历、身份证等证件真实有效,如因填写有误或提供的证件不实而造成的后果,本人愿意承担一切责任。本人签名:考评资格申报与审核所在工作单位推荐意见评价机构审核意见公章:年月日公章:年月日考评人员证书编号有效期年月至年月注:此表用蓝色或黑色笔填写,字迹清楚工整,一人一份,由评价机构存档。计划报备承诺书(属地就业中心全称):(评价机构全称)郑重承诺,严格遵守国家和江西省有关技能人才评价政策文件规定,自觉接受贵单位监管,认真开展技能人才评价考评人员培训工作,所提供的技能人才评价考评人员培训计划、申报人员资格材料均真实有效,符合技能人才评价考评人员的申报条件,无弄虚作假情况。如未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承担一切后果。承诺单位(公章):考评人员培力”班课程基本要求培训内容培训形式相关培训材料技能人才评价有关政策法规和规章,命题、考务管理的有关规定集中授课L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人社部发(2019)90号)2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健全完善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意见(试行)(人社部发(2022)14号)3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人社职司便函(2020)17号)4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关于印发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督导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人社职司便函(2020)53号)5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技能人才评价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工作指引(试行)(人社职司便函(2021)57号)6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赣人社规(2022)7号)7 .相关国家职业技能标准8 .国家和省技能人才评价相关文件考评人员的职业素养教育、工作守则及相应的规章制度集中授课相关职业(工种)的操作技能示范教学、评分要素掌握和考评技术规范按职业(工种)分组授课实操科目模拟考评按职业(工种)分组授课考评人员证卡模板和编号规则一、考评人员证卡模板”.技能人才评价考评员姓X:单tt:身份证号:狄受(工的:证卡嫁号:有效日期:发证单位:正面技能人才评价高级考评员a名:ta:身伸证号:职业(工料):江卡岷号:药效日期:发证单位:技能人才评价考评人员证卡江西省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监制反面技能人才评价高级考评人员证卡江西省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监制制作说明序号内容规格1证卡尺寸统一尺寸、正反两面,宽8.4Cnb长12.5Cnl2正面标题:大黑和琥珀20.96磅照片:免冠一寸照片姓名单位等:10.48磅,楷体,行高4.56mm考评人员信息:四号字,黑体加粗,22磅行间距3反面红字:20点,大黑,30点行间距4证卡底色考评员为蓝白色渐变(上下蓝、中间白);高级考评员为红白色渐变(上下红、中间白)评价机构(或受委托评价机构)在正面“发证单位”处加盖本单位印章。二、考评人员证卡编号规则(一)考评员证卡编码说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人员资格证书编码采用11位数字代码,从左到右的含义分别是:L第1、2位为证卡核发年份代码,取核发年份后两位数字;2第3、4位为核发证卡的省级以上人社部门或行业代码,江西代码为“14”;3第5、6位为发证地市代码(见附件);4 .第7位表示证卡类别(等级)代码,取值1-2,依次表不:技能人才评价高级考评员、技能人才评价考评员。5 .第8-11位表示证卡核发顺序号,每年度按照地区或行业分等级从0001-9999依次顺序取值。例(省本级):2214001000122为2022年14为江西00省本级1为高级考评员OOOI为第1号证卡(二)江西省考评员地区代码表序号行政地区代码编号1省本级002南昌市013九江市024景德镇市035萍乡市046新余市057鹰潭市068赣州市079宜春市0810上饶市0911吉安市1012抚州市1113赣江新区12考评人员聘约(参考)甲方:XXX(评价机构名称)乙方:(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考评人员资格证卡编号)根据技能人才评价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同意,签订本聘约。一、协议内容甲方聘任乙方为本机构XXX职业(工种)考评员/高级考评员。二、协议有效期从XXXX年XX月XX曰×XXX年XX月义X日。三、甲方权利和义务(一)对乙方开展考评工作提供业务指导,进行质量监督。(二)根据技能人才评价工作需要,派遣乙方执行考评任务,并有权决定乙方的轮换和回避。(三)为乙方开展考评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四)对乙方进行必要的培训,保证其具备相应的政策水平和专业水平。(五)有权对乙方执评情况进行追溯调查,因乙方执评违反有关规定造成投诉举报等问题,甲方有权追责。(六)对乙方进行年度考核,并在聘任期满进行综合评价。(七)根据乙方的工作量,支付相应的劳务费用。(八)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四、乙方权利义务(一)乙方的合法权益受甲方保护。(二)在甲方约定的职业、等级范围内独立实施考评,根据评分标准评定成绩,有权拒绝包括甲方在内的机构和人员关于更改正常考评结果的不正当要求。(三)遵守技能人才评价各项工作规程、工作守则和考场规则,维护考场纪律和考评秩序。对违纪人员,有权按照有关规定或报请甲方同意后,给予警告、终止考核和宣布成绩无效等处理。(四)认真填写考评记录或评分,根据考生技能操作表现提出合理性建议,对考评结果签字负责并根据需要配合追溯调查。(五)参加技能人才评价政策理论和业务提升培训。(六)根据执行考评任务,获得相应的津贴报酬。(七)对甲方的工作提出批评、意见和合理化建议。(八)接受甲方的工作指导和考核监督。五、乙方待遇甲方按照规定的标准,支付乙方考务津贴。六、协议的中止、续订和解除(一)在聘约有效期内,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无法履行本聘约规定的内容,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合同。(二)有效期满,本聘约自动终止。在考评人员资格证卡有效期内,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续签聘约的,可重新办理签约手续。(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约。1 .连续三次不能完成派遣的考评任务。2 .不遵守考评人员工作守则,存在严重失职、徇私舞弊行为的。3 .年度考核差,在限期内不能改正的。4 .其它违反考评人员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七、其他(一)本聘约未尽事宜,国家有相应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协商约定和补充。(二)国家和甲方关于技能人才评价和考评人员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都应视为合同聘约的组成部分。(三)本聘约一经签订,不得涂改,否则视为无效。(四)因履行本聘约发生争议的,可向甲方主管部门申请调解。(五)本聘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方:乙方:(盖章)(签字)备注:以上为参考样式,评价机构按照法律法规,可根据实际需要,进一步完善聘约内容。技能人才评价考评人员工作守则第一条努力学习技能人才评价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刻苦钻研评价理论和考评技术,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考评业务水平。第二条在取得考评资格的范围内,接受派遣、执行考评任务,不从事超出考评资格范围的考评工作。第三条独立完成考评任务,认真履行考评职责,严格执行技能人才评价考评规程和考场规则。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及要求评定成绩。考前认真查验考场考前准备,做到同批次考生在相同条件下参评;考中协助审核验证考生身份,仔细观察参评人员技能表现,认真记录技能操作表现优秀和需要改进的内容;考后积极向委派机构提出改进优化的意见建议。对使用的试卷明显降低评价标准的,应要求委派机构即时整改,整改后方可继续考评。第四条考评人员在执行考评任务时应佩戴考评人员证卡,严肃考风考纪。第五条保持高度的职业道德水平修养,忠于职守,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坚决抵制要求改变正常考评结果的不正当要求,自觉执行回避制度。第六条严格遵守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各项保密规定。第七条自觉接受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接受质量督导人员和评价对象的监督。技能人才评价考评人员承诺书我在受聘技能人才评价考评人员期间承诺:L接受评价机构管理,认真完成考评任务,忠于职守、公正廉洁;2 .遵循客观、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自觉遵守考评人员守则和有关规章制度,作风正派;3 .不徇私情、不谋私利,坚决抵制来自任何方面的影响或改变考评结果的要求,自觉执行对亲属、任课考生和培训学徒的回避制度,并主动、及时将有关情况向评价机构汇报;4 .保证不违规收受考生或相关人员的物品礼金;5 .不迟到、不早退,按规定时间到达考场;6 .在评价过程中,认真履行考评人员职责,严格执行考务规程和考场规则,佩戴考评人员胸卡,持证上岗,符合相应职业(工种)工装要求;7 .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对考评工作中不应公开的环节、成绩等严格保密;8 .严格遵守江西省技能人才评价考评人员工作指南(试行),自觉接受各级人社部门、质量督导人员和社会对本人考评行为的监督。承诺人:考评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反馈表评价机构填表时间评价地点主考签名考评人员姓名考评职业(工种)及等级考评时间考评地点考评对象来源及人数内部质量督导员姓名序号评价指标内部质量督导员评价评价机构评价1认真履行考评职责,完成考评任务2认真遵守考评人员守则和考场规则3佩带考评人员证卡,作风严谨,公道正派,清正廉洁4严格执行评分标准,评分准确5自觉执行回避制度和考评组成员轮换制度6认真检查考前准备情况,对试题内容及时审核勘误7自觉遵守保密规定8政策业务和专业技能水平符合评价工作要求9考评过程井然有序,妥善处理考评过程中突发问题10自觉接受监督总体评价考评人员签字内部质量督导员签字评价机构评分人(填表人)备注:1.本表由评价机构汇总各方反馈意见填写,评价结果包括优、良、中、差。2.本表由考评人员签字确认后,评价机构保存,作为考评人员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技能人才评价考评人员年度考核记录表(年度)序号评价内容评价档次评分结果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1加强考评技术方法的业务学习,熟悉技能人才评价政策制度875-61-42熟练掌握所考评职业(工种)相应评价标准规范,熟悉主流技术技能和新技术新工艺新要求875-61-43专业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水平符合评价工作要求875-61-44自觉执行回避制度和考评组成员轮换制度875-61-45每次均认真检查考前准备情况,对试题内容及时审核勘误875-61-46佩带考评人员证卡,作风严谨,公道正派、清正廉洁875-61-47严格按照规定的评价方式、内容和评分标准执评,过程合规,评分准确875-61-48考评中发生人员伤害和设备损毁能采取紧急处理措施,以及能妥善处理考评过程中突发问题875-61-49自觉遵守考评人员守则和考场规则,认真履行考评职责,保质保量完成考评任务,自觉接受监督875-61-410自觉遵守保密规定,不泄露试题、具体考评内容、考务安排和考生信息等内容875-61-411积极接受评价机构派遣、参加考评工作,本年度内执评3次以上(可根据接受派遣的情况和执评次数评分)19-2015-1811-141-10总得分备注:考评人员在本考核年度内未参加考评工作或严重违规的,直接视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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