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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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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docx

    重庆市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中医药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大对中医药振兴发展的支持和促进力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中医药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紧扣现代化新重庆建设目标,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遵循中医药自身发展规律,坚持加大投入力度与创新体制机制并举,统筹力量集中解决重点领域、重要环节的突出问题,着力改善中医药发展条件,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升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科研水平和产业发展水平,推进中医药振兴发展。以创建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为目标,到2027年,全市优质高效中医药服务体系不断健全,中医药防病治病水平明显提升,中西医结合服务能力显著增强,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高,中医药人才队伍结构持续优化,中药产业长足发展,中医药文化大力弘扬,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不断完善,中医药振兴发展取得明显进展,中医药成为全面推进健康中国重庆行动的重要支撑。中医药发展主要指标序号主.要指标2022年2027年1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个)012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项目(个)013国家中医医学中心(个)014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个)235国医大师(人)236全国名中医(人)687岐黄学者(人)018青年岐黄学者(人)359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实验室(个)01210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个)01211全口径中药材加工产值(亿元)222550注:以上指标均为预期性指标二、中医药健康服务高质量发展工程(一)健全优质高效中医药服务体系。一是打造中医药服务高地。做大做强市中医院,推动创建国家中医医学中心。科学谋划、统筹推进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支持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中医院建成高水平市级中医院。推动江苏省中医院重庆医院(永川区中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重庆医院(北储区中医院)等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推进江津区中医院、铜梁区中医院等国家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设。在渝东南、渝东北片区布局建设市级中医区域医疗中心,促进优质中医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永川区、北帝区、江津区、铜梁区政府)二是建强骨干中医医院。加强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公立中医医院以中医药服务为主的办院模式和服务功能,加强中医药服务功能核心指标在中医医院等级晋升、项目评审等工作中的前置应用,突出中医药考核评价特色。遴选建设一批市级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加强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中医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建设,每个二级以上中医医院至少建成2个中医特色优势专科和1个覆盖辖区的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到2027年,全市三级甲等中医医院不少于16家,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实现区县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三是夯实基层中医药服务网底。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在全市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均设置中医馆、配备中医师。新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示范市(县)10个。改善基层中医药服务条件,促进中医馆加强服务内涵建设。到2027年,精品中医馆、示范中医馆达标率分别不低于20%、10%,基层“中医阁”设置率不低于10%,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诊疗量占比不低于35%。(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二)增强中医药特色优势服务能力。一是提升中医医院综合救治能力。做强中医优势专科,新增国家中医优势专科25个、市级中医名科50个、市级中医重点(特色)专科100个。推进市中医院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和永川区中医院国家中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布局建设市级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和中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加强中医疫病防治及紧急医学救援队伍建设。在全市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规范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室和隔离病区,加强可转化传染病区、可转化重症救治床位、监护床位建设。(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疾控局,永川区政府)二是提升中医药治未病能力。建设8个市级中医药治未病中心,在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中医医院均设置治未病科室。遴选立项30个中医药治未病技术处方和规范项目,促进治未病技术创新与推广、中医药养生保健产品和器具研发。结合健康中国重庆行动,实施重点人群中医药健康促进项目,开展中医适宜技术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试点、妇幼健康中医适宜技术推广试点等项目。(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疾控局)三是提升中医药康复服务和老年健康服务能力。推动市中医院建设国家中医康复中心,建成510个市级中医康复中心。加强中医医院康复科建设,全市二级及以上中医医院康复(医学)科设置比例达到90%。依托垫江县中医院、重医附属第一医院青杠老年护养中心、市十三院等医疗机构建设市级老年中医药健康中心。推动中医医院老年病科建设,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中医医院设置老年病科比例达60%,增加中医药老年健康服务供给。(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四是推广中医药特色疗法。加强中医药特色疗法挖掘整理和推广,开展中医药“良方妙技”征集遴选,挖掘一批中医药偏方验方、绝技妙技及其传承人,引进培育一批中医药传统技术或创新技术项目,促进特色方药和技术的科学研究及推广应用。支持重庆中医药学院等建设“中医小镇”,创新方式引进中医确有专长人员,开展中医药特色疗法研究和推广。大力推广中医护理技术,鼓励开设中医护理门诊,推动中医护理技术广泛应用。(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科技局、市文化旅游委、市人力社保局,璧山区政府)三、中西医协同推进工程(一)创新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一是建立中西医协同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市人民医院国家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创建国家中西医协同“旗舰”科室,布局建设一批市级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和科室。加强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类临床科室建设。二是建立中西医多学科诊疗模式。鼓励综合医院在主要临床科室配备中医医师,打造中西医结合团队,开展中西医联合诊疗。逐步将中西医结合工作纳入综合医院等级评审和绩效考核内容。三是完善西医学习中医执业管理。允许经过系统培训且考核合格的西医医师,在执业活动中采用与其专业相关的中医药技术方法,开具中药处方。(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二)强化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同。一是争取国家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同试点项目。发挥国家级和市级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的辐射带动作用,积极争取国家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协同临床协同试点项目,促进中西医医疗资源有效整合和中西医医疗技术优势互补。二是遴选建设一批市级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同试点项目。聚焦癌症、心脑血管病、感染性疾病等重大疑难疾病、慢性病和传染性疾病开展中西医临床协同诊疗研究和技术攻关,创新诊疗模式。三是强化中西医协同诊疗方法临床推广运用。推动中西医临床协同试点项目成果运用,落实国家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和专家共识,发布一批市级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和专家共识。(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科技局、市疾控局)四、中医药传承与创新发展工程(一)促进中医药古籍文献保护与利用。一是强化中医药古籍文献传承保护。加强中医药古籍传承保护专门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全市中医药古籍摸底调查,挖掘中医药古籍的现代价值,组织实施中医药古籍研究整理出版项目。支持重庆中医药学院建设中医药古籍修复实验室。支持重庆市中药研究院、巴渝民间中医药博物馆等中医药古籍文献重点馆藏单位改善馆藏条件,开展中医药古籍编目、修复和数字化工作,抢救性传承一批珍贵、濒危中医药古籍文献。二是开展中医药古籍文献专题挖掘。立足临床需求选择3-5个中医优势病种开展中医药古籍文献的专题挖掘和整理,从源头对有关古籍文献的理、法、方、药进行系统梳理,形成中医药古籍文献研究示范,并指导临床应用。三是建设中医药古籍数字化图书馆。依托重庆中医药学院等高校资源建设中医药古籍数字化图书馆,推动中医药古籍数字化挖掘,打造中医药古籍数字化服务应用产品。(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教委、市文化旅游委、市委宣传部)(二)建设中医药科技创新平台。一是积极创建国家平台。依托市中医院高质量建设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争取创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实验室12个,争取创建国家药监局中药市场质量监控和评价重点实验室、国家药监局中药安全监测和风险评估重点实验室。二是大力建设市级平台。成立重庆市中医药发展战略研究中心。新增中医药领域市级重点实验室23个,建设重庆市中医药多学科融合创新中心、重庆市道地药材质量评价与鉴定技术创新中心、重庆市中医药循证医学中心、重庆市中医药创新研发中心、重庆市中医药戒毒研究中心。聚焦中医优势病种和特色技术研究与推广,布局建设市级中医药重点研究室10个。(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科技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管委会)(三)开展中医药重点项目研究。一是强化项目支持。在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中设置中医药科技创新研发专项,以中医药专家为主实行同行评议。培育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12项,每年实施科卫联合中医药科研项目不少于70项。二是开展重点研究。聚焦重点领域,支持开展中医药防治重大疑难疾病临床方案优化研究、中医药疗效与作用机制研究、临床循证研究及评价研究、中医药关键技术装备研究、渝产中药大品种开发研究、中药制剂和中药新药开发研究。三是实现协作创新。以18个中医药创新团队建设为抓手,促进多学科交叉、中西医协同创新,推动产出一批可转化应用的高质量科技成果。四是促进成果转化。搭建市级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充分发挥政府、院校、企业、中医医疗机构等的联动作用,面向医疗市场和社会需求,形成高效益成果转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科协)五、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工程(巴渝岐黄工程)(一)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一是培育国家级领军人才。引进培养中医药首席科学家、岐黄学者、青年岐黄学者等中医药领军人才35名,新增国医大师1名、全国名中医2名、国家中医临床优才10名。二是培养市级高端人才。遴选培养巴渝岐黄学者50名、巴渝青年岐黄学者100名。三是建设多层次名中医梯队。新增重庆市名中医60名以上、重庆市基层名中医150名以上,完善区县级名中医评选制度。(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社保局)(二)加强基础性人才培养。一是强化中医药师承教育。健全高年资中医医师带徒制度,培育一批国家级、市级、区县级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指导老师,培养市级以上传承性人才不少于100名。二是开展多层次人才培养培训。规范化培训中医住院医师不少于1500名,招录培养中医专业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250人。培训中医类别全科医生500名、中医类别助理全科医生300名、中医专科护士300名、中医馆骨干人才100O名。培养中药种植骨干人才100名、中药制剂骨干人才100名,加强中药临床药学服务人员培养和引进。三是促进西医学习中医。加强市级西医学习中医基地建设,培养市级中西医结合高层次人才100名,培养“能西会中”的基层卫生骨干人才2000名。四是强化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持续举办中医药管理人才培训,选拔有潜力的中青年管理人员开展针对性培养,通过集中研修和到市外高水平中医医院进修学习等方式,提升综合管理能力和领导水平。(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农业农村委、市药监局)(三)建强人才培养平台。一是高标准建设重庆中医药学院。统筹推进学院二期、三期工程建设,支持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高标准配置教学科研设施设备,加快推进学院中医药类博士、硕土学位点设置,支持学院开展早临床和微专业建设等教学改革,建设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相衔接,师承教育贯穿始终的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满足办学需求,更好支撑经济社会发展。二是加大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力度。支持中医皮肤病学、中药药理学建设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高水平重点学科,新建市级中医药一流学科5个、市级中医药重点学科60个。三是持续开展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新建巴渝中医药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5个、名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60个,引进市外中医药知名专家在渝建设传承工作室50个。(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教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科技局、市经济信息委,璧山区政府)六、中药质量提升及产业促进工程(一)提升中药材种业质量。一是提升中药材种质资源保存能力。加强中药材种质资源收集保存,支持优势产区建立道地优势和濒危药材种质资源保存圃不少于10个。二是加大优良品种培育推广力度。选育大宗地产中药材优良品种不少于10个,支持中药材生产企业建立种子种苗专业化繁育基地,推广优质种苗繁育生产技术,发展良种培育扩繁、设施育苗、工厂化育苗等制种育苗产业,加快推进三峡中药材种源繁育示范推广基地建设。三是提升中药资源监测能力。推动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工作成果转化,健全中药资源动态监测体系,建设种质资源标准化、数字化共享平台。(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委、市林业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药监局)(二)推动中药材规范化种植。一是打造道地优势药材品牌。打造“大巴山药谷”,加快推进三峡中药材产业带建设,支持渝产黄连、紫苏、金养麦、青蒿、山银花、独活、党参、淫羊蕾、大黄、枳壳、陈皮等道地优势中药材产业发展,建立道地药材、GAP基地、标示GAP中成药奖励机制,建设中药材生产GAP达标基地不少于30个、渝产优质GAP品种不少于20个。二是发展中药材生态种植。开展中药材生态种植技术研究,建立10种中药材林下生态种植模式,推广应用中药材生态种植技术,建设中药材生态种植示范基地20个。三是强化中药质量溯源。建设渝药信息与溯源服务平台,打造产业数字化“云仓”,建立覆盖重庆主要中药材品种的全过程追溯体系,实现中药材生产过程“六统一”(统一规划生产基地,统一供应种子种苗或其他繁殖材料,统一化肥、农药等投入品管理,统一种植或者养殖技术规程,统一采购与产地加工技术规程,统一包装与贮存技术规程)和生产全过程关键环节可追溯,全面提升中药质量。四是提升中药材检测能力。依托现有药品监管体系,提升市食品药品检测“一院四所”检测能力,探索建立一批中药快速检测实验室和区域性第三方中药质量检验检测中心。(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委、市药监局、市林业局、市卫生健康委)(三)促进中药产业现代化发展。一是提升中药材产地加工能力。推进渝产中药材产地初加工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打造中药材加工企业聚集区。支持基础好、潜力大、示范带动能力强的中药材初加工企业改进技术装备,提高加工能力、效率和标准化生产水平。完善重庆市中药材产地加工(趁鲜切制)品种目录、指导意见和技术标准,促进产地加工与中药饮片生产一体化发展。二是推动中药炮制技术传承创新。深化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药炮制技术传承基地建设,建设市级中药炮制技术传承基地5-10个,遴选中药炮制代表性传承人,加强对渝产特色饮片和炮制技术的挖掘、整理,促进古法炮制技艺融入现代化生产技术,全面提升中药饮片炮制加工水平,打造具有本地特色的中药饮片品牌。三是促进中成药创新发展。加强数字化技术、智能制造在中成药制药领域的应用。鼓励企业联合有关机构开展中成药临床综合评价,丰富中成药在用药指征、目标人群、最佳剂量等精准用药信息方面的内涵。支持中成药企业建立系统完善、适应发展需求、覆盖生产全流程的标准体系,形成多层次的中成药现代质量控制体系。支持开展疗效确切、临床价值高的中药创新药研发和经典名方发掘,鼓励中成药大品种二次开发,扩大适应症范围。完善中药警戒制度,加强中药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建设。(责任单位:市药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经济信息委、市农业农村委)(四)推动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传承创新。一是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评价方法。开展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质量评价方法研究,基本建成涵盖临床有效性安全性评价、质量标准、生产工艺、制剂技术等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综合评价体系。二是促进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使用。出台中药饮片代煎和配送规范,建设区域中药制剂研发和生产基地,在全市遴选建立优质中药院内制剂目录,推动目录内制剂在全市范围调剂使用,将在医保目录内的中药院内制剂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三是促进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转化。建设市级中药制剂转化平台,支持医疗机构与高校、科研机构、医药企业紧密合作,推动中药制剂二次开发,推动12个优质制剂品种向中药新药转化。(责任单位:市药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七、中医药文化弘扬工程(一)强化中医药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建设中医药博物馆。积极筹建重庆市中医药博物馆,挖掘和展示我市中医药传统文化传承和发展情况,改善基础条件,丰富馆藏藏品,加强博物馆数字化建设,推动藏品资源开放共享。二是完善中医药文化体验场馆布局。支持南川区建设中国重庆中医药文化产业园,支持有条件的单位创建国家中医药主题文化园,建设市级中医药主题文化园3-5个。新建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10个、中医药文化体验场馆10个、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100个,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多种方式建设中医药文化体验场馆。三是开展中医药科普文化规范化研究。完善中医药科普专家库并督促其发挥作用,清理整治中医药科普市场,出版和使用科学规范的中医药科普读物,引导群众正确运用中医药文化维护自身健康。(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旅游委,南川区政府)(二)实施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一是提炼巴渝中医药文化标识。以中医药文化典故为基础,制作“渝见岐黄”中医药文化故事短片,每年支持创作并推出高质量的中医药出版物、纪录片、动漫、新媒体产品等不少于5个,编撰重庆市中医药志。设立“重庆市中医药文化节”。二是大力普及中医药健康文化。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持续举办中医药文化主题宣传活动,培养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专家,做优“千名医师讲中医”“一分钟说中医”等中医药健康文化科普品牌,定期举办中医药传统保健体育运动会,持续开展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监测。三是深入推进中医药文化进校园。探索将中医药文化内容纳入全市大中小学校思政课程。新建中医药文化进校园示范学校40个,加强中医药文化进校园师资队伍建设,举办中医药文化专题教育活动,建设校园中医药文化角和学生社团。四是强化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建立健全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评选筛选机制,加大对民间中医药挖掘整理的力度,推进中医药活态传承。(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委宣传部、市教委)(三)促进中医药开放发展。一是建设中医药国际合作平台。深化中国(重庆)一新加坡中医药国际合作基地、中国(重庆)一巴巴多斯中医药中心、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等建设,支持在白俄罗斯建设中白友好医院、中白中医医疗中心,支持在白俄罗斯、乌兹别克斯坦、阿塞拜疆等国家建设中医药海外中心。二是发展中医药服务贸易。依托太极集团建设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发展中医医疗保健、教育培训等“互联网+中医药贸易”新模式,支持中医药企业通过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等平台“走出去”。(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政府外办、市商务委、市中新项目管理局)八、中医药综合改革工程(一)深化中医药综合改革。一是积极创建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推动国家中医药重大战略和发展任务落实落细,系统谋划中医药综合改革和制度创新,推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二是开展市级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县)建设。鼓励各区县在中医药制度创新、服务模式、产业发展、质量监管等方面先行先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三是推动三医联动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积极争取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项目。实施关于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支持将具有中医疗效和成本优势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对中医优势病种实行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结合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有关要求,探索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多地区共享共用新机制,加大对符合调剂规定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支持力度。推进将符合要求的中医医院按照程序纳入公立医院人员总量管理。(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药监局)(二)推动中医药数字化变革。一是加快推进中医药数字便民惠民应用。加强智慧中医院、中医互联网医院建设,探索开展智慧中药房建设。围绕“互联网+医疗健康”要求,推动中医药数字化发展,建设数字便民惠民应用场景,推进各级中医医疗机构及中医馆信息化平台规范接入全市卫生健康信息平台。二是开展中医医院数字化达标建设。推动中医医院加快信息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到2027年,全市三级中医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评价达4级以上、二级中医医院达3级以上。三是加强中医药数字化基础建设。探索建立统一的中医药数字编码标准。落实国家中医药综合统计制度,依托现有资源完善市级中医药综合统计平台建设。(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大数据发展局、市药监局)(三)推进中医药标准化建设。一是建立中医药标准化技术组织。依托中医药高等院校成立全市中医药标准化技术组织,指导全市中医药标准化研究和制定工作。二是加强中医药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市级中医药标准化专家库,加大标准化知识技能培训力度,逐步培养一批标准化人才。三是促进中医药标准发布应用。支持中医药医教研产机构和学术团队开展中医药技术和中医药质量标准研究,发布推广一批市级或行业中医药标准,发挥标准化在中医药改革发展中的基础支撑作用。(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市药监局)九、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中医药协同发展工程(一)促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中医药协同。一是完善协同机制。支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中医医院组建毗邻地区中医医共体,依托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骨伤、肛肠、针灸、皮肤、肝病等优势专科打造一批专科联盟,完善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二级以上中医医疗机构检验检查结果互认机制,推动实现川渝两省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互认。二是促进共建共享。共同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中医疫病防治基地、中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联合开展应急演练。强化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中医医疗质量和监督执法工作交流合作,共同提升中医医疗机构医疗质量。(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药监局)(二)促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中医药传承创新协作。一是强化人才培养协作。开展中医药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互派进修,联合实施中医优才、中西医结合高层次人才等人才培养项目,加强成都中医药大学和重庆中医药学院在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等领域的合作。二是强化科技创新协作。联合四川省共建感染性疾病中西医结合诊治重点实验室、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中药材品质与创新中药研究川渝重点实验室等中医药科技创新平台,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中医药有关机构在中医优势病种防治研究、中药制剂和新药开发、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深入合作。(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科技局)十、保障措施(一)强化项目实施。市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将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纳入本部门重点工作,分年度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加强组织协调,抓好落地落实。各区县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抓好方案落实。各项目单位要强化主体责任,精心实施项目。(二)做好资金保障。各区县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完善投入保障机制,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发展多元投入机制。科学界定政府和市场投入责任,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中医药振兴发展,市、区县两级在卫生健康投入中统筹安排中医药发展经费并加大支持力度。合理划分市级和区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形成合理投入机制。加强项目统筹规划和预算申报管理,避免资金安排分散重复,优先保障重大专项和重点项目。依法依规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保障财政资金专款专用。完善内控机制,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强化对项目实施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建立绩效评价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加强监测评估。衔接配合做好国家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监测评估工作,开展对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国家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国家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等标志性项目的动态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制定评估督导方案,充分发挥第三方评估作用,强化全周期监测,增强评估的客观性、准确性和科学性,对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四)营造良好氛围。大力宣传中医药振兴发展特别是重大工程实施的进展和成效,宣传中医药维护健康的特色和优势,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升全社会和人民群众对中医药的认可度、依从度,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中医药发展的良好氛围。及时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和做法,加强典型报道,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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