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docx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公司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规范管理,确保其安全稳定的运行,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以下部位(碱罐、酸罐、碳四罐、反应塔系统等)。关键装置: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易腐蚀、高温高压等条件下进行工艺操作的生产装置。重点部位:是指制造、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作业场所,以及可能形成爆炸、火灾场所的罐区、装卸站台、仓库等;对关键装置安全生产起关键作用的公用工程系统。3职责与权限3.1企业负责人为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制度贯彻实施。3.2公司级的各领导应配合主要负责人完成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管理,并与主要负责人一同对本公司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实行安全承包责任制。3.3安全部门负责制定公司级管理人员定点承包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并编制应急预案,负责本制度的日常执行情况及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安全承包责任制及应急预案执行到位。3.4安全部是本制度的编制部门,生产车间配合安全部完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日常监管、检查、管理工作。3. 5各相关单位负责本单位辖区内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维护保养工作。4工作程序3.1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实行管理人员定点承包的安全管理机制。4. L1承包人对所负责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负有本制度规定的责任,承包点应设置“管理人员安全承包责任牌”。承包人对所负责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负有安全监督与指导责任。具体内容如下:指导承包点实现安全生产。监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的贯彻执行和落实。定期检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与隐患。督促隐患整改。监督事故按“四不放过”原则的落实。(6)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5. 1.2公司级管理人员至少每月到承包点进行一次安全活动,承包点所在单位及时将参加活动情况回馈到安全部门。安全活动包括参加基层班组活动、安全检查、监督整改事故隐患、安全工作指示等。4.1.3安全部门每月对管理人员所承包装置减产情况进行落实,并将检查结果报总经理进行考核。4.2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管理安全部门应建立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档案,监理企业、管理部门、基层单位及班组监控机制,明确各级组织、各专业的职责,定期进行检查,并形成记录。4.2.1档案包括数量、介质性质及地理位置、管理人员、承包机制、各级定期安全检查记录、承包人到班组活动记录、应急救援预案以及半年一次的演练总结及评审记录。4.2.2生产、机修、安全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定期、定点、顶线进行监督或巡检。要求如下:各项工艺操作指标符合操作规程、工艺卡片要求。各种动、静设备、设施、附件达到完好标准,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符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其安全附件应齐全好用,关键机组实行特护管理。仪表管理复核制度要求,严格执行仪表连锁管理规定。各类安全设施、消防设施安全、灵敏、完好,符合有关规程的要求,消防通道畅通。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爆、防触电要求,各项安全措施应齐全、好用。制定相应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检查表,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检查。4.2.3各职能部门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检查出的隐患,由各职能部门制定措施,确定整改责任部门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检查记录及整改情况报送安全部,由安全部进行考核。4.3基层单位对立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管理4.3.1确认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危险点,绘制出危险点分布图,明确安全责任人。4.3.2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或采取有效防范措施。4.4班组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管理4.4.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I,持证上岗。4.4.2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4.2.3严格遵守工艺操作、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4.4.4按巡回检查制度定期对安全设施、危险点进行安全检查。4.4.5及时报告险情和处理存在的问题。4.4.6必须按规定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器具和消防设施。4.4.7非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操作人员及相关的业务人员禁止进入内。4.4.8外单位人员要到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进行参观须经企业领导批准并由专人带领方可。4.4.9外来单位人员到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必须进行登记。4.5防护规定:4.5.1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要按设计要求设置安全设施,如监测报警装置、栏杆、围墙等。4.5.2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要根据其防护要求,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器材、如消防器材、防毒面具和专用防护用具等。4.5.3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操作人员不准在岗位上会客。4.6应急预案及演练安全部组织生产单位制定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硫酸罐、碳四罐)进行应急救援预案,生产车间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确保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操作、检修、仪表、电气等工作人员能够识别和及时处理各种不正常现象及事故。单位做应急预案演练记录,安全部根据演练情况定期对预案进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