沥青公司环境保护责任制.docx
XXXX沥青公司环境保护责任制XXXX沥青公司年月日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发布令为贯彻执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的方针,以及“保护、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和加强生产中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和管理,更好地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建立全公司的环境保护自我约束机制,防止和减少环境保护事故,保障环境不受影响。现制定公司环境保护责任制,经批准,予以发布。从下发之日起正式实施。望各级部门、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并执行,组织本部门员工认真学习。总经理:XXXX沥青公司年月曰XXXX沥青公司环境保护责任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明确、落实环境保护的工作责任,防止和减少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促进公司的清洁文明生产,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及国家其它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环境保护责任制。第二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公司实行环保工作全员负责的原则,每位员工都必须在自身的工作范围内履行环保职责,对实现环境保护、清洁文明生产负责。第三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公司各级行政正职对所管辖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责任,是部门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员工对本岗位的环境保护工作负直接责任。第二章环境保护工作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公司各部门安全、环保工作职责的落实、执行情况。(二)制定公司安全环保方针、目标,决定公司安全、环保年度工作计划、部署,决定公司安全环保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奖惩和重大安全投入。(三)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充实专职安全、环保管理人员,监督、检查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执行情况。(四)定期召开公司安全环保委员会会议,听取安全生产情况汇报,布置、检查安全环保工作。(五)审批公司安全、环保管理规章制度,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重大事故隐患的控制措施,保证对安全生产的投入,提供必要的人员、技术、物资、资金支持,不断改善职业安全卫生劳动条件。(六)执行国家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负责公司安全环保专项资金的全面管理,做到专项资金足额提取、专款专用,并监督、落实安全技术措施、隐患整改、应急救援的资金费用。(七)负责监督落实重大项目工程设计、施工、验收中环保的“三同时”工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三同时”监督、审查,落实整改内容。因设计、施工质量问题造成事故时,负责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八)负责公司级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制定、落实环保防范措施,决定对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理。(九)负责建立公司安全生产环保事故应急体系,配置应急资源,组织制定、审查、发布公司级安全生产环保事故应急预案;负责公司级事故的应急指挥、应急处置。第五条总经理稍大群(一)总经理是公司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是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委员会的主要负责人,对公司的安全环保工作及员工职业安全健康全面负责。(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有关指示,把环保工作列入到公司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批阅、传达上级有关环保方面的文件,接受环保培训考核。(三)加强环境保护管理与员工环保培训,负责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环境保护责任制。(四)负责健全环保管理组织机构,充实专职环保技术管理人员,定期召开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委员会会议,听取环保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审批有关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重要奖惩。(五)审定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审定公司环境保护方针、目标,签发环保重要文件,批准重大环保技术措施,切实保证对环境保护的资金投入,不断改善环境条件。(六)督促、检查公司的环境保护工作,检查、考核同级副职和公司所属各部门正职环保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执行情况,及时消除环保事故隐患。(七)发生环保事故后及时、如实向上级部门报告,并组织人员抢救,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对重大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八)审定公司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公司级事故应急演练,努力提高公司环保应急管理水平。(九)发挥各级党委在公司环境保护中的监督保证作用,教育党员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在评选先进支部和优秀党员时,要把环境保护工作作为考核依据。第六条主管环保副总经理崔玉武(一)负责公司环境保护的日常管理工作,对公司的环保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二)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监督检查各部门环保工作职责和各项环保管理规章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及时纠正、查处失职和违规行为。(三)审定公司的环境保护规划、计划和公司环境保护目标、计戈Ij,健全环保管理机制,审批重大环保技术措施。(四)组织制订、修订、审批公司的环保管理规章制度、公司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环境保护技措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监督、检查落实执行情况。(五)负责协同有关部门根据环保“三同时”的要求,组织对项目工程进行审查、验收,并落实整改措施。(六)负责组织各类环保大检查,落实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并监督、检查环保措施的落实执行情况。(七)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在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后负责对事故进行应急救援以及对污染事故进行调查、分析与处理,及时采取措施预防污染事故的重复性发生,并向董事长、总经理及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周边单位和居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汇报污染事故情况,接受调查处理。(八)负责定期主持召开公司环保工作会议,分析环保工作动态,及时解决环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九)确保环境保护资金投入的有效实施,组织开展环保措施合理化建议活动,总结推广环境保护工作的先进经验,表彰奖励环境保护、清洁生产先进部门和个人。(十)负责公司员工环保培训、教育、考核的监督管理,审查公司年度环保培训计划,并监督、检查培训计划的落实、执行情况。第七条主管生产副总经理崔玉武(一)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对公司生产中产生的环境污染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二)组织制订、修订、审批公司的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时,负责落实环保管理要求,制定生产岗位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各项环保管理规章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教育全体员工做好本职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工作,及时纠正、查处失职和违规行为。(三)“五同时”的工作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应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环保工作。(四)负责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危害的监督、检查,落实整改工作。(五)负责环境事故状态下的生产协调与应急指挥、应急处理。组织各部门在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对发生的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向董事长、总经理汇报。(六)确保生产系统环境保护资金投入的有效实施,积极开展环保措施合理化建议活动,总结推广环境保护工作的先进经验,表彰奖励环境保护、清洁生产先进部门和个人。(七)督促、检查分管部门环保工作的开展情况,按照公司制定的环境保护目标,落实、完善部门环保工作职责。第八条主管设备副总经理孙剑峰(一)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对公司环保设备的管理负主耍领导责任。(二)在组织制订、修订、审批公司的设备管理规章、制度的同时,负责落实环保管理要求,对环保设备制定设备技术规程,并认真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各项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教育全体员工做好本职范围内的环保工作,及时纠正、查处失职和违规行为。(三)贯彻“五同时”的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设备管理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环保工作。(四)组织公司设备检查时,应同时检查环保装置、设施的运行、维护情况,落实重大设备环保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负责环保设备管理的协调工作,审查环保设备选型、制作、改造、安装、检维修工作,禁止引进不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设备。(五)负责环保设施的运行及淘汰环保设施处置的监督检查工作,保证防治污染的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保证不得将产生严重污染的生产设备转移给没有污染防冶能力的单位使用。(六)负责组织、实施事故状态下环保设备、设施的抢险、维修工作。组织各部门在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对发生的环保设备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向董事长、总经理汇报。(七)定期召开设备管理工作会议,分析环保设备运行状况,组织、落实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委员会的决议,及时布置环保设备管理事项,解决环保设备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八)督促、检查分。管部门环保工作的开展情况,按照公司制定的环保设备管理目标,落实、完善部门环保工作职责。第九条主管项目工程副总经理宋明学(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指示,对分管项目工程的“三同时”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二)负责组织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在设计、施工、投产时,做到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负责组织对项目工程进行验收审查,整改完善各类环保设施,保证设计、施工的工程质量。(三)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当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设备和工艺,采用经济合理的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染物处理技术。(四)负责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管理,禁止引进不符合我国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技术和设备。(五)负责组织制订、修订项目工程施工及试生产期间的环境保护措施,并认真监督、检查落实执行情况。(六)负责对分管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的落实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十条主管经营副总经理杨洪伟(一)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对分管的物资采购、市场营销、进出口、运输等部门的环保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二)负责组织制订、修订分管部门的环保规章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监督、检查落实执行情况。(三)监督、检查分管部门环保工作的开展情况,按照公司环境保护目标,落实、完善部门环保工作职责,严格执行公司各项环境保护规章制度,教育员工做好本职范围内的环保工作,对分管部门员工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四)监督、检查分管部门严格按照国家、公司有关危险化学品和固体废弃物的管理规定,落实危险化学品和固体废弃物在采购、运输、存储、销售中的管理要求,防止环境污染事故。(五)负责督察物资采购部门,保证供应的原材料、设备、备品、配件等物资的质量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及其它有关环保管理规定。采购物资因质量问题造成污染事故的,负责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六)在规定的职责范围内,组织分管部门对发生的环境污染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向董事长、总经理汇报。(七)定期组织分管部门召开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分析公司环保动态,总结推广环保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部门、个人。第十一条主管行政副总经理杨洪伟(一)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对公司人事教育部门的环保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二)负责监督、检查各级环保管理和环保技术人员的配备情况,保障公司各级环保管理工作的技术力量。(三)组织制定、审批公司员工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及经费使用计划,并监督、检查培训工作的落实、执行情况。培训计划中应包含国家及地方的环保法律、法规、及公司环保制度、排放标准、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等环保内容,不断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保障在岗员工具有相应的环境保护知识。(四)监督、检查分管部门环保工作的开展情况,按照公司环境保护目标,落实、完善部门环保工作职责,严格执行公司各项环境保护规章制度,教育员工做好本职范围内的环保工作,对分管部门员工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五)组织分管部门开展节能减排合理化建议活动,总结推广环境保护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部门和个人。第十二条财务总监韩丹(一)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对财务部门的环保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二)执行国家关于排污费缴纳的有关规定,切实保证环保资金投入,保证污染治理措施和节能减排项目费用到位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三)审查企业生产经营计划时,要同时审查环保措施计划,同时落实资金,并检查执行情况。把环保管理纳入经济责任制,分析企业环保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支持开展节能减排合理化建议活动,审核污染事故费用支出情况。第十三条总工程师崔玉武(一)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总工程师对公司生产中的环保技术问题全面负责,副总工程师对分管范围内的环保技术问题负责。(二)严格根据国家有关项目工程的环保管理要求,贯彻执行项目工程的环保“三同时”工作。负责项目工程的审查、验收工作,保证设计、施工的工程质量。(三)负责审定公司工艺操作规程;环保污染治理措施;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装置开停工方案和工艺变更、联锁变更、生产技术措施计划中的污染治理措施。(四)审定引进的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的环保技术问题,保证在技术上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工艺,采用经济合理的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染物处理技术。禁止引进不符合我国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技术和设备。(五)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技术研究工作,加强污染治理技术管理工作,积极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设施,组织研究解决疑难或重大污染治理技术问题,落实重大污染事故隐患的整改方案,审定生产岗位三废、尘毒等有害物质的治理方案,改善工作环境。(六)参加重大污染事故调查,组织技术力量对污染事故进行技术原因分析、鉴定,提出技术上的改进措施,防止污染事故重复发生。(七)组织分管部门开展节能减排合理化建议活动,总结推广环境保护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部门和个人。(八)组织制订、修订分管部门的环保规章、制度,监督、检查分管部门环保工作职责的落实情况,严格执行公司各项环境保护规章制度,教育员工做好本职范围内的环保工作,对分管部门员工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第十四条公司其他领导(一)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对分管部门的环保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二)监督、检查分管部门环保工作的开展情况,按照公司环境保护目标,落实、完善部门环保工作职责,严格执行公司各项环境保护规章制度,教育员工做好本职范围内的环保工作,对分管部门员工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三)组织分管部门开展节能减排合理化建议活动,总结推广环境保护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部门和个人。第十五条环保主管部门一安全部(一)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在公司安全环保委员会及主管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健全环保管理机制,组织、开展公司的环保监督管理工作。(二)负责组织制订、修订、审查公司的各类环保管理规章制度、污染治理技术方案,并监督、检查落实执行情况;负责编制公司环保技措计划,落实环保技措经费的使用和环保技措项目的完成情况;审查各部门制定的环保管理制度。(三)负责组织编制公司环境保护责任制、年度环保工作目标、工作计划和环保考评标准,签订年度安全环保责任书,并监督、检查各部门环保工作职责的落实、执行情况。(四)负责公司安全环保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定期组织召开公司安全环保委员会会议,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解决各类环保问题,监督、检查各部门环保工作的落实完成情况。(五)负责对新建、改建、扩建及大修项目环保“三同时”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参加环保“三同时”工作的审查、验收工作,监督整改落实工作,使其符合环保要求。(六)负责委托有资质等级证书的环评单位进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负责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批、验收手续。(七)负责编制公司应急管理总体预案,建立公司应急管理体系,定期组织公司级应急演练;监督、检查各岗位应急预案的编制、审批及应急演练情况。事故状态下协助应急指挥。(八)负责公司污染防治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污染事故隐患、工业三废治理的管理工作,并监督、检查限期治理项目按期完成,督促有关部门加强环境保护,减少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九)负责公司污染事故的统一监督管理;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在规定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制定污染事故预防、整改措施;负责污染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并建立、健全污染事故档案。(十)组织公司安全环保检查,协助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监督环保措施落实情况,纠正违规行为,协助、督促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检查隐患治理的落实执行情况。(十一)负责监督、检查污染防止设施的正常运行,污染防止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确有必要拆除或者闲置的,必须征得公司环保主管部门同意。(十二)负责危险废弃物的外部联系与协调;负责监督、检查危险废弃物的处置、储存、运输、销售过程,保障符合环保要求,防止污染环境。(十三)负责审核引进的污染治理技术、设备符合环保要求,并监督不得将产生严重污染的生产设备转移给没有污染防止能力单位使用。(十四)负责接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现场检查和现场监测工作。(十五)负责公司排污费的核算、缴纳、返还工作。(十六)负责根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按时上报排污申报事项和各种环保报表。(十七)负责调查环保投诉、纠纷事件,并根据情况需要负责赔偿事宜。(+A)负责公司各部门的环保检查、考核、评比工作,认真开展节能减排合理化建议活动,总结交流环境保护先进经验,积极推广污染治理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化环保管理方法。第十六条生产主管部门一生产部(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在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委员会及生产主管副总经理的领导下,组织开展生产系统的环境保护工作。(二)负责在组织制订、修订、审核公司的各类生产规章制度、工艺技术指标、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装置开停工方案和工艺变更、联锁变更、生产技术措施和生产计划的同时,落实公司相关的环保管理要求,并负责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各生产部门的落实执行情况。(三)严格贯彻“五同时”的工作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应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环保工作。在编制公司生产计划时,应涵盖污染防治技术措施,在实施、检查生产计划时,应同时实施、检查污染防治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四)正确处理环保与生产关系,在保障环保的前提下协调安排生产,严格检查工艺纪律,严格控制关键工艺指标,严格控制重要环境因素,落实污染防治技术措施,严禁污染物超标排放。(五)定期组织召开生产调度工作会议,落实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委员会的决议,分析生产装置的环境污染现状,协调解决环境污染问题,保障污染治理技措资金到位,督察各部门环境保护工作的落实完成情况。(六)参与新建、改建、扩建及大修项目环保“三同时”工作的审查、验收工作;负责审查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必须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工艺技术,采用经济合理的废弃物练合利用技术,禁止引进不符合我国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技术、设备。(七)负责公司生产事故的监督管理;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在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参与发生的生产污染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制定污染事故预防、整改措施,建立、健全生产事故档案,并报公司安全环保部门备案。(八)负责组织编制、修订公司环境应急预案,完善公司应急管理体系,监督、检查各岗位应急预案的学习、演练情况。生产异常及事故状态下应及时果断处理,并负责生产协调与应急指挥。(九)负责采用无毒、无害或者低毒、低害的原料,替代毒性大、危害严重的原料,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废水和余热等进行综合利用或者循环使用,达到清洁生产的目的。(十)组织生产部门开展节能减排合理化建议活动,总结交流环境保护先进经验,积极推广污染治理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化环保管理方法。第十七条设备主管部门一机动车间(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在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委员会及主管副总经理的领导下,组织开展环保设备的管理工作。(二)负责组织制订、修订、审核公司环保设备的管理、操作规程、运行指标、检维修作业等管理规定,并负责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各部门的落实执行情况,及时纠正、查处失职和违规行为。(三)严格贯彻“五同时”的工作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设备管理工作时,应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环保工作。在制定、审定设备制造、改造方案和设备检修计划时,应同时涵盖环保技术措施,在实施、检查设备工作时,应同时实施、检查污染防止技术措施的落实执行情况。(四)定期组织召开设备管理工作会议,分析环保设备运行状况,落实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委员会决议,布置环保设备管理事项,解决环保设备运行问题,保障环保设备技措资金的落实、执行。(五)参与新建、改建、扩建及大修项目“三同时”工作的审查、验收工作,保证新、改、扩项目中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并经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六)负责环保新设备的审查工作,引进的环保设备必须采用资源利用率高,高效、低噪、污染物排放量少等符合环保要求的设备,禁止引进不符合我国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设备。(七)生产异常及环保事故状态下,负责组织实施对设备、设施、管道的抢险、维修工作,负责检修器材、机具、人员的组织调动工作,负责把污染事故危害降到最低。(八)负责公司环保设备事故的监督管理;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在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对发生的环保设备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建立、健全环保设备事故档案,并报公司安全环保部门备案。(九)定期组织公司设备检查,落实重大环保设备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协助解决环保设备运行问题,督察设备环保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纠正违章、违规行为。环保装置、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确有必要拆除或者闲置的,必须经环保主管部门同意。(十)负责淘汰环保设施的处置管理,不得将产生严重污染的生产设备转移给没有污染防冶能力的单位使用。(十一)积极组织开展节能减排合理化建议活动,总结交流环境保护先进经验,积极推广污染治理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化环保管理方法。第十八条检测检验部门一化验室(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在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委员会及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负责公司原料、产品、中间品、危险作业、重点生产部位的环保检测、检验,分析工作。(二)落实、完善部门环保工作职责,严格执行公司各项环境保护规章制度,教育员工做好本职范围内的环保工作,对部门员工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三)组织制订、修订环保检测、分析系统的技术规程和专业操作规程,并负责组织实施,对落实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四)负责环境污染源的监测,及时为有关部门提供准确的分析数据,并对分析结果负责。(五)协助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各类环保事故有关数据的分析和测定;在规定的职责范内对部门内部发生的环保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六)负责生产异常或环保事故状态下现场的应急检测、监测、分析工作。(七)积极组织开展各类环保竞赛活动、员工培训活动,总结推广环保工作的先进经验。第十九条各车间(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公司有关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部门总经理为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对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全面负责。(二)根据公司的环保责任制,层层分解建立部门内部的环保责任制,做到有岗必有责,实现全员对环境保护负责,并签订环保责任书,监督、检查部门内部各级人员环保责任制的落实、执行情况。(三)依据国家及公司的环保制度,负责健全、完善部门环保管理机制,组织制订、修订部门内部有关环保管理规章制度,充实部门环保技术人员,开展部门环保管理工作,并监督、检查落实执行情况。(四)严格贯彻“五同时”的工作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应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环保工作。在编制部门各项工作计划的同时,应涵盖环境保护措施,在实施、检查工作计划时,应同时实施、检查污染防治技术措施计划的落实完成情况。(五)定期组织召开部门环保工作会议,分析环境污染现状,落实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委员会决议,布置污染治理事项,解决环境保护问题,督察本部门内部各项环境保护工作的完成情况。(六)正确处理环保与生产关系,在保障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协调指挥生产,做到清洁文明生产,控制能耗,减少排放,污染物实现循环利用。(七)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及大修项目“三同时”工作的审查、验收工作,提出整改意见,监督整改工作的落实。在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不得使用不符合我国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工艺、设备,对自制设备、设施的环保性能负责。(八)必须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环保设施,确有必要拆除或者闲置的,必须征得公司环保主管部门同意。(九)协助接受上级环保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的现场检查、监测工作,对要求限期治理的必须按期完成,对发生的环保事故和环保投诉事件负主要管理责任。(十)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完善部门环保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演练,改善应急设施,提高应急能力;生产异常或污染事故状态下负责应急救援与应急处理。(十一)定期组织部门进行各类环保检查,协调解决生产中环境污染问题,督察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检查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十二)负责部门各类污染事故的监督管理;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在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对发生的污染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统计、上报,制定污染事故预防、整改措施,建立、健全事故档案,并报公司安全环保部门备案。(十三)制定部门年度培训计划、应涵盖环保工作内容,培训计划中应包含环境保护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技术、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等环保内容,不断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保障在岗员工具有相应的环保知识。(十四)根据公司的环保管理要求,负责建立、完善部门的各类环保档案、台帐;负责按规定要求定期上报部门环保工作总结、污染事故报告、环保检查等材料;积极配合公司环保管理部门开展环保工作。(十五)按照国家及公司有关环保管理规定,负责生产区及生活区垃圾的清扫及清运工作:负责食堂、宿舍的环境管理工作:负责生产区及生活区的绿化工作。(十六)环保考核应纳入部门经济考核责任制。在部门、员工评优选先时,应把环保工作职责的落实情况、环保工作的开展情况、环保指标的完成情况作为考评依据。(十七)认真开展节能减排合理化建议活动,总结交流环保工作先进经验,积极推广污染治理科研成果,推广环保先进技术、先进管理方法,表彰奖励先进班组和个人。第二十条人事教育部门一办公室(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各类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委员会及主管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公司的人事教育管理工作。(二)落实、完善部门环保工作职责,严格执行公司各项环境保护规章制度,教育员工做好本职范围内的环保工作,对部门员工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三)负责公司各级环保管理、环保工程师和环保技术人员的配备,保障公司环保工作的技术力量。(四)负责制定公司员工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和经费使用计划,并监督、检查培训计划和经费使用计划的落实、执行情况。培训计划中应包舍环境保护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技术、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等环保内容。第二十一条财务主管部门一财务部(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各类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委员会及财务总监的领导下负责公司财务工作。(二)落实、完善部门环保工作职责,严格执行公司各项环境保护规章制度,教育员工做好本职范围内的环保工作,对部门员工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三)在编制、审定、检查公司生产计划的同时,应编制、审定、检查环保技术措施计划,并将所需投入的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同时落实资金,并检查执行情况。把环保管理纳入经济责任制,分析企业环保效益、经济效益,支持开展节能减排合理化建议活动,审核污染事故费用支出情况。(四)切实保证对环保的资金投入,保证污染治理技术措施和隐患整改项目费用到位。项目工程中环保设施投资应纳入建设项目概算。(五)根据国家有关环保法规,保证公司排污费资金落实并按时缴纳。第二十二条采购、销售、仓储部门(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各类右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委员会及主管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开展部门环保工作。(二)落实、完善部门环保工作职责,严格执行公司各项环境保护规章制度,教育员工做好本职范围内的环保工作,对部门员工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三)严格贯彻“五同时”的工作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部门日常工作时,应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部门环保工作。(四)严格按照国家、公司有关固体废弃物的环保管理规定,落实固体废弃物在运输、存储的管理要求。(五)按照国家、公司有关环保管理规定,禁止引进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技术和设备。(六)按照国家、公司有关环保管理规定,不得将产生严重污染的生产设备,转移给没有污染防治能力的单位使用。第三章附则第二十三条安全部负责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及各部门工作职责编制公司环保责任制,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委员会负责审批、执行,安全部负责解释。第二十四条本环境保护责任制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标准、规范执行。第二十五条本责任制自下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