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行动计划.docx
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行动计划一、江西建造成为靓丽名片严格落实房地产建筑产业链链长制,出台关于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文件。十三五期间全省累计完成建筑业总产值3.4万亿元,年平均增速14.6%,高于全国平均增速63个百分点,增速长期保持在全国前列。建筑业总产值由2016年的全国第16位前移至第13位。建筑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一直保持在8%左右,年均为全社会提供约160万就业岗位,建筑业支柱产业地位和作用不断增强。一是建造实力不断增强,全省建筑企业总数从2015年的6千余家增长到2020年底的13万余家,特级企业由6家增长至22家,特级企业数量在全国排第13位,一级企业由388家增加到800多家。2020年,江西6家企业进入国际承包商250强榜单,全省26家建筑企业进入全省民营企业IOO强,创历史最佳水平。建筑业走出去步伐加快,全省现有对外工程承包企业160多家,2020年完成对外工程承包营业额40.64亿美元,在全国排名第9位。4家企业上榜我国对外工程承包企业Ioo强,是地方企业上榜较多的省份之一。二是建造方式加快转型,印发关于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指导意见,大力推广装配式钢结构等新型建造方式,装配式建筑市场规模不断壮大。全省范围内共有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62个,实现设区市全面覆盖。抚州市、赣州市入选全国第二批装配式建筑范例城市,8个企业1个园区荣获国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称号。全省累计开工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面积近5000万M,位居全国前列。节能建筑与绿色建筑快速发展,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绿色建筑设计标识项目791个,建筑面积近2亿m,累计完成太阳能光热建筑应用面积3637万in2,浅层地能建筑应用面积425万Mo三是建造水平大幅提高,十三五期间,全省进入全地域抗震设防,城市新扩改建建筑全部达到抗震设防要求。18个建设研究项目列入住建部科学技术计划,开展省部级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120项,组织编制工程建设标准31项,基本建成支撑高品质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省内获国家建设工程最高奖鲁班奖18项;创省优质建设工程奖415项,杜鹃花奖工程144项,评选出省级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454个,省级建筑结构示范工程748个。二、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逐步建立住房租赁信息服务和监管系统平台,推行租赁合同网上签约,逐步实现房源登记、信息发布、租赁交易、网上签约、登记备案等全过程网上办理。大力培育机构化、规模化租赁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城市申报。继续指导南昌市推进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总结试点经验,逐步扩大试点范围。三、持续完善城镇基本住房保障体系1、继续做好公租房保障与管理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在继续为中低收入以下住房困难家庭补好位的同时,着力统筹做好城镇中等偏下及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市民住房保障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在轮候期内予以保障;对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等新市民,解决阶段性住房困难,重点保障环卫、公交等公共服务行业员工和青年医生、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2、加快实施公租房租赁补贴完善公租房租赁补贴实施办法,加大公租房货币化补贴力度,将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就业无房职工、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等新市民纳入公租房租赁补贴范围,结合市场租金水平和财力水平,并根据保障对象的收入水平分档确定补贴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支持保障对象租赁到适宜的住房。住房保障对象在实物配租轮候期内应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3、多渠道筹集房源结合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住房保障供需平衡等情况,明确十四五期间各类保障性住房筹集方式和数量。有新增公租房实物需求的,应遵循布局合理、设计科学、质量可靠、配套完善的原则,借鉴先进试点地区的探索经验,通过新建、改建、配建、购买或长期租赁等方式多渠道筹集房源。运用现代计算机技术、自动控制技术、通信技术等高新技术和相关的设备系统实现对物业及物业设施、设备、物业环境、物业消防、安防等的自动监控和集中管理,实现对业主信息、保修、收费、综合服务等的计算机网络化管理;完善信用约束机制,严格公租房违规行为执法,进一步完善公租房信用信息管理机制,不断提高承租家庭守法守约意识,促进形成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4、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多方市场主体参与投资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以需求为导向,主要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适当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和存量闲置房屋、新供应建设用地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有效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大力缓解新市民、青年人阶段性住房困难。科学布局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主要安排在城市建成区、产业园区及周边、轨道交通站点附近和城市建设重点片区等区域,引导产城人融合、人房地联动。坚持小户型、低租金,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最高不超过90平方米,70平方米(不含)至90平方米的户型面积不超过保障性租赁住房总规模的15%o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着力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主要利用存量土地和房屋建设。城区人口100万以上的大城市或人口净流入的城市以及确有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需求的城市(含县城)作为确定的发展城市。鼓励其他城市(含县城)利用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商业办公、旅馆、厂房、仓储、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至十四五末,全省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19.82万套(间)以上,其中南昌、赣州两市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占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的比例力争达到30%以上。5、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严格把握棚户区改造范围和标准,摸清本地现存有待棚户区改造的规模情况,按照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科学制定分年度计划,有序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实施征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严格棚户区改造规划管控,严格落实配套设施与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同步规划、同步报批、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6、落实住房保障制度将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并单独列出;统筹各项资金用于公租房房源筹集、租赁补贴发放。各级财政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资金要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和财力状况统筹保障。积极争取财政补助、银行贷款或引导企业支持、群众自筹、市场开发等办法多渠道筹集资金;落实税费减免政策,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7、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建立健全老旧小区改造政策体系和制度框架,进一步完善老旧小区改造组织实施机制,编制完成江西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十四五专项规划,到2022年,基本形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制度框架、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2025年前,力争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总体任务:十四五期间,全省共计划改造城镇老旧小区6243个,涉及总户数约160.87万户,估算总投资约498.59亿元。其中2000年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4525个,占十四五期间全省计划改造城镇老旧小区的72.48%,2001-2005年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1718个,占比为2752%o其中基础类改造内容为主的小区4598个,完善类改造内容为主的小区1105个,提升类改造内容为主的小区540个。发展目标:到2025年,全省基本实现6243个城镇老旧小区的改造任务,惠及160.87万户城镇居民。全省城镇老旧小区基本实现基础设施完善、公共配套设施齐全、居住环境整洁、文明安全、管理有序、邻里和谐的居住社区的目标,居住在城镇老旧小区的居民迎来新生活。全省的城镇老旧小区道路由洼到平,管线由乱到齐,环境由差到美,绿化由缺到全,配套设施由粗到精,基本形成具有江西特色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经验。四、全面推进城市高质量发展示范省建设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按照精心规划,精致建设,精细管理,精美呈现的要求,深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全面推进城市体检、生态修复、功能修补工程,完善城市空间布局、基础设施、服务供给和治理体系,推进城市发展方式和运营模式转变,增强城市承载力和居民幸福感,加快推动城市功能、品质与城市形象跻身全国一流。1、建立城市体检评估机制十四五期间,积极建立省部共建工作机制,通过部省工作联动,全面持续深入推进我省城市体检工作,推进城市高质量发展示范省建设,逐步建立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长效机制。2021年实现全省县级以上城市体检工作全覆盖,构建分级、分层的城市体检工作模式;通过城市体检查弱项、补短板,统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系统开展现代化综合治理,深入实施城市功能品质提升行动,实现城市体检指标的智能动态监测,实时追踪城市建设项目,提供诊疗一体化的解决方案。五年一评估的城市体检评估长效机制,采用城市自体检、第三方城市体检、人居环境满意度调查相结合的方式,推行体检、评价、诊断、治理、复查、监测预警六步工作法,以体检评估发现城市问题。以自然资源承载能力和生态环境容量为底数,对标宜居、绿色、韧性、智慧、人文城市要求,围绕生态宜居、健康舒适、安全韧性、交通便捷、人文特色、多元包容、创新活力、管理有序等方面,分级、分层制定符合实际、可评价能考核的城市体检评估指标体系。立足城市体检,评价城市健康发展水平,完善动态城市更新政策,加大体检成果在解决城市人口、产业、交通、设施、住房和环境等方面的实践应用。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因地制宜推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有效解决群众上楼难。继续推进公共停车设施提质增量补短板专项行动。进一步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开展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着力建设完整居住社区。开展城市窖井盖问题治理专项行动,解决既有城市窖井盖缺失、破损变形、松动错位等问题。开展二次供水设施排查与改造,推动设施运行维护管理专业化,让群众喝上放心水。以居民步行5-10分钟到达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为原则,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居住社区规模,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开展社区补短板行动,合理规划、配置有限的空间资源,完善水、电、气、路和照明、停车等基础设施,增设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和便民商业设施,提升养老托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物流配送、便民商超等服务供给水平,增强防灾应急功能,打造就近宜居生活圈。充分利用居住社区内存量房屋资源、空地、荒地及拆除违法建设腾空土地等,通过补建、购置、置换、租赁、改造等方式,提高城市居住区零散空间的有效使用率。鼓励相邻社区统筹规划、联动改造,推动各类配套设施和公共活动空间共建共享。2、加强城市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全面梳理城市治理风险清单,落实城市运行及相关方面的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城市生命线系统建设运行监管机制,加强相关专业队伍建设,实现风险源头管理、过程监测、预报预警、应急处置和系统治理。加强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等重点场所设施安全和应急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扎实开展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推进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坚持边摸底、边清查、边整治,确保责任明晰、整改落地、闭环管理。加强燃气市场监管,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检查,保障城镇用气安全。推进城市抗震防灾减灾,强化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深入开展城市建设、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提升城市有效应对自然灾害、安全事故、公共卫生事件等风险能力,城市安全运行得到保障。加强工程抗震设防责任体系建设,建立以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查、检查、处罚等为指标的城乡建设抗震设防行政绩效评估考核制度。查清城乡建设灾害综合风险水平,科学制定地震危险区房屋建筑加固和风险防治方案。强化住建系统防灾减灾应急场所建设,调整完善防灾减灾应急场所设计标准体系。3、加快智慧城市建设探索推进新城建,落地实施一批新城建项目,全面提升基础设施运行效率和服务能力。加快城市信息模型(ClM)基础平台建设,推进城市建设档案数字化,建设地下管网普查和数据库,构建统一的公共基础数据库。加快建立城市网格化管理平台、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推动智慧城市综合和专项规模化应用,强化城市信息资源动态更新和管理服务机制。加快实施智能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行动,推动供排水、供热、燃气等市政设施智能改造升级。加快推进智慧社区建设,不断提升社区智能管理水平。到2025年,形成对城市整体状态的即时感知、全局分析和智能处置,推动公共资源高效调配、城市运行效率大幅提升。4、强化城乡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与利用加快建立分类科学、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切实抓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利用。争取九江市、抚州市成功获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等范围内以现状保留、微改造为主,严格控制新增建设量,严格控制建筑高度、体量,杜绝大拆大建和拆真建假,着力解决城乡建设中历史文化遗产屡遭破坏、拆除等突出问题。支持一批在省内外叫得响、有活力、有特色的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开展历史文化遗产活化利用,推动历史文化保护与文化、旅游、体育等产业融合发展,让历史文化与城市现代生活融为一体。立足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加强整体性城市设计,统筹城市建筑布局,协调自然景观渗透,保护传承历史文化,构筑城市空间美学和提升城市艺术气质。5、加强城市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完善城市道路网络系统,提高道路网络密度,优化道路等级级配,重点推进城市道路互联互通,加强中心城市快速通道建设,提高道路交通的便利度和快捷度。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平均路网密度提高到8公里/平方公里以上,道路面积率达到15%以上。有序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加快发展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加强城市桥梁安全检测和加固改造,加快推进城市桥梁信息系统建设;推进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增加停车设施供给,缓解城市停车难问题。6、强化城镇排水设施建设将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作为重要内容,着力推进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推进城市易涝点整治,到2025年,各城市因地制宜基本形成源头减排、管网排放、蓄排并举、超标应急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城市内涝隐患基本消除,排水防涝能力显著提升。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以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为重点,加快城镇污水管网建设改造,基本消除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和管网空白区,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提升污水收集效能;提高城镇污水处理能力,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规模趋于饱和或能力不足的,要采取扩建、新建补齐处理能力不足的短板,或因地制宜选择有效适用的处理技术建设小型或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就近就地处理达标排放。积极推进城镇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科学确定污泥处理处置工艺,对建有垃圾焚烧厂、水泥厂、热电厂的市、县,可优先考虑采用焚烧技术处理处置污泥,不断提高全省污泥处理处置能力和水平。巩固设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果,推进开展县城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到2025年底前,全省无新增黑臭水体,已治理完成的黑臭水体不出现返黑返臭现象。加快补齐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短板,持续提升城市水污染防治水平。深入实施城镇污水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持续推进污水管网建设改造,提高污水收集处理效能,积极探索厂网一体模式。扎实推进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攻坚行动,坚决抓好问题整改销号。7、完善城镇供水供气设施建设管理推进城镇公共供水设施改造升级,提高供水能力,提升供水水质。加快老旧供水管网改造,规范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提高城市供水调度和管理水平,降低供水漏失率。加强应急体系建设,保障城市用水安全。完善城镇燃气管网、储气设施,按照'同步建设、同步供气'原则,加强城镇燃气管网与省级天然气管网建设的衔接对接,大力实施老旧燃气管网改造,提升城镇燃气设施水平。加大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力度,落实城镇燃气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各级各类燃气应急预案,加强城镇燃气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城镇燃气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保障城镇燃气依法、安全运营,规范行业经营秩序。8、提升城镇园林绿化水平编制完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合理确定城市绿化范围、绿化目标和绿化措施。按照300米见绿、500米建园要求落实城市绿化用地,结合城市更新,多举措拓展绿化空间,完善绿地综合功能,提升绿地品质,实现园林绿化生态、景观、游憩、文化、科教、防灾等多功能协调发展。提高绿化编制设计水平,推进节约型、生态型绿地建设。持续推进生态园林城市(镇)建设,加大自然资源保护与修复。巩固绿化成果,强化绿线管控,加强城市绿化工程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城市园林绿化养护投入,规范城市公园管理,提高园林绿化精细管理水平。9、加快海绵城市建设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将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落实到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项目建设全过程。新建城区、园区和成片开发区要全面实施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老城区、棚户区和危旧房改造、城市道路、园林绿化、水系治理等要同步实施海绵城市建设。推广透水建材铺装,减少城市硬覆盖地面,大力建设雨水花园、储水池塘、湿地公园、下沉式绿地等雨水滞留设施,实现雨水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缓解雨洪内涝压力,促进水资源循环利用。通过海绵城市建设,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到2025年,力争城市建成区5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五、高效推动城市治理能力升级1、持续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1)扎实开展市容市貌环境整治行动落实城市市容市貌干净、整洁、有序、安全标准,规范户外广告设施管理,推进人行道净化和自行车专用道建设,重点整治城中村、老旧小区、无物业小区、农贸市场、商业集散中心、城郊结合部等区域环境。进一步规范建筑工地施工管理,巩固提升扬尘治理成果。(2)整治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质量巩固提升城乡环境整治成效,提高管理精细化水平。深入开展集镇环境整治,聚焦乡镇所在地环境短板,大力加强集镇路面、水面、建筑立面以及绿化区域、房前屋后、空置地块等区域环境整治,持续改善集镇环境质量。适应城市管理高质量发展需要,探索建立城镇人居环境建设标准体系。2、实施城市环境攻难点行动城郊结合部(含城中村、老旧小区、无物业小区、背街小巷等)、老旧农贸市场(含老旧商圈等)是城市环境问题集中区域,线乱拉等是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难点。精细保洁城区路面,整洁建筑物立面,改造整治城中村、老旧农贸市场等问题集中区域,清洁绿植水体,管护城市家具,管控广告店招,强化城市运行安全,不断提升各地精细化管理水平和治理能力,努力创造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的城市环境。3、实施乡镇镇区环境补短板行动乡镇镇区是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短板弱项,是十四五时期的工作重点。重点加强乡镇规划设计,综合提升乡镇环境卫生状况,规范乡镇商业、交通秩序,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补齐乡镇驻地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短板,力争实现与城区环境综合整治标准基本一致。努力塑造乡镇风貌,有条件的乡镇彰显亮点,打造特色乡镇。4、实施城乡环境回头看行动巩固三线六边环境综合整治及设区市中心城区精细化整治成效,进一步加强城市广告店招管理,巩固提升村庄人居环境质量,重点加强铁路沿线、公路沿线、景区景点周边及水体岸坡等区域环境回头看整治,不断提升通道沿线、景区景点及水体岸坡环境质量。(1)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动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法规体系,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建设。加快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鼓励建筑垃圾就地就近回用。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和可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强化宣传教育,积极营造舆论氛围,推动习惯养成。切实抓好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推动生态设计,提高产品可回收性;稳步提高前端分类投放准确率,着力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现会分类易分类愿分类;完善终端分类收集运输系统,打通收集最后一米,破解运输最难下关;加快末端分类设施建设,开展垃圾无害化处理市场化模式试点;提升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将可回收物纳入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因地制宜推动农村垃圾分类,统筹推进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到2021年底,全省新增生活垃圾焚烧日处理能力5000吨、厨余垃圾日处理能力500吨,力争城镇原生生活垃圾基本实现零填埋。设区市中心城区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全覆盖,力争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25%以上。省级试点县(市、区)率先在乡镇地区实现镇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力争50%的行政村开展试点工作。到2022年底,设区市中心城区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全面建成,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0%以上。县(市)公共机构、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全覆盖,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基本建成,推进分类中转站、推进分类运输能力建设,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25%以上。省级试点县(市、区)力争实现行政村基本全覆盖,落实分类垃圾桶分配到户。到2023年底,设区市中心城区建成分类中转站、推进分拣中心建设,分类运输能力满足需求,初步形成生活垃圾分类闭环体系,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5%以上。县(市)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全覆盖,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成,分类中转站基本建成,分类运输能力基本满足需求,推进区域分拣中心建设,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0%以上。在全省推广农村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政策和运行体系。试点地区厨余垃圾处理、可再生资源回收点行政村覆盖率均达到70%以上。到2024年底,设区市中心城区形成生活垃圾分类闭环体系,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稳定在35%以上。县(市)区域分拣处置中心基本建成,分类运输能力满足需求,初步形成生活垃圾分类闭环体系,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5%以上。到2025年底,全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闭环体系基本建成,法规约束机制基本建成,城乡生活垃圾回收利用体系运行良好,垃圾分类氛围日益浓厚,人民群众分类习惯初步形成,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全国勇争先、作示范。(2)加强环卫工作推广一吸二扫三冲四洗五保洁六抑尘的清扫模式,不断提升道路清扫保洁精细化水平。设区市中心城区的机扫率达95%以上。指导各地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环卫安全作业规范要求,加强完善环卫工人室外作息用房的规划和建设,持续开展环卫工人节等关爱活动。督促环卫用工单位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着力推动落实社会保险的应建尽建、应缴尽缴,切实保障工人的合法权益。5、深化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执法事项,对涉及城市管理的规章制度进行梳理,厘清城市管理执法职责边界,理顺城市管理执法与生态环保等5支综合执法队伍的职能和边界,健全部门协作联运机制,加强执法保障,提升城市管理统筹协调能力。6、加快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加快推动搭建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工作,充分利用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成果,做到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察五位一体,积极推行城市运行一网统管。推动城市运行网格化管理,争取实现将市容市貌、市政基础设施运行等城市治理事项统一纳入平台管理,推动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应用。探索建立和完善城市治理风险防控工作评价和城市安全运行管理机制,建立城市治理风险清单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城市应急和综合防灾体系,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为城市运行高效有序提供技术支撑。7、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立足于可量化、可操作、可评价,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训练计划和目标任务。争取建立城管执法人员培训基地,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形式,创新培训形式,拓展教育培训渠道,探索创建全省城管培训学院。积极开展以城市精细化管理、城管执法规范化建设、法律知识竞赛、优秀案卷评选、现场应急处置能力演练等多种活动为载体的岗位大练兵活动,努力提高全省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素质和水平。8、强化城管执法监督工作不断强化内部监督机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对乡镇(街道)综合执法监督指导,采取有力举措防范出现违法执法、粗暴执法行为,提升城管文明执法水平。建立全省城管执法人员数据库,按照江西省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制式服装着装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落实好城管执法服装、胸号、标识的工作要求。加强执法着装、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督查通报,畅通城市管理执法群众监督、行政复议渠道,主动接受各方面的监督。9、深入开展城管进社区服务面对面行动积极推动城市管理与社区治理有机融合,为社区居民提供及时便捷的城市管理和执法服务。结合属地实际,创新机制,健全制度,加强城市网格化管理,将城管进社区工作作为城市创新管理的有效形式,实现城管进社区服务面对面活动在城市社区全覆盖。六、规划背景(一)发展基础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为顺利完成全省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1、住房发展迈向住有所居牢牢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全省居民住房条件得到显著改善。2020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50Itf,比2015年增加8.5m2;农村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62.9m2,比2015年增加.Im2o新建住房质量逐步提高,住房功能和配套设施逐步完善。全省城镇新建建筑设计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比例达100%;新建小区绿化率超过30虬智能家居、监控系统、楼宇自动化控制系统等配套逐渐进入小区。一是住房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十三五期间,全省棚户区改造累计开工116.8万套,其中2019年、2020年任务数分别居全国第1位、第3位。十三五期间,全省公共租赁住房新增分配约26.2万套,租赁补贴年均发放约10万户,公租房使用效率持续保持较高水平。大力促进公租房保障规范发展,把公租房保障范围扩大到非户籍人员,全力抓好城镇贫困群众基本住房安全兜底保障,建立健全申请、轮候、退出机制,试点推行公租房小区智能化改造,扎实开展公租房违规转租、侵害困难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大力支持南昌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二是房地产市场保持健康发展,因城施策、精准调控,房地产市场总体保持平稳态势。十三五期间,全省房地产开发投资累计完成10600亿元,年均增长8.5%o商品房销售价格平均增长速率保持在7.76%左右,与GDP增长速率基本持平。累计商品房批准销售面积30217万由,其中商品住宅批准销售24474万itf;同期商品房销售29927万由,其中商品住宅销售26027万门,供销比分别为0.94和1.01,处于合理区间范围。2020年全省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2378亿元,同比增长6.2%。同时,住房租赁市场得到快速发展,为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住房租赁服务。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住房公积金制度惠及面持续扩大。十三五期间,全省住房公积金实现缴存1984.13亿元,比十二五增长119.15%;提取1238.82亿元,比十二五增长188.41%;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201.66亿元,比十二五增长71.93%o三是脱贫攻坚任务圆满完成,顺利完成住建领域脱贫攻坚任务,全面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任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村镇建设处荣获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驻村帮扶工作队荣获全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2020年底,全省80.57万户建档立卡户全部确认为住房安全。完成农村危房改造30.1万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6.7万户),助力25个贫困县顺利脱贫摘帽。安居扶贫攻坚战取得决定性胜利。研究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构建农村住房安全有保障的长效机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扎实做好定点扶贫工作,选派优秀干部赴对口帮扶的泰和县、兴国县进行驻村帮扶,筹资1400余万元支持美丽乡村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两个扶贫村全部脱贫摘帽。四是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开局良好,开展调查摸底,制定技术导则,推进专项规划编制。出台城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指导意见,并与国开行签署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战略合作协议。2019-2020年,江西省城镇老旧小区累计开工改造2192个小区、59.8万户,两年户数总量居全国第五位,其中2019年改造686个小区、26.66万户,已全部改造完成;2020年开工改造1506个小区、33.16万户,已全部开工。2020年,南昌市、上饶市老旧小区改造经验先后被住建部推荐为典型做法。2、城乡面貌迎来华丽转身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三年行动为总抓手,加大补短板、治顽疾、强功能、提品质力度,城市功能和品质明显提升,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三年各地谋划推进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项目590个,累计投资近L6万亿元。2020年全省城市数量达到23个,城市建成区面积达到1703平方公里,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从2015年的51.62%提高到2020年的60.44%,年均增长L7个百分点。一是顽疾得到有效治理,治脏:十三五期间,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设区市城区生活垃圾基本实现零填埋。到2020年底,全省正在运营的生活垃圾填埋场50座,设计日处理能力L25万吨;建成生活垃圾焚烧设施29座,设计日处理能力2.61万吨,焚烧处理能力占比67.6%o已投入使用的厨余垃圾处理设施设备41座(台),设计日处理能力995吨。2020年99.56%的行政村纳入村收集、乡转运、区域处理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及时收运和无害化处理。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全部整治销号。治污:新增城镇污水管网6千多公里,新增城镇污水日处理能力约180万in,,污水处理率提高9个百分点,县城及以上城镇污水处理厂基本上完成一级A提标改造;全省设区市城市建成区33个黑臭水体全部完成整治。全省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7.48%,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新建改建公厕2.47万座、农户改厕175万户,提前超额完成厕所革命三年攻坚任务。全省488个建制镇具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覆盖率67.5%,重点镇及鄱阳湖、长江沿岸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治乱:深入推进高铁沿线、乡镇所在地、城郊结合部、背街小巷、农贸市场等薄弱区域,扎实开展线乱拉、防盗窗、清理广告牌、拆除违法违章建筑等专项整治,城乡面貌明显改观。二是设施得到全面改善,扎实推进城市生态修复、城镇园林绿化品质提升、城镇污水提质增效、公共停车设施提质增量、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城市窖井盖问题治理、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等工作,市政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人居环境显著改善。到2020年底,全省新增城镇道路5000公里以上,人均道路面积提高近4itf;建成城市轨道交通59.96公里,在建轨道交通39.6公里。新增城镇日供水能力约200万)3,新增供水管网约12000公里;管道天然气供应量大幅增长,天然气供应量新增19亿O?,新增天然气管道约13000公里;供水普及率达到98.62%、燃气普及率达到97.59%o2020年全省城市建成区绿地面积7.28万公顷,绿地率达到42.72%,分别比2015年增加了1.96万公顷和L63百分点。城市建成区园林绿化覆盖率、绿地率列全国第2位,城市园林绿化三大指标列中部地区第1位。全省海绵城市建设取得明显成效,设市城市建成海绵城市面积约379平方公里,萍乡市海绵城市试点建设经受住暴雨考验获得国家领导人批示肯定。三是品质得到不断提升,积极推进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传统建筑挂牌保护,全省历史文化保护意识不断增强,历史文化传统风貌得到有效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传承,进一步提升赣鄱文化软实力。出台全国首部省级传统村落地方性法规江西省传统村落保护条例,首创编制江西省传统村落整体保护规划,传统村落保护工作步入法治化和规范化。十三五期间,国家级、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116个(其中名镇17个、名村99个)、中国传统村落343个、省级传统村落248个,新增省级历史文化名城5座,新增省级历史文化街区57个。其中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数量列全国第4位,中国传统村落数量列全国第8位。抚州市列入全国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市。大力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8个地区获国家无障碍环境建设示范市县村镇。扎实推进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城管进社区、服务面对面、美好环境和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深化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加快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治理体系,城市治理水平全面提高。3、江西建造成为靓丽名片严格落实房地产建筑产业链链长制,出台关于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文件。十三五期间全省累计完成建筑业总产值3.4万亿元,年平均增速14.6%,高于全国平均增速6.3个百分点,增速长期保持在全国前列。建筑业总产值由2016年的全国第16位前移至第13位。建筑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一直保持在8%左右,年均为全社会提供约160万就业岗位,建筑业支柱产业地位和作用不断增强。一是建造实力不断增强,全省建筑企业总数从2015年的6千余家增长到2020年底的L3万余家,特级企业由6家增长至22家,特级企业数量在全国排第13位,一级企业由388家增加到800多家。2020年,江西6家企业进入国际承包商250强榜单,全省26家建筑企业进入全省民营企业IoO强,创历史最佳水平。建筑业走出去步伐加快,全省现有对外工程承包企业160多家,2020年完成对外工程承包营业额40.64亿美元,在全国排名第9位。4家企业上榜我国对外工程承包企业100强,是地方企业上榜较多的省份之一。二是建造方式加快转型,印发关于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指导意见,大力推广装配式钢结构等新型建造方式,装配式建筑市场规模不断壮大。全省范围内共有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62个,实现设区市全面覆盖。抚州市、赣州市入选全国第二批装配式建筑范例城市,8个企业1个园区荣获国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称号。全省累计开工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面积近5000万M,位居全国前列。节能建筑与绿色建筑快速发展,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绿色建筑设计标识项目791个,建筑面积近2亿m,累计完成太阳能光热建筑应用面积3637万in2,浅层地能建筑应用面积425万Mo三是建造水平大幅提高,十三五期间,全省进入全地域抗震设防,城市新扩改建建筑全部达到抗震设防要求。18个建设研究项目列入住建部科学技术计划,开展省部级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120项,组织编制工程建设标准31项,基本建成支撑高品质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省内获国家建设工程最高奖鲁班奖18项;创省优质建设工程奖415项,杜鹃花奖工程144项,评选出省级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454个,省级建筑结构示范工程748个。4、住建领域改革活力迸放坚持把改革作为推动住建事业发展的关键一招,牢固树立系统思维,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抓好改革工作,持续释放改革红利。一是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进,建成覆盖省、市、县三级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并联审批、联合图审、联合验收、区域评估、告知承诺制等改革措施落地见效。审批事项由100余项压缩至79项,审批时间由200个工作日缩短至120个工作日内,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18个工作日可办结。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可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方便了企业和群众办事。二是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十三五期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放行政权力6项,取消行政权力22项。出台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改进作风、简政便民、服务发展十项措施、江西省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行动方案,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编制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统一行政权力清单,梳理行政权力事项88项,逐一明确各权力事项的行使层级。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高频事项实现省内通办和跨省通办。率先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资质审批中实行告知承诺制。推进互联网+监管无纸化招标投标模式,全面推行招标投标电子化、信息化,实现远程异地评标和全过程阳光操作。建成江西住建云,厅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实现省内一网通办和一次不跑。三是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改革扎实推进,明确消防工作管理模式和设计审查验收流程,出台江西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设立建设工程消防监管处和消防技术研究中心,并明确市县两级队伍保障,切实解决了缺机构、缺编制、缺队伍等现状,有效保障移交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