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公司危险安全作业管理办法.docx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1.1 目的为加强对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明确危险作业项目,规定危险作业项目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填报、审批、交底及安全监护的程序和内容,保障施工安全与人员健康,预防和避免事故,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结合公司关于安全施工作业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1.2 定义危险作业: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对人员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如果不采取措施,可能导致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的作业。1.3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经营单位危险作业岗位工作活动的控制。(对其中的高处作业、受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动土作业、吊装等有专项危险作业的管理办法)第二章职责分工1. 1公司安环部负责对各经营单位危险作业活动的综合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2. 2工程监察部负责公司管辖范围内新、改、扩建项目危险作业的监督、检查、指导和考核工作。3. 3各经营单位负责所辖业务内危险作业管理4. 3.1负责制定本单位危险作业的作业指导书及设备操作规程,对危险作业活动实施严格管理,定期检查;5. 3.2负责本单位危险作业人员日常岗位技能培训;6. 3.3负责向工作场所内承包方提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要求。7. 3.4危险作业负责人负责危险作业过程中,安全管理和办理相关手续,具体落实已制定的安全措施并监督实施,合理调配安排作业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确保作业安全。2. 3.5安全监护人负责确认危险作业审批手续中,已制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并监督整个作业过程实施,预备执行应急预案,遇有危险情况时命令停止作业;作业过程中不得离开作业现场;监督作业人员按规定完成作业,及时纠正违章行为。3. 3.6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标准和对应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和使用安全保护用具,在安全措施不完善或安全措施没有落实到位,以及没有办理有效危险作业审批手续时,严禁从事危险作业。第三章工作要求3.1本公司危险作业范围3.1.1 起重机超过90%负荷起吊或吊运物体庞大、施工环境复杂、危险性较大的吊运作业;两台及以上起重机抬吊作业,移动式起重机在高压线下方及其附近作业,起吊危险品等起重作业;3.1.2 1.2超载、超高、超宽、超长物件和重大、精密易损、价格昂贵设备的装卸及运输作业(如:大型变压器吊罩、吊芯、发电机穿转子作业等);3.1.3 油区进油后明火作业,在发电、变电运行区作业,高压带电作业及临近高压带电体作业;3.1.4 悬空作业、特殊高处及大型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架、大型模板支撑施工)搭设、金属升降架、大型起重机械及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的拆除、组装作业;3.1.5 水上、水下作业,沉井、沉箱、潮湿作业环境电气(包括焊接)作业、金属容器内作业;3.1.6 杆塔、架线作业,重要越线架的搭设与拆除,带电作业等;3.1.7 大型土石方挖掘作业,土石方爆破、导地线爆压(如电缆接头爆破压接等);3.1.8 电场站运行期间的作业项目施工按电厂运行规程办理相关作业票;3.1.9 其他危险作业。(如:锅炉及其它压力容器的水压试验、酸洗、电气蓄电池配酸作业、制氧制氢设备投运作业,在电厂投运区作业等。)3.2危险作业的管理控制3. 2.1公司所有活动范围内的危险作业操作都要按照以下原则制定作业指导书或设备操作规程,以此控制危险作业可能带来的潜在危险。危险作业操作人员需要具备专业技能、知识、执业资格证书;危险作业人员应当具备的安全防护设施;危险作业开始前需要检查作业审批许可;危险作业操作流程说明;危险作业过程注意事项;危险作业任务结束后的现场的清理工作;其他有可能引发危险的事项说明。3. 2.2每季度至少对危险作业人员进行一次作业技能方面的培训,并每年对作业人员职业资格及作业技能水平进行一次考评,并为每一位危险作业人员建立危险作业培训跟踪档案,针对需要取得第三方发放职业资格证书的危险作业人员建立独立的取证培训跟踪档案。承包商危险作业人员依据合同、安全管理协议及其他相关制度进行管理。3. 2.3危险作业实施单位负责危险作业活动的日常检查安全措施落实,各经营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当发现有违反作业指导书有关要求开展违规作业的,要填写整改通知单,通知单中详细写明时间、地点、要求整改项目、规定整改时间等内容,由整改部门签字接受后进行整改,下发整改通知单位在规定的时间进行复查,如仍不合格,按规定予以处罚。3. 2.4对危险作业岗位人员,各业务支撑平台及部门因组织对其投保意外伤害保险,对于在外进行工程施工的非本公司劳务人员,应要求其进行意外伤害保险的投保,或施工现场项目经理强行对其进行投保,费用从其报酬中扣除。3 .2.5危险作业及其他作业发生工伤事故后,按事故、事件、不符合纠正预防措施管理规范进行应急处理。4 .3危险作业审批流程公司对管辖范围内从事危险作业的单位或个人实行安全审批制度,具体程序如下:3. 3.1作业单位在作业前填写对应危险作业许可作业票,报项目单位主管人员审核。注:“项目单位”是指公司及事业部内与作业单位的业务对口接洽单位。3. 3.2项目单位现场安全主管人员确认作业现场符合安全标准后方可施工。3. 3.3危险作业过程需有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旁站监督。4. 3.4作业结束,现场恢复完毕后,作业单位在对应危险作业许可作业票签字,经项目单位负责人签字存档。第四章奖惩与考核4.1 对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安全管理部门可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根据违反情节严重情况给予责任单位经济处罚。4.1.1 项目单位未办理对应危险作业许可作业票进行作业的,考核项目单位负责人500TOOO元,情节严重者从重处罚。4.1.2 项目单位、作业单位在危险作业工作票未按要求审核签批的,对作业负责人处罚500-1000元。4.1.3 危险作业工作票危险因素辨识不到位、严重不符的,建议安全技术防护措施举措不到位的,处罚工作票审核及审批人各500-1000元;4.1.4现场无安全监护人的作业项目负责人处罚500-1000元,作业施工单位未配置安全监护人,对作业单位处罚100O-2000元。4.1.5项目单位、作业单位在作业中未落实,对应危险作业许可作业票中有关安全措施的,处罚责任单位1000-5000元。4.1.6现场安全检查纠偏不整改,拒不采取措施的,对作业单位处罚2000-10000元。4.1.7对因不认真履行职责而造成发生C类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公司将对单位负责人进行不低于20000元的处罚,并对考核责任单位5-10分,对负有相关责任的人员给于2000-10000元不等的经济处罚。第五章附则5.1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5.2 本办法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5.3 附件附件1:危险作业工作业票附件2:制度业务流程及授权梳理表制度业务流程及授权梳理表序号授权项目业务管理部室管理流程核心业务审批职责授权额度及范围说明最终决策人员授权相关文件业务范围备注1危险作业安环部各类危险作业总则一职责分工一工作要求/安环部、工程监察部按照标准要求按季度考核安全分管领导特变电工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新能源公司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办法公司及各业务支撑平台安全生产十项注意事项:一、工作前穿戴好规定的劳动防护品,检查设备及作业场地,做到安全可靠。二、不违章作业,并监督制止他人违章作业。三、不准擅自开动别人操作的机械,电器开关设备。登高作业应戴好安全带、安全帽、并有专人监护、防止坠落,严禁向下乱抛工具和设备零件。四、不准随便拆除各种安全防护装置、信号标志、仪表及专指示器等。保持设备齐全有效灵敏可靠。五、不准随意启动设备。机器设备停机检查或修理时,应切断电源并悬挂警示牌,取牌人应是挂牌人。开机时发出信号,听到回音确定安全后才能开机。六、不准吊装物及下行人。多人操作起重搬运要统一指挥,密切配合。不准超负荷使用机器。七、不在易燃物品附近吸烟动火,不乱扔垃圾。八、不在厂内无证驾驶机动车辆,机动车进出车间转弯必须鸣号减速。车辆行驶中严禁爬上跳下。九、工作时精力集中,不准打闹、赤脚、赤膊、穿拖鞋和高跟鞋。十、上班时间不准怠工、滋事、脱岗或擅离职守。有事请假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