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管理规定.docx
广州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加强建筑节能管理,提高建筑能源利用效率,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绿色建筑的规划、建设、运行、改造,建筑节能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建筑是指民用建筑。第三条发展绿色建筑和实施建筑节能应当遵循节约资源、因地制宜、经济合理、安全可靠和绿色环保的原则。第四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绿色建筑发展和建筑节能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绿色建筑发展和建筑节能的重大问题,制定工作目标,完善政府节能目标考核评价相关工作机制,为绿色建筑发展和建筑节能工作提供资金保障。第五条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规定,监督管理和指导全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相关活动,完善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公共服务体系,做好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相关法律政策、科学知识的宣传工作。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相关活动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工作,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级的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管理机构。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其所属的或者确定的管理机构具体开展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相关管理工作。发展改革、财政、规划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科学技术、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本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做好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相关工作。第六条鼓励建筑行业协会发挥服务、自律、协调和监督作用,开展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的宣传培训I、技术推广、信息交流、咨询服务、信用建设等工作,建立行业自律机制,提高行业整体水平。鼓励相关行业协会组织优秀建筑评选活动时,将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情况纳入相关评选指标。第七条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规划和自然资源等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结合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组织编制市、区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开。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在编制详细规划时,应当在总体布局、建筑朝向、绿地设置中充分考虑自然通风效果、绿化覆盖率、绿色建筑等级目标等因素。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应当根据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的相关要求,在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以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载明装配式建筑要求。第八条区人民政府应当在本辖区内确定一定区域,创建、发展绿色生态城区,明确其绿色建筑指标和布局要求,实现二星级以上的高星级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推动实施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装配式建筑、区域建筑能效提升等项目,全面提升绿色建筑发展和建筑节能水平。绿色生态城区具体区域范围在区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中确定。第九条除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有更高要求外,新建建筑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符合绿色建筑标准,其中大型公共建筑按照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国有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其他公共建筑按照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二)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按照不低于超低能耗建筑的节能标准进行建设;(三)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安装可再生能源系统;(四)管理部门对建造方式有要求的,符合国家和省、市推广装配式等建筑工业化建造技术的相关要求。鼓励社会投资项目建设高星级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以及零碳建筑。第十条对需要进行节能审查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并向发展改革部门报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节能报告应当包括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相关章节,明确项目执行的建筑节能标准,确定绿色建筑等级目标。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应当将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成本费用列入投资估算。第十一条对实施星级绿色建筑标准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或者业主单位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后可以按照省有关规定向相应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报,并出具建筑工程按照国家或者地方相应等级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进行设计、施工、运营,在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后申报、获得绿色建筑标识的书面承诺,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开展星级绿色建筑等级预评价。对实施装配式建造方式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或者业主单位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和审查阶段可以向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报,并出具建筑工程按照国家或者地方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进行设计、施工的书面承诺,由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开展或者委托第三方开展装配式建筑等级预评价,并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阶段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装配式建筑项目评价。鼓励设计、施工和咨询等相关单位共同参与申报星级绿色建筑或者装配式建筑等级预评价。第十二条本市推广应用绿色建材,逐步提高绿色建材在绿色建筑中的使用比例。政府投资的建筑应当使用绿色建材。市场监督管理、住房城乡建设、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绿色建材产品生产、认证、采信应用等的监督管理。第十三条鼓励采用集中空调系统的公共建筑应用高效储能、蓄冷、数字化管控平台、装配式高效制冷机房等技术设施,提升建筑能效水平。第十四条绿色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可以按照国家和省绿色建筑标识管理有关规定申报绿色建筑标识认定。绿色建筑标识申报由项目建设单位、运营单位或者业主单位提出,鼓励设计、施工和咨询等相关单位共同参与申报。第十五条新建绿色建筑投入使用前,建设单位向建筑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物业服务人等移交的资料应当包括绿色建筑等级和关键技术指标、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技术措施以及相关设施设备信息、绿色建筑运行维护要求等内容。第十六条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完善市建筑能耗监测平台的建设和管理,与市发展改革部门实现信息共享。新建、改建、扩建和实施节能改造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应当同步设计、安装用电分项计量装置。前款规定的建筑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人应当确保建筑用电分项计量装置正常运行,并按照国家、省、市要求向市建筑能耗监测平台传送相关能耗数据。第十七条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发展改革、统计等部门建立健全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对本行政区域内既有建筑的建设年代、结构形式、用能系统、能源消耗指标、寿命周期等组织调查统计和分析,制定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明确节能改造的目标、范围和要求,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供电、供气、供水等企业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将上一年度建筑用电、用气、用水分类统计数据报送所在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第十八条超过建筑能耗限额并经能源审计、具备节能改造条件的既有国家机关办公建筑、政府投资和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应当实施节能改造。除历史文化保护建筑外,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改造后建筑的整体性能或者所涉及部位的热工性能和能效指标应当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优先采用遮阳、改善通风等低成本改造措施。城市更新、城镇老旧小区使用财政资金改造时,应当同步实施绿色化改造(含节能改造),在改造方案中单独设置绿色化改造专篇,明确绿色化改造措施,提升小区绿色低碳水平。鼓励既有建筑在保证建筑结构和供电、供气、供水安全的前提下加装可再生能源利用设施。第十九条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财政部门制定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示范项目的资金支持政策。对建设、购买、运行绿色建筑或者对既有建筑进行绿色化改造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以下激励措施:(一)因采取墙体隔热、保温、防潮、遮阳、隔声降噪等绿色建筑技术措施增加的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核算和不动产登记的建筑面积;(二)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的绿色建筑,其满足装配式建筑要求部分的建筑面积可以按照不超过总计容建筑面积3%的比例不计入容积率核算;()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和零能耗建筑的外墙面积可以按照不超过总计容建筑面积3%的比例不计入容积率核算。同一建设项目不得重复适用前款规定的各项容积率激励措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可以对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星级绿色建筑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按照不高于20%的比例上浮。鼓励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债券等多种方式提供绿色金融服务,为星级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等项目提供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开发、推广能效贷款、合同能源管理收益权质押贷款、碳减排贷款等信贷产品。第二十条发展改革部门应当会同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国家、省和本市规定,将参与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相关活动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运行等单位的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到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并依法开展信用评价,采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对获得政府表彰、奖励或者被评为示范项目的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项目,可以将参与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活动的相关单位列为守信激励实施对象。第二十一条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不依法履行职责的,由有权机关责令改正,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二条本规定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广州市人民政府2013年3月29日公布的广州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92号)同时废止。【政策解读】广州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管理规定文字解读一、制定背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要求实施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建筑领域是“双碳”工作重点,应完善立法,推动控制能耗总量和强度,优化能源结构,提升建筑能效,降低碳排放。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获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通过,2021年,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正式施行,广州被列为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新形势对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管理提出新要求。原我市政府规章广州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管理规定自2013年施行己逾10年,为适应发展需要,有必要总结经验,根据上位法以及现行政策调整相关立法内容。2023年12月21日,新的同名政府规章广州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二、制定依据规定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等法律法规作为制定依据。三、制定原则和目标规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广州发展实际,以问题为导向,致力于提高绿色建筑品质,提升既有建筑能效水平,推广新型绿色建造方式,助力广州率先实现建筑领域碳达峰和碳中和。四、主要内容规定在原有基础上废旧立新,共22条,不分章节。主要内容聚焦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以问题为导向解决发展掣肘,着力提升建筑绿色低碳水平,强化建筑绿色性能保障,推进建筑绿色低碳产业升级,提高绿色建筑发展和建筑节能工作社会参与度,具体如下:(一)聚焦“双碳”目标,提升城市绿色发展水平。一是细化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规定,提高新建建筑绿色发展要求。规定大型公共建筑按照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国有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其他公共建筑按照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按照不低于超低能耗建筑的节能标准建设。二是结合实际,推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宜居环境。要求各区编制区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创建、发展绿色生态城区,全面提升区域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水平。规定城市更新、城镇老旧小区使用财政资金改造时,应当同步实施绿色化改造(含节能改造)。(二)改进管理机制,强化建筑绿色性能保障。一是提出结合承诺制开展建筑预评价。明确建设单位可以在建筑施工图设计阶段向主管部门申请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预评价,并在建成后按承诺进行相应的认定或评价,以主管部门积极作为,建设单位作出承诺的形式,保障建设项目按照建筑评价标准进行建设,同时解决信贷投入和绿色建筑认定时间错配等问题。二是完善建筑投入使用相关制度,规定工程投入使用前应向建筑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物业服务人等移交绿色建筑和建筑技术资料,要求建立健全建筑能耗监测、能源消耗统计等制度。(三)推广适宜技术,推进建筑产业绿色升级。一是鼓励推广应用空调节能技术,以适应广州夏热冬暖气候特点,有效控制、减低建筑能耗,充分体现地方特色。二是推广应用绿色建材,规定政府投资建设的建筑应当使用绿色建材,以推动建筑全产业链绿色低碳发展。三是强化规划引领,要求在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以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载明装配式建筑要求,以更好地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四)完善激励政策,提高社会主体参与度。一是落实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有关规定,明确管理部门制定绿色建筑发展和建筑节能示范项目的资金支持政策;从建筑建设的全过程出发,实施容积率核算激励、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绿色金融服务等激励政策,以激发市场主体积极性。二是规定主管部门应做好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相关法律政策、科学知识的宣传工作,以提升民众对绿色建筑的认知认同。三是鼓励相关行业协会通过技术推广、信息交流、咨询服务、信用建设、优秀建筑评选活动等形式加强宣传引导和信息共享,实现政府治理和行业自律良性互动。请点击下载浏览:广州市绿色建筑工作成果展示.doc广州市绿色建筑工作成果展示广州市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部署,将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和经济社会中长期规划一体推进,全面提升建筑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推动建筑领域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形成岭南特色绿色建筑发展的“广州经验”和“广州样板”。一、市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2年8月,广州市在全省率先发布实施广州市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1-2035年),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目标导向,聚焦全市建筑业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转型,全方位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全力打造具有岭南特色的人本绿色城市。专项规划构建了“双核驱动,五片引领,多点支撑”高质量、集聚化的发展布局,将绿色建筑相关内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立“市域-管理分区-目标单元”三级管控指引体系,将全市建设用地划分198个目标单元,其中核心目标单元58个,基础目标单元140个,目标单元按照“分区、分类”进行管控,有序推进广州市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二、高星级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2022年4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12个部门印发广州市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行动实施计划(20222024),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规模化发展。“十四五”以来,广州市新建民用建筑实现绿色化全覆盖,高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超过50%,涌现出一批高品质标杆项目,白云机场二号航站楼等3个项目获得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广州太古汇5年内2次获得LEED运营阶段粕金级认证。白云机场二号航站楼是全国三大国际枢纽机场之一,项目运用模拟分析软件优化平面布局和形体结构,充分利用自然条件,优化景观设计,通过减少空调排热及采用透水地面等技术措施改善区域热微环境,同时综合运用活动外遮阳系统、高透光节能玻璃和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等技术措施,降低建筑能耗,提高空间舒适性,先后获得绿色建筑设计和运行三星级双标识。广州万科茎境花园致力于打造绿色环保的森林式居住体验,在下沉广场、地面、公共出挑平台、屋顶、外立面、住户阳台、屋顶花园等部位种植绿色植物,通过立体绿化,整体园林覆盖率达到70%以上,使项目呈现出立体花园的形态,是广州市首个整体获得绿色建筑三星级标识的住宅小区。三、绿色生态城区试点示范2023年9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布广州市绿色低碳城区建设技术指引(试行),引导城市重点功能片区按照绿色低碳理念规划建设,打造一批试点示范城区。截至目前,全市共获得3项国家绿色生态城区标识。南沙明珠湾灵山岛尖片区、琶洲西区互联网集聚区获得第七届C21”国际可持续发展城区解决方案奖”。中新广州知识城南起步区项目获得华南首个国家绿色生态城区设计和运管三星级双标识。项目秉持“城市建设,生态优先”原则,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高标准推进绿色建筑、海绵城市建设,串联全域生态、历史、人文资源,将中新广州知识城打造成一座职住平衡、产城融合、交通便捷、生态宜居的绿色低碳城区。2019年8月,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灵山岛尖片区获得全国首批绿色生态城区设计标识,项目依托良好的自然禀赋和特有的岭南水乡文化,通过“顶层设计+中层衔接+底层落实加管控”三步走工作模式,逐层逐步落实生态目标,按照高质量发展绿色生态建设的要求融入大湾区建设,实现环境与人类友好型的实践共享,打造生态、宜居、宜业、宜游的示范区。四、新建建筑能效提升自2022年4月1日起,全市新建项目实施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大力推广超低能耗建筑建设,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总面积预计达36.88万平方米。新城建示范及智能建筑产业园(一期)工程项目、万顷沙文化体育中心(一期)等项目列入广东省超低能耗建筑试点。近零It筑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设计研发大楼项目位于白云新城中北侧的总部商务区地块,用地面积8686平方米。项目建筑综合节能率260%,可再生能源贡献率210%,达到绿色建筑三星级和近零能耗建筑要求。项目属于办公建筑,通过围护结构优化、高性能变频离心式冷水机组、高效机房设计、节能电梯、节能LED灯具、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等技术措施,综合节能率260$,实现了近零能耗建筑目标。中建四局科创大厦项目为国内首栋超150米的近零能耗建筑,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国际金融城东区,采用骑楼、冷巷、太阳能烟囱等被动式建筑设计,大温差供冷、变频设备、直流无刷风机盘管、物联网智能、光导照明等主动式设备能效优化措施,太阳能光伏发电、空气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利用,实现近零能耗建筑设计目标。五、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广州市通过汇总统计各区上报、示范创建项目征集等途径数据,建立既有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项目清单台账,确定全市既有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近、中、远期目标并细分到各区。截至2023年6月,全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总面积达226.88万平方米,并形成一批示范项目。其中,广州发展中心大厦和白天鹅宾馆节能改造项目因地制宜地应用多项节能技术,成为我市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的典范。广州发展中心大厦实施了照明系统、电梯系统、空调系统和BA控制系统等节能改造。该项目还通过互联网将EBl楼宇集成管理系统记录的运行数据,实时传输到设置在能源管理服务单位的数据中心(在线能源顾问专家系统),交由专家系统和专业人员对数据进行科学的分析和处理,及时解决系统的异常情况和存在隐患。项目每年可节省电量约为117.3万kWh,投资回收期约4年。白天鹅宾馆总建筑面积8.7万平方米,节能改造对象主要为宾馆主楼及群楼公共区域。项目内容主要包括结构补强工程、装修改造工程、室外配套工程、机电设备更新改造工程等四大部分。项目在保留原有建筑外观与室内景观的基础上,重点解决空调、锅炉、热水等能耗问题,将“白天鹅”重新打造为符合国家绿色建筑二星级标准的白金五星级酒店精品,实现建筑节能率65%、能源成本下降40%-50舟、单位面积综合能耗节能率达23.28乐改造成本回收期约4.26年。六、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根据民用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调查制度等文件的要求,广州市开展民用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2023年共采集国家机关和大型公共建筑信息1340栋,中小型公建和居住建筑信息4442栋。自工作开展以来,统计覆盖面、数据完整度逐步提升。能耗统计工作有利于建筑节能主管部门了解辖区内建筑能耗现状,为进一步开展建筑用能监管工作提供科学的参考依据,根据建筑形式、规模以及使用功能合理制定能耗定额。通过能耗的横向对比,有利于重点用能建筑业主或物业管理单位了解自身建筑能耗水平,以便有针对性地优化节能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降低建筑运行能耗。七、装配式建筑预评价2020年,为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出台关于开展装配式建筑预评价工作的通知(穗建技(2020)75号),从同年4月1日起开展装配式建筑预评价工作,提升装配式建筑设计质量。通过“广州市装配式建筑管理系统”线上全网办实施装配式预评价工作,强化建筑工程过程监管,进一步优化我市装配式建筑设计阶段的管理。八、高品质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方石、凤和、鸦湖、和瑞路、竹三地块)方石地块项目位于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是广州市第一个AA级装配式住宅项目、智能建造试点工程,同时是广州市建筑产业化和国产BlM试点应用项目,是落实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高品质保障性住房。该项目建立了完善的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质量验收与监督工作机制,全面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积极应用免模双面叠合剪力墙结构体系新技术。九、绿色建材推广应用财产(2023郎第:«)广州市住房&睫乡建设N关厂发布绿色建材 一 产晶采集LKiL(俄至2023年第:.乍度 ) 的通知力a2M户置工的K用.力艮事北昂 “域aMaI及L 广川csr>*月#色KH尸信«食兀4"金身, Maiiwxiiif殿11&*灵,位&爰工程中傥2023年6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出台关于开展绿色建材产品信息采集和发布工作的通知,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绿色建材产品信息,为市场提供绿色建材信息共享服务,在全省率先建立绿色建材采集发布机制。* t vc¼M“xc9,,' 9 4中国绿电走材产品认证证书(二 JLM)M «9 <w0r<A<a*AV<A*44:f*M4ftttMt4>*,XA<S"Jt3»<M2.(MK554C.J".”X<*C«HXx*aMa4.W<<tf.广州市广泛开展绿色建材政策和技术宣贯培训,大力推进建材企业绿色生产转型,累计29家预拌混凝土企业、2家新型墙材企业获得54个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证书。根据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公开查询数据,截至2023年10月310,全市获得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证书232份,占全省比例为26.5%。广州绿色与功能建筑材料产业协会举办“广州绿建融湾出海”绿色建材应用高质量发展论坛,共同探讨绿色建材领域前沿问题和发展路径,推动绿色建材产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十、建筑领域节能宣传月活动nfxa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节能宣传周的工作部署,每年开展建筑领域节能宣传月活动。2023年,围绕“节能降碳,你我同行”主题,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举办了建筑领域节能宣传月动员会暨绿色低碳论坛,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优势,开展近零能耗建筑和绿色低碳城区现场观摩活动;联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建筑节能协会、市建筑节能科技协会等单位举办广东省超低(近)零能耗建筑技术论坛;联合各方力量开展走进工地、走进图书馆、走进社区等活动,广泛宣传绿建节能知识,提高广大市民对绿色节能建筑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