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柯桥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丝织物面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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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柯桥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丝织物面料.docx
绍兴市柯桥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丝织物面料发布日期:2023年3月9日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丝织物面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为加强生产领域丝织物面料产品质量监督,有效维护生产企业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制定本监督抽查实施细则。一、检验依据GB/T 16605-2008再生纤维素丝织物GB/T 17253-2018合成纤维丝织物FZ/T 43012-2013GB 18401-2010GB 31701-2015锦纶丝织物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明示质量指标及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二、抽样方法和注意事项1、抽样方法样品应在受检单位售柜或仓库内的合格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或在生产企业生产线末端并经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2、抽样数量在距离匹端2m以上处抽取全幅宽样品4m,其中2m(全幅宽)作为检样,2m(全幅宽)作为备样;幅宽小于120Cln的抽取全幅宽样品6m,其中4m(全幅宽)作为检样,2m(全幅宽)作为备样。3、注意事项(1)样品应经受检单位对其有效性进行确认。(2)产品规定有明示质量指标时,应在抽样单上注明。若产品明示的执行标准为经备案或自我公开声明的企业标准,则视其企业标准为明示质量指标,企业应提供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文本。当样品为委托加工产品时,应在抽样单上注明,受检单位应提供委托加工合同或协议。(3)未明示安全类别的丝织物,受检单位应提供所抽样品的安全类别(GB31701婴幼儿用品、GB31701A类、GB31701B类和GB31701C类;GB18401婴幼儿用品、GB18401A类、GB18401B类和GB18401C类),在抽样单上注明,并签章确认。受检单位应提供所抽样品的密度、单位面积质量(质量)、成分含量、设计强力等技术参数,并签章确认。(4)下列产品在抽样时需对样品的相关事项进行确认,并在抽样单上注明,受检单位签章确认。(5)所抽产品为印染委托加工产品时,仅考核GB18401或GB31701涉及的安全指标及明示质量指标。三、检验项目1、再生纤维素丝织物GB/T16605-2008一序号检验项目标准条款不合格类别复验用样品备注1密度偏差率GB/T16605-20084.5B备样序号检验项目标准条款不合格类别复验用样品备注2断裂强力GB/T16605-20084.5备样特殊用途、特殊结构的品种可不适用。3质量偏差率GB/T16605-20084.5B备样4纸裂程度GB/T16605-20084.5A备样特殊用途、特殊结构的品种可不适用。5纤维含量GB/T16605-20084.5GB/T29862-2013A备样6水洗尺寸变化率GB/T16605-20084.5A备样特殊用途、特殊结构的品种可不适用。7耐洗色牢度GB/T16605-20084.5A备样未经染色加工的产品不适用。8耐光色牢度GB/T16605-20084.5A备样9耐干摩擦色牢度GB/T16605-20084.5GB18401-20105.1A备样强制性条款。未经染色加工的产品不适用。10耐湿摩擦色牢度GB/T16605-20084.5A备样未经染色加工的产品不适用。11耐汗渍色牢度GB/T16605-20084.5GB18401-20105.1A样样备备强制性条款。未经染色加工的产品不适用。12耐水色牢度GB/T16605-20084.5GB18401-20105.1A13耐唾液色牢度GB/T16605-20084.4GB18401-20105.1A备样强制性条款。仅适用婴幼儿产品,未经染色加工的产品不适用。14甲醛含量GB/T16605-20084.4GB18401-20105.1A备样强制性条款15PH值GB/T16605-20084.4GB18401-20105.1A备样强制性条款16异味GB/T16605-20084.4GB18401-20105.1A备样强制性条款17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GB/T16605-20084.4GB18401-20105.1A备样强制性条款。未经染色加工的产品不适用O2、合成纤维丝织物(GBT17253-2018)序号检验项目标准条款不合格类别复检用样品备注1密度偏差率GB/T17253-20184.5B备样2断裂强力GB/T17253-20184.5A备样纱、绡类、烂花类织物、经特殊后整理工艺的织物不适用。3撕破强力GB/T17253-20184.5A备样纱、绡类、烂花类织物、经特殊后整理工艺的织物不适用。4质量偏差率GB/T17253-20184.5B备样5起毛起球GB/T17253-20184.5A备样6处裂程度(定负荷)GB/T17253-20184.5A备样纱、绡类、烂花类织物单位面积质量45gm2及以下的纺类织物、67gnr'及以下的缎类织物、经特殊后整理工艺的织物、围巾用织物不适用O7纤维含量GB/T17253-20184.5GB/T29862-2013A备样8水洗尺寸变化率GB/T17253-20184.5A备样纱、绡、烂花类、顺纤类易变形织物不适用。9耐皂洗色牢度GB/T17253-20184.5A备样未经染色加工的产品不适用。10耐干洗色牢度GB/T17253-20184.5A备样未经染色加工的产品不适用。不可干洗织物不适用。11耐汗渍色牢度GB/T17253-20184.5GB18401-20105.1A备样强制性条款,未经染色加工的产品不适用。12耐水色牢度GB/T17253-20184.5GB18401-20105.1A备样强制性条款,未经染色加工的产品不适用。13耐干摩擦色牢度GB/T17253-20184.5GB18401-20105.1A备样强制性条款,未经染色加工的产品不适用。14耐湿摩擦色牢度GB/T17253-20184.5A备样未经染色加工的产品不适用。15耐光色牢度GB/T17253-20184.5A备样16耐热压色牢度GB/T17253-20184.5A备样未经染色加工的产品不适用。仅检测变色项目。17耐唾液色牢度GB/T17253-20184.5GB18401-20105.1A备样强制性条款。仅适用婴幼儿产品。未经染色加工的产品不适用。18悬垂系数GB/T17253-20184.5A备样仅适用仿真丝织物。19甲醛含量GB/T17253-20184.2GB18401-20105.1A备样强制性条款20PH值GB/T17253-20184.2GB18401-20105.1A备样强制性条款21异味GB/T17253-20184.2GB18401-20105.1A备样强制性条款22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GB/T17253-20184.2GB18401-20105.1A备样强制性条款。未经染色加工的产品不适用。3、锦纶丝织物(FZT43012-2013)序号检验项目标准条款不合格类别复检用样品备注1密度偏差率FZ/T43012-20133.5B备样2质量偏差率EZ/T43012-20133.5B备样3断裂强力FZ/T43012-20133.5A备样30gm"以下的织物或特殊用途、特殊结构的品种不适用。4撕破强力FZ/T43012-20133.5A备样30g2以下的织物或特殊用途、特殊结构的品种不适用45细裂程度FZ/T43012-20133.5A备样30g112以下的织物或特殊用途、特殊结构的品种不适用。6纤维含量FZ/T43012-20133.5GB/T29862-2013A备样7水洗尺寸变化率EZ/T43012-20133.5A备样8抗渗水性FZ/T43012-20133.5A备样仅有抗渗水性要求的织物适用。9抗湿性FZ/T43012-20133.5A备样仅有抗湿性要求的织物适用。10防钻绒性FZ/T43012-20133.5A备样仅有防钻绒性要求的织物适用。11耐洗色牢度FZ/T43012-20133.5A备样未经染色加工的产品不适用。12耐干摩擦色牢度FZ/T43012-20133.5GB18401-20105.1A备样强制性条款。未经染色加工的产品不适用。13耐湿摩擦色牢度EZ/T43012-20133.5A备样未经染色加工的产品不适用。14耐光色牢度FZ/T43012-20133.5A备样15耐热压色牢度FZ/T43012-20133.5A备样未经染色加工的产品不适用。16耐水色牢度FZ/T43012-20133.5GB18401-20105.1A备样强制性条款。未经染色加工的产品不适用。17耐汗渍色牢度EZ/T43012-20133.5GB18401-20105.1A备样强制性条款。未经染色加工的产品不适用。18耐唾液色牢度EZ/T43012-20133.4GB18401-20105.1A备样强制性条款。仅适用婴幼儿产品。未经染色加工的产品不适用。19甲醛含量FZ/T43012-20133.4GB18401-20105.1A备样强制性条款20PH值FZ/T43012-20133.4GB18401-20105.1A备样强制性条款21异味FZ/T43012-20133.4GB18401-20105.1A备样强制性条款22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FZ/T43012-20133.4GB18401-20105.1A备样强制性条款。未经染色加工的产品不适用。四、判定原则1 .判定总则(1)当产品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中强制性条款和执行的企业标准(含明示质量指标)各技术要求不一致时,应按其中最严要求进行质量判定;(2)当产品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时,按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要求进行质量判定;(3)当产品执行企业标准(含明示质量指标)时,按其企业标准要求进行质量判定,但如主要项目的检验结果低于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中推荐性条款要求时,应在检验报告备注栏中同时注明主要项目的实测值和标准值。2 .质量判定结论的分类(1)监督检查产品涉及推荐性条款要求的,检验结论分为以下三种形式:产品符合执行标准要求,且本评价规则所列全部主要项目的检验结果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中推荐性条款要求的,检验结论为“符合本次监督检查要求”;产品不符合执行标准要求的,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产品符合企业标准要求,但本评价规则所列全部主要项目的检验结果出现一个或一个以上低于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中推荐性条款要求的,检验结论为“符合企业标准要求,不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要求”。(2)监督检查产品仅有法律法规要求和强制性条款要求的,检验结论分为以下二种形式:产品符合执行标准要求的,检验结论为“符合本次监督检查要求”;产品不符合执行标准要求的,检验结论为“不合格”。3 .单项质量判定当所检项目不符合执行标准中该项目要求时,判定该项目“不符合执行标准要求”,反之,判定该项目“符合执行标准要求”。(2)注意事项:(a)当产品标注的产品标准编号明显不适用所抽样品或所抽样品未标注产品标准编号时,仅考核使用说明(标识)、纤维含量和GB31701-2015或GB18401-2010涉及的规定项目。(b)所抽样品明示的产品质量等级与执行标准规定的等级不一致或等级缺项时,按执行标准的最低等级判定。4 .质量判定原则当所检项目存在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执行标准要求时,判定被监督检查产品的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否则,判定被监督检查产品的检验结论为“所检项目符合本次监督检查要求”或“符合企业标准要求,不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