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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青白江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文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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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青白江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文本.docx

    青白江区海端城市专项规划(2016-2030年)文本目录第一章 MM 1第二聿 3第三章 XJNEMMMJN3第四.中心WMtmWel4第中心城区海措8第六章近期点设试点区域融19“口 MM9*«-海耽市指WK9Wfc海M市管控公式U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统筹解决青白江区的水生态、水环境、水安全和水资源问题,构建科学合理的海绵城市建设管控体系,为海绵城市相关规划管理和工程设计工作提供依据,并供各级城市规划及相关专业规划编制时参考,以保证海绵城市建设的顺利开展。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暂行规定的通知、四川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海绵城市建设和做好省级试点工作的通知、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 实施意见、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暂行规定及四川省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等要求,特编制本规划。第二条规划依据L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类(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08年)(5)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08年)(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8)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2005年)(9)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通知(国办发201323号)(10)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排水(雨水)防洪综合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建城201398号)(11)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第641号令)(2014年)(12)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的通知(财办建20154号)(13)关于印发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2015年)(1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15)城市蓝线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5号)(16)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66号)(17)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2011年)(18)成都市城乡管理办法(2012年)(19)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2016年)(20)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2016年)(21)成都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6年)(22)青白江区城市总体规划(2014-2020)(暨青白江区卫星城总体规划)(23)成都市青白江区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2014'2020)>(24)青白江防洪规划报告(2014年)2.相关标准、规法、导则及指南(1)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2)室外排水设计规范(3)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4)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5)城市供水水质标准(6)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7)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8)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9)雨水集蓄利用工程技术规范(10)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11)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12)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设计规范(13)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14)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等地方标准第三条 编制范围本次规划范围确定青白江规划区与中心城区两个规划层次,明确各层次的规划重点:<1)规划区:即青白江区城市总体规划(2014-2020)中明确的全域范围,为皆白江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地区,总面积378平方公里.(2)中心城区:即青白江区城市总体规划(2014-2020»中明确的城区范围,包括大甯、红阳、弥牟、大同街办范围、祥福镇区西例(达成铁路以西)范围和 镇镇区范围,总面积88.47平方公里.第四条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16-2030年,其中近期唾设期限为2016-2020年,远期为2020-2030年.第五条凡在本规划范围内从事海绵城市有关的规划编制' 规划管理和建设活动,均应执行本规划。第六条文本条款中粗黑体字部分为强制性条文,强制性条文内容不得随意调赘;确需调整时,必须就调亚的必要性提出专题报告,组织论证后进行公示,通新按规定程序市批。第二章海绵城市建设目标和指标体系第七条 规划原则规划基本原则为:保护优先、生态为本、自然循环、因地制宜、统筹推进、保障安全。第八条规划区建设目标以绿色发展、生态优先的理念引领青白江区城乡发展,促进生态保护和经济社会事业协调发展,以“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建设塑造青白江区 城市新形象,实现“水生态良好、水安全保障、水环境改善、水景观优美”的发展战略,提升城市防洪排涝能力、节约水资源、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实现城市与 自然共生。第九条中心城区总体建设目标建设“宜业、宜居、宜游”的海绵城市.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5%以上的面积达到年径流总量控制率70%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年 径流总控制率70%S求.第十条中心城区建设指标体系为保证青白江区海绵城市建设循序推进,达到国家及省市考核要求,全面实现海绵城市建设总体目标。本次中心城区建设指标体系共包含6大类、24项建设指标(详 见附表一)。第三章规划区海绵城市规划第十一条规划区自然生态空间格局构建以龙泉山生态控制区和第二绕城高速隔离带为主体,以沿河绿化带、沿路绿化带为生态廊道,以湿地、公园等为补充,构建多功能、多层次的“ 带、三区、多廊” 的自然生态空间格局体系。一带:即成都第二绕城高速生态防护隔离带:三区:包括城乡生态涵养区、生态修复区和生态保育区:多廊:结合水系、城市绿带等形成的 多条生态廊道。第十二条保护生态控制重要片区,维护区域生态结构性控制组分选取生物多样性保护、水源涵养保护功能较强的区域作为重点保护区,包括龙泉山生态控制区、青白江大河马棚堰分干渠水源地与应急地下水水源地、金青绿楔(即 由成南高速路、成青金快速路、绕城高速路及龙泉山围合范围)等。龙泉山生态控制区建设管控要求:划定保护范围100.96平方公里.总体目标要实现治理水土流失面积比例如20年达51次2030年达到65%.龙泉山及低山丘陵区 主要建设森林公园、强健生态功能,防治水土流失。严加保护林木、植被、水体、动物栖息环境、地貌等资源。水源保护区建设管控要求:严格执行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满足国家水质标准要求.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对水源有污染危害的活动,鼓励种植净化水质的植被。金青绿楔建设管控要求:控制非城市建设用地,加强林地保护及修短 结合苗木、花卉、草圃等生产基地、生态保护区以及农田保护区等,形成城市发展廊道间的 生态隔离,作为生态联系廊道和城市通风廊道。同时应加强林地的保护、恢复与建设,对于立地条件较差的地点以及需要人工改造的纯林,可以采用天然林优势种和建 群种造林,采用多种乡土物种,配置成充分异质性的林木群落结构。第十三条构建生态廊道,维系自然生态体系连续性重点控制第二绕城高速隔离带,将第二绕城高速中心线两侧各500米用地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内 该生态廊道是维系南北向自然生态体系连续性的关键纽带,应着重 调整其周边地区的生态组分结构,退耕还林、禁止陡坡开荒等。加强沿河绿廊建设,保护河流现有流道,建设河岸生态绿带,以起到维护生态安全屏障及生物流动的作 用。对于无堤岸的河段应保持自然线型、构筑生态廊道、加强河道治理;有堤岸的城镇区域河段应按河道蓝线要求控制:有堤岸的非城镇区域河段应恢复生态岸线、改 造渠化断面。第十四条建立生态“踏脚石”,维护区域生态安全格局规划将面积大于0.1平方公里的湖泊坑塘纳入生态系统恢复范围,加强水源涵养和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以凤凰湖公园、怡湖公园、八阵图公园等城市公园为主要生 态绿斑,并按照“300T00米见缘”的要求,合理布局城市公BB绿地第四章中心城区海绵城市管控第十五条中心城区海绵城市空间格局保障城市生态安全、优化城市空间结构,以湿地公园、街头绿地等为补充,构建多功能、多层次的”两区、多廊、多点"生态安全格局体系,支撑城市良性发展。两 区:生态海绵保育区及城市海绵修复区。多腐:结合长流河、南流河、北流河、羊叉河、绣川河等河流水系形成的多条生态廊道。多点:结合湿地公园、城市绿地等形 成多个生态节点。第十六条海绵城市建设分区指引将青白江区中心城区海绵城市措施选取分为三种区域,分别为适宜建设区、基本适宜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对于适宜建设区范围内可采用包括“渗、滞、蓄、净、用、排”等所有海绵城市建设的低影响开发措施:基本适宜建设区内尽量不考虑“渗”的措施,着重考虑“滞、 蓄、净、用、排”等措施:有条件建设区尽量考虑“净、用、排”处理。第十七条总体管控要求中心城区年径流总控制率为70%,对应设计降雨* 21.2n第十八条海绵城市建设管控单元划分及管控要求中心城区共确定34个海绵城市管控单元,结合各单元的地质水文条件、绿地率、建筑密度、面源污染因索以及易淹区情况确定各单元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表4-1中心城区海绵城市建设管控分区划分及管控要求海绵城市建设管控分区汇水面积(平方公里)年径流总量控制率12. 1765%21.5973%32. 1574%41.2066%54.4163%62. 8667%72. 0075%82. 2969%92.8074%103.0177%112.6480%122.0177%1318376%1416884%1519665%1629878%1719477%1814884%1926480%2044379%2135966%2246266%2342969%2444272%2536069%2632578%2717579%2818071%2916477%3009379%3135678%3220075%3333964%3415769%第十九条引导性指标控制对于不同类型的用地分别提出引导性指标:1)居住用地(R).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A).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的海绵城市管控宜结合绿地率、建筑密度的规划指标,以及下沉式绿地率、 绿色屋顶率和透水铺装率的引导性指标进行综合控制,并按照附表二中的公式进行校核计算。2)其他类型的用地如U、M、H、S和W类用地,结合相关标准及行业规范,可参照下表进行相关指标控制:表4-2卜沉式绿地率引导性指标表用地类型建成区域新建区域M工业用地>40%W物流仓储用地U公用设施用地S3综合交通枢纽用地4O%250%S4交通场站用地表”3透水铺装率引导性指标表用地类型建成区域新建区域U公用设施用地40%>60%M工业用地30%40%W物流仓储用地S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不含 城市道路及社会停车场)S42社会停车场用地360%>70%表4-4绿色屋顶率引导性指标表用地类型建成区域新建区域M工业用地不作要求>20%W物流仓储用地不作要求S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不含城 市道路及社会停车场)U公用设施用地3)对于已建且难以改造的地块,其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未满足要求的差额部分可通过同一管控单元内其他公共类的用地(如G、S42、U类用地)的弹性改造来实现。第五章中心城区海绵城市规划措施第二十条水安全保障规划(1)防洪体系的构建:1)工程等级和设计标准:中心城区范围内的青白江及毗河为主要防洪河道,按200年一遇设防;弥牟河、长流河、场川河及羊叉河按50年一遇设防;其余沟渠按 20年一遇设防2)河道整治规划:为满足城市防洪河道防洪抢险、维护管理的需要,在河道两岸规划一定宽度的防洪通道。防洪措施包括整治河道,并设护河通道;积极建立洪水 预报瞥报系统,制定城市防洪抢险预案等。在来水入城前通过羊叉河、弥牟河排洪渠截断入城洪水,减少中心城区防洪压力。通过河道整治,提高整个中心城区的整体 防洪能力。(2)排水管网规划:1)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新建区域严格执行分流制排水体制,对于现状建成区应在旧城改造实施时进行排水管网的雨污分流改造。2)排水管渠规划:确保雨水管网满足设计重现期,确保雨水管网与内河水系等组成的排水系统满足30年一遇的内涝防治标准。(3)内涝治理:满足“发生30年一遇的降雨时,城市不能出现内涝灾害,积水深度不超过15厘米”的目标。内涝治理措施尽量采用调蓄方式,调蓄主要分为利用绿地调蓄、利用 水体调蓄和利用人工调蓄设施调蓄。第二十一条水环境综合整治规划(1)黑臭水体整治;通过使用“截污一清淤一配水一维护管理”的综合手段,结合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及旧城改造项目,削减中心城区水污染。(2)溢流污染整治:对中心城区内混接、错接的管网进行排查和改造,截断污水管网接入雨水管网的接口,逐步治理中心城区下河口。采用“源头-中途-末端”全 过程控制方式来削减溢流污染。规划在永福渠、羊叉河入毗河前合适位置建设前置库。第二十二条水生态修复规划(1)水系保护:水体、岸线和滨水区应作为整体进行保护,划定城市蓝线。蓝线范围内应按照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2005 145号)进行管理。(2)湿地建设:建设凤凰湖湿地、怡湖公园湿地、长流河湿地、三岔河提质湿地、四斗渠控源湿地和俞家湾控源湿地。(3)生态护岸规划:推广生态护岸技术,结合河道整治工程建设生态驳岸。第二十三条水资源综合利用(1)中水回用:中水回用量2020年为8. 12万吨/日、2030年为11.65万吨/日。中水水源主要来自规划的青白江污水二厂、三厂再生水系统处理出水,规划沿唐 巴路、凤凰大道、同华大道、华金大道、成青快速路、货运大道以及工业区内主要干道敷设再生水干管,再生水主要用于中心城区的道路冲洗、市政绿化和部分工业用 水。(2)雨水利用:在城市建设区充分利用湖、塘、库、池等空间滞蓄利用雨洪水,与城市中水回用系统互相补充,用于城市景观、工业、农业和生态用水等方面。参 照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对于新建项目配建地下蓄水池的要求“每100平方米规划建设净用地面积配置不小于1.5平方米的地下蓄水池,容积不小于4 立方米”配建蓄水池。在集中式绿地和广场建设湖泊、湿塘、蓄水池等调蓄设施。第六章近期重点建设区域规划第二十四条近期玳点建设区域近期重点建设区域以十三五规划建设重点工程智慧产业城、凤凰湖公园湿地片区等为核心,范围主要由华金大道、同济大道、凤凰西六路等道路围合而成,总面积23. 52平方公里。第二十五条建设任务试点区内的建设项目共分为下沉式绿地、透水铺装、生物滞留设施、绿色屋顶、人工湿地、管网建设、流域整治等7大类。第七章附则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本规划由青白江区城市建设及规划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本规划成果由文本、图纸和附件(说明书、建设任务汇总表)三部分组成。文本与图纸具有同等效力。第二十八条本规划未涉及的内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规范等执行。附表一海绵城市指标体系附表1中心城区建设指标体系一览表类别指标单位近期目标(2020年)远期目标(2030年)一、水生态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城市建成区25%以上面积 实现70%的年径流总量控 制率城市建成区80%以上面积实现 70%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生态岸线恢曳主要河流生态基流保障程度%65%80%生态岸线恢发率%60%100%地下水位保持稳定保持稳定城市热岛效应有所缓解有所缓解二、水环境水环境侦量地表水川类地表水水施标准地下水川类地下水水加标准流域水质优良 比例%70%85%城市建成区黑 臭水体控制%10%总体消除城市面源污染控制%40%70%三、水资源污水再生利用率%40%45%雨水资源利用率%3%10%管网漏损控制%10%8%四、水安全排水设计标准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为35年内涝防治标准30年一遇的降雨时不成灾城区防洪标准青白江及毗河为主要防洪河道,按200年一遇设防:弥牟河、 长流河、绣川河及羊叉河按50年一遇设防:其余沟渠按20 年一遇设防。饮用水安全一级保护区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1类标准和饮 用水源补充、特定项目的要求,二级保护区水质达到地表 水环境质量标准川类标准,自来水厂出厂水、管网水和龙 头水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五、制度建设 及执行情况规划建设管控制度出台蓝线、绿线划定与保护出台技术规范与标准建设出台投融资机制建设出台绩效考核与奖励机制出台类别指标单位近期目标(2020年)远期目标(2030年)产业化出台六、显示度连片示范效应25%以上达到要求80%以上达到要求附表二海绵城市管控公式(1-GSP-BD)*PPR*O. 2+(I-GSP-BD)*(I-PPR)*0. 85+SP*(l-DSP)*0. 15+RSP*0. 3+(I-RSP)*0. 85W0. 40. 5公式说明:GSP一绿地率,DSP一下沉式绿地率,RSP绿色屋顶率,PPR 一透水铺装率,BD 建筑密度:新建区域的地块综合径流系数W0.4,已建成区的地块 综合径流系数W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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