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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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docx
山东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规程山东省自然资源厅2023年12月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24编制原则35基本要求36基础工作67规戈I编制78规划实施249规划成果25附录A(资料性)基础资料收集参考27附录B(资料性)驻村详细调查要点28附录C(资料性)规划文本附表30附录D(资料性)村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样式35附录E(资料性)规划图件37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村庄规划的编制原则、基本要求、基础工作、规划编制、规划实施和规划成果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城镇开发边界外乡村地区的村庄规划编制。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版)适用于本文件。GB5749202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180552012村镇规划卫生规范GB/T306002022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97402020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规范GB500112016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62018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392010农村防火规范GB500962011住宅设计规范GB502012014防洪标准GB/T504452019村庄整治技术标准GB/T508242013农村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T512242017乡村道路工程技术规范SL/T8002020河湖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程技术导则TD10122016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332012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fT10492016矿山土地复垦基础信息调查规程TD“1062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DB37/36932019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处置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T38652020农村公厕建设与管理规范NY/T3499-2019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导则HJ25.5-2018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塘修复效率评估技术导则(试行)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村庄village即行政村,依法设立村民委员会进行村民自治的管理范围。3.2村庄建设边界villageconstructionboundary规划期内允许进行村庄开发建设的地域空间边界。3.3历史文化保护线historicalandculturalconservationline对各类历史文化遗存本体及相关环境进行空间管控、保护其真实性和完整性的范围边界。3.4灾害影响范围和安全防护范围disasterhinter-landandsafetyprotectionarea洪涝、地质灾害等灾害易发区及其缓冲区的范围,包括行蓄洪河道、地质灾害易发区、矿产采空区等区域及其外围区。3.5宅基地homestead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生活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4编制原则4.1 多规合一,全域管控落实衔接上位国土空间规划和专项规划,整合村庄既有相关规划,合理确定村庄发展定位,统筹安排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和建设空间,优化全域空间要素和设施布局。4.2 保护优先,节约集约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等保护要求,加强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整治;严控增量、盘活存量、鼓励减量,提升村庄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4.3 传承历史,突出特色深入挖掘乡村自然山水环境和历史文化资源,传承特有的村庄肌理、建筑风貌和农业景观,强化建设空间管控与景观风貌引导,营造具有地域特色的乡村人居环境。4.4 尊重民意,简明实用切实发挥村民的主体作用,充分征询群众意见,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规划成果简明扼要、通俗易懂,便于村民理解、接受和执行。5基本要求5.1 规划任务村庄规划主要任务包括:a)调研村庄现状问题和发展需求,确定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b)明确村庄国土空间布局,制定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c)确定生态修复与国土综合整治具体任务与要求;d)明确历史文化保护要求,构建村庄特色风貌格局;e)确定公共服务设施、道路交通设施、公用工程设施的布局和建设标准;f)确定安全与防灾减灾设施布局与防治措施;g)谋划产业发展格局,明确产业空间布局和管控要求;h)编制居民点建设规划,明确宅基地布局,提出建筑引导和景观引导要求;i)制定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目标和内容;j)划定村庄建设边界,明确村庄建设管控要求;k)明确规划实施机制,制定近期行动计划。5.2 规划范围村域范围内城镇开发边界范围以外的全部国土空间,可以一个行政村或多个行政村为单元编制。5.3 规划期限远期目标年与上位规划相衔接,近期目标年一般为自基期年起的3至5年。5.4 分类指引5.4.1 集聚提升类村庄规划应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升设施服务能力,开展宅基地整理等微循环式村庄更新,合理预留发展空间,逐步吸引周边零散居民点向此类村庄集聚。542城郊融合类村庄规划可纳入城镇详细规划统筹编制,应加快推进与城镇公共服务设施的共建共享、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积极承接城镇功能外溢,促进城乡之间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的双向流动。543特色保护类村庄规划应充分衔接相关保护规划,深入挖掘村庄历史文化与特色要素,统筹保护、利用与发展的关系,保持村庄特色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延续性。544搬迁撤并类村庄原则上不单独编制村庄规划,可纳入集聚提升类村庄规划或上位国土空间规划统筹编制,暂时不能迁并的村庄应严格控制现状规模、限制新建和扩建行为,并保障其基本生产生活需求。545暂不分类村庄原则上不单独编制村庄规划,依据上位国土空间规划中明确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和建设管控要求进行管控;待村庄分类明确后,按需编制村庄规划。5.5 规划内容分为基本内容与可选内容(参见表1)o若干个行政村合并编制村庄规划,可按需将合编村庄相关规划内容细化至单个行政村。表I村庄规划内容一览表规划内容村庄分类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搬迁撤并类暂不分类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国土空间布局与用途管制*按照上生态修复与国土综合整治*位国土历史文化保护与风貌塑造OO空间规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纸入董照划中的道路交通设施规划襟升孝村国土空公用工程设施规划庄切划或间用途安全与防灾减灾规划*上位国土管制规产业空间引导O空间规划则和建宅基地布局统筹编设管控居民点建居民点空间布局制。通则进设规划农房设计引导O仃村庄景观设计引导OO规划管人居环境整治OOO理。村庄建设管控*近期行动计划*注:“”为基本内容,为可选内容。6基础工作6.1 统一底图底数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及年度变更成果为基础,结合基础测绘、遥感影像、比例尺不低于1:2000的地形数据、地理国情监测、农村宅基地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成果以及实地补充调查,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作为空间定位基础,按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地用海分类要求,形成坐标一致、边界吻合、上下贯通的底图底数。村庄建设管控图则的工作底图应使用不低于1:1000的地形图。6.2 现状调查分析开展驻村调查,通过走访座谈、入户调查、现场踏勘等多种方式,收集整理村庄历史沿革、自然环境、资源禀赋、土地利用、人口构成、产业经济、村庄建设、特色景观、文化遗产等方面的基础资料(参见附录A),了解村民、土地承包经营者、企业、村集体和政府的发展意愿,明确村庄现状问题和发展需求(参见附录B)。6.3规划解读评估解读上位国土空间规划和专项规划,明确村庄规划必须落实的约束性指标、重要控制线及管控要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项目图斑等。对现行的村庄建蹒划、村土地利用规划等相关规划进行系统评估,评价规划实施成效,总结可延续的规划内容,分析其与村庄发展需求、村庄规划要求的矛盾,明确村庄规划重点。7规划编制7.1 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7.1.1 人口规模预测根据村庄人口历年变化情况,考虑人口自然增长、机械增长、产业发展、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城镇化等因素,预测村庄户数、户籍人口和常住人口规模。户数、户籍人口及其构成是确定宅基地规模的主要依据,常住人口及其构成是配置公共服务设施和公用工程设施的主要依据。7.1.2 建设用地规模预测依据人口规模、村庄分类和产业发展情况,与上位规划相衔接,合理确定村庄的建设用地规模。确需新增建设用地的,应充分论证必要性和合理性,并明确新增规模指标来源。7.1.3 发展定位与目标分析村庄分类、区位条件、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历史文化、生态环境等因素,明确村庄发展特色与优势,确定村庄发展定位。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生态保护红线面积、耕地保有量、林地保有量等指标,明确空间底线、结构效率、生活品质等方面的约束性指标和预期性指标,制定规划指标体系。规划指标表参见附录Co7.2 国土空间布局与用途管制721上位规划落实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重要控制线、重要建设项目及其管控要求。a)重要控制线包括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线、生态保护红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灾害影响范围和安全防护范围、自然水体(河流、湖泊、水库、海洋等)岸线控制线、市政廊道控制线、交通廊道控制线等;b)重要建设项目包括交通、公用设施及其他线性工程,军事、殡葬、防灾减灾、战略储备等特殊建设项目,郊野公园、风景游览设施的配套服务设施,直接为乡村振兴战略服务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必要的服务设施和民生保障项目等。722农业空间布局在现状耕地、园地等空间分布基础上,结合土地适宜性,统筹农、林、牧、副、渔等农业空间,安排旱改水、补充耕地、农业结构调整等内容,明确耕地、园地等农业空间的功能和布局,合理配置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完善农田水利配套设施建设,优化农、林、牧、副、渔等农业空间布局。723生态空间布局保留村庄原有自然形态和田园景观,力口强对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林地、草地、河流、湖泊、水库、滩涂、沼泽地等的保护,落实造林、退耕还林还草还湿还湖地块图斑。加强生态环境系统修复和整治,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完善村庄水系、林网、绿道等生态空间网络。724建设空间布局按照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方便村民生产生活的原则,考虑上位规划分区,统筹村庄产业发展、历史保护、公共服务、道路交通、安全防灾和农房建设等内容,优化和细化建设用地布局,并应符合以下规定:a)村庄建设用地用途应按照国土空间规划用地、用海分类要求细化至二级类或三级类,规划期内确定使用但暂时无法明确用途的建设用地可表达为留白用地,并明确其项目准入或负面清单;b)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和区域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的规模、布局和管控要求,分析其对村庄发展的外部影响,提出村域空间协同发展的规划对策。对上位规划暂时无法明确具体位置边界的建设项目,可在规划图上以“点(线)位”形式表达其项目类别和意向性位置,暂不计入建设用地指标,项目批准后及时调整村庄规划并更新规划数据库。725用途结构调整统筹村庄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和建设空间,优化耕地、园地、林地、草地、湿地、农业设施建设用地、村庄建设用地、城镇建设用地、区域基础设施用地、其他建设用地、陆地水域和其他土地的构比例。国土空间用途结构调整表(参见附录C)。726用途管制规则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上位规划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提炼村庄规划中农业空间保护、生态空间保护、历史文化保护、建设空间管控、安全与防灾减灾等要点内容,明确各类空间要素的规模要求、禁止用途和鼓励用途,制定村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参见附录D)。7.3 生态修复与国土综合整治731生态修复落实上位规划的生态修复任务,分析现状村域生态系统存在的具体问题,统筹水系、林网、绿道等生态空间格局,明确水域湿地修复、森林草原修复、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的名称、类型、任务、区域、规模和时序(参见附录C),并应符合以下规定:a)水域湿地修复应落实上位规划退耕还河(湖)、还湿要求,加强污水处理、垃圾无害化处理,综合整治水环境,并按照SL/T800-2020对集中连片、破碎化严重、功能退化的湿地进行修复整治;b)森林草原修复应落实上位规划林地保有量和生态廊道布局,实施通道绿化、农田林网建设、流域水土保持生态治理,以及水系堤坝、河渠湖库周边绿化工程;C)矿山生态修复应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主要交通沿线、景区周边矿山修复项目,应按照TD/T1049,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加大植被破坏严重、岩坑裸露矿山的复绿力度。732国土综合整治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国土整治任务,分析现状村域国土空间存在的具体问题,按照TD/T1012相关要求,明确农用地整治、建设用地整治和后备土地资源开发项目的名称、类型、任务、区域、规模和时序(参见附录C),并应符合以下规定:a)农用地整治应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提质改造、低效林草地和园地整治、污染土壤修复、农田基础设施等工程和任务要求,根据NY/T3499、HJ25.5相关要求,提出规划期内即可恢复耕地、工程恢复耕地的规模、类型和布局,并落实到地块;b)建设用地整治应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农村宅基地、工矿废弃地、村域内低效用地以及其他闲置低效建设用地整治项目,按照GB/T50445相关要求,明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涉及的区域范围、规模和图斑位置;c)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应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盐碱地、沙地、其他草地等未利用地开发的用途和措施,在不破坏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有效补充耕地面积。7.4 历史文化保护与风貌塑造741历史文化保护落实上位规划和保护专项规划的历史文化保护要求,将具有一定价值的历史文化和特色资源,应录尽录补划入历史文化保护线,制定历史文化和特色资源保护名录(参见附录C),并明确保护范围、保护措施和活化利用策略,并应符合以下规定:a)已编制保护专项规划的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应落实保护专项规划确定的历史文化保护内容和要求;b)未编制保护专项规划的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应开展历史文化保护专项研究,将保护内容和要求纳入村庄规划。742特色风貌塑造立足村庄山水林田湖草空间格局特征,结合道路、建筑布局形态,凝练村庄自然环境和历史文化要素符号及传统建筑特色,延续村庄传统空间格局和街巷肌理,构建村庄整体风貌格局,并提出保护和优化策略。7.5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落实上位规划和专项规划中的村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要求,结合村庄等级、分类、规模、设施服务能力和村民实际需求,按照省、市的乡村社区生活圈级和行政村级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明确村庄行政管理、健康管理、为老服务、终生教育、文化活动、体育健身、商业集贸和生产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规模和建设标准,并应符合以下规定:a)优先利用闲置的既有建筑改造成为公共服务设施,并鼓励建筑功能复合利用;b)新建设施与既有设施宜适度集中布局,塑造村庄公共活动和景观中心;c)终生教育和为老服务等设施宜与周边村庄共建共享,没有条件建设幼儿园、小学、幸福院的村庄,应明确其在乡村社区生活圈或乡镇范围内的解决方案。7.6 道路交通设施规划761城镇村道路衔接上位规划中确定的铁路、公路、港口码头等区域交通设施和城镇道路。考虑通行需求、管线敷设、地面排水、消防安全、建筑布局等因素,合理优化村庄内部道路系统,明确村内干路、支路、巷路的断面形式、建筑退距、沿缘录化等管控要求,提出村内道路改造措施,并应符合以下规定:a)村内干路宜为双车道且宽度不应小于6m,支路不宜小于3.5m;b)消防车通行路面宽度不应小于4m;c)村内道路最小纵坡不应小于0.3%,最大纵坡不宜超过8%。7.6.2村道和田间道合理布局用于村间、田间交通运输的村道,村道宽度应控制在28m,其中的机耕道宽度宜为36m。根据田、林、沟、渠等农业空间分布,设置服务农业生产的田间道网络,田间道宽度不宜超过3mo发展旅游的村庄宜结合村道和田间道设置绿道、骑行道、慢行道等特色旅游线路。763交通场站结合区域交通条件和村庄实际需求,明确公共交通场站、陆岛交通码头、停车场地的规模和布局,并应符合以下规定:a)农用车停车场地、多层农宅停车场地宜集中设置,低层住宅停车可结合宅院、道路分散设置;b)社会停车场宜在车流集中的道路周边利用空闲场地,发展旅游的村庄应在村口、公共活动中心等附近集中布局;c)鼓励建设地下停车场地,允许因地制宜设置用地复合的季节性停车场。764物流仓储设施分析村庄农产品生产和销售需求,明确所需的通风储藏库、机械冷库、气调储藏库等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的规模和布局,利用村内现有设施设置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7.7 公用工程设施规划771供水工程供水工程规划应包括水源选择、供水方式、用水量预测、管网布局和建设项目库等规划内容,并应符合以下规定:a)水源选择与区域供水、农村改水相衔接,水源水质应符合GB5749的有关规定;b)供水方式应优先采用集中式,靠近城镇的村庄应优先选择城镇配水管网延伸供水到户,距离城镇较远的村庄宜通过高位水池、水塔等供水方式或建设联村连片的集中供水方式入户;暂无条件建设集中供水的,应加强分散式水源的卫生防护,清除水源水井周围50m范围内污染源;c)用水量应依据村庄常住人口规模,按照60120L/人日进行预测;d)供水干管的走向应与供水主要流向一致,优先考虑重力自流;有条件的村庄供水主管网宜布置成环状;村庄布置有室外消火栓的给水管道管径不应小于IoOmm,住宅入户管径不宜小于20mm。772排水工程排水工程规划应包括排水体制、排水量预测、管网布局、污水处理设施布局和建设项目库等规划内容,并应符合以下规定:a)排水体制宜采用雨污分流制或不完全分流制,可通过采用截留式合流制逐步改造为分流制;b)雨水量宜按邻近城市的标准计算,生活污水排放量宜按照生活用水量的80%90%计算,生产污水排放量应按产业类Slk生产流程、生产用水量等因素综合确定;污水排放应符合DB37/T3693的规定;C)污水应通过管道或暗渠排放,雨水排放应充分利用地表径流和沟渠;排水管渠宜依据地形顺坡敷设;排水干管应布置在地势较低或便于雨污水汇集地段;山区村庄应规划截洪沟或截流沟;d)城郊融合类村庄宜纳入城镇污水收集处理系统;集聚提升类、特色保护类村庄可建设小型污水处理设施;保留改善类村庄宜采取生态处理方式;污水处理设施选址应位于村庄夏季主导风向的下风侧、水系的下游,并靠近受纳水体或农田灌溉区。773电力电信工程电力电信工程规划应包括用电负荷预测、线路布局、电力电信设施布局和建设项目库等内容,并应符合以下规定:a)用电负荷可采用现状年人均综合用电指标和增长率进行预测;b)电力线路宜沿公路、村镇道路布置,采用同杆并架的架设方式;低压线路和有特殊保护要求的村庄可采用电缆埋地敷设;c)电信线路宜采用埋地管道敷设;不具备埋地管道敷设条件时,电信、有线电视线路宜同杆架设;线路宜与电力线路分设在道路两侧;d)广播电视及电信线路宜采用同杆架设,线路采用架空方式的,应沿村庄主要道路单侧架设,管道埋地敷设时应避开易受洪水淹没、河岸塌陷、土坡塌方以及有严重污染的地区;e)邮政网点的选址应利于邮件运输、方便用户使用;基站规划建设应统筹考虑功能、风貌、卫生等需求,广播、电视设施及管线应与电信管线设施统一规划;f)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工程,加强农村光纤网络、移动通信网络、数字电视建设,提升农村通信网络质量和覆盖水平。774能源工程能源工程规划应包括气源种类、供气方式、供气规模、供气范围、管网布局、供气设施、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和建设项目库等内容,并应符合以下规定:a)应根据不同地区的燃料资源和能源结构的情况确定燃气气源种类。城郊融合类村庄可接入城镇燃气管网;距城镇气源较远的村庄可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人工煤气;b)村庄人均生活燃气用气量0.100.25m3d,配套公共设施用气量取村民用气量的10%30%;c)宜推进太阳能、风能、地热资源、生物质能等新能源的开发利用,新能源设施应优先使用村庄空闲地进行布局;d)有条件集中供热的村庄应明确热源和热力管网布局。775环卫工程环卫工程规划应包括垃圾收集设施布局、公厕布局、户厕改造和建设项目库等内容,并应符合以下规定:a)根据村庄规模和布局,确定生活垃圾收集点的位置和容量;生活垃圾收集点与建筑物间隔不宜少于5m,服务半径不宜超过70m;b)明确村庄垃圾分类收集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措施;c)村庄应至少建设公共厕所1处,宜设在人口集中且容易到达区域,宜结合村委会、村民活动中心、老人活动站、卫生站等设施建设附属式公厕;d)根据村庄实际需要确定户厕改造模式。776殡葬设施落实上位规划和专项规划要求,综合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口数量、民族习惯、地理环境、现有墓地等因素进行公墓布局,并应符合以下规定:a)公墓应充分利用荒山、荒滩、废弃地、贫瘠地、未利用地等劣质地进行布局;b)公墓不得占用耕地,在不改变林地、草地用途的前提下,允许林地、草地和墓地复合利用,实施生态安葬;c)公墓选址和占地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应对其是否影响社会稳定进行论证和风险评估。7.8 安全与防灾减灾规划781消防安全消防规划应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车通道等内容,并应符合以下规定:a)消防安全布局应根据村庄建筑的使用性质及火灾危险性、周边环境、生活习惯、气候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确保符合GB50039及GB50016的相关要求;b)村庄应根据需要设置微型消防站,配备必要的消防车辆、装备器材;C)村庄规划应安排由给水管网、天然水源或消防水池供给的可靠消防水源,合理布置消火栓、消防取水点;d)村庄内供消防车通行的道路应符合GB50039的相关要求。782地灾防治地灾防治规划应包括村庄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灾害、地面沉降和地裂缝灾害等地质灾害的影响范围和防治措施等内容,并应符合以下规定:a)地质灾害危险区和米矿波及区应及时米取工程治理和搬迁避让措施;b)地质灾害危险区应避免高挖深填,不应安排爆破、削坡等工程建设以及从事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7.8.1 防洪排涝防洪排涝规划应包括防洪排涝标准、防洪排涝工程布局和防洪排涝措施等内容,并应符合以下规定:a)村庄防洪标准应依据上位规划进行设防;b)村庄防洪工程和防洪措施应与当地江河流域、农田水利、水土保持、绿化造林等规划相结合;C)位于行洪区内不满足防洪标准要求的村庄应限期搬迁;位于洪泛区和蓄滞洪区的村庄,应设置具有避洪、救灾功能的公共建筑物;d)排涝标准应与服务区域人口规模、经济发展状况相适应;易涝地区的村庄,应根据积涝标准制定排涝规划,其排涝工程应与排水工程统一规划。7.8.2 防震疏散防震疏散规划应包括交通、通信、消防、医疗、给水、供电等生命线工程和重要设施布局,以及抗震设防要求等内容,并应符合以下规定:a)防震疏散场地应根据村庄人口及救援人数进行设置,应避开次生灾害严重地段,并与农田、绿地、广场等相结合;b)人均疏散场地面积应大于L5。785防风防潮防风防潮规划应明确村庄风灾、风暴潮灾害的防护措施,并应符合以下规定:a)易受风灾影响地区的村庄,村庄建设用地应避开与风向一致的谷口、山口等易形成风灾的地段,迎风侧宜规划防风林带或安排刚度大的建筑物,不应布置独立的高耸建筑物。b)沿海村庄应结合海域管控线的划定和防洪排涝规划,针对风暴潮等沿海灾害,明确村庄海堤、渔港等地的防灾措施。7.8.6 卫生防疫卫生防疫规划可按需明确村庄隔离点和通道布局,并应符合以下要求:a)村庄隔离点应与村庄居民点保持一定距离,远离水源取水点,具备良好的通风条件;b)村庄隔离点设置有便于隔离观察人员接收、疏散和转运的通道;并分别设置清洁和污染通道,满足卫生、消防和交通要求。7.9 产业空间引导791产业总体布局结合地区产业发展的总体策略和农村产业发展的政策要求,根据村庄产业现状、资源禀赋和空间区位,以稳固农业生产功能、凸显生态功能、激活乡村地区经济活力为目标,研判村庄产业发展形势,策划村庄主导产业、特色产业以及多村产业联合发展的目标与思路,提出村庄产业总体布局。792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用地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不突破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等约束条件、不破坏生态环境和乡村风貌的前提下,合理布局就地发展农产品初加工或利用本地资源发展休闲观光旅游的产业用地。对依法从事休闲、旅游经营的村民自有农房进行功能和布局引导。793设施农用地按照省、市的设施农用地管理要求,以节约资源、规模经营为原则,布局村庄产业发展必需的种植、畜禽养殖和水产养殖设施建设用地,并应符合以下规定:a)控制设施农用地规模,尽量使用荒山荒坡、滩涂等未利用地和低效闲置土地布局;b)禽畜养殖设施选址应布置在村庄常年盛行风向的下风向或侧风位,并与村庄保持一定防护距离;c)水产养殖设施应优先利用村内荒滩、荒水、低洼地等未利用地,并与污染企业保持一定防护距离。7.9.4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按照产业政策和环保安全要求,以优先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原则,统筹布局村庄商业、工业、仓储等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制定产业准入或负面清单和生态环保要求。明确规划期内拟建(新建、改建、扩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控制要求,纳入村庄建设管控图则。7.10 居民点建设规划7.10.1 宅基地布局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规定,结合农村房地一体确梃吉果和村民合理建房需求,分析在用、闲置和规划宅基地,确定村庄宅基地用地的规模和范围。明确规划期内拟建(新建、改建、扩建)宅基地的控制要求,纳入村庄建设管控图则。新建宅基地的选址应符合以下规定:a)符合省市新建宅基地面积控制标准的相关规定;b)集中布置在村庄建设边界以内,优先利用空闲置宅基地、空闲地和未利用地;c)方便村民生产、生活,并与村内道路、公共服务设施、公用工程设施、绿化景观等关系协调;d)避开自然灾害易发区,布置在大气污染源的常年最小风向频率的下风侧以及水污染源的上游,丘陵和山区宅基地应优先选用坡度适宜的向阳坡和通风良好地段。7.10.2 居民点空间布局结合地形地貌、气候条件和村庄肌理,统等建筑、道路、绿化等空间要素,细化宅基地、公共服务设施和公用设施的布局,对具有建设、保护和人居环境整治需求的农村居民点编制空间布局总平面图。新建农房应符合以下规定:a)新建农房选址应顺应地形地貌,朝向以正南或略偏东、西为宜;b)新建农房布局应妥善处理与周边建筑的相邻关系,并与村庄肌理相协调;C)位于风景区和历史保护范围内的农房层数应符合相关建筑高度控制要求。7.10.3 农房设计引导结合村庄自然环境、风貌特色、居民生活习惯、传统文化习俗等因素,区分新建、改建、整治等类型,制定农房、院落和公共建筑的面积、高度、层数等管控要求,对农房户型、建筑风格、建筑色彩、墙体、门楼、檐口和屋顶形式等做出设计引导,提出农房设计参考方案。明确危旧农房位置和改造措施,提出具有传统风貌和历史文化价值建筑的保护、修缮要求。7.10.4 景观设计引导运用自然材质、乡土铺装、传统符号、当地植被等特色要素,强化村口、河道、主要街巷等特色公共空间的景观设计引导。提出村庄街路墙体、景观小品、路灯标牌、缆线整治等改造意向,以及村庄绿化美化的具体措施。7.11 人居环境整治研判村庄现状人居环境存在的问题,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求,提出村庄生活垃圾治理、厕所粪污治理、生活污水治理、农业废弃物治理、道路改造、村容村貌提升等方面的目标、要求、举措和建设内容。7.12 村庄建设管控7.12.1 村庄建设边界结合上位规划分区和村庄规划国土空间布局划定村庄建设边界,并符合以下规定:a)村庄建设边界应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等保护区域以及灾害影响和安全防护范围;b)将规划相对集中的农村居民点村庄建设用地,以及农村公益设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等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村庄建设用地划入村庄建设边界;c)规划期内难以搬迁撤并的零散村庄居住用地,可在规划中保留用地斑块并计入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不划入村庄建设边界,通过土地整理、宅基地置换等方式逐步引导其向村庄建设边界内集中。7.12.2 村庄建设管控图则明确规划期内拟建(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地块的地块编号、地类代码、用地面积、四至坐标和管控要求,为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提供规划条件。村庄建设管控图则应符合以下规定:a)图则应包含村庄建设边界内拟建的的宅基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和公用工程设施用地,商业、工业、仓储等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以及按上位规划或特定选址要求落实的拟建城镇建设用地;b)宅基地应明确建筑面积、建筑高度、建筑层数、风貌指引等管控要求;c)公共服务设施和公用工程设施用地应明确配套标准、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建筑退距、风貌指引、设施功能等管控要求;d)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和城镇建设用地应明确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建筑退距、设施配套、风貌指引、具体用途等管控要求。其中,工业用地应明确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所占比重等管控要求。7.12.3 村庄建设用地增减图斑图则区分新增和腾退的村庄建设用地,并明确图斑编号、现状地类、规划地类、图斑面积和四至坐标。新增图斑在实施前,应明确与腾退图斑的对应关系,先腾退、后新增。7.13 近期行动计划统筹近期生态修复与国土综合整治、历史文化保护、公共服务设施、道路交通设施、公用工程设施、产业项目、农房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安排,明确项目名称、位置、建频模、投资金额、实施年限等,制定近期实施项目库(参见附录C),并提出实施保障措施。8规划实施8.1 报批备案村庄规划成果应在村内公示,并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经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相关部门审查以及专家论证同意,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并进行批后公告。规划批准后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成为管理村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的法定依据。8.2 动态维护村庄规划原则上以五年为周期开展实施评估,评估后确需调整的,按法定程序进行调整;遇上位规划变更、行政区划调整、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建设等情况,可及时调整村庄规划。在不突破约束性指标和管控底线的前提下,鼓励各地探索村庄规划动态绚护机制。9规划成果9.1 报批备案版9.1.1 成果形式规划成果由规划文本、图件、数据库和附件构成,涉及的文、图、表、数应衔接一致。9.1.2 成果要求a)规划文本应当以章节条款格式表述规划结论,包括文本条文、必要的表格。文本条文应法条化,表述准确规范,简明扼要,突出政策性、针对性和规定性;b)规划图件应符合相关制图规范要求,明确表示项目名称、图名、比例尺、图例、绘制时间等(详见附录E);c)规划数据库应按照山东省村庄规划数据库规范与规划编制工作同步建设、同步报批,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d)附件包括规划说明、规划编制情况说明、专家论证意见及修改说明、村民委员会审议意见、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的决议、部门和专家论证意见及采纳情况说明、其他会议纪要等。9.1.3 规划强制性内容村庄规划涉及的安全底线、空间结构等方面内容,应作为规划强制性内容,在图件上有准确表明或在文本上有明确、规范的表述,并提出相应的管理措施。村庄规划强制性内容包括:a)上位规划重要控制线落实;b)上位规划重要项目落实;c)约束性指标落实;d)村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e)历史文化保护名录、历史文化保护线的范围和保护要求;f)公共服务设施、公用工程设施、安全与防灾减灾设施的布局和建设标准;g)宅基地用地布局;h)村庄建设边界;i)村庄建设管控要求;j)村庄建设用地增减图斑。9.1.4 成果提交规划成果应以纸质版文件和电子版文件两种形式提交。a)纸质版文件:规划文本、规划说明和其他材料等文字资料采用A4幅面,图件可采用A3幅面折叠成册;b)电子版文件:采用通用文件存储格式。文档采用*.docx或*.wps、PDF等格式,图件采用*.jpg或TIF等格式,矢量数据为*.gdb等格式,表格数据采用*mdb格式。9.2 村民使用版村民公示成果包括“二图一表一则“,分别为村域国土空间现状图、村域国土空间规划图、近期建设项目(工程)表和村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各地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近期建设项目分布图、居民点空间布局总平面图等图件。各地宜结合实际,编制村庄规划手册。附录A(资料性)基础资料收集参考表A.1村庄规划通用基础资料收集内容参考资料分类主要内容行政区划区位、村域辖区、毗邻地区、居民点分布情况、村庄发展过程、沿革等情况。自然条件气候气象、地形地貌、土壤、植被、水文、地质、自然灾害(如洪涝、地震、台风、地质灾害、雪灾冰冻)等情况。国土资源利用1 .地形图、遥感影像图、国土调查数据;2 .土壤普查、耕地质量评价、国土动态遥感监测、耕地后备资源调查等;3 .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造林绿化空间等;4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地籍调查资料;5 .户均耕地、宅基地等情况,土地流转经营情况,村庄建设用地的土地利用变化和权属调整等情况。资源禀赋土地资源、森林资源、水资源、矿产资源、能源、生物资源等情况。人口情况近年户数、户籍人口和常住人口、非农业人口、劳动力年龄和就业构成、剩余劳动力流向等情况。经济社会1.行政村特色农产品产量、集体经营性收入、人均纯收入等情况;2.主要产业状况、产业结构、产业发展趋势等情况。设施建设基础设施、内外交通运输、基本公共服务、商业和旅游服务等设施。生态环境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状况(包括土地污染、水土流失治理,环境监测、评估和设施建设等)、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等情况。相关规划1 .当地发展规划、上位国土空间规划、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等规划成果;2 .涉及本村的农业综合开发规划、产业规划、自然保护地规划以及林业、牧业、交通、水利、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