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课桌文档! | 帮助中心 课桌文档-建筑工程资料库
课桌文档
全部分类
  • 党建之窗>
  • 感悟体会>
  • 百家争鸣>
  • 教育整顿>
  • 文笔提升>
  • 热门分类>
  • 计划总结>
  • 致辞演讲>
  • 在线阅读>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课桌文档 > 资源分类 > DOCX文档下载  

    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十一).docx

    • 资源ID:922918       资源大小:69.25KB        全文页数:4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5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5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专享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十一).docx

    第一章-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十一)第一节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一)合同订立(修)(二)合同效力(简)(三)合同履行(有+)(四)合同保全(all+)(五)合同变更和转让(六)合同权利义务终止(有+)(七)违约责任(修)(八)建设工程合同(all+)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撤销权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口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债务人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行为被撤销的,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一)合同订立(修)(二)合同效力(简)(三)合同履行(有+)(四)合同保全(all+)(五)合同变更和转让(六)合同权利义务终止(有+)(七)违约责任(修)()建设工程合同(all+)合同的变更合同变更是指对已经依法成立的合同,在承认其法律效力的前提下,对其进行修改或补充。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当事人时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合同的转让这是一种特殊的合同变更,相当于合同主体的变更转让内容生效条件权利转让通知合同相对方义务转让取得合同相对方的同意权利义务一并转让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一)合同订立(修)(二)合同效力(简)(三)合同履行(有+)(四)合同保全(all+)(五)合同变更和转让(六)合同权利义务终止(有+)(七)违约责任(修)()建设工程合同(all+)合同的终止一债务已履行债务相互抵消T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I提存I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如:I合同解除卜标的物提存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2)债权人下落不明:(3)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标的物提存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孽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标的物提存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可以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合同的终止一债务已履行债务相互抵消_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I提存I一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如:I合同解除I)合同的解除约定解除协商一致约定的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合同的解除法定解除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意事项

    本文(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十一).docx)为本站会员(夺命阿水)主动上传,课桌文档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课桌文档(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

    课桌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