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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761法学专业综合考研真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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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761法学专业综合考研真题.docx

    2013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761法学专业综合考研真题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科目代码:761考生注意:所有答题务必书写在考场提供的答题纸上,写在本试题单上的答题一律无效(本试题单不参与阅卷)一、名词解释(共25分,每小题5分)1 .不安抗辩权2 .联合商标3 .公司的募集设立4 .支付令5 .附条件不起诉二、简答题(共50分,每小题10分)1 .简述表见代理的概念和构成要件2 .简述善意取得的含义与条件3 .依照我国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回购本公司的股份?4 .简述2012你那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5 .对调解书启动再审的条件三、论述题(共30分,每小题15分)1.试论述债的相对性及相对性的突破2.如何理解2012年刑事诉讼法第50条关于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的规定?四、案例分析(共45分,每小题15分)1.刘玄、关云、张翼于1994年8月8日各出资1万元买得一幅名画。约定由刘玄保管。同年10月,刘玄出差遇赵华,赵愿购买此画,刘玄即将画作价45000元卖给赵。事后,刘玄告诉关、张。关、张要求分得卖画的款项,刘玄便分别给了关、张各15000元。赵华买到该画后,于同年12月又将该画以5万元卖给王海。二人还约定:买卖合同签订后赵华即将画交付给王海,但由于本地正在筹备一次个人收藏品展览,赵欲参加,所以双方约定该画交付后如果半年内该收藏品展览未举行,则该画的所有权即转移给王海。依此约定,赵华将画交付王海,王海亦先期支付价款4万元。王海得到画后,经常对朋友展示炫耀此画,他的朋友黄建也表示喜欢此画。1995年3月份黄建以6万元的价格从王海处买了此画,黄建买到之后,嫌画的装裱不够精美,遂将画送到某装裱店装裱。由于黄建未按期支付给装裱店费用,该画被装裱店留置。装裱店通知黄建应在30日内支付其应付的费用,但黄建仍未能按期交付。装裱店遂将画折价受偿。折扣了费用后,将其差额补偿给了黄建。黄建不同意装裱店的这一做法。赵华于1994年12月与王海签订合同后,因经营借款需要又于1995年2月将该画抵押给朋友周虎,周虎以前即知赵华有这样一幅画。周虎后来在装裱店看到此画,立即进行调查才发现赵华在抵押该画之前,已将其卖给王海,而王海于1995年4月份因遇车祸不幸身亡。其财产已由其妻子和其子继承,遂找赵华说理。赵华得知后,找到黄建,要求黄建或者返还该幅画,或者支付王海尚未支付的1万元价款。(1)刘玄是否有权出卖该画?刘与赵之间的买卖行为是否有效?(2)赵华与王海之间的买卖合同是否成立,该画的所有权何时转移?(3)王海是否有权出卖该画,黄建能否取得该画的所有权?(4)装裱店的做法是否合法?(5)赵能否以该画作抵押向周借款,周的权益能否得到保护?(6)赵华对王海的债权,应由谁来承担?2.甲公司于乙公司因购销合同发生纠纷,经法院判决认为,甲公司应偿还乙公司货款380万元。在判决执行过程中,乙公司发现甲公司严重资不抵债,已无力履行还款义务。经查阅甲公司的工商登记发现,甲公司注册资本400万元,由A、B、C、D四人每人认购100万元的出资而共同发起设立。乙公司怀疑甲公司存在虚假出资的情况,于是,乙公司请求甲公司的这四位股东为甲公司清偿债务,但遭到了股东们的反对,他们都提出了各自的理由。(1) A承认自己一直都没有实际出资,但其辩称诉讼发生时与公司设立时相隔五年,已超过了诉讼时效,因而,A有权拒绝履行出资义务。请问A的主张能否成立,为什么?(2) B声称自己只是一名挂名股东,真实股东为E,因此,拒绝承担出资不实的责任。请问B的主张能否成立,为什么?(3) C和D都举出了各自真实、足额出资的证据,并主张自己对于公司注册资本不实并无过错,因此,不应该承担任何责任。请问C和D的主张能否成立,为什么?3.2012年5月31日,冰心、吴文藻夫妇之孙吴山进入北京长城华人怀思堂,以要对奶奶说几句话为由支开了工作人员,在冰心、吴文藻夫妇的纪念碑上用红油漆刷上8个大字:”教子无方,枉为人表,”刷上去的红色大字比碑文用字大很多,渊源看去非常醒目。还贴上一封致”两位伟大的教育家”的信,署名“吴山这件事情起因于吴山与冰心之子吴平之间的家庭财产纠纷,吴山曾要求父亲吴平给予其两套房子并现金数百万元,但吴平拒绝给予现金。最后吴山才走上了毁坏冰心墓碑之路。事情发生后,多家媒体进行了报道,许多热爱冰心的读者对吴山的行为表示愤慨。陵园管理方北京长城华人怀思堂聘请了一家专业清理公司对清理墓碑的红油漆进行了预算,费用共计9万元。长城华人怀思堂作为原告起诉到延庆法院,要求吴山赔偿9万元维修费,并要求其公开赔礼道歉。此案原定于10月9日开庭,但是由于被告代理人向法庭提交延期举证申请,本案延期到11月19日开庭。(1)本案中,原告北京长城华人怀思堂起诉吴山,可以提交哪些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2)什么是延期审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延期审理?(3)如果吴平认为吴山的行为给自己造成了精神损失,是否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如果可以,是否可以申请作为本案的共同原告进行共同诉讼?理由是什么?(4)如果某甲认为冰心属于每个热爱她的读者,吴山的行为也给公众造成了精神伤害,对吴山提起诉讼,是否是正当当事人?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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