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施工合同15篇.docx
装修施工合同15篇装修施工合同15篇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装修施工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装修施工合同1发包人(简称甲方):承包人(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和造价1 .甲方装饰装修(以下简称装饰)的住房系合法拥有。甲方承诺有权对该住房进行装饰,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为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企业资质情况。2 .装饰施工地址区(县)路弄(村)号楼室。3 .住房结构房型房厅厨卫阳台,套内施工面积平方米。4 .装饰施工内容: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清包、部分承包)。6 .总价款¥元,人民币(大写)元。其中:材料费元,人工费元,拆除费元,清洁、搬运、运输费元,其他费用元,管理费元,税金(3.41%)元。管理费为上述费用的总和(税金除外)的。总价款是甲、乙双方对设计方案、工程报价确认后的金额,在一般情况下,竣工结算的上下增减幅度在没有项目变更的情况下不超过预算价的5%o合同签订生效后,如变更施工内容、材料,这部份的工程款应当按实计算。7 .工期: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工期天。第二条材料供应1.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按时送达现场后,甲、乙双方应办理验收交接手续,由乙方负责保管,保管费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2 .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3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件三工程主材料报价单。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提前天通知甲方验收。未经甲方验收及不符合工程主材料报价单要求的,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按时验收,应视作验收,但不免除乙方不按工程主材料报价单选购及使用材料所引起的责任。4 .施工中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质量问题,责任由甲方承担。5 .甲方或者乙方提供的材料应当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第三条工程质量及验收1.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和本市现行的.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6 .本工程由方设计,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份。7 .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8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9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修改设计、增减工程项目或者变更材料设备,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见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施工,因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施工人员或其他管理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增加施工项目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10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通过,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复验不通过,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11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在七日内组织验收。验收通过的,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并由甲方按照约定付清全部价款。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竣工验收通过,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装饰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通过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承担返工及延期交付的责任。12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甲方付清工程尾款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保修单(见附件七工程保修单)o保修期按示范文本使用说明第十条的内容协商约定为年,乙方同时提供管线竣工图等资料。凭保修单实行保修,保修期从竣工验收通过签字或盖章之日算起。13 室内空气质量检测费用的支付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第十条中约定。第四条安全生产和防火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保证电气线路、燃气管道、给排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装修施工合同2委托方(甲方):承接方(乙方):工程名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xx)92号文商业工程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地址:2、户型规格:3、施工内容:4、委托方式:5、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6、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7、工程总天数XX天。第二条:工程价款总计工程价款(金额大写)(¥元)具体项目按合同附件工程预算表和施工图,项目为准。第三条:质量要求1、本工程执行db川8-62-97商业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商业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1、本工程由甲方认可的设计的.施工方案及预算施工,如项目变更则另议。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确定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2、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4、工程验收后,工程质量按行业要求,非正常人为情况除外工程整体质量保修六个月,终生维护。如甲方提供材料引起的质量问题则由甲方材料供应商负责。保修期从竣工验收之日起算。5、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第四条:付款方式1、工程款付款方式列下表:2、工程款尾款按%收取。3、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第五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第六条:合同生效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需双方签字后生效。2、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业主):乙方:电话:电话:如甲方不能到现场沟通可授权委托代理人,职责与甲方同等。甲方授权代理人为委托代理人:电话:签约日期:装修施工合同3发包人编号:承包人编号:备案编号:鉴证编号:发包人:承包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具体情况,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1条工程概况1工程地点:1.2工程内容:房屋间数室厅;总建筑面积平方米。1.3承包范围:1.4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1)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1.5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工期(包括法定节假日):日第2条合同价款与支付2. 1合同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1. 2合同价款采用方式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种方式确定。(1)采用固定价格。固定价格加%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2)采用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3)成本加酬金2. 3工程预付款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即人民币(大写)预付款扣回的时间、比例:3. 4工程款(进度款)支付(1)工程款支付方式:(2)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第3条施工图纸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1)发包人自行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2)由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第4条发包人工作1. 1指派为发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材料进场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4. 2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负责向物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办理申报登记,并应当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主动接受监督管理。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水、电、暖气、煤气管道),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5. 3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负责协调与周围的邻里关系。6. 4负责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7. 5开工前应确认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并向承包人进行现场交底。4. 6负责装饰装修所产生垃圾的处理工作,如无能力处理也可委托承包人处理,承担相应的费用。第5条承包人工作5. 1指派为承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5. 2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及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5. 3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5. 4未经发包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5. 5工程竣工未移交发包人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8. 6保证装饰装修现场的整洁,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第6条材料供应8.1 装饰装修工程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9. 2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发包方承担。10. 3凡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应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第7条安全生产和防火7.1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7. 2发包人提供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规定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发包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7. 3承包人进行装饰装修活动,要严格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住房及财产的安全。11. 4由于承包人在装饰装修设计和施工过程中违反消防法及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第8条工程质量及验收8.1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标准(可选择优良或合格)。8. 2优良工程等级增加的经济支出8.3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及国家制定的现行装饰装修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8. 4发承包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发包人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承包人可自行验收,发包人应予承认。8. 5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自接到验收通知两日内应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和移交手续。12. 6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承包人负责采购装饰装修材料及设备的,应当向发包人提交说明书、保修单和环保说明书。第9条工程变更12.1 包人对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均应及时办理变更洽商签证,方能进行该项目施工并以此为依据相应变更价款及工期。13. 2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换用,必须经发包人批准。第10条竣工结算13.1 工程竣工合格后,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发包人接到竣工资料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14. 2工程结算报告经发包人批准后,双方签字,三日内由发包人向承包人结清工程尾款。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结算,应承担违约责任。第11条工程保修11.1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当出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第12条违约责任12.1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应承担违约责任。每停工或窝工一天,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元。发包人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支付滞纳金。12.2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支付发包人元违约金。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扣除工程总价的'。12.3承包人应妥善保护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12.4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损失。12.5承包人向发包人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2.6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发包人负责。12.7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12.8双方约定其它违约责任:第13条争议的解决方式13.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一)提交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14条不可抗力1.1 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第15条合同生效15. 1合同生效日期:第16条合同份数16. 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第17条合同备案、鉴证17. 1合同备案、鉴证:(现场签字)发包方:身份证号:承包方:身份证号:装修施工合同4工程发包方(甲方):工程承包方(乙方):乙方受甲方委托,承接XXX建筑装修工程施工,为保证工程顺利的进行,双方经友好协商,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承包方式:包安全.包质量,包工期.包人工第二条工程工期1、开工日:年月竣工日:年月日。2、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确定的总日历工期、各阶段工期。工期中已包括法定节假日、现场测试、提交竣工报告的时间.第三条工程质量等级1、工程质量等级:安全2、如本工程施工质量未达到合格,乙方应当负责返工以达到合格.第四条工程造价1、单价:每平方米元人民币。该单价一次性包死,不因人工、材料价格涨落等任何因素的变化而调整。2、乙方施工面积平方米,本工程总造价暂定为万元人民币,最终按甲方确认的乙方实际施工面积及本合同工程施工价目表据实结算。第五条工地考察1、乙方已按甲方要求认真考察了施工现场并充分了解了施工现场位置、周边情况、储存空间、作业空间大小、及任何影响工期、承包价款的情况.2、乙方任何因忽视或误解等情况,不得因此提出索赔或工期延长。3、施工现场以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图为准.第六条工期的顺延1、对以下情况造成的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双方的损失由各自承担.(1)发生下述不可抗力事件并造成工期延误的: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连续4小时以上的暴雨;或连续7天38以上的高温;或停电每天累计4小时.(2)甲方同意顺延的其他情况。2、除双方明确约定可以顺延工期的情况外,其它情况一律不予顺延工期。第七条施工质量安全1.乙方工程质量不合格或未达到本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拒付任何费用。2、工程施工结束后,乙方在撤场前,应当清理好工地的剩余材料、残留物、垃圾和甲方认为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设施,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要求清理工地的,甲方有权委托他人清理,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在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3.乙方承担在施工期间的一切安全问题以及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保险.4、甲方对乙方未按图纸要求施工而增加的工程量或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或浪费工程材料,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第八条工程款支付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乙方交付甲方后7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工程结算报告,双方进行结算,甲方确认工程结算后10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工程所有款项给乙方.第九条违约责任1.在施工过程中,对于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乙方应当根据甲方指令或要求修理、拆除、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2对乙方故意或疏忽导致的施工材料浪费和施工所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甲方享有对乙方的索赔追偿权利。3乙方不得串通甲方相关人员编造虚假工程质量,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刑事责任,同时乙方向甲方承担违约金.第十条其他1.因甲方原因合同解除,甲方只承担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不赔偿预期可得利益。2因乙方原因委托其他施工企业继续施工而没有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赔偿给甲方,甲方在支付其余工程款时予以扣除。3 .因乙方原因工程延期或存在质量问题的,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4 .工程施工质量问题在未解决前,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5 年月日年月日装修施工合同5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装修工程1.2、 工程地点:承包范围:等工程1.3、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1.4、 工期:本工程拟定于年月日开工,年月日竣工。1.5、 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1.6、 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第二条:甲方工作2.1、 开工前7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二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2.2、 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签证手续和其他事宜。第三条:乙方工作3.1、 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3.2、 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3.3、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甲方指令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3.4、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等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安全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边单位(住户)的关系。第四条:工期约定4.1、 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4.2、 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第五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5.1、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甲方指令、设计变更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5.2、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5.3、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5.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5.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通知7天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第六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6.1、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2)种:(1)固定价格。(2)可调价格:按照国家工程规定和工程建筑计价规定计算总造价,并按实际工作内容、工作量进行调整和总价结算。6.2、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三次支付工程款:(1)工程进场后,支付合同总价40%的工程款元整;(2)工程工作量完成80%后,支付合同总价40%的工程款元整;(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且工作量经审计审核确认后支付至工程审核总价的95%,5%的余款为质量保证金,半年质保期满后一次付清。6.3、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10天内审定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第七条:有关安全生产没和防火的约定7.1、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的相关法规、规范。7.2、 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第八条:奖励和违约责任8.1、 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8.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8.3、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8.4、 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连续停工7天以上,甲方应按照国家及上海市建筑工程的有关规定向乙方怠工费。8.5、 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时竣工的.,乙方应按规定向甲方支付延期交付赔偿金。8.6、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第九条:争议或纠纷处理9.1、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作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9.2、 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不在本合同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条:其他约定10.1、 工程竣工结算执行上海市20xx定额;费率参照上海市发布的费率参考标准并考虑到夜晚加班施工、民工涨价因素,土建装修执行9%(记取基数为直接费)、安装执行48%(记取基数为直接费),措施费按5%执行,抹灰油漆工98元/工日、木工106元/工日、砖瓦工90元/工日、其余工种80元/工日,加班费不再另计;材料按合同工期内市场综合信息的有关价格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结算,其规格、式样、主材价格须经甲方认可。总工程款按总队审计部门审定金额结算。10.2、 工程承包范围内的材料原则上由乙方自行采购,但所购材料必须符合国家及上海市有关技术及质量标准。10.3、 工程施工中所需的场地及水电费由甲方提供,所产生的水电费由乙方按实结算。10.4、 其他相关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第十一条:附则11.1、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盖章后生效。11.2、 本合同履行完后自行终止。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装修施工合同6甲方(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施工方):(以下简称乙方)为规范住宅装饰装修施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浙江省城镇住宅装修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一、工程概况1、甲乙双方的条件:甲方装修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取得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住宅装修资质证书的单位或取得上岗证书的个体工匠。2、装修施工地点:O3、建筑面积平方米。4、装饰施工内容:按设计图纸施工。5、承包方式:O6、工期:工程期限天,从年月一日开工,到年一月一日竣工。二、工程造价及结算方式1、总工程款人民币(大写)按照工程更改联系单决算。2、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总工程款30%计元。木工进场前甲方向乙方支付总工程款的40%计元。木工结束油漆进场前,支付总工程款20%,余款在工程验收合格三天内付清。三、施工准备及双方的义务(一)甲方工作1、甲方开工前,应向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或物业管理单位登记备案确需改变房屋结构和合作性质的,应当请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鉴定和回固方案,经房产部门核准后,领取住宅装修许可证。2、甲方应在开工前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电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3、做好施工中临时性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邻里关系等行为的协调工作。4、指派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项。(二)乙方工作1、对甲方进行图纸或做法说明现场交底,拟定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2、指派为乙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产部门或物业管理单位批准,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4、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四、材料和供应1、甲方提供的材料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手续。如甲方供应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经书面认可,可继续使用,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甲方承担。2、乙方提供的材料乙方提供的材料,均应得到甲方认可。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伪劣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的双倍补偿给甲方。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作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五、安全生产和防火要求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的畅道、合格。乙方施工中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邻里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的住户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如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赔偿;属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赔偿。六、施工内容及工期变更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或增减工程项目时,必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联系单后,方能进行项目的施工,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减或工期改变持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给乙方赔偿。七、工程质量及竣工验收方式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浙江省住宅装修工程施工质量行业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2、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3、由于乙方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4、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具体参照工程质量验收单,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书面认可。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五日内进行验收。八、违约责任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不得自己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预算总造价的10%作为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费用每天100元,如每延期一天付款,支付未付款的%为违约金。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元。4、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要求乙方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由此造成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九、工程保修工程保修二年。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算起。十、纠纷处理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家装协会、消费者或所在房地产管理部门投诉。当事人也可按下列一种方式处理。(D提交东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十一、其它约定事项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实行生效。甲方:乙方:姓名(签名):单位名称(盖章)地址:委托人:电话:电话:日期:日期:装修施工合同7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委托处理人(姓名):单位:住所地址:联系电话: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单位名称:营业执照号: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本工程设计人:施工队负责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工程概况工程地点:1.2工程内容及做法(见附表一: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1.4 工程期限一天;开工日期天一月日;竣工日期一天月日;1.5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元金额大写:(详见附表三: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第二条工程监理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第三条施工图纸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一种方式提供: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表六: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表六: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一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第四条甲方工作4.1开工前一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4.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4.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4.4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4.5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4.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工程竣工验收。第五条乙方工作5.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5.2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5.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5.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第六条工程变更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附表七: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第七条材料供应1.1 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甲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7. 2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第八条工期延误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2、不可抗力;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8. 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8. 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8. 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第九条质量标准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按下列第项标准执行:(1)北京市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定(2)其它规定: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及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第十条工程验收和保修8.1 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1、2、3、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八:工程验收单);10. 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八: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手续(见附表九:工程结算单);11. 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壹年。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表十:工程保修单)。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11.1 双方约定按下列第种方式支付工程款:1、此合同签订地为:本市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工程款分两次支付:第一次于开工前三日,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