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2-2030年).docx
赣州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2-2030年)-XX.>刖百第一章工作基础与形势分析第一节工作基础第二节存在问题第三节重大机遇第四节面临挑战第二章规划总则第一节指导思想第二节规划原则第三节规划定位第四节规划期限与范围第五节规划目标第六节规划指标第三章重点任务第一节健全生态制度,护航污染防治攻坚第二节开展系统治理,建设美丽赣州第三节优化国土空间布局,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第四节激活绿色生态产业,建设制造高地第五节提升人居环境,积极打造省域副中心城市第六节挖掘生态理念,培育赣南文化引领区第四章重点工程与效益分析第一节重点工程第二节效益分析第五章保障措施第一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第二节严格规划实施,加强监督管理第三节落实资金保障,加大投入力度第四节强化科技支撑,加强人才建设附表赣州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重点工程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明确提出要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要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强调要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调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2018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明确提出新时代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六项原则和五大体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正式确立。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是深入实践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有效载体。2021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明确提出,要深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和美丽中国地方实践。2016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时强调,绿色生态是江西最大财富、最大优势、最大品牌,一定要保护好,做好治山理水、显山露水的文章,走出一条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水平提高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路子,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近年来,江西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要求,深入落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关于全面建设美丽江西目标任务,纵深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扎实做好治山理水、显山露水的文章,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取得新进展,生态环境质量获得新提升,绿色低碳转型开启新路径,美丽中国“江西样板”呈现新气象。2016年8月,江西被纳入首批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2021年,江西省生态文明建设继续走在全国前列。赣州市生态优势突出,是赣江、东江、北江的源头区,是赣江和东江水源的根基和命脉所在,是南岭山地森林及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南方地区重要的生态屏障。历年来,赣州市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理念,突出做好“治山理水、显山露水”文章,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崇义、寻乌、石城获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崇义获评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为应对生态环境保护新形势、新变化和新要求,赣州市人民政府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为抓手,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本次规划范围为赣州市行政区域,国土面积3.94万平方公里,下辖3区2市13县。规划基准年为2021年,规划期限为2022-2030年。为实现整体规划分步推进,将规划期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2022-2025年,第二阶段为2026-2030年。本规划将作为赣州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指导性和纲领性文件,为实现绿色高质量发展、建成“美丽赣州”提供战略支撑。第一章工作基础与形势分析第一节工作基础(一)地理位置优越,生态区位重要赣州市位于江西省南部、赣江上游,是珠江流域东江、北江的源头,是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的桥头堡,是大湾区联动内陆发展的直接腹地,也是连接闽东南三角区、长江经济区与华南经济区的纽带。“据五岭之要会,扼赣闽粤湘之要冲”,自古就是“承南启北、呼东应西、南抚百越、北望中州”的战略要地。地处南岭山地、武夷山脉和罗霄山脉交汇地带,是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地区,也是我国南方地区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二)自然资源丰富,生态优势突出赣州市水系发达,河流纵横,境内1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1094条,河流面积14.49万公顷,多年年均水资源量为337.4亿立方米。野生动植物种类繁多,生物多样性丰富,拥有441种陆生野生动物,13种国家I级保护野生动物,64种国家11级保护野生动物;境内维管植物有270科3300余种,属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78种,其中一级保护野生植物2种,二级保护野生植物76种,是中国特有植物珍贵树种较多的地区。矿产资源种类繁多,截至2020年底,全市发现各类矿产110种(含亚矿种),查明有资源储量的矿产83种(含亚矿种),是我国重要的有色、稀土和萤石矿产资源产业基地,素有“世界鸨都”“稀土王国”之美誉。文化旅游资源丰富,客家文化源远流长,是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拥有国家5A级旅游景区2处,国家4A级旅游景区33处,国家3A级旅游景区22处,拥有“红色故都”“客家摇篮”“江南宋城'呻日明圣地”“生态家园”“世界橙乡”等美誉,历史文化底蕴深厚而独特。(三)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日臻完善,护住“生态绿”基本建立党政实绩考核制度。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市直单位综合考核,作为综合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先后出台赣州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干部约谈制度(试行)赣州市生态文明建设督查办法(试行)赣州市领导干部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建立了生态文明的督查考核约谈、终身追责的“责任链条”。全面启动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按照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要求,全面铺开、分阶段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建立归属明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督有效的自然资源产权制度。自2020年启动全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以来,制定出台了赣州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方案赣州市2022年度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举办了全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培训班;完成了2022年度全市共计666处自然资源的首次登记公告;全面开展了县级自然资源调查确权工作,建立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合力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基本建立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高位推动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全面实施市内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组织编制东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实施方案,首轮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试点项目已基本完工。推动建立全市市内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第二轮市内流域生态补偿累计签订23份市内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涉及24个县级考核断面,其中章江流域6个、东江流域6个、贡江流域12个,覆盖全市各县(市、区),积极向上级争取生态补偿资金用于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修复。逐步构建以河长制、湖长制、林长制为核心的监管体系。完成了市县乡村“四级”河长制组织体系全覆盖,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建立“河长制+”模式,深化“河长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强化“河长+警长”机制,创新推动河湖长制工作见实效。完善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方案,健全督办、考核问责等工作制度,构建“智慧河长”信息平台,实现掌上巡河护河。开展生态综合执法改革创新,率先在全省成立县级生态综合执法机构,正式组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着力打造林长制升级版,率先在全省出台县乡村林长制工作办法(试行),建成了覆盖市县乡村组五级林长组织体系,制定了林长制会议、信息通报、督办、考核和林长巡林的配套制度,健全完善“两长两员”森林资源源头管理体系,有力推进“林长+检察长”“林长+基地”和林长制示范乡村建设,林长制工作走在全省前列。稳步推进生态文明标准和法律法规建设。积极推行生态文明标准化,获批筹建江西绿色生态鸨中心、江西绿色生态稀土中心、江西绿色生态家具中心等三个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江西绿色生态行业中心),成立稀土、家具、油茶、富硒省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4个,参与制定生态文明领域国际标准3项、国家标准21项、行业标准15项、地方标准14项、团体标准11项。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出台实施赣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赣州市水土保持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制定江西省首批生态文明市级地方标准萤石矿绿色矿山建设规范鸨矿绿色矿山建设规范。(四)生态保护修复与环境治理扎实推进,擦亮生态底色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成效显著。自2016年起,我市以获批全国第一批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为契机,大力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首批28个试点项目全面完工。累计治理废弃稀土矿山92.78平方公里,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934.67平方公里,完成崩岗治理4346座,完成500余万亩低质低效林改造。截至2021年底,创建绿色矿山63家。总结出南方废弃稀土矿山综合治理“三同治”模式、“三型共治”崩岗水土流失治理“赣南模式”、山地丘陵地区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修复模式等改革经验。水环境质量全省排名前列。着力推进水污染防治,通过狠抓工业污染防控、强化流域水环境质量管理、严控水污染物排放、深入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专项行动等措施,全力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推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1年,全市26个地表水国家考核水质优良率为96.2%,达到国家96.2%的考核目标;73个地表水省级考核断面水质优良率为98.6%,优于省级95.89%的考核目标。2021年,全市水质综合指数排名全省第三。大气环境质量实现高水平改善。坚持“系统化”末端治理,持续抓实“控煤、减排、降尘、管车、禁燃、禁放、治油烟”等措施,严控废气排放,彻底退出煤炭生产。坚持“精准化”源头控制,完善健全“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精准监控及决策支持平台“,推进VOCS和PM.协同管控。坚持“常态化”过程监管,组建“市-县-乡-村”四级巡查队伍,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监管体系,狠抓大气污染防治,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向好。2021年,市中心城区PM。平均浓度为2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5%,空气质量优良率高达99.5%,同比增加2.8个百分点,两项指标均领跑全省,实现了“双第一”。各县(市、区)PM-平均浓度在14-27微克/立方米之间,环境空气六项主要污染物浓度实现了“全达标”,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历史最佳水平。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良好。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和农用地分类管理,重点实施土壤污染源头防控,着力开展涉镉等重金属排查整治。深入推进重点监管企业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及整改,63家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及42家高风险在产企业全部完成土壤隐患排查工作。深入实施地下水污染防治,推进重点污染源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制定国控考核点位水质提升及稳定达标方案。2021年,全市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10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7.93%,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良好。(五)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不断优化,发展成色提升制定印发“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要求,2020年底印发赣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共划分环境综合管控单元232个,制定环境综合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把生态环境管控要求落实到具体管控单元。河湖岸线逐步得到有效管控。编制赣州市主要河流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报告,为全市主要河流保护、开发利用提供遵循和依据。依法划定河湖管理范围,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维护岸线生态功能,逐步实现水域岸线有效管控,积极打造生态岸线、最美岸线。(六)生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绿色新动能汇聚综合实力显著增强。2021年,赣州市经济总量突破4000亿元大关,达4169亿元,跃居全国百强城市第65位,较2015年前移36位,主要经济指标增速保持江西省“第一方阵、三产占GDP比重突破50%,连续九年获全省高质量发展考评(前期为“科学发展考评,)先进。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40106元、14675元,分别较上年增长8.5%>12.6%,增幅位居全省前列。绿色生态农业发展成效卓越。赣州市将“生态+”理念融入产业发展,将生态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大力发展富硒绿色有机农业、林下经济等,现代农业取得突破性进展。现有国家命名的“中国特产之乡”14个、中国驰名商标14件、地理标志商标34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5件、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475个。建成富硒产业发展示范基地IlO个,认证富硒产品832个,成为共建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平台城际合作城市。建成运营全国蔬菜质量标准中心(赣州)分中心,赣南脐橙入选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品牌价值连续七年稳居全国区域品牌(地理标志产品)水果类第一。“赣南脐橙”“赣南茶油”登上中国地理标志产品区域品牌百强榜。全市规模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由2011年的411家增加至2021年的682家。赣县入选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瑞金被列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整县推进试点,信丰温氏等大型畜禽屠宰和深加工项目建成投产。绿色工业发展成效显著。赣州市以绿色产业为导向,强力推进工业倍增升级,着力打造产业集群,形成了现代家居、有色金属、电子信息、纺织服装等4个千亿元产业集群,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车、医药食品产业集群持续壮大。2021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实现营收4533亿元,同比增长30%,有色金属、电子信息产业规上工业营收双双突破1300亿元,于都获评中国服装优质制造创新示范基地,南康家具获评全省五星级产业集群。全市高技术制造业、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3.2%、30.5%,规上工业企业净增228家、总数达2478家、总量居全省第一,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1094家,列全省第2位;入选省独角兽和瞪羚企业21家,增长50虬赣州经开区、龙南经开区、瑞金经开区、章贡高新区获批国家级绿色园区。2021年赣州市被评为全省工业高质量发展先进设区市。全域旅游发展格局初步形成。赣州市将生态旅游业列为现代服务业攻坚战的重中之重,初步形成以宋城文化核心区为龙头,红色旅游区为突破点,生态休闲度假区、客家文化旅游区为支撑的“一核三区”全域旅游发展格局,以初心路、客家情、阳明游"三线”串联“四区”构建形成的全域旅游产品网络正在呈现。加强旅游景区提升,安远县三百山景区晋升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国家4A级旅游景区实现县县全覆盖。打响旅游品牌,以红色文化为引领,着力打造“红色故都”“客家摇篮”“江南宋城”“阳明圣地”四张文化旅游特色牌,积极打造“世界围屋之都”,形成“阳明文化+绿色生态”特色旅游产品,旅游产业呈现稳中有进的良好发展态势。2021年,全市旅游接待1.4亿人次、总收入1529亿元,较2019年分别增长4.8%和8.5%o资源利用效率全方位提升。赣州市狠抓节能措施落实,着力提高公共机构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完善体系机制,健全制度标准,严格监督考核,实施重点节能工程,开展统计宣传培训,积极推动节能改造。“十三五”时期,赣州市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16.83%,超额完成省下达目标(15%)。贯彻落实节水行动方案,全面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大力开展节水型企业、小区、高校等节水载体建设,严格用水总量和用水强度双控,连年完成全市用水总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万元GDP用水量、农业灌溉利用系数等年度控制目标。全面推进“节地增效”行动,通过推行“亩产效益”综合评价机制、推进“标准地+承诺制”试点、挖掘存量土地开发潜力、开展低效用地再利用等措施,着力提升节约集约用地质量和效益,助力高质量跨越式发展。2021年,全市共成交164宗工业“标准地”,总面积达1万余亩,工业“标准地”占工业用地比值高达73.43%,处于全省领先地位。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明显增强。赣州市大力推动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依托焚烧、固化处理、水泥窑协同处置等方式进行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明显增强。2019年,发布实施瑞金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并成功入选全国“无废城市”建设试点。2021年全市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84%。(七)绿色生活体系逐步构建,民生福祉获新改善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率持续保持100虬在全省设区市率先出台赣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组织开展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扎实做好水量、水质、监控和管理四项评估,规范设置地理界桩、标示牌、警示牌和隔离围网。全市26个县级及以上城市和232个农村乡镇级(含村级“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均已完成保护区划分工作。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作为河湖长制、水政监察执法工作的重要内容,每年定期开展巡查,有力保障水源水质。2021年,全市城区和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持续稳定在100%,水质状况为优。生态环境基础设施日益完善。赣州市完成24座生活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6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2座餐厨废弃物处理设施以及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等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基本建成。全市134个建制镇建有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占比为91.2%o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累计覆盖行政村1496个,建成数量和覆盖村庄数均为全省第一。19个开发区全部建成污水处理厂并安装在线监控设施,进一步确保污水达标排放。市本级、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98.73%、96.18%,城镇生活垃圾处理率达100%,农村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达100%o人居环境品质明显改善。赣州市大力推进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优化绿地空间布局,先后荣获“国家园林城市”“江西省生态园林城市”荣誉称号。重点打造城市生态绿道绿廊,依托章江、贡江、赣江自然景观,逐步形成了串公园、通游园、联景点、临小区的生态慢行系统,中心城区累计建成绿道绿廊204.2公里。截至2021年,中心城区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9.86%,绿地率达47.1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6.17平方米。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2018-2020年),共整治建设村点2.75万个,基本实现25户以上自然村组全覆盖。累计新改建农村卫生厕所173.64万户,全市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8.55%o基本建成“村收集、乡镇转运、区域处理”的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转运处理体系,所有乡镇实现保洁全覆盖,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环境卫生治理水平全面提升。以农贸市场、坪镇主要道路等为重点,持续开展“九乱一毁”问题整治,乡镇容貌秩序得到有效改善。环保低碳绿色生活方式积极践行。大力倡导勤俭节约、低碳绿色、文明健康的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深入开展绿色生活创建活动,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介创新宣传形式,全面拓展生态文明普法宣教受众。全力开展绿色出行创建行动,2018年联合美团点评与汇通汇付股份有限公司推出“美团坐公交”服务,助力赣州市建设绿色出行文明城市。2020年,全市公共交通分担率达26%以上,提前完成赣州市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中“中心城区公共交通分担率达20%以上”的要求。第二节存在问题(一)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有待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需进一步压实,涉及多个部门责任的治理任务,衔接力度有待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仍需完善,农业面源污染监测亟待加强。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应急协调联动机制等仍需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协调能力仍需加强,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联防联控机制亟待健全。各项治理资金缺口较大,生态环境治理投入渠道单一,市场化投融资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基层环境保护力量仍然薄弱,环境保护人员和仪器设备缺口较大,难以满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精细化管理要求。(二)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力度有待加强部分国控断面、省控断面、县界断面稳定达标压力犹存,部分月份存在不同程度超标现象。废弃矿山治理任务艰巨,截至2021年底,全市废弃露天矿山数量仍有674座,面积达10.82平方公里。水土流失治理任务依然繁重,截至2020年底,全市仍有水土流失面积6949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16.1%,占全省水土流失面积29%,中度以上侵蚀面积占全省的1/3,崩岗侵蚀占全省的70%以上。森林质量总体偏低,全市乔木林分单位面积蓄积量只有5.25立方米/亩,低于全国6.32立方米/亩的平均水平。小微企业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仍需提升。农村面源污染点多面广,农村环境保护任重道远。(三)绿色发展与经济转型升级压力尚存生态产业化水平有待提升。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在全省处于领先水平,但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排名靠后,经济发展面临较大压力。同时赣州市与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海西城市群相比,产业竞争力较弱,多数产业属劳动密集型产业,产品科技水平、附加值不高。“1+5+N”等重点产业引进龙头项目少、爆发力不够,没有形成辐射带动力强的产业集群;新兴领域刚刚起步,技术、资本、人才等要素向新兴产业领域集聚不足。产业结构亟需转型升级。产业结构仍以重工业为主,以稀土鸨为主的有色行业比重近1/3,稀土和鸨新材料及应用产业仅在前端环节具备较明显竞争优势,后端应用领域发展滞后,竞争力不强。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较弱,新动能不足,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制造业、新产品、新兴服务行业等处于产业价值链的中低端环节。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高技术含量的高端产品少,骨干企业不强,新兴产业不多,创新动力不足,市场竞争能力较弱。(四)生态文化弘扬和培育还存在弱项红色文化挖掘和苏区精神内涵提炼不够,与井冈山、延安、遵义等革命老区相比,红色文化旅游资源开发利用深度不足,客家摇篮品牌打造不够。文化自主创新能力较低,品牌能力建设和传播能力建设有待提高。生态文化宣传教育仍需加强,公众监督与参与政府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机会和程度仍显不足,企业、公众等参与生态文明教育培训的机制尚未形成。第三节重大机遇(一)生态文明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为赣州市生态文明建设带来了契机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和根本大计。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改革创新全面提速,生态文明建设上升到治国理政方略的空前高度。党的十九大报告将生态文明纳入“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并提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上升至中国式现代化”的内涵之一,再次明确了新时代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任务。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深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和美丽中国地方实践。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二十大提出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新思想、新要求、新目标和新部署,为赣州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绿色发展,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了遵循。(二)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为赣州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动力2016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提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必须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战略定位。2018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强调,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关系国家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赣州作为长江支流赣江的源头,在构建长江中下游生态安全屏障中的地位十分重要。开展“共抓大保护”攻坚行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事关长江生态安全,事关赣州高质量发展,为赣州市的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强大动力。(三)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战略为赣州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支撑赣南是原中央苏区的主体和核心区域,被誉为“红土圣地”。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批示。2021年,国务院出台关于新时代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国发(2021)3号),将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纳入国家重大区域战略。随后,国家发展改革委先后出台“十四五”支持革命老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红色旅游发展等四个领域的实施方案,初步建立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政策体系。2022年3月,国务院批复同意建设赣州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国家发改委印发了赣州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方案,赣州革命老区再次迎来重大发展机遇。系列文件的出台对于提升赣州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四)“一带一路”倡议实施和内陆开放型试验区建设为赣州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机遇2020年4月,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设立江西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这是全国第三个、中部首个国家级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赣州市2021年GDP在全省排名第二,是江西省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的核心区之一。“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后,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着力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出台了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赣州打造“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州市开放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2017-2025年)等方案,为赣州市的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新的机遇。(五)粤港澳大湾区战略为赣州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引擎2019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彰显了粤港澳大湾区在全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战略地位。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将“绿色发展、保护生态”确定为大湾区合作六项基本原则之一,要求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赣州市毗邻粤港澳大湾区,是珠江流域东江、北江的源头,是江西省对接融入大湾区的前沿,也是大湾区联动内陆发展的直接腹地。把赣州建设成为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是建设江西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的重要内容。2020年6月,江西省出台关于支持赣州打造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的若干政策措施,赣州打造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成为全省战略。赣州市也将“打造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作为全市“三大战略”之一,为赣州市的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新的引擎。第四节面临挑战(一)协调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压力日益增加赣州市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阶段,“十四五”期间,将紧紧围绕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深入推进新时代赣南苏区振兴发展、打造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三大战略。大力实施工业倍增升级、科技创新赋能、深化改革开放、乡村全面振兴、城市能级提升、美丽赣州建设、提高民生品质、党建质量过硬“八大行动”,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各项工作,经济增长速度、经济结构、经济增长方式将发生深刻变化。随之而来的是,大规模开发建设不可避免对生态环境带来影响,在建设过程中的扬尘、污水都将对现有治污体系带来新的挑战,产业集聚大量人口对城市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带来更大的压力,开发建设将进一步威胁生态安全,森林覆盖率保持稳定任务较重,农业和居民生活污染问题将逐步凸显,面临着既要加快发展又要保护生态的双重压力,对赣州市生态文明建设提出新的要求。(二)距离建成“美丽赣州”仍有很大差距当前赣州市生态文明建设处于关键期、攻坚期、窗口期,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土地利用结构、生产技术结构等深度调整难度加大。加之赣州市在生态环境质量方面历史欠账多、问题积累多,是我国南方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地区之一,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薄弱,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压力仍然很大,生态文明治理体系建设尚须进一步理顺和完善,治理能力亟须全面加强,距离建成“美丽赣州”任重道远。(三)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向往提出更高的要求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与居民生活品质提升,人民群众对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环境的期待日益强烈,对环境公共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公共服务需求的全面增长与高质量公共服务供给的不足,己成为公共服务与民生改善中的一个突出矛盾,成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一个制约因素。如何加快解决赣州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进程中的问题,同时打造公众满意的生态文明品牌,是赣州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的一大挑战。第二章规划总则第一节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和赣州重要讲话精神,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的目标定位和“五个推进,的重要要求,围绕打造“革命老区与大湾区合作样板区、内陆与大湾区双向开放先行区、承接大湾区产业转移创新区、大湾区生态康养旅游后花园”的功能定位,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为抓手,高标准维护生态安全、高质量推进绿色发展、高水平建设城市生态、高品质打造人居环境,大幅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努力打造革命老区绿色高质量发展增长极、美丽中国建设示范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赣州样板”、生态宜居宜业宜游城市典范,实现产业兴、百姓富、生态美的有机统一。第二节规划原则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绿色发展,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贯穿赣州市生态文明建设的全过程。立足全局,重点突破。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区域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立足当前,着力解决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约性强、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补齐生态文明建设短板。分类指导,分步实施。落实环境功能区划和生态红线控制要求,合理制定差异化的生态文明建设管控要求,分区控制,合理调整产业布局。根据经济发展阶段特征,分阶段落实环境保护的任务措施,强化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先行先试,机制创新。不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建立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强化科技创新引领作用。党政主导,全民参与。充分发挥公众的监督作用,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生态文明建设氛围,推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绿色转型,形成多方共谋共建共治共享的生态文明建设良好局面。第三节规划定位立足将赣州市打造成“革命老区与大湾区合作样板区、内陆与大湾区双向开放先行区、承接大湾区产业转移创新区、大湾区生态康养旅游后花园”的功能定位和发展需求,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定位,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为抓手,不断深化和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努力把赣州市建设成为革命老区绿色高质量发展增长极、美丽中国建设示范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赣州样板,生态宜居宜业宜游城市典范,不断提升赣州市在我国中部地区、长江经济带乃至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地位和影响力。打造革命老区绿色高质量发展增长极。以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为主体,加快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大力推动工业倍增升级。推动稀土、家具、电子信息、脐橙等优势产业向生态化、标准化、规范化、绿色化、市场化、品牌化升级改造,全面提升优势产业的生产效率、产品品质和品牌价值,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将赣州市建成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稀有金属产业基地、全球家居制造之都、世界优质脐橙产业基地,打造成革命老区绿色高质量发展增长极。打造美丽中国建设示范区。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为契机,紧抓江西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机遇,全面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绿色发展转型、强化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着力打造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绿色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积极推动美丽赣州建设,建成美丽中国示范区。打造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赣州样板”。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筑牢南方生态安全屏障为核心,统筹生态系统保护、生态空间管制、节能减排、人居环境改善、生活和消费方式绿色化、生态文化培育等,全面构建生态文明体系,不断提升赣州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建成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赣州样板工打造生态宜居宜业宜游城市典范。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需要,依托赣州好山好水好生态的资源优势,聚力提升城市品质,统筹开展生态园林城市建设,改善人居环境质量,形成“空间布局合理、蓝绿空间适度、基础设施生态宜居、文明富裕和谐”的宜居宜业良好生态环境,使高品质城市建设更加彰显时代特征,顺应市民意愿,走在全国乃至全球前列。第四节规划期限与范围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赣州市行政区域内的3区2市13县。规划期限:规划基准年为2021年,规划期限为2022-2030年。其中,近期为2022-2025年,远期为2026-2030年。第五节规划目标总体目标:坚持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为导向,生产、生活、生态“三生并举”,生态自然化、经济绿色化、空间一体化、生活低碳化、意识文明化和制度严密化“六化”同步,力争用8年时间,推动赣州市生态文明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提升,南方地区生态安全屏障稳固筑牢,生态产业倍增升级取得积极成效,形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美丽中国“赣州样板”。近期目标(2022-2025年):到2025年,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形成科学合理的产业布局和空间开发格局,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创建工作先行经验。各项指标全面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标准,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森林覆盖率保持稳定。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率不断提高,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多元转化,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更加健全,绿色发展水平走在全省前列。远期目标(2026-2030年):到2030年,生态文明建设水平达到全国领先水平,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根本好转并位居全国前列,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活方式、生产方式总体形成,绿色低碳发展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显著增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格局基本形成,青山叠翠、绿意盎然“美丽赣州”画卷总体形成。第六节规划指标依据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环生态函2021)353号)相关要求,结合赣州市实际,从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等六个领域,明确目标责任体系与制度建设、环境质量改善、生态系统保护、环境风险防范、空间格局优化、资源节约与利用、人居环境改善、生活方式绿色化、观念意识普及等九大任务,共设置36项指标。赣州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指标体系任务序号指标名称单位指标值现状值(2021年)目标值2025年2030年(一)R责任体系与制度建设1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制定实施正在编制制定实施制定实力2党委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重大目标任务研究部署情况有效开展有效开展有效开展有效开行3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20220202204河长制一全面实施全面实施全面实施全面实力5生态环境信息公开率%1001001001006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100100100100(二)境质量改善7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PM2.5浓度下降幅度%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99.511.5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完成上级*的考核任?保持稳定叵续改善8水环境质量水质达到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