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修改-《2021年安全环保绩效考核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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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修改-《2021年安全环保绩效考核办法》.docx
山东创元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印发2021年安全环保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各单位、各部室:为全面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根据公司机构变动情况,经研究,现对公司2021年安全环保绩效考核办法进行修订印发。2021年6月30日山东创元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2021年安全环保绩效考核办法各单位、各部室:根据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确保公司2021年安全环保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健全完善安全环保一体化管理体制和机制,安全与环保同监督、同考核、同问责,进一步提升安全环保监管效能,根据公司工作实际,特制定公司2021年安全环保绩效考核办法。考核原则(一)分级管理、逐级考核。公司考核所属各单位,各单位考核基层班组和岗位。(二)突出重点、分级规范。突出安全环保高风险岗位,按安全环保风险大小实行差异化考核。(三)严格考核、重奖重罚。严格按照安全环保绩效考核办法定期组织监督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兑现。二、考核内容及形式安全环保绩效考核分为领导班子月度安全环保责任考核;安全总监、副总师及总经理助理安全责任考核;机关部室、各单位安全环保绩效考核;年度安全环保目标考核;重大安全环保问题考核和安全生产创新创效奖励。(一)领导班子月度安全环保责任考核按照安全生产保障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安全责任落实监督考核机制,公司推行领导班子月度安全环保责任考核,实行月度考核、月度预兑现,年终总兑现。1.考核范围公司领导班子成员。2.考核标准和权重分配(1)根据公司实际,考核基数设定为5000元。(2)安全考核标准占考核基数的60%,环保考核标准占考核基数的40%。(3)权重分配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考核标准为基数的100%,分管安全副职90%,其他班子副职考核标准为基数的80%O领导班子安全责任由上级主管部门负责考核。(二)安全总监、副总师、总经理助理安全环保责任考核考核标准:安全总监考核标准为基数的60%,副总师、总经理助理考核标准为基数的50%,实行月度考核、月度兑现。(三)机关部室和各单位安全环保绩效考核1 .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环保责任考核安全管理部门正职考核标准为1700元,分管安全工作的副职考核标准执行正职的90%(1530元),其他副职考核标准执行正职的80%(1360元),安监人员执行正职的60%(1020元)。2 .机关部室和各单位安全环保责任考核(1)机关部室正职考核标准为1300元,副职考核标准执行正职的80%(1040元),业务主管执行正职的50%(650元),业务主办执行正职的30%(420元),部室科员300元。(2)客服中心、市场部主要负责人考核标准为1300元;分管安全工作的副职为主要负责人的90%(1170元),其他副职为主要负责人的80%(1040元),技术主管为主要负责人的60%(780元),兼职安监员为主要负责人的40%(520元),事务主管、技术主办300元,其他员工为200元。(3)各单位A.兖州区兴隆庄物业分公司党政主要负责人考核标准为1800元;B.南屯矿物业中心、鲍店矿物业中心、东滩矿物业中心、高新区物业分公司、办公物业中心党政主要负责人考核标准为1600元;C.北宿矿物业中心、唐村物业中心、兖州区大安物业分公司、汇森再生资源回收分公司、花卉苗木中心党政主要负责人考核标准为1400元;D.家政服务中心、邹城创元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党政主要负责人考核标准为1300元;E.城区各物业所、维修绿化中心主要负责人考核标准为1200元。以上各单位分管安全工作的副职为主要负责人的90%(A.1620元、B.1440元、C.1260元、D.1170元、E.1080元),其他副职为主要负责人的80%(A.1440元、B.1280元、C.1120元、D.1040元、E.960元);技术主管为主要负责人的60%(A.1080元、B.960元、C.840元、D.780元、E.720元),兼职安监员为主要负责人的40%(A.720元、B.640元、C.560元、D.520元、E.480元),事务主管、技术主办300元,其他员工为200元。实行月度考核、月度兑现。E.中煤68物业项目部:创元物业公司只对该单位实行考核,按照签订的安全环保目标责任书进行管理;项目部自行制定绩效考核办法,按照创元物业公司的考核结果自行进行奖惩兑现。3 .考核内容实行安全事故(环保事件)考核和安全环保过程考核,考核结果与考核基数挂钩。(1)安全事故(环保事件)考核发生1人一般重伤责任事故或系统安全事故、1起二级非伤亡责任事故、1起职业危害事故、1起11I级环保事件、1起重大社会影响事件扣减责任单位安全责任考核总额的100%o发生1人一般重伤(1起二级非伤亡)责任事故或1起In级环保事件以上的,给予各单位领导班子扣减基数金额、罚没基数直至6倍基数的扣罚,同比例扣减责任单位、安全技术部安全责任考核总额。具体见附件1各单位月度责任考核一事故扣减标准。(2)安全环保过程考核安全环保过程考核分为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六项”安全指标考核、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考核、重点工作推进考核、过程追溯考核和联合督查考核。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安全生产标准化每月动态考核评级及安全绩效兑现比例。一级达标单位100O分一980分(含980分),不扣减;二级达标单位980分一950分(含950分),扣减安全责任考核的10%;三级达标单位950分一900分(含900分),扣减安全责任考核的20%;900分以下为不达标单位,扣减安全责任考核的100%,同时扣减包保科室安全责任考核标准总额的20%o“六项”安全指标考核公司对各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六项”安全工作指标完成情况实行一月一考核一通报、一兑现。具体考核标准见附表4安全管理人员“六项”安全指标考核标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考核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细则、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暂行)等文件规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大检查工作,不按规定开展隐患排查工作,根据性质扣罚相关责任人考核标准的10%o重点工作推进考核将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季度安全环保工作意见、环境保护工作意见以及其他重点工作列为安全环保重点工作,实行一月一考核一兑现。考核标准见附件2各单位月度责任考核一重点工作扣减标准。过程追溯考核将严重违规行为和触及红线的事项纳入过程追溯考核范围,对触及红线的事项一律按照安全环保责任考核标准对领导班子进行考核兑现,对严重违规行为一律分析、警示、升级处理。考核标准见附件3各单位月度责任考核一过程追溯扣减标准。安全环保督查考核公司每月对各单位安全环保管控体系建设、重点工作推动和责任追究等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四)年度安全环保目标考核各类评先树优活动,实行安全生产事故“一票否决”。(五)重大安全环保问题考核各单位发生以下重大安全问题时扣罚工资总额的20%。1.安全事故(环保事件)扣罚发生严重重伤(一级非伤亡)责任事故、11级环保事件、发生伤亡(特级非伤亡)责任事故、I级环保事件扣罚标准按照上级有关文件条款规定执行。迟报、漏报事故的,按正常处罚标准的L5倍处罚;谎报、瞒报事故的,按正常处罚标准2倍处罚,并对事故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分别加罚5000元;因迟报、谎报、瞒报事故导致救援救护不力、事故扩大或严重影响的,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分别加罚1万元。2 .停产停业整顿经济扣罚因事故以外其他安全环保问题被公司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扣罚1万元、3万元和5万元。因重大隐患和事故被停产停业整顿的,停产停业期间暂停安全环保责任考核,所有人员只发生活费。3 .安全不放心单位扣罚各单位因责任事故被列入公司“安全不放心单位”的,执行事故扣罚。因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混乱、安全问题突出、工作长期被动等原因被列为“安全不放心单位”的,按情节轻重,分别扣罚0.5-1万元。4 .重大隐患罚款扣罚被政府部门列为重大隐患并予以处罚的,按罚款额度的20%扣减责任单位工资总额,其中60%由班子成员按责任承担。5 .安全生产标准化综合差评考核公司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得分,并结合物业服务、客服应急值班、工程、节能环保等专业管理情况进行综合排名,排名最末的单位扣减单位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兼职安监员安全责任考核的10%,连续两次评为最差的,给予挂黄牌处罚。6 .挂红、黄牌经济处罚(1)安全管理部门每半年至少完成一个“红黄牌”指标。完不成指标的扣减安全责任考核总金额的20%o(2)在公司组织的监督检查中,被公司挂“红黄牌”的单位,根据问题危害程度,红牌罚款2000-5000元,黄牌罚款10002000兀。(3)被上级公司挂“红黄牌”的单位,扣罚标准按上级公司标准执行。(六)安全创新创效奖励鼓励安全监督与管理创新。1.重大安全问题举报奖励。对举报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经公司组织核实,给予500-100O元的奖励。2 .安全管理创新成果奖励。对各单位成效显著的安全管理创新成果,经公司初评,报上级公司评审、奖励。3 .安全应急处置抢险奖励。积极鼓励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开展安全生产应急处置抢险工作,对避免或减少人员伤害和安全生产损失的,给予2000-5000元的奖励。4 .设立安全奖罚基金。对各单位事故及安全过程考核的处罚,由安全技术部出具证明,党委组织部登记建档,以核减工资的形式体现。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安全技术部提出奖励意见,经公司研究同意、分管安全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由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负责落实。(七)其他规定1 .兼职人员或纳入上一级安全责任考核范围的人员不得重复考核;出勤少于15天的,当月不予考核兑现;因安全问题受到处分但仍在相应岗位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人员,正常进行安全责任考核。2 .发生一次2人以上多人责任事故,或三个月内连续发生2起以上责任事故,一律按照事故性质提级管理、从严考核。3 .发生重大侥幸事故、涉险事故和负有管理责任的班中病亡事故、意外伤亡事故,根据事故性质和严重程度从严考核。4所管辖范围内发生“两抢一盗”案件的考核按有关规定执行。5 .严格执行信息化考勤制度,对出现违规违纪打卡的,对班中脱岗,违反劳动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升级处理,对违反工作日禁酒规定,酒后上岗的,给予挂黄牌处罚。6,对各单位的罚款,安全管理部门出具证明,人力资源部从被罚单位工资总额中扣除;对个人的罚款,根据管理权限,由相应层级考核部门按规定扣除。三、考核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公司成立安全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由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安全总监、副总师、总经理助理任副组长,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考核办公室设在安全技术部,负责安全考核具体工作,接受上级监督检查。(二)规范考核兑现流程。安全考核办公室负责修订完善各项考核标准,起草月度安全考核通报,经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核、批准后转交人力资源部落实兑现。四、本办法自2021年7月1日起执行,解释权属山东创元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本文件下发后,山东创元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2021年安全环保绩效考核办法(创元发20216号)同时废止。附件:1,各单位月度责任考核一事故扣减标准2 .各单位月度责任考核一重点工作扣减标准3 .各单位月度责任考核一过程追溯扣减标准4 .安全管理人员“六项”指标考核标准5 .安全十九条红线6 .环保十条红线7 .环境事件分级与生产安全事故对应标准附件1各单位月度责任考核一事故扣减标准类别单位1人轻伤(或1起三级非伤亡)责任事故或IV级环保事件1起1人一般重伤(或1起二级非伤亡)责任事故或1起m级环保事件、1起职业危害事故、1起重大社会影响事件1人(1起)严重重伤(或1起一级非伤亡)责任事故或1起11级环保事件、2起职业危害事故、2起重大社会影响本件2人(2起)严重重伤(或2起一级非伤亡)责任*故或2起11级环保事件、3起职业危害事故、3起重大社会影响事件3人(3起)严重重伤(或3起一级非伤亡)责任事故或3起n级环保事件、4起职业危害事故、4起重大社会影响事件伤亡(或特级非伤亡)责任*故或I环保中件创元物业公司所属各单位由各单位按照公司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办法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审定后执行。如发生瞒报、迟报和漏报,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扣减基数的100%扣减基数的200%扣减基数的300%扣减基数400%扣减基数600%各单位月度责任考核一重点工作扣减标准序号基本要求扣减内容扣减标准2%3%5%10%1对公司的安全环保重点工作进行细化分解,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计划和责任单位,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公司安全环保考核办公室。(1)未制定重点推进方案和计划任务书的(2)重点工作任务不明确、存在漏项的(3)计划分解不详细,责任单位不明确的(4)重点工作推进方案和计划任务书未经分管领导审核的2各单位每月20日前报送安全环保重点工作进展及存在问题报公司安全环保考核办公室。(5)未定期报送安全环保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的(6)安全环保重点工作推进情况报送延迟的(7)安全环保重点工作推进缓慢未按期完成的(8)报送的材料未经分管领导审核的3实行安全环保工作复命制。对推进完成的重点工作进行销号,对延期推进的进行请示。(9)安全环保重点工作因特殊情况延期,未进行延期申请的(10)安全环保重点推进完成未进行销号报备的(11)验收材料及延期申请未经分管领导审核的(12)谎报、瞒报安全环保重大工作推进度的-13-各单位月度责任考核一过程追溯扣减标准项目考核内容扣减标准2%3%5%10%一、安全管控体系1.安全生产机构未按规定建立并正常开展工作的。2.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未根据人员岗位变化及时修订完善的;领导班子安全职责分工不明确,存在交叉、重叠、漏项的。73.安全生产关键岗位人员空缺超过2个月的。4.安全生产业务管控流程运行不顺畅影响工作的。7二、安全责任落实5.安全管理混乱、安全问题突出的。6.安全生产检查未按规定组织的,或检查不到位、问题整改不落实的。7.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未按规定进行调查分析、处理的。8.对上级作出的安全处理意见未督办落实的。9.各类安全会议未定期组织召开的。10.重要技术方案、设计等存有重大缺陷的。11.技术审批不规范,专业把关不严格,存在重大失误的。12.安全不放人监督不到位的。13.被政府责令停业整顿的。14.被政府通报批评或被上级挂红牌的。15.被上级通报批评或挂黄牌的,被创元物业挂红牌的。16.被创元物业挂黄牌的。17.安全重点工作未安排部署、责任分工不明确、推动缓慢的。项目考核内容扣减标准2%3%5%10%三、安全风险防控18.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管理制度未建立的。19.双重预防机制管理部门、职责分工未明确的。20.重大安全风险或重大事故隐患错排、漏排的。21.重大危险源评估、检测、监控监管不到位的。722.上级公司或中介机构安全评价过程中隐瞒事实误导、影响评价的。23.安全评价问题整改方案未组织审查的,或整改方案和措施缺乏针对性的。24.对安全评价问题整改督办不到位或整改验收不严格的。25.应急预案不完善或应急职责不清晰的。26.应急演练、应急值守未按规定执行或应急队伍未按要求保持备战状态的。四、安全基础建设27.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标准未制定的,检查、考核未按期开展的。28.安全生产标准化被公司及上级公司考核降级的;29.年度安全培训计划执行不严格、严重滞后的。30.安全培训过程管理不严格、实效性差的。31.安全自主管理未按要求制定举措、重点推进的。32.安全生产宣传、安全警示教育未按要求开展的。33.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未按要求制定落实的。五、安全管理协同34.涉及影响较大的政策性、制度性安全生产事项事前不联系沟通的;安全生产专项活动、安全绩效考核、重要安全生产信息、月(季)度安全信息等材料未及时报备的。35.重要信息严重缺项、失实的。六、其他36.上级公司考核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考核项目。2%-10%安全管理人员“六项”指标考核标准考核项目考核内容按问题/次(处)扣罚考核基数工作会议山东创元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党政班子成员、机关部室负责人及各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每月要参加公司安全工作会议;各单位负责人及机关部室负责人要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议,认真传达上级安全会议精神。5%下现场抓“三违”按照上级安全考核指标规定,各级安全管理人员按时组织参加安全大检查,定期下现场、制止“三违”行为。3%安全包保活动按照上级安全考核指标规定,领导干部每人每月至少参加被包保单位(班组)一次安全活动和一次安全检查,指导被包保单位(班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2%安全不放心人管理建立健全安全不放心人员管理档案,每月底对本单位的不放心人员排查情况认真总结分析。对职工按“三违”情况、工作表现、身体状况、思想情绪等情况排查出安全不放心人员,制定管理措施,同时对排查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意见,杜绝不符合条件人员上岗。10%调度值班严格执行调度值班管理规定,各级领导干部要按时参加调度值班,调度协调当日的安全生产,并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加强特殊期间、重点环节和要害场所的值守。10%安全宣传教育按规定组织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证书,持证上岗;安全“必知必会”知识抽考合格率达到100%。2%安全十九条红线1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不健全或安全生产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不到位的;安全生产制度执行不严格、落实不到位的。2 .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安全双重防控机制未全面推行或未正常开展活动的。3 .设计、方案、规程、专项技术措施未按规定审批的或未经审批组织运行的。4 .未经培训合格上岗的;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未持证上岗的。5 .安全生产系统不完善或安全设施不齐全组织生产运行(施工)的。6 .存在国家规定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7 .消防管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1)消防分管负责人、消防管理部门及负责人,重点防火部位消防责任人不明确的;(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喷淋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排烟系统等防火系统功能失效未及时修复的,无检修维护能力未聘请有资质专业队伍进行维保的;(3)消防控制室人员无证上岗、或多人证件达不到要求的;消防控制室人员业务素质达不到岗位要求的;(4)重要场所无防火设施或防火设施缺失,疏散、消防通道不畅通的。8 .设备管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1)存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或淘汰设备、工艺的;(2)防爆区域内使用非防爆电气设备或出现失爆的;(3)未按照规定安装保护装置或装置不合格的;(4)供电保护定值不符合要求或甩保护的;(5)特种设备的安装、停用、拆除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未组织年检的;有故障未及时修复带病运行的。9 .建筑施工及起吊工程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未严格落实专项施工方案的或深基坑、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等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专项方案未组织专家论证的;(2)建设项目设计及设计重大变更未按规定报批而开工建设的,联合试运转(试生产)方案未按规定编制、报批和落实的;安全工程、安全设施滞后建设工期的;(3)起吊作业重物坠落波及范围内站人的、超载起吊的、起吊索具不完好的以及起吊装置不牢固、起吊装置使用不当的。10 .应急管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1)安全生产值班带班跟班空岗、脱岗的;(2)安全生产突发事件、重大险情或安全事故未按规定报告的;(3)专职救援队伍配备不足或人员结构不符合规定的;(4)从业人员不能正确佩戴或使用个体防护用品的;(5)紧急情况下应下达停产撤人命令而未下达的。IL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吊装作业、断路作业、高处作业、设备检维修作业未组织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或未办理相关票证或未制定安全技术专项措施的,或作业期间未按措施执行和落实监管监护人员、安全专盯的。12 .污水泵房管理单位未配备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的,污水池、下水道、窖井、有害气体积聚空间作业未制定专项措施,未执行先通风后作业的。13 .燃气使用场所未按规定安装燃气泄漏报警仪的,报警仪未按规定定期组织检测的。14 .组织100O人以上的临时性大型活动未按规定报备的,未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的。15 .存有严重职业危害未采取措施、防治不达标的;存在职业禁忌未进行岗位调整的。16 .故意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证据的,故意诱导职工瞒报事故的,伪造工伤证明依据的。17 .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不落实或选择性落实的。18 .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未按规定组织分析处理的;未对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差单位警示分析的。19 .其他严重危及安全的。环保十条红线1.环保职责不清、责任空缺,管理规章制度缺失或失效的。2 .环保专职专业人员配置不到位的。3 .应当制定而未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急装备和物资配置不全,或演练、培训不到位的。4 .建设项目未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存在未批先建、批建不一、重大变更未重新报批的。5 .未按要求办理排污许可证。6 .环保设施擅自拆除、停运的。7,擅自拆除、停用、改变或者损毁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的,无正当理由在线监测日均值超标的。8 .放射源使用、购置手续不全的。9 .危险废物存放场所不规范、转移处置手续不全的。10 .各级政府、两级公司环保督查问题未按时整改的。环境事件分级与生产安全事故对应标准参照国家环境事件分级标准,根据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直接经济损失以及社会影响,结合公司实际,将一般环境事件细化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四个等级:一、I级环境事件(比照特级非伤亡责任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级环境事件:1 .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及以上500万元以下的;2 .被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3 .中央环保督察、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督查问题未按时销号的;4 .被中央媒体作为反面典型曝光的;5 .出现环境违法案件、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的。二、11级环境事件(比照一级非伤亡责任事故考核)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级环境事件:1 .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及以上的;2 .被省、自治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3 .省级环保督察问题未按时销号的;4 .被省级媒体作为反面典型曝光的;5 .出现环境违法行为,单位被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限产停产或建设项目被勒令停止建设的。三、In级环境事件(比照二级非伤亡责任事故考核)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二级环境事件:1 .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及以上的;2 .被地市级市委市政府通报批评的;3 .被市级媒体作为反面典型曝光的;4 .出现环境违法行为,设备设施被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查封扣押的。四、IV级环境事件(比照三级非伤亡责任事故考核)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三级环境事件:1 .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及以上的;2 .被县市级市委市政府通报批评的;3 .被县市级媒体作为反面典型曝光的;4 .出现环境违法行为,被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计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