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课桌文档! | 帮助中心 课桌文档-建筑工程资料库
课桌文档
全部分类
  • 党建之窗>
  • 感悟体会>
  • 百家争鸣>
  • 教育整顿>
  • 文笔提升>
  • 热门分类>
  • 计划总结>
  • 致辞演讲>
  • 在线阅读>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课桌文档 > 资源分类 > DOCX文档下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docx

    • 资源ID:942973       资源大小:19.46KB        全文页数:2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5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5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专享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docx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1违法行为提交虚假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合伙企业登记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九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提交虚假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合伙企业登记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企业登记,并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裁量阶次具体标准从轻处以5000元以上1.85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般处以1.85万元以上3.65万元以下的罚款。从重处以3.65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裁量因素从轻情形:1.提交1件虚假文件的;2 .主动减轻危害后果;3 .社会影响轻微。从重情形:1 .提交3件以上虚假文件的;2 .造成群体性事件,或在国内外被广泛报道造成恶劣影响。备注情节严重的,撤销企业登记,并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2违法行为合伙企业未依法标明名称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笫九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合伙企业未在其名称中标明“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或者“有限合伙”字样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裁量阶次具体标准从轻处以2000元以上4400元以下的罚款。一般处以4400元以上7600元以下的罚款。从重处以76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裁量因素从轻情形:1 .主动减轻危害后果;2 .社会影响轻微。从重情形:1 .造成严重危害后果;2 .造成群体性事件,或在国内外被广泛报道造成恶劣影响。备注3违法行为未领取营业执照而从中合伙业务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笫九十五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未领取营业执照,而以合伙企业或者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名义从事合伙业务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停止,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裁量阶次具体标准从轻处以5000元以上1.85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般处以L85万元以上3.65万元以下的罚款。从重处以3.65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裁量因素从轻情形:1.经营额在1万元以下;2 .主动减轻危害后果;3 .社会影响轻微。从重情形:1.经营额在五万元以上;2 .危害后果严重;3 .造成群体性事件,或在国内外被广泛报道造成恶劣影响。备注4违法行为合伙企业未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裁量阶次具体标准不予处罚责令限期登记。从轻逾期不登记的,处以2000元以上7400元以下的罚款。一般逾期不登记的,处以7400元以上1.46万元以下的罚款。从重逾期不登记的,处以1.46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裁量因素不予处罚情形:在期限内完成变更登记。从轻情形:1 .涉及一个登记事项应变更但未变更;2 .社会影响轻微。从重情形:1 .涉及三个以上登记事项应变更但未变更;2 .危害后果严重;3 .造成群体性事件,或在国内外被广泛报道造成恶劣影响。备注

    注意事项

    本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docx)为本站会员(夺命阿水)主动上传,课桌文档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课桌文档(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

    课桌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