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5万副带电作业用绝缘手套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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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5万副带电作业用绝缘手套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德州市宏祥鞋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5万副带电作业用绝缘手套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德州市宏祥鞋业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1、设项目基本情况2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6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45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52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73六、结论75附表76附件一、委托书附件二、备案证明附件三、现有工程批复附件四、地理位置图附件五、项目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附件六、平面布置图附件七、声环境功能区区划图附件八、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规划图附件九、德城区“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示意图附件九、排污许可证附件十、土地证附件十一、营业执照附件十二、危废合同附件十三、承诺书附件十四、现场照片附件十五、规划环评批复、跟踪评价批复附件十六、审批申请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15万副带电作业用绝缘手套项目项目代码2311-371402-89-01-231819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德州市德城区运河街道办事处东风西路1528号地理坐标(116度15分47.652秒,他度迎分11.377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15、日用及医用橡胶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52橡胶制品业291”中的“其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HT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O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德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Z备案)文号(选填)2311-371402-89-01-231819总投资(万元)1000环保投资(万元)5环保投资占比()1.0施工工期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O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19672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微山经济开发区等设立为省级工业区的通知审查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鲁政字2006125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山东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机关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鲁环审20081313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山东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审查机关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鲁环审202引6号1、与德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符合性分析根据德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德州市城市性质是:“鲁西北、冀东南交通枢纽和以新能源产业为特色的中心城市规划德州市域城镇体系空间结构为“一轴、两带、三区"一轴”依托京沪铁路、京沪高铁、京台(原京福)高速形成的与京津、济南等城市对接(“南融北接”)的区域发展轴。是市域经济发展走廊,也是济南都市圈德济泰发展主轴的重要组成部分;“两带”:德滨城镇发展带及德商城镇发展带。德滨城镇发展带,由德州市区、宁津、乐陵、庆云延伸至滨州,为商贸产业带;德商城镇发展带,自市区辐射至夏津,并进一步拓展至临清市,为生态经济发展带;"三区中心综合经济区(中心城区、陵县、夏津、平原、武城,辐射夏津)、黄三角示范经济区(乐陵、庆云)以及济德经济协作区(齐河、禹城、临邑)。规划 及规 划环 境影响 评价 符合 性分 析规划工业用地3316.36公顷,主要分布在城市北部和西部,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1.66%,人均23.03平方米。迁移现状城区污染工业,规划工业以园区模式集中发展,共规划运河经济开发区、天衢工业园区、二屯工业区、河东新区工业园区和高铁新区工业园区五大工业园区:运河经济开发区发展传统装备制造业、化工产业和传统能源产业为主;天衢工业园重点发展传统制造业;二屯工业区建设成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化学工业产业集聚区;河东新区工业园区发展机械制造业、食品加工业、新材料、新能源等产业;高铁新区工业园区重点发展装备制造和以新能源、生物技术为主的新兴高新技术产业。拟建项目位于运河经济开发区,2008年12月23日,原山东省环保局以鲁环审2008313号文对山东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下发了审查意见。2023年2月7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以鲁环审【2023】6号完成山东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跟踪评价工作。本项目属于德州市宏祥鞋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5万副带电作业用绝缘手套项目,项目已经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为:2311-371402-89-01-231819,其建设符合德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的要求。2、与运河经济开发区环评的符合性德城区铁西区域(原运河经济开发区)规划面积32k东至京沪铁路,南至七西、七中和七西村,西至山东省和河北省交界线,北至德石铁路。规划的主导产业为“能源、化工、纺织机械为主,兼有商贸、居住功能铁西区域生产生活用水均由德州市第三水厂供给,少用或不用地下水;供热依托华鲁德州热电有限公司和华能德州电厂;园区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经各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德州市南运河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全部进入该污水处理厂。德州市南运河污水处理厂于2010年2月投入运行,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要求。2008年12月23日,原山东省环保局以鲁环审2008313号文对山东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下发了审查意见。2023年2月7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以鲁环审【2023】6号完成德州运河恒升化工产业园园区跟踪评价工作。依据报告书,区域行业准入条件见表I-Io表1-1工业园入区行业控制级别表行业类别行业小类控制级别机械制造业金属结构制造业铸铁管制造业工具制造业O集装箱和金属包装物品制造业金属丝绳及其制品业建筑用金属制品业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业纺织服装业纤维原料初步加工业棉纺织业毛纺织业O麻纺织业丝绢纺织业针织品业O其他纺织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造品业基本化学原料制造业有机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X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注:优先进入行业。准许进入行业控制进入行业X禁止进入行业禁止进入条件说明:除表中列出的禁止进入行业外,凡是表中未列入的其它类别,若行业污染较为严重,一般情况下一律禁止进入工业园。项目位于德州市德城区运河街道办事处东风西路1528号,位于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本项目生产带电作业用绝缘手套,属于日用及医用橡胶制品制造行业,不在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禁止准入和控制准入的行业范围之内,不属于污染较严重的行业,符合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的产业定位要求。2、与山东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规划以及环评审查意见符合性:表12本项目与跟踪评价意见的符合性分析序号开发区发展建议符合性分析1认真贯彻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山东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关于“两高”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鲁发改工业202334号)等文件要求,落实国家、省关于黄河流域及碳达峰碳中和等相关政策,切实推动开发区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项目建设符合各文件发展要求。2开发建设。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按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筛选入区项目,合理布局新入区企业。对不符合上位规划用地性质的地块,建议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协调解决。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及环境准入要求3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化工园区及化工项目管理政策要求,严格开发区内化工园区及化工项目管控。本项目生产带电作业用绝缘手套,属于日用及医用橡胶制品制造行业,不属于化工项目。4配合相关部门优化完善区域供热专项规划和热电联产规戈J,加快开发区供热管网建设,位于供热范围内的工业企业,除生产工艺有特殊要求外,在具备集中供热条件时,应优先采用集中供热。本项目不使用蒸汽。5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共治,引导企业不断改进高耗能工艺,持续降低碳排放强度。积极提升开发区循环化水平,大力推进区内企业依法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鼓励开发区开展整体清洁生产审核,全面提升开发区清洁生产水平。对照山东省省级生态工业园区管理办法中的建设指标,积极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创建工作。本项目工艺不属于高耗能工艺。6协调配合相关部门严格落实山东省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山东省城市排水“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工作方案等要求,加快推进区内雨污合流管网清零、黑臭水体清零和污水处理厂提标等工作。积极推进开发区中水回用设施建设与实施,进一步提高本项目用水为水洗和酸洗等过程,用量较少。中水回用率,最大程度实现废水资源化利用,逐步减少新鲜水取用量,鼓励企业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优先使用中水。7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强化日常环境监管,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及时依法依规处理处置企业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强化日常监管。8结合环境质量改善目标、污染防治方案、减排任务等,制定开发区污染物减排方案并认真落实。对涉及新增污染物排放的入区项目,依法依规落实污染物替代要求。大力推进企业VoCS治理,严格执行行业标准或无组织排放标准控制要求,建立完善全过程控制体系,实现全流程、全环节达标排放。本项目新增污染物实行倍量替代,严格执行行业标准或无组织排放标准控制要求,达标排放。9落实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制度,强化工业企业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贮存、转移及处置等环节的管理。企业按照固体废物管理要求进行管理。10加强开发区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并完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强化企业一开发区一德城区政府环境管理联动,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督促指导入区企业制定相应的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加强开发区及相关企业应急物资配置和监测能力建设。对开发区内停产或破产污染企业,实施风险排查,防止对环境产生直接或次生环境污染。企业已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11落实报告书提出的跟踪监测计划,编制年度监测报告并向社会公开,供入区建设项目共享环境监测成果。企业按照排污许可要求,定期进行检测。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日用及医用橡胶制品制造,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有关规定,不属于不包括在鼓励、限制、淘汰类之列,属于允许类项目,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要求o项目代码为:2311-371402-89-01-231819,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属于“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52橡胶制品业291”中的“其他”“类别,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2、土地政策的符合性拟建项目位于德州市德城区运河街道办事处东风西路1528号,利用现有厂区内车间,占地为工业用地。占用土地属于城市总体规划中的工业用地,不包括在国土资源部和发改委制定的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项目(2012年本)中,因此,符合土地政策的要求。3、厂址选择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德州市德城区运河街道办事处东风西路1528号,厂址选择合理性分析如下:(1)根据公司土地证,项目厂区占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政策要求和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土地利用规划。(2)项目厂区南侧紧邻东风西路,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3)东侧为三里村委闲置房,西侧为道路,南侧为东风西路,北侧为绿化空地。信息通畅,交通便利。距离项目厂区最近的环境敏感目标为北侧234米的华兴欣苑小区,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的废气对周围敏感点影响较小。(4)项目所在区域供气、供水、供电、排水等基础设施齐全。综合考虑以上因素,拟建项目选址是合理的。4、与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德政字202119号)和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2年度更新内容(德环委办字20238号)要求的符合性分析生态保护红线德州市生态保护红线主导功能为生物多样性保护以及防风固沙,属于黄河三角洲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鲁西北平原防风固沙生态保护红线,主要为各类法定保护地的核心区域及评估确定的极重要区。德城区涉及的生态红线如下:表13德州市生态保护红线一览表编号包含要素面积km2YS3714021IlOOOl大运河0.94YS3714021110002沟盘河水库0.99YS3714021110003马颊河0.55YS3714021110004山东减河国家湿地自然公园(试点)3.21该项目位于德州市德城区运河街道办事处东风西路1528号,距离上述最近的生态红线为大运河,本项目位于大运河正西方向,距离为1.33km,距离较远,不在以上生态区域红线区域范围,符合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德政字202119号)和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2年度更新内容(德环委办字202引8号)的要求。一般生态空间在生态保护红线的基础上,按照“应划则划”的原则划定生态空间,德州市一般生态空间总面积574.60km2,占全市国土面积的5.55%,包括未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的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以及拟划定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公园绿地、公益林,除此之外还包括评价确定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极重要区、重要区及生态环境极敏感区、敏感区。表14德州市一般生态空间一览表编号名称类别YS3714021130001德州古运河九龙湾湿地公园湿地公园YS3714021130002德州减河国家湿地公园湿地公园YS371402I130003西陈沟省级湿地公园湿地公园YS3714021130004京杭大运河世界自然文化遗产世界自然文化遗产YS3714021130005德城区沟盘河水库饮用水源地YS3714021130006德州市动植物园公园绿地YS3714021130007大雁岛生态园公园绿地YS3714021130008人民公园公园绿地YS3714021130009长河公园公园绿地YS371402I130010新湖公园公园绿地YS3714021130011苏禄国东王墓公园绿地YS3714021130012德城区重要林地重要林地YS3714021130013德城区重要水体重要水体本项目未涉及一般生态空间范围内O因此本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和一般生态空间管控要求。(2)与环境质量底线的符合性表15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管:庄区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大气环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规定的重点控制区标准。该区域为大气环境存量污染源重点治理和新增污染源严格管控区域,根据区域产业性质和污染排放特征实施重点减排。控制工业园及产业聚集区发展规模,严格控制“两项目位于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属于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本项目生产带电作业用绝缘手套,属于日用及医用橡胶制品制造行业,大气境高排高”项目建设(按照山东省“两高”项目管理主要能源为水、电,环境放重点管控区名录确定),建设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原则上实施二倍量替代”(按鲁环发2019132号要求执行),持续降低园区内污染物排放总量。新上天然气锅炉配套低氮燃烧设施。严格落实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环保设施“三同时”、在线监测和排污许可等环保制度。消耗量小,项目不新建锅炉,不属于高耗能产业,项目废气污染物VoCS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2倍削减替代;不使用高污染燃料,符合大气环境质量底线水环境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涉及高耗水、高污染物排放、产生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从严审批,禁止新建、改扩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落后产能,禁止建设加剧环境质量超标的建设项目。对造纸、焦化、氮肥、印染、农副产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重点行业(国家鼓励发展的除外)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要求。项目不属于高耗水工业项目;项目产品、原料、工艺等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属于落后产能,项目不属于所述重点行业范围。项目能够满足水环境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管控要求,符合水环境质量底线。土壤环境建设用地一般管控单元建设用地风险管控严格执行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和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建立一企一档,标注地块内的风险源,标明企业的特征污染物。项目为扩建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企业承诺建立一企一档,标注地块内的风险源,标明企业的特征污染物,满足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的要求。因此,拟建项目符合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中环境质量底线相关要求。(3)与资源利用上线的符合性表16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管:槿区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能源资源利用上线重点管控区德州市禁燃区面积为460.63km?,“禁燃区”范围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扩、改)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现有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除用于城市集中供热外,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或其他清洁能源。逐步取缔热电联产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供热锅炉、工业蒸汽锅炉及各种洗浴锅炉,推进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拟建项目在“禁燃区”范围内,但拟建项目不使用高污染燃料,不新建供热锅炉,因此项目满足重点管控区要求,符合能源资源利用上线。水资源利用上线地下水超采区坚持“四水四定”原则,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用水,统筹全市地表水等各类水资源,优先保证生活用水,合理安排农业用水和工业用水,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水资源双控制度,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加强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管理,制定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明确控制目标。控制高耗水产业发展和高耗水工业项目建设,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节水审查,严格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审查把关;积极开展再生水利用,提高再生水利用率。项目不开采地下水,用水为市政管网,不属于高耗水项目,满足管控要求,符合水资源利用上线。德州市全市属于深层承压水禁采区,武城县、夏津县、乐陵市、宁津县部分地区同时属于浅层地下水限采区。德州全市属于地下水超采区,根据山东省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除居民生活用水与应急供水外,严禁新增地下水取水量;确需取用地下水的,要在现有地下水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内调剂解决,并逐步削减地下水开采量。取用地下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其建设项目新增取用地下水。实行地下水用水总量和水位双控,加强超采地区地下水监测和治理,推动实现地下水水位回升。浅层地下水限采区:按照省水利厅划定的浅层超采区范围,编制超采区治理方案,按照年度计划进行超采区治理,逐步实现限采区内地下水采补平衡。深层地下水禁采区:深层承压地下水原则上只能作为应急和战略储备水源要求,现状深层承压水开采井要结合替代水源建设逐步封停。逐步关停非生活用水和部分有水源替代条件的深层承压水开采井,2025年前全部关停深层承压水开采井。试行“退地减水”措施,适当减少用水量较大的农作物种植面积,改种耐旱作物和生态树种。工业生产、城市绿化、生态景观等要优先使用再生水。对具备使用再生水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钢铁、火电、化工、造纸、印染等项目,不得批准其新增取用地下水。土地资源利用上线德州市土地资源具体要求按照发布后的德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应要求执行。项目为扩建项目,用地为厂址内现有工业用地,不新增耕地和基础设施发展用地,不会影响全市土地资源利用目标,因此项目符合土地资源利用上线。岸线资源重点管控岸线的管理范围包括:有堤防段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两岸堤防及堤脚外侧IOm的护堤地,无堤防段河岸线外IOmo保护范围为河道管理范围外延20Om区域,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建设活动,必须报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项目距离最近的岸线为马颊河岸线,距离为17.7km,距离较远,不会对岸线资源产生影响,符合岸线资源管控的要求。因此,拟建项目符合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中资源利用上线相关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德州市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5、综合管控单元划分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日用及医用橡胶制品制造,位于运河经济开发区,属于2-重点管控区,不属于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德政字202119号)和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2年度更新内容(德环委办字20238号)表4.2-1德州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总则)中禁止、限制开发建设项目;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不位于生态红线区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南水北调工程核心保护区及重点保护区等敏感区域,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经处理后均可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符合德州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总则)的要求。本项目与德州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总则和单元)符合性分析如下表。表17项目与德州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一览表类别管控要求项目情况是否符合总则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I、禁止新建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的生产项目。2、禁止新建光气生产项目(不含延长产业链项目)。3、禁止新建有色金属冶炼项目(不含压延加工)。4、禁止新建再生铅项目。5、禁止新建石棉制品项目。6、禁止开采深层地下水的取水项目(饮用水按照相关要求执行)。7、禁止新建石灰窑、粘土砖瓦窑项目。8、禁止钢铁、平板玻璃、水泥(含熟料生产和粉磨站,资源综合利用除外)、铸造、生活垃圾填埋(含新建、改建、扩建)等行业新增产能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处置产生的飞灰填埋场除外,但应符合相应规划)。9、禁止新建、改建(新增设备和产能)及扩建不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行业规划和布局的生产项目。10、禁止新(扩)建集中处置焚烧设施(年危险废物产生量大于5000吨的企业自建配套焚烧设施除外)和填埋场项目:对于其他已建及在建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项目生产带电作业用绝缘手套,属于日用及医用橡胶制品制造行业,不属于所列项目清单内。符合力接近饱和或过剩的危险废物类别,禁止新(扩)建该类别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项目。11、禁止新(扩)建废矿物油综合利用项目。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敏感区域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1、集中式供水的饮用水地表水源地、地下水源地及为地表水源地输水的引黄、引江河道范围内进行开发建设,执行德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山东省灌区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其中,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2、南水北调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进行开发建设,执行山东省南水北调条例山东省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区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中相关规定。3、漳卫新河、马颊河、德惠新河、徒骇河干流禁止新设入河排污口,严格控制改设、扩建入河排污口,潘庄引黄干渠、李家岸引黄干渠、引徒总干、七一河、六五河等引黄、引江河道以及其他具有引黄、引江功能的河道均禁止设置排污口,其他河流限制新设入河排污口,必须设置的须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加强对主要河流及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河道两侧管理和保护区范围内进行开发建设,执行德州市河道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其中,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建设活动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在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活动须征求主管部门意见。4、加强对黄河的保护,沿黄区域开发建设须满足相应管理和保护要求。5、加强对大运河的保护(包括卫运河、南运河)。在大运河核心监控区进行建设,必须符合山东省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实施规划。大运河遗产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开发建设,执行大运河山东省德州段遗产保护规划、关于进一步加强大运河(德州段)遗产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的通知中相关规定,实行建设项目遗产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项目申报审批制度。未经文物部门批准实施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除依法批准的防洪、航道疏浚、水工设施维护、输水河道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工程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在大运河遗产保护规划范围内进行破坏大运河遗产本体的工程建设。6、国家级森林公园规划范围内进行开发建设,执行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严格按照总体规划要求进行,同时须经森林公园主管部门批准同意。省级及以下森林公园执行森林公园管理办法山东省森林资源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已编制总体规划的应按照总体规划要求进行建设,其他有具体管理要求的可在要求范围内进行,并经主管部门或管理部门批准同意。未列入生态红线但具有保护意义的大型集中林地、森林公园等区域应加强管理和保护,禁止工业项目建项目位置不属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敏感与脆弱区等环境敏感区内;项目不属于所列重点行业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建设,项目不新建锅炉,生产带电作业用绝缘手套,属于日用及医用橡胶制品制造行业,项目不属于重点耗能项目。符合设。7、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等湿地保护范围内或规划范围内进行开发建设,执行德州市湿地保护条例,须符合总体规划要求或管理要求,其中湿地自然保护区的建设活动应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管理要求,实行分区管理的湿地公园其建设活动应符合分区管理要求,各种建设活动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同意。8、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开发建设,执行山东省风景名胜区条例中相关规定,禁止进行条例明确禁止的行为,进行条例禁止范围外的建设活动,应当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同意,重大建设工程,在报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前,应报相应级别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准。9、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在保护范围内和建设控制地带禁止进行开发建设,执行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德州市文物保护条例中相关规定,开发建设工程应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10、严格遵守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煤炭、聚氯乙烯、医药、焦化、电镀、制革、铅蓄电池制造、危险废物处置、加油站等排放重金属、持久性有机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的项目。11、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内进行开发建设,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相关规定。12、沙化土地范围内进行开发建设,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全国防沙治沙规划中相关规定。13、各县、市、区划定的限养区内禁止扩大养殖规模,禁养区范围内禁止新、改、扩建各类畜禽养殖项目;德州市划定的水产禁养区内禁止进行人工水产养殖,限养区禁止一切设施性、投饵性、施肥性渔业养殖生产。14、落实并执行德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及各县、市、区城市总体规划中区域管控要求,特别是生态和产业布局要求。15、在限制要求中,确需实施的公共交通、医疗卫生、民生保障及基础设施等建设活动须经主管部门批复同意。工业项目限制开发建设的要求:I、新建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的项目,新增污染物原则上实行区域污染物排放倍量替代(按鲁环发2019132号要求执行),确保增产减污。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和省“双招双引''十强产业中的重点项目,按照“减量替代是原则,等量替代是例外”的要求进行管理。2、涉及通航、渔业水域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在审批时,应当征求相应主管部门的意见;限制高耗水、高污染排放、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建设项目,对制浆造纸、本项目为扩建项目,位于运河经济开发区;本项目生产带电作业用绝缘手套,属于日用及医用橡胶制品制造行业,焦化、氮肥、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重点行业,实行新(改、扩)建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3、严格控制新建危险化学品项目,严格限制新建剧毒化学品项目,严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许可关,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和产业发展规划的新建项目一律不予批准。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安全生产得不到有效保障的危险品生产项目,不得新建、改建、扩建。控制化工项目建设,新建化工项目执行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求及山东省化工行业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德州市化工园区管理办法山东省专业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在省政府认定的化工园区、专业化工园区和重点监控点等实施的化工项目须满足园区审查的规划环评要求。禁止新建固定投资额低于3亿元(不含土地费用)生产危险化学品的化工项目(危险化学品见危险化学品目录),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以及搬迁入园项目除外。4、淘汰落后动能,落实能耗双控,严控,两高,项目建设,新建两高,项目须满足,五个减量替代,要求,确保煤炭消费只减不增、两高'行业能耗只减不增。有效提高,两高,行业信息化精准化监管水平。5、严格落实水资源双控制度,控制高耗水产业发展和高耗水项目建设,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水审查,严格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审查把关。6、碳素、印染、铅蓄电池、皮革糅制、电镀、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集中处理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金属的新上项目原则上应进入国务院和省级政府批准设立的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开发区。其他新建污染较重的建设项目原则上只能在国务院和省级政府批准设立的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开发区(包括其相邻管理区域)建设,一般不得在乡镇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区建设,具体包括:制浆纸浆、溶解浆、纤维浆等制造;化纤(除单纯纺丝外);人造革、发泡胶等塑料制品制造;羊绒及羊毛清洗:大豆蛋白;玉米淀粉、味精、柠檬酸、赖氨酸制造;有提炼工艺的中成药制造、中药饮片加工;太阳能电池片;含钝化工艺的热镀锌:专业实验室(P3、P4生物安全实验室;转基因实验室);含医药、化工类等专业中试内容的研发基地;防水建筑材料制造等。7、新(改、扩)建耗煤项目执行山东省耗煤项目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须取得投资主管部门核定同意的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方案,其中,新上燃煤发电项目须取得市级及以上煤炭消费总量控制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全市区域内禁止燃烧煤砰石等高硫燃料;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禁止建设燃烧高污染燃料的工业锅炉(集中供热除外);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项目废气污染物VOCS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2倍削减替代:项目产品、原料、工艺等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属于落后产能;项目不开采地下水,用水为管网提供,且新鲜水用量较少;项目废气治理设施采用“活性炭吸附”等装置,同时使用低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加强废气收集。高新区等集中供热、供汽管网覆盖范围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燃煤锅炉:全市禁止新上35th以下燃煤锅炉。8、新建涉高VOCS排放的建设项目,即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及其他工业行业VOCS排放量大、排放强度高的新建项目应进入园区。严格涉VOCS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新(改、扩)建涉VOCS排放项目,应从源头加强控制,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9、新、改、扩建有色金属冶炼(铜冶炼、金冶炼、铅锌冶炼等)、铅蓄电池制造、皮革鞍制加工、金属表面处理(电镀)、化学原料和化学品制造(聚氯乙烯)等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不包括电子及新材料工业项目以及不列入重金属总量管理的生活垃圾及危废焚烧项目),实施重金属排放量“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落实减排措施和工程削减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经监测并可核实的,可作为涉重金属行业新、改、扩建企业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来源。无明确具体总量来源的,不得批准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禁止在土壤重金属质量超标区域、群众反映强烈的重金属污染区域、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有关重金属减排任务考核不合格区域建设增加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10、禁止企业独自新建燃料类煤气发生炉,集中使用煤气发生炉、暂不具备改用天然气条件的工业园区应建设统一的清洁煤制气中心。11、控制碳排放总量,严格控制“两高”项目建设,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应满足山东省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碳排放减量替代办法(试行)要求。开展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深入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深化工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推动建筑领域绿色低碳建设,推进低碳交通运输体系构建。12、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乡镇及街道应设立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区,新建工业项目应进入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区,现有工业企业应逐步向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区搬迁。水资源利用总量要求对于工业用水:1、严控工业项目新鲜水使用量,新建主要耗水工业项目应优先使用再生水;2、推广高效冷却、洗涤、循环用水、再生水利用、高耗水工艺替代等先进节水工艺,在主要高耗水行业开展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推进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3、加强水资源管控,区域黄河干流水资源超载地区销号前原则暂停新增以黄河水为水源的取水许可。项目用水为管网提供。符合地下水开采1、实行总量与水位双调控制度,区域内取用地下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其建设项目新增取用地下水。在地下水超采区内,除居民生活用水与应急供水外,严禁新增地下水取水量。在超采区内确项目不开采地下水。符合要求需取用地下水的,要在现有地下水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内调剂解决,并逐步削减地下水开采量。2、对区域内具备使用再生水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钢铁、火电、化工、制浆造纸、印染等项目,不得批准其新增取用地下水。3、深层地下水:深层承压水超采区全部划为禁采区,现状深层承压水开采井要结合替代水源建设逐步封停。逐步关停非生活用水和部分有水源替代条件的深层承压水开采井,2025年前全部关停深层承压水开采井(饮用水按照相关要求执行)。4、浅层地下水:浅层地下水超采区全部划定为限采区,超采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