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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2023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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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2023版.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2023版)一、下列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轻微不罚)序号违法事项法定依据不予处罚适用条件监管措施实施层级1拍卖前违规进行公告或展示拍卖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拍卖企业举办拍卖活动,应当根据拍卖标的物的属性及拍卖的性质,按照拍卖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日期进行公告。公告应当发布在拍卖标的所在地以及拍卖会举行地商务主管部门指定的发行量较大的报纸或其他有同等影响的媒体。第二十六条:拍卖企业应当在拍卖会前展示拍卖标的,为竞买人提供查看拍卖标的的条件并向竞买人提供有关资料。第四十二条:拍卖企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拍卖前违规进行公告或展示的,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延期拍卖或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1 .拍卖前违规进行公告或展示1次,没有造成不良影响等轻微情节。2 .没有获取违法所得,没有造成委托人或买受人损失;3 .积极配合调查检查,自行改正或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1 .通过说服教育、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措施教育、引导、督促当事人依法依规开展相关活动;2 .拒不改正的,依法处罚O省级商务主管部门2特许人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后超期未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八条:特许人应当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特许人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企业登记(注册)证书复印件;(二)特许经营合同样本;(三)特许经营操作手册;(四)市场计划书;(五)表明其符合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书面承诺及相关证明材料;(六)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特许经营的产品或者服务,依法应当经批准方可经营的,特许人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第二十五条:特许人未依照本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备案,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备案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特许人未按照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备案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备案,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仍不备案的,处5万元L责令限期备案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备案的,或者特许人在责令限期备案前自行改正补备案等轻微情节。2 .没有造成合同相对人或其他利益相关人损失。3 .积极配合调查检查,自行改正或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L通过说服教育、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措施教育、引导、督促当事人依法依规开展相关活动;2.拒不改正的,依法处罚。省级或设区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并予以公告。3特许人要求被特许人在订立特许经营合同前支付费用时未按要求说明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特许人要求被特许人在订立特许经营合同前支付费用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被特许人说明该部分费用的用途以及退还的条件、方式。第二十六条:特许人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九条规定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L特许人以书面形式但未向被特许人充分说明费用的用途以及退还的条件、方式等轻微情节。2 .没有造成合同相对人或其他利害相关人损失;3 .积极配合调查检查,自行改正或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L通过说服教育、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措施教育、引导、督促当事人依法依规开展相关活动;2.拒不改正的,依法处罚。省级或设区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4经营者未依法对收购的旧电器电子产品登记、建档以及旧电器电子产品市场未依法对经营者建档的行为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十五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L经营者违法行为情节轻微。2 .没有造成不良影响、后果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损失。3 .积极配合调查检查,自行改正或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L通过说服教育、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措施教育、引导、督促当事人依法依规开展相关活动;2.拒不改正的,依法处罚。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5经营者违规销售旧电器电子产品的相关行为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八条规定的,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L经营者违法行为情节轻微。2 .没有造成不良影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损失。3 .积极配合调查检查,自行改正或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1 .通过说服教育、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措施教育、引导、督促当事人依法依规开展相关活动;2 .拒不改正的,依法处罚。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6经营者违规收购和销售旧电器电子产品的行为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管理办法(2013年商务部令第1号)第二十一条: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十四条规定的,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 .经营者没有违反禁止性规定,且违法行为情节轻微。2 .没有造成不良影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损失。3 .积极配合调查检查,自行改正或在行政机关贲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L通过说服教育、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措施教育、引导、督促当事人依法依规开展相关活动;2.拒不改正的,依法处罚。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7家庭服务机构未公开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投诉监督电话的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家庭服务机构应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有关证照,公开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投诉监督电话。第三十二条:家庭服务机构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未公开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投诉监督电话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处5000元以下罚款。1 .家庭服务机构有一项内容未公开的,自行改正或经责令限期改正在期限内改正。2 .没有造成较大不良影响。L通过说服教育、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措施教育、引导、督促当事人依法依规开展相关活动;2.拒不改正的,依法处罚O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8机电产品招标人规避国际招标行为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第九十三条:招标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不招标或化整为零以及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国际招标的,由相应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0.5%以上1%以下的罚款;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通告项目主管机构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1 .机电产品招标人自行改正或经责令限期改正后在期限内改正,进行正常招标,且没有造成不良后果或经济损失,情节轻微。2 .积极配合调查检查。L通过说服教育、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措施教育、引导、督促当事人依法依规开展相关活动;2.拒不改正的,依法处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罚。9外商投资者或者外商投资企业未报、错报、漏报有关投资信息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第二十五条:外国投资者或者外商投资企业未按照本办法要求报送投资信息,且在商务主管部门通知后未按照本办法第十九条予以补报或更正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其于20个工作日内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且存在以下情形的,处三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一)外国投资者或者外商投资企业故意逃避履行信息报告义务,或在进行信息报告时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误导性或虚假信息;(二)外国投资者或者外商投资企业就所属行业、是否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企业投资者及其实际控制人等重要信息报送错误;(三)外国投资者或者外商投资企业未按照本办法要求报送投资信息,并因此受到行政处罚的,两年内再次违反本办法有关要求;(四)商务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严重情形.1 .外国投资者或者外商投资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未报、错报、漏报有关投资信息,经通知后在期限内予以补报或更正,且没有造成不良后果。2 .积极配合调查检查。1 .通过说服教育、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措施教育、引导、督促当事人依法依规开展相关活动;2 .拒不改正的,依法处罚。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10洗染业经营者未按规定备案洗染业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三款:经营者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60日内,向登记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第二十二条:经营者违反本办法规定,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由商务、工商、环保部门依据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职能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可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予以公告。L超过时间不长,或非因主观故意遗漏备案并及时申请补备案、或在责令改正期限内完成备案等轻微情节。2 .没有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3 .积极配合调查检查。1 .通过说服教育、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措施教育、引导、督促当事人依法依规开展相关活动;2 .拒不改正的,依法处罚O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二、下列违法行为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首一违不罚)序号违法事项法定依据不予处罚适用条件监管措施实施层级1特许人未按时报送年度订立特许经营合同情况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特许人应当在每年第一季度将其上一年度订立特许经营合同的情况向商务主管部门报告。第二十六条:特许人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九条规定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第九条:特许人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将其上一年度订立、撤销、终止、续签的特许经营合同情况向备案机关报告。第十七条:特许人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1 .特许人初次未在第一季度前报告其上一年度订立特许经营合同情况报告,或超过时间不长,或非因主观故意漏报信息并及时申请补登等轻微情节。2 .没有造成不良影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损失;3 .积极配合调查检查,自行改正或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L通过说服教育、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措施教育、引导、督促当事人依法依规开展相关活动;2.拒不改正的,依法处罚。省级或设区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2发卡企业开展单用途卡业务亲按规定备案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发卡企业应在开展单用途卡业务之日起30日内按照下列规定办理备案:(一)集团发卡企业和品牌发卡企业向其工商登记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二)规模发卡企业向其工商登记注册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三)其他发卡企业向其工商登记注册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商务1 .发卡企业初次未按规定备案,自行改正补备案或经行政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后在规定期限内改正。2 .没有造成不良影响或利害相关人经济损失。1 .通过说服教育、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措施教育、引导、督促当事人依法依规开展相关活动;2 .拒不改正的,依法处罚。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备案。第三十六条:发卡企业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3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违反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行与服务相关规定的行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至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1 .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初次违反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行与服务相关规定,情节轻微,造成后果轻微,并积极整改补正。2 .没有造成不良影响或利害相关人经济损失。3 .积极配合调查检查,自行改正或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L通过说服教育、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措施教育、引导、督促当事人依法依规开展相关活动;2.拒不改正的,依法处罚。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4违反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资金管理和信息报送相关规定的行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七条第二款:发卡企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由备案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1 .发卡企业初次违反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资金管理、信息报送相关规定,情节轻微,造成后果轻微,并积极整改补正。2 .没有造成不良影响或利害相关人经济损失。3 .积极配合调查检查,自行改正或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1 .通过说服教育、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措施教育、引导、督促当事人依法依规开展相关活动;2 .拒不改正的,依法处罚O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5集团和品牌发卡企业未按规定建立业务处理系统并保障其信息安全和运行质量的相关行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九条:规模发卡企业、集团发卡企业和品牌发卡企业应在境内建立与发行单用途卡规模相适应的业务处理系统,并保障业务处理系统信息安全和运行质量。发生重大或不可恢复的技术故障时,规模发卡企业、集团发卡企业、品牌发卡企业应立即向备案机关报告。第三十八条:发卡企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造成重大损失的,由备案机关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1 .发卡企业初次违反业务处理系统相关规定,没有造成损失、或造成损失轻微并及时补正。2 .没有造成不良影响。3 .积极配合调查检查,自行改正或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1 .通过说服教育、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措施教育、引导、督促当事人依法依规开展相关活动;2 .拒不改正的,依法处罚。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6零售商、供应商违反公平交易的行为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零售商或者供应商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可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一万元以下罚款;并可向社会公告。1 .零售商或者供应商初次违反公平交易规定,没有违法所得,且造成的不良后果较轻或社会影响较小等轻微情节。2 .积极配合调查检查,自行改正或在行政机关贲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L通过说服教育、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措施教育、引导、督促当事人依法依规开展相关活动;2.拒不改正的,依法处罚。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7虚列、夸大、伪造维修服务项目或内容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家电维修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应恪守职业道德,不得有下列行为:(一)虚列、夸大、伪造维修服务项目或内容。第十四条: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对于违反本办法的家电维修经营者可以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向社会公告;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情节严重的,可处三万元以下罚款;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应予以处罚的,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应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罚。1 .家电维修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初次虚列、夸大、伪造维修服务项目或内容,经发现后自行退还违法所得等轻微情节。2 .积极配合调查检查,自行改正或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L通过说服教育、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措施教育、引导、督促当事人依法依规开展相关活动;2.拒不改正的,依法处罚O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8冒用家电生产者商标或特约维修标识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四款:家电维修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应恪守职业道德,不得有下列行为:(四)冒用家电生产者商标或特约维修标识。第十四条: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对于违反本办法的家电维修经营者可以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向社会公告;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情节严重的,可处三万元以下罚款;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应予以处罚的,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应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罚。1 .家电维修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初次冒用1家家电生产者商标或特约维修标识,没有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等轻微情节。2 .没有造成利害相关人经济损失。3 .积极配合调查检查,自行改正或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L通过说服教育、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措施教育、引导、督促当事人依法依规开展相关活动;2.拒不改正的,依法处罚。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9未按要求建立工作档案、跟踪管理制度,对消费者和家庭服务员之间的投诉不予妥善处理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家庭服务机构须建立家庭服务员工作档案,接受并协调消费者和家庭服务员投诉,建立家庭服务员服务质量跟踪管理制度。第三十三条:家庭服务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未按要求建立工作档案、跟踪管理制度,对消费者和家庭服务员之间的投诉不予妥善处理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处2万元以下罚款。1 .家庭服务机构初次未按要求建立工作档案、跟踪管理制度,对投诉不予妥善处理,经责令限期改正后在期限内积极改正,消除不良后果。2 .没有造成重大损失。L通过说服教育、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措施教育、引导、督促当事人依法依规开展相关活动;2.拒不改正的,依法处罚。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10家庭服务机构未按要求报送信息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商务部建立家庭服务业信息报送系统。家庭服务机构应按要求及时报送经营情况信息,具体报送内容由商务部另行规定。第三十四条:家庭服务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二十六条规定,未按要求提供信息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1 .家庭服务机构初次未按要求报送信息,经责令限期改正后在期限内积极改正。2 .没有造成不良影响或重大损失。L通过说服教育、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措施教育、引导、督促当事人依法依规开展相关活动;2.拒不改正的,依法处罚。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11餐饮企业违规行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一条第一、二款:商务、价格等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餐饮业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对于餐饮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法律法规及规章有规定的,商务主管部门可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罚;没有规定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其中有违法所得的,可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 .餐饮企业初次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情节轻微,属商务部门监管职责并经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后在限期内改正且无违法所得。2 .积极配合调查检查。L通过说服教育、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措施教育、引导、督促当事人依法依规开展相关活动;2.拒不改正的,依法处罚O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12零售商违规促销行为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各地商务、价格、税务、工商等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促销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对涉嫌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查处。第二十三条:零售商违反本办法规定,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可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一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予以公告。1 .零售商初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1条的行为,情节轻微,属商务部门监管职责并经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后在限期内改正且无违法所得。2 .积极配合调查检查。1 .通过说服教育、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措施教育、引导、督促当事人依法依规开展相关活动;2 .拒不改正的,依法处罚。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13对对外劳务合作企业未依照规定缴存或补足备用金1 .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负责审批的商务主管部门指定的银行开设专门账户,缴存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的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以下简称备用金)。备用金也可以通过向负责审批的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等额银行保函的方式缴存。2 .第四十一条:对外劳务合作企业未依照本条例规定缴存或者补足3.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初次未依照规定缴存或补足备用金,自行改正或责令限期整改后在限期内改正,且未发生不良后果或及时妥善处理发生的与之相关的突发事件或其他问题。1 .通过说服教育、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措施教育、引导、督促当事人依法依规开展相关活动;2 .拒不改正的,依法处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备用金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吊销其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4.积极配合调查检查。罚。14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未按照规定存缴备用金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及时存缴备用金。第二十三条: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通过未依法取得许可或者有重大违法行为的中介机构招用外派人员,或者不依照本条例规定为外派人员购买境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者未按照规定存缴备用金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商务主管部门可以禁止其在1年以上3年以下的期限内对外承包新的工程项目。1 .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初次未依照规定存缴备用金,自行改正或责令限期整改后在期限内改正,且未发生不良后果或及时妥善处理发生的与之相关的突发事件或其他问题。2 .积极配合调查检查。1 .通过说服教育、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措施教育、引导、督促当事人依法依规开展相关活动;2 .拒不改正的,依法处罚。省级商务主管部门15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对回收的报废机动车,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并将注销证明转交机动车所有人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对回收的报废机动车,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并将注销证明转交机动车所有人的,由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的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违反本细则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回收拆解企业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并将注销证明转交机动车所有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按照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1 .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初次违法,情节轻微,经责令限期改正后及时改正,消除不良后果。2 .积极配合调查检查。1 .通过说服教育、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措施教育、引导、督促当事人依法依规开展相关活动;2 .拒不改正的,依法处罚。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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