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2016-197关于印发《中铁十局集团第三建设有限公司优秀劳务人员转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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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i三ffi三三中铁十三建人(2016)197号关于印发中铁十局集团第三建设有限公司优秀劳务人员转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公司各单位:为规范优秀劳务人员转录工作,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公司制定了中铁十局集团第三建设有限公司优秀劳务人员转录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中铁十局集团第三建设有限公司优秀劳务人员转录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优秀劳务人员转录工作,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推动作业层队伍建设,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优秀劳务人员转录管理办法(试行)、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员工总量管理办法、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转录是指经集团公司批准,公司按照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统一择优录用劳务人员为合同制员工。第三条优秀劳务人员转录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选拔,公平竞争,畅通转录渠道,接受广泛监督,确保转录工作公正有序开展。(二)严格考核的原则。严格执行业绩考核和技能考核的程序和要求,确保考核结果的真实性。(三)择优录用的原则。确保转录对象为经验丰富、业绩突出、技能水平高的优秀劳务人员,充分发挥择优导向作用。(四)充实一线的原则。坚持面向施工生产一线的关键工种,满足作业层队伍对技能人才需求。(五)总量控制的原则。严格执行集团公司下达的新进人员计划,转录的劳务人员原则上不超过当年员工引进总量的10%o第四条优秀劳务人员转录工作实行集团公司集中管理。第二章转录条件第五条转录范围1 .已纳入合肥市铁三处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管理的员工(含公司所属项目部外聘员工和公司自主招聘的大中专毕业生);2 .分包企业的劳务人员(含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第六条拟转录的劳务人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一、基本条件3 年龄在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2 .具有中专、技校及以上学历或取得股份公司组织的作业层技能人才培养的培训合格证。3 .在公司连续工作满4年及以上。二、必备条件(一)专业技术人员1 .具有助理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2 .在项目经理部的部门负责人及以上重要岗位工作满2年,且工作表现优异。(二)技术工人具备中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第七条转录工种。原则上是施工生产一线紧缺的关键工种,主要包括土木类(工程测量工、工程试验工、隧道工、桥梁工、线路工、钢结构工等)、机电类(电工、机械修理工、盾构机械操作工、装载机司机、挖掘机司机、铺架机司机、焊工等)。第三章转录程序第八条发布通知。公司每年发布转录通知,各单位有符合转录条件、有转录意愿的个人提出申请,同时提交包括自然状况、学历、技能等级、荣誉证书、工作经历、工作业绩等情况的申报表。经各单位评价研究后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推荐。第九条资格审查。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初审,申报人员初审时需提交学历、技能等级、荣誉证书、体检证明等原件材料。确保申报人员满足转录条件。第十条组织考核。由公司分专业和工种组织考核小组分别进行考核。考核分为笔试、面试、业务操作、所在单位评分四部分,分值如下:考核得分二笔试(30分)+业务操作(30分)+面试(20分)+所在单位评分(20分)。加分条件。近三年内,个人获得以下荣誉者可在考核得分基础上加5至10分;属于班子成员岗位的加5分。1.获得公司级及以上先进工作者、优秀工程技术人员等荣誉的;3 .获得建设单位、地方相关单位表彰的;4 .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总分=(考核得分+加分),考核完成后,按总分高低,分专业、工种分别进行排名。第十一条确定人选。根据拟转录人员总分排名和集团公司确定的拟转录人数,确定拟转录劳务人员名单,报集团公司审批。.第十二条名单公示。将集团公司审批通过后的拟转录优秀劳务人员名单在公司网站和拟录用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在公示期间,单位或个人均可以对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向公司反映。第十三条录用手续。公示无异议后,集团公司下发正式录用通知,公司与新录用劳务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不超过3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据劳动合同法约定试用期,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应及时解除劳动合同。第四章破格条件第十四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优秀劳务人员,可以破格转录,由公司上报集团公司审批。(一)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省级及以上五一劳动奖章、火车头奖章、省级及以上“三八”红旗手、省部级及以上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二)股份公司、集团公司劳动模范。(三)国家级、省级技能大赛前30名,股份公司级技能大赛前30名,集团公司级技能大赛前20名的获奖者。(四)经集团公司评审通过的技师。第十五条 比例限制。破格转录的劳务人员,不受引进总量的10%的第五章转录纪律第十六条 严格资格审查,第十七条各单位要认真审核各类证件、业绩等申报材料,确保推荐资料的真实性。公司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参与转录工作,重点加强考试考核过程的监督。第十八条参与优秀劳务人员转录的工作人员要严肃考试考核纪律,保证选拔录用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对考试考核过程中违反纪律的行为,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将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责任,并取消相关劳务人员转录资格。第十九条在转录过程中,与拟转录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相关人员实行回避制度,不得以任何方式施加影响。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负责解释。抄送:机关各部门。中铁十局集团第三建设有限公司办公室2016年11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