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各市申报规模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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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各市申报规模表.docx
陕西省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各市申报规模表序号地市建设规模(万千瓦)备注1西安市102铜川市203宝鸡市1304咸阳市1305渭南市1506延安市2007榆林市3008汉中市509安康市3010商洛市3011韩城市2012神木市8013府谷县50合计1200附件2陕西省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保障性并网规模竞争性配置办法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确保我省风电、光伏发电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就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保障性并网规模竞争性配置工作制定本办法。一、申报项目范围包括集中式风电项目、普通地面光伏项目和非自然人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二、申报项目要求(一)集中式风电项目、普通光伏项目原则上单体规模不小于5万千瓦,不超过25万千瓦;(二)非自然人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需提供建设单位的基本情况、产权权属、租赁证明、现场照片、屋顶承载力报告(结构图)等文件。符合要求可直接纳入2021年度保障性并网规模,由电网企业保障并网。三、工作程序(一)项目初审申报企业通过县(区)发展改革部门向市级发展改革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申报材料(详见附件2.1、2.3),神木、府谷、韩城向我委直接申报。各市发展改革部门和省直管县负责审核企业递交的材料是否完整、是否严格按照申报材料提纲编制,企业是否满足申报基本要求、是否出具相关承诺,并按照申报容量上限向我委报送。(二)联合评审成立由驻省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省发展改革委机关纪委以及行业专家组成的工作组,负责新能源项目保障性并网规模配置工作。评审专家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与申报业主有关联关系的专家,应当主动回避),按照竞争配置评分细则(详见附件2.2)对申报材料进行打分,并出具书面意见。评审过程全程封闭,接受监督。(三)审定公示评审工作结束并经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确认后,在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网站公示,公示信息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单位、建设规模、建设地点、并网时间等。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需在公示期(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交意见。(四)公布方案通过公示后,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于5个工作日内形成风电、光伏项目开发建设方案,在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网站公布,并报送国家能源局。四、有关要求(一)企业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且不得参加以后年度申报,并纳入企业失信“黑名单”。(二)为进一步降低非技术成本,提高项目建设进度,本次竞争配置不接受联合体申报。合资公司申报的,企业权益资产、业绩、技术能力、创新能力等,按照股权比例加权平均打分。(三)申报项目得分相同的,优先考虑省内业绩突出的企业。(四)纳入2021年度保障性并网规模的风电、光伏项目电价按照国家价格主管部门有关电价政策执行。(五)投资主体未达到项目申报材料承诺要求的,取消下两年度竞争配置资格。(六)取得网源荷储或多能互补一体化项目的企业,根据情况取消或酌情减少2021年度保障性并网规模。(七)统筹全省消纳情况和特高压通道外送,酌情考虑关中、陕北、陕南三大区域配置规模上限。附件:2.1陕西省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申报材料编制提纲2.2 陕西省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评分细则2.3 陕西省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承诺函附件2.1陕西省2021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申报材料编制提纲一、项目实施方案1 .申报企业情况申报企业的主营业务、资产负债、净资产、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等。2 .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土地性质、项目投资额和投资构成、主要设备选型和技术参数、建设进度计划、项目综合利用设计方案、项目初步接入系统方案、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社会、环境影响分析等。二、证明材料和支持性文件1 .投资能力。提供经审计的近两年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 .业绩情况。提供截至2021年6月底国内、省内已建成并网风电、光伏项目的装机容量,包括发电业务许可证、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等业绩证明材料。3 .县级自然资源、林业草原、环保等部门出具的支持性文件。三、前期工作成果1 .风电项目提供已签订的测风塔服务采购合同(包括测风塔坐标描述)及发票复印件、具有相应资质单位编制的风资源评估报告。2 .光伏项目提供与乡镇政府(包括县级平台公司)或村集体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四、有关要求申报材料按照项目装订成册并附目录,封面和目录加盖公章,提供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1份(U盘)。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附件2.2陕西省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评分细则采取百分制综合评分方法,通过竞争性配置,对拟参与我省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企业投资实力、前期工作开展情况、企业技术能力等因素综合评分,遴选确定入选项目。一、基本要求(一)申报企业(含上级公司)总资产不小于2亿元。(二)项目申报企业未因失信纳入“信用中国”黑名单。二、竞争性配置评分指标及分值(一)企业能力(满分30分)1 .总资产(10分)。2亿元(含)一10亿元得2分,10亿元(含)一30亿元得4分,30亿元(含)一50亿元得6分,50亿元(含)一100亿元得8分,100亿元及以上得10分。2 .净资产(10分)。企业净资产在1亿元以下不得分,2亿元(含)一5亿元得2分,5亿元(含)一10亿元得4分,10亿元(含)一30亿元得6分,30亿元(含)一50亿元得8分,50亿元及以上得10分。3 .业绩(5分)。企业集团公司在国内投资建设风电、光伏项目,无建成装机得0分,已建成装机容量不足10万千瓦得1分、10-20万千瓦(含)得2分、20万千瓦以上得3分。企业集团公司在我省无建成投产风电、光伏项目装机得0分,建成容量I-IO万千瓦(含)得1分、10万千瓦以上得2分。4 .技术能力(5分)。集团牵头承担科技部(如973、863科技支撑项目、重大专项)、工信部、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国家部委课题并通过验收的得2分。集团牵头制定并已发布风电、光伏发电行业内国家标准一项得1分,每多一项加1分,满分3分。(二)已开展前期工作(满分50分)1 .建设条件落实(10分)。风电项目,测风数据满一年得5分,无测风数据不得分,测风数据不满一年的按照测风时长线性插值得分;提供相应资质单位编制的风资源评估报告得5分。光伏项目,与乡镇政府(包括县级平台公司)或村集体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得10分,未签订土地租赁合同不得分。2 .林业部门支持性文件(10分)。取得林业或自然资源相关部门出具的符合林业相关政策的支持性文件,得10分。3 .土地支持性文件(IO分)。取得县级及以上自然资源部门的符合国土相关用地政策的证明文件或支持性意见,得10分。4 .环保部门支持性文件(5分)。取得县级或县级以上环保部门支持性意见,得5分。5 .接入合理性(10分)。可以在本区域本电压等级就地平衡,不存在向上级电网反送电的情况,得2分;接入电网存有消纳空间,不增加同一供电区已投运项目弃电风险,得2分;可利用现有电力设施接入,并通过现有电力输送通道送出,不需要通过新建升压汇集站进行汇集上送,得4分;就近接入当地330千伏供电区,不需要跨区接入相邻330千伏供电区,得2分。6 .签订协议及办理其他相关手续(5分)。项目业主和县级及以上地方政府签订开发协议,得2分;取得军事、水保、文物、压矿等相关支持性文件,每多一项加1分,满分3分。(三)创新示范(满分15分)1 .新兴技术(2分)。项目通过“云大物智移”以及高效产品等新兴技术,提高发电效率,降低度电成本,得2分。2 .采用新型设备(2分)。风电项目提出采取3.3兆瓦及以上风机,得2分。光伏项目采用高效率组件和高效逆变器或采用跟踪支架等降低度电成本,提高效率,得2分。3 .融合发展(2分)。光伏项目提出光伏+实施方案并承诺同步建成投产,得2分;风电与旅游、乡村振兴和供暖等相结合,得2分。4 .系统设计创新性(2分)。由专家对投资企业申报的方案中对当地资源建设条件的充分利用、整体优化方案、电站创新建设水平等进行打分。5 .符合国家及我省相关要求(7分)。由专家对投资企业申报的项目属国家鼓励的项目类型,符合我省相关规划,对我省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和能源行业转型升级有积极示范作用进行打分。(四)土地集约化利用(满分5分)项目建设集约利用土地资源,按照项目单位面积额定容量(光伏采用安装容量)由高到低排序打分,前20%(含)得5分,20%40%(含)得4分,40%60%(含)得3分,60%80%(含)得2分,后20%得1分。附件2.3陕西省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承诺函(固定模板)为推进陕西省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我公司对申报的陕西省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做出如下承诺:一、我公司申报材料真实有效;二、由我公司负责落实风电、光伏项目规划、土地、林地、环保、电网接入和消纳等建设条件;三、我公司承诺风电项目于年月日前核准并开工建设,年月日前全容量建成投产(光伏发电项目于年月日前完成备案并开工建设,年月日前全容量建成投产)。我公司承诺按申报方案开展项目建设,若不能达到申报要求,不能按承诺时间核准(备案)、开工建设和建成投产,我公司2年之内自愿放弃参与陕西省风电、光伏项目建设。四、项目选址不在有关法律、法规确定的禁建范围之内;五、项目在建设期内不进行变更和转让。承诺人:公司(盖章)时间:2021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