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课桌文档! | 帮助中心 课桌文档-建筑工程资料库
课桌文档
全部分类
  • 党建之窗>
  • 感悟体会>
  • 百家争鸣>
  • 教育整顿>
  • 文笔提升>
  • 热门分类>
  • 计划总结>
  • 致辞演讲>
  • 在线阅读>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课桌文档 > 资源分类 > DOCX文档下载  

    江苏省质量安全手册下册:安全分册.docx

    • 资源ID:96225       资源大小:272.02KB        全文页数:86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5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5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专享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江苏省质量安全手册下册:安全分册.docx

    江苏省工程质量平安手册实施细那么(2022版)一房屋建筑工程扁下册:平安分册编号类别实施对象实施内容实施依据实施要点1总那么1. I目的进一步完善企业平安管理体系,标准企业平安行为,夯实企业平安主体五任,敢定我省房屋建筑工程平安标准化建设的基石,切实保证施工平安,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1.2编制依据<-)法律法规1,平安生产法:2.建筑法:3. 6特种设备平安法:4.建设工程平安生产管理条例3 : 5.特种设备平安监察条例:6.平安生产许可证条例:7. g生产平安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 条例:8.江苏省平安生产条例:9.江苏省特种设备平安条例等。()规章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方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42号);2.建筑施工企业平安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3.建筑起重机械平安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 号):4.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资人、工程负货人和专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平安生产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5.危险性较大的分局部项工程平安管理规定3 (住房城乡建设部 令第37号)等.<)文件1.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任平安手册(试行)的通知(建质202295号);2.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根底设施工程施工平安监督规定的通知(建质2O22153 号):3.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根底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局部项工程平安管理实施细那么(苏建质安(2022) 378号);4.关于加强全省建筑平安生产责任追究假设干;敬见的通知(苏 建质安2022847号)等(四)有关工程建设标准、标准等。1.3适用范围房屋建筑工程平安管理2行为准那么2.1根本要求2. I. 1根本要求建设、勘察、设计、 施工、监理、检测、 监测单位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 监测等单位依法对工程平安负货。建设工程平安生产 管理条例第二章建设单位的平安责任第三章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及其他有关单位的平安责任第四章施工单位的平安责任6危险性较大的分局 部项工程平安管理规 定3 (住房城乡建设部 令第37号)第二十条第二、第三款 监测单位应当编制监测方案。监测方案由监测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监理单位 前方可实施.监测单位应当按照监测方案开展监测,及时向建设单位报送监测成果,并对监测成果负货:发现异常时,及时向建设、设计、施 工、监理单位报告,建设单位应当立即组织相关单位采取处置措施.2. 1.2根本要求建设、勘察、设计、 施工、监理、检测、 监测单位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监测等 IYL位应当依法取得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 等级许可的苑闹内从事建设工程活动。施 工单位应当取得平安生产许可证。E建筑法第十三条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劭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 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 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平安生产法第六十九条承当平安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对其作出的平安评价、认证、检测、检 验的结果负贡。:检验检测机构资质 认定管理方法(国家 质监总局令第163号)E建设工程平安生产 管理条例g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方法(国家质监总局令第163号)相关条文。建设工程平安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八条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使用到达国家规定的检验 检测期限的,必须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不得维续使用。平安生产许可条例3第二条国家对旷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实行平安生产许可 制度。企业未取得平安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危险性较大的分局 部项工程平安管理规 定(住房城乡建设部 令第37号)第二十条第一款对于按照规定需要进行第:方监测的危大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勘察资质的单位进行监测.编号类别实施对象实施内容实施依据实施要点2. I. 3根本要求施工单位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 在注册许可范围和聘用单位业务范围内 从业,对签署技术文件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负贡,依法承当平安责任.建筑法第十四条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2. 1.4根本要求施工单位施工企业主要负货人、工程负贵人及专职 平安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安管人 员”)应当取得平安生产考核合格证书。E建设工程平安生产 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款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工程负贡人、专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 核合格前方可任职。6建筑施工企业主要 负责人、工程负责人和 专职平安生产管理人 炭平安生产管理规定第条 为了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根底设施工程施工平安监督管理,提高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贵人、工程负货人和专职平安生产 管理人员(以下合称“安管人员”)的平安生产管理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建设工程平安生产管理条例:$ 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根底设施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安管人员”,参加平安生产考核, 履行平安生产费任,以及对其实施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应当符合本规定。2. 1.5根本要求施工单位工程线作业人员应当按照相关行业职 业标准和规定经培训考核合格,特种作业 人员应当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工 程建设有关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线作业 人员的职业教育、培训制度,定期开展职 业技能培训。g平安生产法3第二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平安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平安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平安 生产规章制度和平安操作规程,掌握本懒位的平安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臼身在平安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未经平安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质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平安操作规程 和平安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平安生产教育和培训。生产经营单位接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实习的,应当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平安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 用品。学校应当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对实习学生进行平安生产教育和培训。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平安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平安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平安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建设工程平安生产 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力、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历等特种作业人力,必须按照 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平安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第三十六条第二款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次平安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 案。平安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第三十七条 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并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平安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 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施工单位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平安生产教育培训。长特种设备平安法第十四条特种设备平安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从事相关工作。特种设备平 安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平安技术标准和管理制度,保证特种设备平安。金建筑起重机械平安 监督管理规定(建设 部令第166号)第二十五条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起重司机、司索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 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建筑施工企业特种作业人员 的考核。2. 1.6根本要求建设' 勘察、设计、 施工、监测、监理 单位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等 电位应当建立完善危险性较大的分局部 项工程管理责任制,落实平安管理责任,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 同部项工程清单管理、专项施工方案编制 及论证、现场平安管理等制度。危险性较大的分局 部项工程平安管理规 定3 (住房城乡建设部 令第37号)要求详见规定、实施细那么及通知要求江苏省房屋建筑和 市政根底设施工程危 险性较大的分局部项 工程平安管理实施细 那么(苏建质安(2022) 378 号)第二章前期保障 第三章专项施工方案 第四章现场平安管理编号类别实施对象实施内容实施依据实施要点2. 1.7根本要求建设、勘察、设计、 施工、监理单位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法 定代表人和工程负责人应当加强工程工 程平安生产管理,依法对平安生产事故和 隐患承当相应责任。建设工程平安生产 管理条例第四条 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平安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平安生产 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平安生产,依法承当建设工程平安生产责任。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平安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平安生产贡任制度和平安生产 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平安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当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 专项平安检查,并做好平安检查记录。施工单位的工程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工程的平安施工负责,落实平安生产员任制度、平安生 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平安生产费用的仃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平安施工措施,消除平安事故隐患,及时、 如实报告生产平安事故。2.2平安行为要求2.2.1建设单位2. 2. 1. 1平安行为要求建设单位按规定在申领施工许可证时提交危大工 程清单及其平安管理措施等资料.京建设工程平安生产 管理条例第十条第款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平安施工措施的资料。K江苏省房屋建筑和 市政根底设施工程危 险性较大的分局部项 工程实施细那么(苏 建质安(2022) 378号 文)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交危大工程清单及其平安管理措施等资料。2.2. 1.2平安行为要求建设单位与参建各方签订的合同中应当明确平安 贲任,并加强履约管理。6建筑法第十五条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当违约责任。2.2. 1.3平安行为要求建设单位按规定将委托的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及 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 业。6建筑法第三十三条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 企业.2. 2. 1. 4平安行为要求建设单位在组织编制工程概算时,按规定单独列支 平安生产措施费用,并按规定及时向施工 单位支付.g建设工程平安生产 管理条例第八条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平安作业环境及平安施工措施所需费用。6危险性较大的分局 部项工程平安管理规 定3 (住房城乡建设部 令第37号)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危大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以及相应的平安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保障危大工程 施工平安。2. 2. I. 5平安行为要求建设单位在开工前按规定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 场及毗邻区域内相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 真实、准确、完整。建设工程平安生产 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一款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播送电视等地下管 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E江苏省房屋建筑和 市政根底设施工程危 险性较大的分局部项 工程实施细那么(苏 建明安(2022) 378号 文)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工程地质、水文地痂、建(构)筑物、地下(上)管线、人员密集场所等施 工可能影响到的工程周边环境等资料。有深基坑分局部项工程的,建设单位所提供的工程周边环境资料范用自基坑底部边线向外不得小于基坑开挖深度的两倍。2. 2. I. 6平安行为要求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应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 工程清单.K江苏省房屋建筑和 市政根底设施工程危 险性较大的分局部项 工程实施细那么(苏 建质安(2022) 378号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勘察、设计等单位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要求施JL单位在投标时根据工程特点补充完 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平安管理措施。编号类别实施对象实施内容实施依据实施要点文)2.2.2勘察、设计单位2. 2. 2. 1平安行为要求勘察单位勘察单位按规定进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 件应当真实、准确。K建设工程平安生产 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勘察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应当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平安 生产的需要。2. 2.2. 2平安行为要求勘察单位勘察单位按规定在助察文件中说明地质 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6危险性较大的分局 部项工程平安管理规 定(住房城乡建设部 令第37号)第六条第款勘察单位应当根据工程实际及工程周边环境资料,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地旗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E江苏省房屋建筑和 市政根底设施工程危 险性较大的分局部项 工程实施细那么苏建 质安(2022) 378号文第八条第一款勘察单位应根据JL程实际和工程周边环境资料,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提出平安技术 控制措施方面的建议。2. 2. 2. 3平安行为要求设计单位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 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 导致生产平安事故的发生。E建设工程平安生产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一、第四款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平安事故的 发生.设计单位和注册建筑前等注册执业人员应当对其设计负货。2. 2.2.4平安行为要求设计单位设计单位应当按规定在设计文件中注明 施工平安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并提出保障 工程周边环境平安和工程施工平安的意 见,必要时进行专项设计。建设工程平安生产 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二、第四款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平安操作和防护的褥要,对涉及施工平安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 并对防范生产平安事故提出指导意见。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平安和预防生产 平安事故的措施建议。设计单位和注册建筑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应当对其设计负责。危险性较大的分局 部项工程平安管理规 定(住用城乡建设部 令第37号)第六条第二款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保障JL程周边环境平安和工程施工平安的 意见,必要时进行专项设计。江苏省房屋建筑和 市政根底设施工程危 险性较大的分局部项 工程实施细那么(苏 建质安(2022) 378号 文)第八条第二、第三款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平安和工程施工 平安的意见,必要时应进行专项设计。基坑工程设计单位应具备包含相应等级岩土工程设计分项的工程勘察资质,深基坑设计施 工图必须通过专家评审。勘察、设计交底时,应向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作出说明。2.2.2. 5平安行为要求设计单位设计单位应当按规定在设计文件中提出 特殊情况下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平安和预 防生产平安事故的措施建议。建设工程平安生产 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三款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 员平安和预防生产平安事故的措施建议.2.2.3*工单位2. 2.3. 1平安行为要求施工单位设立平安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专职 平安工程师、专职平安员、机械员等。E建筑施工企业主要 负责人、工程负贡人和 专职平安生产管理人 员平安生产管理规定3(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根底设施工程施工活动的忠筑施工企业的“安管人员”,参加平安生产考核.履行平安生产责任,以及对其实施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应当符合本规定。第三条企业主要负费人,是指对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平安生产工作具有决策权的领导人员。工程负贡人,是指取得相应注册执业资格,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货具体工程工程管理的人员。专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平安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平安生产管理机构的人员和工程工程专职从事编号类别实施对象实施内容实施依据实施要点第17号)平安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第十四条 主要负货人对本企业平安生产工作全面负贡,应当建立健全企业平安生产管理体系,设置平安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 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保证平安生产投入,催促检查本企业平安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平安事故隐患,落实平安生产责任。第十七条 工程负贡人对本工程平安生产管理全面负责,应当建立工程平安生产管理体系,明确工程管理人员平安职费,落实平 安生产管理制度,确保工程平安生产费用有效使用。6建筑与市政工程施 工专业人员职业标准 (JGJ/T250)3职业能力标准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的工作职责、专业技能、专业知识以及组织职业能力 评价的根本要求。2. 2.3. 2平安行为要求施工单位工程负责人、专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与办 理施工许可手续资料一致。6省住房建设厅关于 做好建设工程合同信 息要素归集加强建筑 市场事中事后监管的 通知苏建规字 2022 1 号)附件4施工合同信息要素归集表2. 2.3. 3平安行为要求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平安生产责任制度,并按要求进 行考核。g平安生产法3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平安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 应的机制,加强对平安生产费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平安生产贡任制的落实。建设工程平安生产 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平安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平安生产责任制度和平 安生产数育培训制度,制定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平安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当的建设工程进行 定期和专项平安检查,并做好平安检查记录。2. 2.3.4平安行为要求施工单位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平安生产教育和 培训。平安生产法3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平安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平安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平安 生产规章制度和平安操作规程,掌握本懒位的平安操作技能。未经平安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平安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平安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平安 生产规章制度和平安操作规程,掌握本点位的平安操作技能,J'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平安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未经平安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拧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平安操作规 程和平安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平安生产教育和培训。生产经营单位接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实习的,应当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平安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 用品.学校应当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对实习学生进行平安生产教育和培训。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平安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平安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g建设工程平安生产 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施工单位主要负贡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平安生产工作全面负货.,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平安生产贡任制度和平 安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平安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当的建设工程进行 定期和专项平安检查,并做好平安检查记录。2. 2.3. 5平安行为要求施工单位实施施工总承包的,急承包派位应当与分 包单位签订平安生产协议书,明确各自的 平安生产职责并加强履约管理。建设工程平安生产 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平安生产负总贡.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备自的平安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 对分包工程的平安生产承当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平安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平安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当主要货任。2. 2.3. 6平安行为要求施工单位按规定为作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平安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 那么佩戴、使用.C建设工程平安生产 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施,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平安防护用具和平安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作业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中存在的平安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 冒险作业。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平安的紧急情况时,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编号类别实施对象实施内容实施依据实施要点£建筑施工作业劳动 防护用品配备及使用 标准(JGJ184-2022)1.0.3从事新建、改建、扩建和撤除等有关建筑活动的施工企业,应依据本标准为从业人员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使其免遭 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2.2.3. 7平安行为要求施工单位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 备上,设置明显的平安警示标志。平安生产法第三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仃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平安警示标志。6建设工程平安生产 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 口、桥梁口、磁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平安警示标志.平安警示标志必 须符合国家标准。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用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平安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 的,施工单位应当做好现场防护,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当,或者按照合同约定执行。2. 2. 3. 8平安行为要求施工单位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平安生产费用。建设工程平安生产 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平安作业环境及平安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平安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 和更新、平安施工措施的落实、平安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6建筑工程平安防护、 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 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 ) 89 号)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确保平安防护、文明施工措淹费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平安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工程费用清 单备查。施工单位平安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建筑工程平安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组织实施进行现场监督 检查,并有权向建设主管部门反映情况。工程总承包单位对建筑工程平安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增用的使用负总资。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向分包单位 支付平安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总承包单位不按本规定和合同约定支付费用,造成分包单位不能及时落实平安防护措施导致 发生事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主要责任。2. 2.3. 9平安行为要求施工单位按规定建立健全生产平安事故隐患排查 治理制度.平安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平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 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有平安生产监督管理职费的部门应当建立 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催促生产经营单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企业平安生产标准 化根本标准(GB/T 33000-2022)5. 5. 3.1除患排查企业应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逐渐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贡人到每位从业人母的哙患排查治理和防控货任制. 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发现并消除除忠,实行隐患闭环管理。企业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标准等, 组织制定各部门、岗位、场所、设缶设施的陷患排查治理标准或排查清单,明确隐患排查的时限、范用、内容和要求,并组织井 展相应的培训。险患排查的范围应包括所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场所、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包括承包商和供给商等相关效劳范 闱。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结合平安生产的需要和特点,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不同 方式进行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按照隐患的等级进行记录,建立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组织有关 人员对本企业可能存在的重大隐忠作出认定,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企业应将相关方排查出的隐患统一纳入本企业隐患管理。2. 2.3. 10平安行为要求施工单位按规定执行建筑施工企业负货人及工程 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建筑施工企业负货 人及工程负贵人施工 现场带班哲行方法(建质(2022) 111 号)第三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企业负货人及工程负货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并严格考核。 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应明确其工作内容、职责权限和考核奖惩等要求。2. 2.3. 11平安行为要求施工单位按规定制定生产平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并定期组织演练。平安生产法第七十八条生产经苜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平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的生产平安事 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并定期组织演练.京建设工程平安生产 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平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 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生产平安事故应急 预案管理方法(应急 部令第2号)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贵人负贡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案的真实性和实用性负货:各分管负责人应 当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第三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方案,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唆特点,每年至少组织诙综合应急预案 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 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城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 经营单位,应当至少每半年组织次生产平安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并将演练情况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平安生产 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编号类别实施对象实施内容实施依据实施要点2. 2. 3. 12平安行为要求施工单位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平安事故。平安生产法第八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平安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货人.单位负货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 定立即如次报告当地负有平安生产监督管理职贵的部门,不得降瞒不报、该报或者迟报,不得成心破坏事故现场、消灭有关证据。g建设工程平安生产 管理条例第五十条施工单位发生生产平安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贵平安生产监督 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应当同时向特种设备平安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上报。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生产平安事故报告 和调杳处理条例(15 务院第493号令)第九条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资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平安生产监督管理职贵的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 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平安生产监督管理职员的有关部门报告.2. 2.3.13平安行为要求施工单位开工后,施工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在 “省平安管理系统”中细化、补充危险性 较大的分局部项工程清单(附件3)及其 平安管理措施等资料。江苏省房屋建筑和 市政根底设施工程危 险性较大的分局部项 工程实施细那么(苏 建质安(2022) 378号 文)第十条工程开工后,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及时在“省平安管理系统”中细化、补充危险性较大的分局部项工程清单 (附件3)及其平安管理措魂等资料。2. 2.3. 14平安行为要求施工单位危大工程管理,如交底、巡视、检查、验 收。江苏省房屋建筑和 市政根底设施工程危 险性较大的分局部项 工程实施细那么(苏 建质安(2022) 379号 文)第二十三条专顼施工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工程技术负费人应当按分局部项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进行方案交底,交底内容应 当包括施工工艺、材料、设备、工作流程、工作条件、平安技术措施,以及平安管理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应由双方共同签字确认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向作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平安技术交底,交底由双方和工程专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共同签字确认。专项 施工方案实施前,施工单位应将危险性较大的分局部项工程交底记录(附件7)上传至“省平安管理系统”。第二十五条工程负货人应当在施工现场咫职,并巡查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第.十一条危大工程验收合格后,施,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设置眩收标识牌,公示验收时间及责任人员.2.2.4监理单位2. 2.4. 1平安行为要求监理单位按规定编制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那么.C建设工程览理规 范(GB/T50319)4. 2监理规划4.1.1 监理规划可在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并应在召开第次工地会议前报送 建设单位。4.1.2 监理规划编审应遵循以下程序:1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帅编制:2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由工程监理单位技术 负责人审批.4.1.3 监理规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工程概况;2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目标:3监理工作依据;4监理组织形式、人员 配备及进退场方案、监理人员岗位职责:5监理工作制度:6工程质量控制:7工程造价控制:8工程进度控制:9平安生产管 理的监理工作;IO合同与信息管理:11组织协调:12监理工作设施。4.1.4 在实施建设工程监理过程中,实际情况或条件发生变化而需要调整监理规划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修 改,并应经工程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报建设单位。4.3监理实施细那么4.3.1 对专业性较强、危险性较大的分局部项工程,工程监理机构应编制监理实施细那么。4.3.2 监理实施细那么应在相应工程施,开始前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并应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4.3.3 监理实施细那么的编制应依据以下资料:1监理规划;2工程建设标准、工程设计文件;3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 方案.4.3.4 监理实施细那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专业工程特点;2监理工作流程:3监理工作要点:4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4.3.5在实施建设工程监理过程中,监理实施细那么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修改,并应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5. 5.2工程监理机构应审杳施工单位现场平安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并应审杳施工单位平安生产许可证及施工单位工 程经理、专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同时应核查施工机械和设施的平安许可验收手续。5. 5.1工程监理机构应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履行建设工程平安生产管理的监理职员,并应将平安生产管理的监 理工作内容、方法和措施纳入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那么。编号类别实施对象实施内容实施依据实施要点2. 2.4. 2平安行为要求监理单位按规定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平安技术 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和平安文明施工措 施.C建设工程平安生产 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平安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2. 2.4. 3平安行为要求监理单位按规定审核各相关单位资顺、平安生产许 可证、“安管人力”平安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并做好 记录。关于落实建设工程 平安生产监理责任的 假设干意见(建市2006 248 号)(-)施工准备阶段平安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5 .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和平安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6 .审杳工程经理和专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合法资格,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7 .审核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是否合法仃效。2. 2.4.4平安行为要求监理单位按规定对现场实施平安监理.发现平安事 故隐患严重且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 停止施工的,应及时向政府主管部门报 告C建设工程平安生产 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平安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 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 告。2. 2.4. 5平安行为要求监理单位按规定审直施工单位制定的对毗邻建筑 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专项保护措施

    注意事项

    本文(江苏省质量安全手册下册:安全分册.docx)为本站会员(夺命阿水)主动上传,课桌文档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课桌文档(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

    课桌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