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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2026年度城区路灯(含公园照明)养护项目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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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2026年度城区路灯(含公园照明)养护项目招标文件.docx

    政府采购内公开招标文件项目编号:TC2023CG1066号项目名称:2024-2026年度城区路灯(含公园照明)养护项目采购人:宁波市北仑区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中心采购机构: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3年12月温馨提醒1、投标文件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分别编制。2、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在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应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浏览并下载,未及时浏览下载的责任自负。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4、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o第一部分招标公告3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7第三部分采购需求19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31第五部分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35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64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2024-2026年度城区路灯(含公园照明)养护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IkJ:S)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TC【2023】CG1066号项目名称:2024-2026年度城区路灯(含公园照明)养护项目预算金额(元):2040995最高限价(元):2040995招标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2024-2026年度城区路灯(含公园照明)养护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2040995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北仑城区范围内道路的路灯约17146盏;公园绿地照明灯约3075盏;变压器维修约92座。路灯(含公园照明)日常养护(包括黑灯维修、线路电缆维修、路灯设施维修、单灯控制器维修、设施被偷盗后修复、投诉及智慧城管案件处理等)及相应的电缆、配电箱等相关设施的养护维修及非法附着物的拆除等;路灯维修所开挖的路面、人行道、绿化的修复等;变压器、配电箱(含供电线路)、分支箱、灯杆、灯具、电器、光源、基座、害井及地上地下的电缆管线等照明附属设施的日常养护维修等;路灯监控设施及智慧路灯LED显示屏维护、24小时值班;业主管理的其他用电设施维修等。总价包括包干价与可变价部分,具体详见随招标文件所附的excel清单。备注:本项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为服务期内的第一年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三年具体预算均为:2040995元/年)合同履约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上一年度前11个月发包人对中标单位的服务考核平均分在90分以上的且合同年内没有其余触发合同解除条款的,方可签次年服务合同。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条件: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sdf.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其中,小微企业包括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 .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为:标项1具有有效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监理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注:木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有资格证明文件。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至2023年12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Ikj:S)。3、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潜在供应商登陆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只有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注:请投标人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网站客服,咨询电话,95763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提月25日09:00(北京时间)°2、投标地点(网址):“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政采云平台(SC)在线提交;北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北仑行政大楼B座三楼招投标中心交易厅,具体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3、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5日09:00(北京时间)。4、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2.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政府采购网(Ikj:)”、“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4011/website/construction)n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2.2落实的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3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投标文件制作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o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4)以U盘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1份,即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5)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使用备份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下评标。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在开标前提供备份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2.4特别提醒事项:供应商递交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方式:(1)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须在2023年12月24日11:30前将备份电子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实际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文件邮寄地址为:宁波市郸州区江南路599号科技大厦4楼,收件人:彭秀雅,联系方式:。(2)采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代表(原则上不超过1名)进入开标现场(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大楼B座三楼招投标中心交易厅,具体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递交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参与现场开标活动的人员应自觉遵守和服从交易现场管理。2.5因信用中国网站中“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已调整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但政采云系统自动生成的仍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故查询的内容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为准。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 .采购人信息:名称:宁波市北仑区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中心地址:北仑区新硬街道镇府路78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许老师项目联系方式(询问):质疑联系人:林老师质疑联系方式: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邺州区江南路599号科技大厦4楼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彭秀雅项目联系方式(询问):、质疑联系人:张燕平质疑联系方式: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宁波市北仑区财政局采购办地址: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6楼联系人:严老师监督投诉电话:温馨提示: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前附表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2024-2026年度城区路灯(含公园照明)养护项目项目编号:TC2023JCG1066号2采购人:宁波市北仑区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中心项目联系人:许老师、林老师项目联系方式(询问):地址:北仑区新硬街道镇府路78号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郸州区江南路599号科技大度4楼项目联系人(询问):彭秀雅项目联系方式(询问):、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5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为:本项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为服务期内的第年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三年具体预算均为:2040995元/年)。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7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是。8是否允许投标人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否。9现场踏勘:不组织,供应商如有需要,请自行踏勘现场。10投标报价:本项目采用折扣系数报价,投标人的中标金额=招标人限价X中标折扣系数。投标人在填报系数时,应将服务期内合同约定养护范围内服务所需的费用进行综合考虑。包括照明设施养护费、照明设施维修器材、耗材包干费、设施被盗费、台风及洪水造成的设施损坏后的维修或更换费、办公场所使用费、自备专用车辆仪器工具使用费(含折旧费、油料费、保险费、人工费等)、劳保和安全用品使用费、开挖费、租船费、协调费、经营管理费、税费、利润等其他一切费用。备注:(1)本项目采用折扣系数报价,折扣系数超过100%的作无效标处理。(2)考虑到合同期内可能会发生的零星移交照明设施的养护需求,零星移交的照明设施的结算单价=招标人预算清单中的相应单价X中标的折扣系数。(3)清单中的包干价和可变价均根据折扣系数进行折扣下浮。11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第一部分招标公告12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第一部分招标公告13投标文件份数:(1)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含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2)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含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不作强制要求,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提供)。注: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前补交纸质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打印件(含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3套,并加盖公章。14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日历天。1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6履约保证金金额:本项目履约担保不作要求。17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S)、中国政府采购网(S)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禁止参加采购期限内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供应商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单位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18其他说明:对于招标文件中提及的复印件要求,照片件、扫描件与其具有同等效力。不同供应商的文件出自同一终端设备或在相同Intenlet主机分配地址(相同IP地址)网上报名或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做无效标处理。19中标服务费:(1)中标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90%计取,计费基数为中标价。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中标服务费。(2)中标供应商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向本招标代理公司支付中标服务费。20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的相关政策: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中标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21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单位。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采购人”)。2 .“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3 .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4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5 .“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6 .“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7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三)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四)投标委托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投标人代表须为投标人的在职员工,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见第六部分)。(五)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反规定除外)。(六)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转包与分包本项目不得转包,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分包。(八)特别说明: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处理。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九)质疑和投诉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须在应知其利益受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为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就招标文件提出质疑;未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视为与采购结果没有利害关系,不得就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3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面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格式和内容须符合财政部质疑函范本要求,供应商可到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财政部质疑函范本。4 .接收书面质疑函的方式:质疑人可通过送达、邮寄、传真的形式提交书面质疑函,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的书面质疑函以被质疑人签收邮件之日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之日,通过传真方式提交的书面质疑函以被质疑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原件之日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之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方式:见本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有关联系方式。5 .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供应商可到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财政部投诉书范本。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第三部分项目内容及要求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及标准第五部分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七部分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如有)(二)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 .澄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经在网站发布,视同己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若因未能及时了解到上述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3 .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4 .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一)投标文件的组成(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的组成),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1 .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人资格条件自查表(格式见附件1);(2)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见附件2);(3)投标承诺函(格式见附件3):(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4);(5)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特定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8);(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无须提供声明函)(格式见附件9)(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2 .商务技术文件:(1)投标人符合性自查表(格式见附件10):(2)技术及服务条款偏高表(格式见附件11);(3)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12);(4)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3);(5)技术服务方案(具体详见评分标准,格式自拟);(6)类似项目业绩表(格式见附件14);(7)评分标准或采购文件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具体详见评分标准)(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3 .报价文件:(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5;(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6);(3)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重要说明:商务技术中不得出现木项目的投标总价,否则为无效投标。(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单位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例如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三)投标报价1 .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2.报价要求:详见招标文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文件针对同一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五)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4 .投标文件的份数: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供应商应准备以下投标文件:(1)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含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2)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含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不作强制要求,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提供),5 .电子投标文件:5.1 供应商应根据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六)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1.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用封袋密封后递交。2 .投标文件的包装封面上应注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投标文件名称(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子包号(如有),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 .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由此造成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4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己提交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当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5.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投标件,将被拒收。四、开标1、电子招投标开标程序:(1)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2)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开启已解密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并做开标记录;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3)对资格和商务技术文件进行评审;(4)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宣告评审无效供应商名单、投标无效的原因及其他有效投标的评分结果;(5)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开启已解密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并作开标记录。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6)对报价情况进行评审;(7)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公布评审结果。(8)开标会议结束。2、特别说明:政府采购云平台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程序,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1)若有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代理机构将开启该供应商递交的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以完成开标,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2)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3)未开启的备份投标文件可以退还。五、评标(一)组建评标委员会本项目评标委员会依法组建。(二)评标的方式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三)评标程序按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规定的。(四)投标无效的情形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资格条件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2、在符合性审查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2.1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签章的;2.2 投标代表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或委托人未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填写项目不齐全的;2.3投标文件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2.4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2. 5投标有效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2.6 带的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采购方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7 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2. 8与其他参加本次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差错相同3处以上的。3、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2.1 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3. 2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采购人不能支付的;3. 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的;3. 4投标报价中出现重大缺项、漏项;3.5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不能在评标现场合理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说明其报价的合理性的。4、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五)澄清问题的形式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以书面形式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六)错误修正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 .政采云平台填报的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与上传的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不一致的,以上传的报价文件为准;3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4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5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具有约束力,若投标人不确认的,则其投标无效。(七)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1 .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2 .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八)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1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4 .曾经参加过该采购项目的进口产品论证工作;5 .通过随机抽到本单位的评审专家,采购人已经指定了采购人代表,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采购人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评审专家情形除外;6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回避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评审专家发现本人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要求其回避。(九)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合格性和响应情况,仅依据供应商所递交一切文件的真实表述,不受与本项目无直接关联的外部信息、传言而影响自身的专业判断。(+)评委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十一)评标过程的监控与保密要求1.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开标后到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所有涉及评标委员会名单以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评价、比较等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有关人员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六、定标1.确定中标人。本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采购人不得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候选人。2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3 .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在相关网站上发布中标公告。不在中标名单之列者即为落标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4 .凡发现中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移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6)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采购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七、合同授予(一)签订合同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2 .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在合同金额变更范围内,如需审批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有权变更采购项目的数量和服务内容,但不能对单价或其他条款和条件作任何改变。3 .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的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签订的附件。4 .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应重新招标。5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八、履约验收采购人负责对中标供应商的履约行为进行验收。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九、特别说明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2、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关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如下:1.1、 K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具体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1.2、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D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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