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联合验收工作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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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联合验收工作规范.docx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联合验收工作规范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3.1 联合验收13.2 联合测绘13.3 主会办制度23.4 违法建设23.5 违规审批24基本要求25联合验收事项35.1 基本规定35.2 规划条件核实35.3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抽查35.4 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45.5 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56申请条件57办理流程61.1 申请阶段61.2 材料审查阶段71.3 材料补正阶段71.4 现场核验阶段81.5 现场整改阶段81.6 结果反馈阶段87. 7不可抗力影响88信息化管理88.1信息化要求98. 2编码规则98. 3信息共享平台99. 4信用信息共享109监督检查10附录A部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联合验收申请材料及表单11附表A.1联合验收申请表11附表A.2授权委托书17附表A.3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成果报告书18附表A.4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制作、安装质量检验评定表31附表A.5临战转换技术措施33附表A.6人防工程隐蔽工程会议纪要及检查记录34附表A.7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报告40附表A.8人防工程开工登记表42附表A.9防空地下室建设或易地建设申请表44附表A.10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行政许可决定书46附表A.1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消防工程)47附表A.12档案专项检查结果告知表78附表A.13新装(增容)送电单79附表A.14供水接入服务通知书80附表A.15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81附表A.16燃气工程质量验收记录84附表A.17供热管网工程竣工交接书84附表A.18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86附表A.19有线电视专属网络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87附表A.20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88附表A.21规划红线内道路验收记录89附表A.22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竣工验收信息表90附表A.23充电桩验收记录91附表A.24停车场(含非机动车)验收记录92附表A.25快递箱(柜)验收记录93附表A.26无障碍设施(含适老化)验收记录94附表A.27环卫设施验收记录95附表A.28雨污分流验收记录96附表A.29竣工结算备案表97附表A.30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98附表A.31质监机构反馈单102附表A.32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103附录B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联合验收过程表单107附录B.1联合验收意见告知单107附录B.2联合验收受理决定书108附录B.3联合验收一次性补正(整改)告知单109附录B.4联合验收复查(复验)申请单110附录B.5联合验收重新申请告知单Ill附录B.6联合验收合格意见书112附录B.7档案移交告知函114附录C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联合验收流程图115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联合验收工作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联合验收的基本要求、联合验收事项、申请条件、办理流程、监督检查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联合验收工作。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修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工程、城市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含城市规划区内的穿山过江隧道、地铁隧道、地下交通工程、地下过街通道)、给水排水工程、城镇燃气输配工程、城镇热力工程、公共交通工程(含轨道交通)、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城镇环境卫生工程、城市道路照明工程、城镇园林绿化工程等。保密工程可不纳入联合验收。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口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226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C0217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DB42/T1908建设工程档案整理与移交规范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数据标准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联合验收管理办法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联合验收工作指南湖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联合验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完工后,由工程建设单位申请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统一申报、一口受理,并行推进、联合审验,信息共享、集中反馈,限时办结、统一出件”的验收模式。3.2 联合测绘对审批权限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工程,在行政审批过程中涉及到需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提供的地籍测绘、规划条件核实测绘、房产测绘服务、地下管线测绘等,建设单位可自愿选择测绘机构,测绘机构在符合资质条件的情况下,全程开展上述测绘服务。3. 3主会办制度联合验收依照“谁建设、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主会办制度。主办部门为联合验收牵头部门,负责统筹协调联合验收工作;会办部门为各相关职能部门,应积极配合主办部门开展工作,根据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共同推进联合验收工作。3.4 违法建设违法建设,是指在工程立项、用地、规划、建设、验收等环节未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违反建设审批规定的建设行为,或者存在违规改扩建(装饰装修)、改变房屋用途等违法情况的建设行为。3.5 违规审批违规审批,是指违反法定程序、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的,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行为。4基本要求4.1 联合验收工作应符合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强化审批责任、加强综合协同、转变监管方式、实现“一网通办”、提高验收效能的原则。4.2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是联合验收工作的省级主办部门,主要负责联合验收的指导与监督。相关各职能部门是联合验收工作的省级会办部门,依职责对本行业的验收事项开展指导与监督。各市、州、县发放施工许可证的部门为主办部门,负责组织协调联合验收工作。相关各职能部门为会办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法定验收内容实施验收,并对验收过程和结果负责。4.3 供水、供电、燃气、热力、排水、通信、广播电视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的行业主管部门和具体审批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督导报装,提前到开工前办理,在工程施工阶段同步完成相关设施建设,相关设施完工后由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在联合验收前达到接入条件。4.4 对联合验收涉及的勘验、测绘工作,实行“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建设单位可以自行委托一家具备相应资质的测绘机构完成联合验收所需各项测绘工作,各会办部门不得要求建设单位委托相关测绘机构单独进行专项测绘。4.5 联合验收相关各会办部门应根据建设单位需求,提前开展业务指导服务。4.6 建设单位应对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被纳入不良诚信记录。4.7 对发现的违法建设和违规审批的项目,发现该行为的职能部门应在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联合验收系统(下称“联合验收系统”)中进行登记,并通过主办部门推送至相关会办部门,按规定督促整改,依照联合验收工作要求纳入监管,待违法建设和违规审批行为处理完毕后再办理联合验收手续。5联合验收事项5.1 基本规定5.1.1 联合验收事项主要包括:a)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b)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c)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d)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5.1.2 单独办理施工许可证的装饰装修工程,纳入联合验收的事项包括:a)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b) 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5.2 规划条件核实规划条件核实的验收内容应包括:a) 是否符合土地用途,现状用地范围与权属用地范围是否一致;b) 是否符合规划条件,是否按照规划许可要求完成相应的工程建设,是否符合经审查通过的规划设计方案总平面图;c) 配套服务设施是否按照规划条件和审查通过的规划设计方案建成;d) 用地范围内应拆除的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是否拆除:e) 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建设;f) 其他相关要求。5.3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抽查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抽查的验收内容应包括:a)建筑类别与耐火等级;b)总平面布局,应当包括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面、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等项目;c)平面布置,应当包括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等建设工程消防用房的布置,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中有位置要求场所(如儿童活动场所、展览厅等)的设置位置等项目;d)建筑外墙、屋面保温和建筑外墙装饰;e)建筑内部装修防火,应当包括装修情况,纺织织物、木质材料、高分子合成材料、复合材料及其他材料的防火性能,用电装置发热情况和周围材料的燃烧性能和防火隔热、散热措施,对消防设施的影响,对疏散设施的影响等项目;f)防火分隔,应当包括防火分区,防火墙,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窗,竖向管道井、其他有防火分隔要求的部位等项目;g)防爆,应当包括泄压设施,电气防爆,以及防静电、防积聚、防流散等措施;h)安全疏散,应当包括安全出口、疏散门、疏散走道、疏散楼梯、避难层(间)、避难走道、防火隔间、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等项目;i)消防电梯;j)消火栓系统,应当包括供水水源、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消防给水设备、消防水箱、稳压设施、管网、室内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末端试水装置、系统功能等项目;k)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当包括供水水源、消防水池、消防水箱、稳压设施、消防水泵、报警阀组、管网、喷头、水泵接合器、末端试水装置、系统功能等项目;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当包括系统形式、火灾探测器的报警功能、系统功能、以及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设备和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等项目;m)防烟排烟系统及通风、空调系统防火,包括防烟分区,分隔措施、系统设置、排烟风机、管道、防火阀和排烟防火阀、系统功能等项目;n)消防电气,应当包括消防电源、柴油发电机房、变配电房、消防配电、用电设施、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等项目;o)建筑灭火器,应当包括配置、布置等项目:P)泡沫灭火系统,应当包括泡沫灭火系统防护区、泡沫液罐、以及泡沫比例混合装置、泡沫发生装置、系统功能等项目;q)消防水炮系统,应当包括定位器、火灾探测器、联动控制系统、消防泵组、泡沫液罐、以及泡沫比例混合装置、末端试水装置、系统功能等项目;r)气体灭火系统的系统功能;s)其他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的项目,以及带有“严禁”、“必须”、“应”、“不应”、“不得”要求的非强制性条文规定的项目。5.4 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5. 4.1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内容应包括:a)竣工验收的组织、程序、内容、意见;b)施工单位出具的人防工程质量竣工报告、勘察设计单位出具的人防工程质量检查报告、监理单位出具的人防工程质量评估报告;c)工程实体质量和工程观感质量;d)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e)工程质量评定等级及质量问题的整改意见。5.4 .2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内容应包括:a)工程概况和监督工作概况;b)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及执行人防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检查情况;c)工程实体和防护设备质量监督抽查情况;d)工程质量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抽查情况;e)工程质量问题的整改和质量事故处理情况;f)质量责任主体及相关人员的不良记录;g)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监督记录;h)对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建议。5.4.3经批准易地建设人防工程应包括:a) 防空地下室建设或易地建设申请表;b) 应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行政许可决定书;c) 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缴款凭证。5.5 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内容应包括:a) 竣工验收的组织、程序、内容、意见;b) 建设工程档案移交清单及归档说明描述准确,反映工程档案的真实状况;c) 建设工程文件内容应符合国家和湖北省现行有关标准规定,结论明确,签字签章完备;d) 建设工程文件应当是原件;依照有关规定可以报送复制件的,复制件上应当注明原件的保存处,并加盖原件保存单位印章。e) 建设工程档案整理立卷应符合建设工程档案整理与移交规范(DB42/T1908-2022)的规定;f) 纸质文件的材质、书写、幅面,电子文件的格式、载体,声像档案的格式、内容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要求。6申请条件6.1 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审批服务事项,在联合验收前应补齐相关手续。6.2 对违法建设和违规审批的项目,其违法建设和违规审批行为应处理完毕。6.3 组织完成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并取得档案专项检查结果。6.4 道路、供水、供电、燃气、热力、排水、通信、广播电视等市政公用服务设施满足接入条件;规划红线内道路、节能、电梯、环卫设施、充电班、停车场(含非机动车)、快递箱(柜)、无障碍设施(含适老化)、雨污分流、配套绿化工程或园林绿化专项工程等完成验收。6. 5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服务全过程相关验收材料齐全。6.4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在申请联合验收前,应将经过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双方确认的竣工结算文件,报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审查备案。6.5 对产业项目单体提前验收,以及办理了同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涉及多个单位工程的建设项目,能单独投入使用的,可申请单位工程联合验收,应满足以下条件:a) 通过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质量竣工验收;b) 符合规划部门关于规划条件核实分期办理条件相关规定;c) 符合住建部门关于办理消防验收的相关规定;d) 涉及防空地下室建设的,应保持工程完整性,并满足人防验收要求;e) 道路、供水、供电、燃气、热力、排水、通信、广播电视等市政公用服务设施满足接入条件,并能在投用前接入;f) 拟投用部分与其他部分之间应设立安全、可靠、美观的临时物理隔离,保证投用部分具有安全独立的使用空间;g) 涉及反恐场地和设施的,应满足反恐验收要求。7办理流程7.1 申请阶段7.1.1 符合验收申请条件后,建设单位可按照联合验收要求,通过联合验收系统上传或从其他相关审批服务系统获取联合验收申请材料(相关材料详见表1),推送至联合验收系统,并提交联合验收申请表。序号申报材料(必填项带*)提交材料要求、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1项目审批核准文件2选址意见书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4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二、工程建设许可阶段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施工许可阶段6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其审查合格意见书(低风险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安全承诺书)(*)7设计变更单及审杳情况(*)8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四、竣工验收阶段(一)通用申请材料9建设工程联合验收申请表(*)10建设单位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11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法人授权委托书(*)12工程竣工图(含规划、人防、消防等)(*)(二)建设工才至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核发所需材料13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成果报告书(*)(三)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所需材料(二者必选一)己建设人防工才%项目所需材料14监理单位出具的人防工程监理报告(*)15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制作、安装质量检验评定表(*)16临战转换技术措施(*)17人防工程开工登记表(*)18人防工程隐蔽工程会议纪要及检查记录(*)19施工单位出具的人防工程竣工验收质量自评报告(*)20人防工程质量保修书、人防防护设备保修书、己安装人防防护设备清单及暂缓安装人防防护设备清单、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人防防护设备质量安装检测综合报告(*)经批准易地建设人防工程项目所需材料21防空地下室建设或易地建设申请表(*)22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行政许可决定书(*)23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缴款凭证(*)(四)建设工才呈消防验收(备案)所需材料24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五)建设工才%竣工档案验收所需材料25档案专项检查结果告知表(*)(六)公共设力市接入服务有关资料26新装(增容)送电单(*)27供水接入服务通知书(*)28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29燃气工程质量验收记录(*)30供热管网工程竣工交接书31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32有线电视专属网络工程蝮工验收登记表33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电梯)34规划红线内道路验收记录(*)35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竣工验收信息表(*)36充电桩验收记录(*)37停车场(含非机动车)验收记录(*)38快递箱(柜)验收记录(*)39无障碍设施(含适老化)验收记录(*)40环卫设施验收记录(*)41雨污分流验收记录(*)(七)其他资彳斗42竣工结算备案表(*)43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44质监机构反馈单(*)45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7.1.2 资料齐全,联合验收系统自动同意提交,否则联合验收系统不同意提交,并自动告知缺项资料。联合验收系统将从同意提交的当天自动开始计时。7.1.3 联合验收期间,建设单位应成立联合验收专班,具体负责与主办部门、会办部门的工作衔接,并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在约定时间到场配合现场核验工作。对于体量大、工艺复杂、技术难度高的工程项目,必要时可聘请相关专家参与验收。7.2 材料审查阶段7. 2.1主办部门收到建设单位提交的联合验收资料后,应通过联合验收系统推送至相关会办部门,各会办部门对建设单位所提交资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和一致性进行审查。相关各会办部门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查,并通过联合验收系统向主办部门反馈审查意见和结论。主办部门在收齐审查意见后,统一反馈至建设单位。7. 2.2材料审查结论包括同意受理和补正两种。7.4 材料补正阶段7. 3.1需要补正材料的,主办部门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建设单位应在一次性补正(整改)告知单出具之日起60口内按要求完成补正工作,向主办部门提出复查申请,补正期限不计入受理时限。8. 3.2相关会办部门应在收到补正材料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出具补正审核意见。在补正期限内未能完成补正相关材料的,或者补正审核不通过的,主办部门终止联合验收流程,并向建设单位出具联合验收重新申请告知单。建设单位须在完善相关材料后重新发起联合验收申请。9. 3.3相关各会办部门均反馈同意受理的审查结论后,主办部门应及时做出受理决定,联合验收系统自动将受理决定推送至规划、消防、人防和档案管理的会办部门。7.5 现场核验阶段7.5.1 收到主办部门的受理决定后,规划、消防、人防和档案管理的会办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于第3个工作日至现场开展现场核验工作。无法共同到场的,自行组织参建各方对验收事项进行核验。在8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验收合格的决定,及时向主办部门反馈现场核验意见,并上传结论文书。7.5.2 验收意见分为通过、不通过两类,具体如下:a)验收意见为通过的,由会办部门向主办部门提交验收合格意见单及文书;b)验收意见为不通过的,会办部门应将验收意见单连同联合验收一次性补正(整改)告知单提交给主办部门,主办部门收齐补正(整改)告知单后,统一反馈给建设单位。7.6 现场整改阶段7.5.1存在专项验收不通过的,对应会办部门应在联合验收系统中填写明确未通过事项、法定依据及整改意见等。主办部门汇总相关意见后,统一反馈至建设单位。7.5.2建设单位应在一次性补正(整改)告知单出具之日起60日内按要求完成整改,向主办部门提出复验申请,并提交整改完毕的材料及书面证明。逾期未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主办部门出具联合验收重新申请告知单。7.5.3主办部门收到复验申请后及时推送至对应会办部门,相应会办部门应对整改材料进行审查并开展现场复验,及时向主办部门反馈现场复验意见,并上传结论文书。7.5.4各会办部门应参照本规范7.4.1完成整改复查。7.5.5全部专项验收复验合格的项目,由主办部门出具联合验收合格意见书;部分专项验收复验仍不合格的项目,由主办部门出具联合验收重新申请告知单。建设单位须在条件具备后重新申请联合验收。7.6结果反馈阶段7.6.1全部专项验收通过后,相关会办部门应在联合验收系统中办结时同步上传结论文书,主办部门在1个工作口内出具联合验收合格意见书。7.6.2通过联合验收的项目,主办部门应及时向项目所在地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发出档案移交告知函。7. 7不可抗力影响如遇自然灾害、突发疫情等不可抗力情况或其他不可控情况导致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核验,主办部门可以“中止”业务办件但需列明具体理由及上传佐证材料,暂停受理时间。当不可抗力情况或其他不可控情况等消除后,主办部门应及时“恢复”业务办理,同时继续受理时间。如不可抗力情况或其他不可控情况无法在60日内消除的,主办部门终止联合验收流程,并向建设单位出具联合验收重新申请告知单。8信息化管理7.1 信息化要求7.1.1 建设单位在申请联合验收时,应通过联合验收系统获取及核实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服务全过程有关合法合规材料及审批服务文件。7.1.2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联合验收系统的建设、日常运维技术保障,统筹联合验收事项的标准调整,负责汇集、跟进解决各会办部门使用联合验收系统中遇到的系统问题。各市、州、县己建立联合验收系统的,应按要求修改完善,与省联合验收系统顺利对接。尚未建立联合验收系统的,应直接应用省联合验收系统办理业务。7.2 编码规则8. 2.1项目编码是工程项目在信息系统中判断唯一性的标识编码。项目编码由16位数字组成,其结构定义如下:“项目编码=6位行政区划-6位当前日期-4位工程项目序列码”,JOo(XXXXXXXXXXXXX工程项目序列码Q位)年月日(6位)工程项目所在地行政区划(6位)a)工程项目所在行政区划代码为6位,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2007)的规定。b)工程项目日期代码,格式为YYMMDD,长度为6位,由属于该工程项目下的第一条信息资源产生的日期(建议采用工程项目报建立项日期)确定。如2014年5月1日,代码为140501Oc)工程项目序列码为4位,依据工程项目日期代码确定,同一日期内,不同工程项目由“0001”开始依次往后编码,如:OOOUOOO2、0003。8.2.2单体编码是单位工程在信息系统中判断唯一性的标识编码,编码规则:由16位项目编码+3位序列码组成(如:OOh002)8. 2.3联合验收合格意见书文书编号是联合验收合格意见书在信息系统中判断唯一性的标识编码,编码规则:由16位项目编码+工程项目环节类别代码+“-”+6位文书许可日期代码(格式为YYMMDD)+3位顺序码组成(如:OOK002),工程项目环节类别为联合验收,代码固定为“L定。8.3 信息共享平台联合验收系统提供联合验收申报表单、申报材料、审批过程、审批结果等信息共享。由信息使用方发起信息共享申请,政务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按照标准搭建信息共享服务接口。通过约定信息共享的内容与规则提供给信息使用方,实现信息的共享交换。8.4 信用信息共享各主办、会办部门在开展联合验收工作时,可以查阅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联合验收主体的信用信息,包括:失信信息公开的主体名称、违法(违规)行为、处理依据、处理决定、处理时间和处理机关等;其他信用信息公开的主体名称、信用相关的行为内容、认定时间、认定单位等。9监督检查9.1 建设单位在联合验收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其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并纳入诚信管理体系,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9.2 相关主办、会办部门应贯彻落实行政效能电子监察制度。对未在规定时限内履行联合验收职责的,将予以通报,并采取实施红黄牌制度或扣除电子监察相应分值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按照行政效能监察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部门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9.3 应采取内部监督、社会监督等形式对联合验收活动进行监督。9.4 应采取现场巡查、事后回访等方法对联合验收服务进行监督。9.5 应建立效能评价、电话投诉、网上投诉等服务质量反馈和投诉制度,畅通投诉渠道,妥善解决投诉问题。9.6 应依据监督结果督促管理机构改进管理,督促联合验收改进服务。附录A部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联合验收申请材料及表单附表A.1联合验收申请表联合验收申请表项目代码:项目编码:(由系统自动生成)建设单位z*X个人建设单位名称本单位(人)承诺:对本表所填报的内容及幽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人代表:(名章)申请单位:(公章)委托人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证件号码联系电话组织机构代码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通讯地址省市区(县)申请事项口规划条件核实口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口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口已建设人防工程口经批准易地建设人防工程口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工程名称工程代码工建码建设地点市(州)县(区)项目类型口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工程口政府投资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口社会投资房屋建筑工程口社会投资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其他工程申报验收工程规模面积m2线长m申验部分合同造价(万元)工程类别口建筑口市政口装饰装修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颁布时间建筑面积编号施工许可证颁布时间编号竣工验收情况竣工日期竣工内容建设工程建筑面积(Hf)审批面积(m2)竣工面积(m三)基本情况建设工程使用性质审批使用性质实际使用性质建设工程红线定位与验线放线时间验线时间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文号(审查意见为合格的)审查合格日期特殊建设工程情形口一口二口三四五口六七八九十口十一口十二筑度建高建筑类型口工业建筑口公共建筑口住宅建筑口其他是否为人员密集型场所口是否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勘察单位一质级资等项目负责人一系话联电设计单位质级资等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监理单位质级资等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施工单位质级资等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如有多家单位,请在此格填写)口建筑保温材料类别B1B2保温层数保温部位保温材料口装修工程装修部位顶棚口墙面口地面口隔断口固定家具口装饰织物口其他装修面积装修层数使用性质原有用途口土建工程口防火间距口防火分区口消防电梯口防烟楼梯口封闭楼梯口消防车通道口消防控制室消防设施及其他室内消火栓系统室外消火栓系统口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口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口气体灭火系统口泡沫灭火系统其他灭火系统口疏散指示标志消防应急照明口防烟排烟系统口消防电梯口灭火器其他口是否为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没有规定的口是否为消防设计文件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工程简要说明竣工验收单体建筑概况表序号单体建筑名称建筑面积(m2)占地面积(m2)层数建筑高度结构类型耐火等级地上地下地上地下12345678序号线性工程名称结构类型防火设计类别耐火等级长度使用功能起点桩号终点桩号12345678设计单位确认:(设计单位印章)年月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单位印章)年月日备注:如涉及消防验收,消防施工单位也应在此盖章监理单位确认:勘察单位确认:(监理单位印章)(勘察单位印章)年月日年月日建设单位确认:(建设单位印章)年月日申请人需说明的其他情况:申请人签名日期:年月日说明事项:本表仅作为申请办理联合验收的凭证,它用无效。附表A.2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现委托在事项中,作为我(单位)的委托,委托权限为(代为提出、变更、放弃行政许可申请,接受询问,行使陈述申辩权利,要求和参加听证,提交和接受法律文书等)。委托期限:委托人: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身份证复印件贴背面并盖公章)签名并加盖公章:日期:被委托人: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一(身份证复印件贴背面并盖公章)签名并加盖公章:附表A.3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成果报告书图A.1图A.13给出了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成果报告书模板。XXXXX市(县、区)建设工程“多测合一”测绘报告规划条件核实部分(模板)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地址:建设单位:测绘单位(印章)年月日(说明:报告正文页需盖测绘单位业务章、整本盖骑缝章)图A.1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成果报告书封面式样(1)报告扉页。XXXXX市(县、区)建设工程“多测合一”测绘报告规划条件核实制:对:核:委托单位:测绘单位(印章)(测绘资格证书号:年月日图A.2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成果报告书扉页式样(2)测量任务委托书。(3)建设工程“多测合一”规划条件核实项目基本情况表。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建设规模用地面积建筑楼栋号测绘技术说明作业依据(4)建设工程“多测合一”规划条件核实测绘报告质量承诺书。示例:XXXXX市(县、区)建设工程“多测合一”规划条件核实测绘报告质量承诺书我方已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XXXX,XXXXX以及测绘行业的相关国家标准、规范,对本项目的''多测合一”规划条件核实测绘报告进行了审查。在此,我方郑重承诺:1、我方采用的测绘资料真实、合法;2、我方出具的测绘成果内容真实、完整;3、我方出具的测绘成果与委托内容一致;4、我方同意该测绘成果中各类指标计算和相关结论;5、我方对本测绘报告所载内容无异议。因我方原因造成规划条件核实结论错误,产生严重后果,我方将严格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法规责任。承诺人:承诺日期:图A.4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成果报告书续页二式样(5)建设工程“多测合一”规划条件核实项目总平面图。示例:2000国家大坨坐标系1985B京高程IS墟,等高*1米2007年版图式2019年11月修测图A.5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成果报告书续页三式样项目名称:XXXXX桩号MtMU计*FW±01»±«401«±o以下m备注±oct±0以下小计ft*社区B生务站CM小计地下车修EMUt用房一*建筑面积汇胞规划审批核实洪差值:核实一审Itt)计容密积汇总咨询计容面积核实计容面积差值(核实-咨询)±0以上±0以下总建筑面积相关指标用地面积建筑密度容积率地上停车位个数地下停车位个效绿地面积缥堆率松实测想划审批咨询核实-审批核实-咨询建设单位:XXXX说明:1:面积单位为平方米:计算;检查:复查:XXXX测维公司图A.6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成果报告书续页四式样XXXX项目1#楼面积计算表层号层数合计单层面:取合计单层分项面积备注计容面积不计容面积计容面积不计容面积功能面积阳台门廊,前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