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海绵城市建设技术规程.docx
海绵城市建设技术规程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14总则55基本规定66设计66.1 城市道路66.2 建筑与小区96.3 绿地与广场146.4 城市水系156.5 单项海绵设施176.6 监测要点257施工267.1 下凹式绿地/生物滞留设施267.2 生态树池287.3 高位花坛287.4 植草沟297.5 绿色屋顶297.6 透水铺装317.7 雨水湿地/湿塘387.8 雨水调蓄池407.9 附属设施418质量检验与验收428.1 一般规定428.2 通用项目质量检验与验收标准438.3 海绵设施质量检验与验收标准46附录A(资料性)海绵城市相关计算方法与参数63附录B(资料性)湖北省海绵城市建设常用植物推荐用表68附录C(资料性)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80海绵城市建设技术规程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海绵城市建设的术语和符号、总则、基本规定、设计、施工、质量检验与验收等。本文件适用于海绵城市建设。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175通用硅酸盐水泥GB8076混凝土外加剂GB50014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108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19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20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45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400建筑与小区雨水控制及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50513城市水系规划规范GB51174城镇雨水调蓄工程技术规范GB51222城镇内涝防治技术规范GB/T17639土工合成材料长丝纺粘针刺非织造土工布GB/T25993透水路面砖和透水路面板CJ/T340绿化种植土壤CJJl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37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82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135透水水泥混凝土路面技术规程CJJ/T188透水砖路面技术规程CJJ/T190透水沥青路面技术规程JGJ155种植屋面工程技术规程SL/T231聚乙烯(PE)土工膜防渗工程技术规范SL/Z712河湖生态环境需水计算规范3术语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海绵城市spongecity通过城市规划、建设的管控,从“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着手,综合采用“渗、滞、蓄、净、用、排”等技术措施,统筹协调水量与水质、生态与安全、分布与集中、绿色与灰色、景观与功能、岸上与岸下、地上与地下等关系,有效控制城市降雨径流,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行为对原有自然水文特征和水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使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抵御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有利于达到修复城市水生态、涵养城市水资源、改善城市水环境、保障城市水安全、复兴城市水文化的多重目标。来源:GB/T51345-2018,2.1.13.2低影响开发IOwimpactdevelopment(LID)强调城镇开发应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其核心是基于源头控制和降低冲击负荷的理念,构建与自然相适应的排水系统,合理利用空间和采取相应措施削减暴雨径流产生的峰值和流量,延缓峰值流量出现时间,减少城镇面源污染。来源:GB50014-2021,2.0.83.3城市道路urbanroad城市道路指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供各种车辆(无轨)和行人等通行的工程设施,一般由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及道路附属绿地等组成,包含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等。3.4建筑与小区subdiStrictsandpubIicbuiIdings包含城市(镇)内居住、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商业服务业设施、工业、物流仓储的开发建设区域,一般包括住宅小区、公共建筑、商业建筑及工业建筑等。3.5绿地与广场urbangreenspaceandsquare城市建设用地内各类绿地及广场的总称,包含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等公共开放空间用地等。3.6城市水系urbanwatersystem城市规划区内各种水体构成脉络相通系统的总称。来源:GB/T50513-2009(2016版),2.0.13.7年径流总量控制率voIumecaptureratioofannuaIrainfaII通过自然与人工强化的渗透、滞蓄、净化等方式控制城市建设下垫面的降雨径流,得到控制的年均降雨量与年均降雨总量的比值。来源:GB50014-2021,2.0.7J3.8径流污染runoffpollution通过降雨和地表径流冲刷,将大气和地表中的污染物带入受纳水体,使受纳水体遭受污染的现象,是城市面源污染的主要来源。来源:GB50014-2021,2.0.63.9排水分区catchment指以地形地貌或排水管渠界定的地面径流雨水的集水或汇水范围。来源:GB/T51345-2018,2.1.43.10滨水区waterfront在空间上与水体有紧密联系的城市建设用地的总称。来源:GB/T50513-2009(2016版),2.0.63.11雨水调蓄stormwaterdetentionandretention雨水调节和储蓄的统称。雨水调节是指在降雨期间暂时储存一定量的雨水,削减向下游排放的雨水峰值流量、延长排放时间,达到削减峰值流量的目的。雨水储蓄指对径流雨水进行储存、滞留、沉淀、蓄渗或过滤以控制径流总量和峰值,实现径流污染控制和回收利用的目的。来源:GB51174-2017,2.1.13.12海绵设施spongecityinfrastructure指具备“渗、滞、蓄、净、用、排”一种或多种功能,通过渗透、调蓄及净化等方式控制雨水径流的设施及附属构筑物,包含绿色设施与灰色设施。3.13绿色设施greeninfrastructure采用自然或人工模拟自然生态系统控制城市降雨径流的设施。来源:GB/T51345-2018,2.1.63.14灰色设施grayinfrastructure传统的较高能耗的工程化排水设施。来源:GB/T51345-2018,2.1.73.15下垫面underlyingsurface降雨受水面的总称,包括屋面、地面、水面等。来源:GB50400-2016,2.1.4J3.16硬化地面imperviouspavement通过人工行为使自然地面硬化形成的不透水地面。来源:GB50400-2016,2.1.73.17断接diSconnection指切断径流排放通道,将径流合理引导至绿地或生物滞留设施等海绵设施内,通过渗透、调蓄及净化溢流等方式控制雨水径流,促使雨水径流遵循自然水循环的规律。狭义的雨水断接常指屋面雨落管断接,广义的雨水断接还包括道路、停车场、广场等硬化不透水面雨水径流的断接。本文件除特殊说明外,均为狭义的雨水断接。3.18绿色屋顶greenroof在建筑物屋顶铺设种植土层并栽种植物,收集利用雨水、减少雨水径流的源头减排设施,又称种植屋面或屋顶绿化。来源:GB51222-2017,2.1.163.19透水铺装perviouspavement由透水面层、基层、底基层等构成的地面铺装结构,能储存、渗透自身承接的降雨。来源:GB50400-2016,2.1.153.20植草沟grassswale用于收集、输送、削减和净化雨水径流的表面覆盖植被的明渠。来源:GB51222-2017,2.1.153.21下凹式绿地sunkgreenbelt低于周边汇水地面或道路,且可用于渗透、滞蓄和净化雨水径流的绿地。用于源头减排时,主要功能为径流污染控制,兼有削减峰值流量的作用;用于排涝除险时,主要功能为削减峰值流量。来源:GB51222-2017,2.1.183.22生物滞留设施bioretentionfaciIity通过植物、土壤和微生物系统滞蓄、渗滤、净化径流雨水的设施。来源:GB51222-2017,2.1.143.23高位花坛highpositionflowerbed在一定范围高出周围地面,且按照整形式或半整形式的图案栽植观赏植物,用于渗滞、转输雨水径流的设施,常用于建筑周边与屋面雨水管断接联合使用或广场高差衔接区域径流组织。3. 24雨水湿地rain-fedwetland雨水湿地是一种人工浅沼泽系统,利用物理、水生植物及微生物等作用净化雨水。4. 25湿塘wetpond以雨水作为主要补水水源的具有雨水调蓄和净化功能的景观水体。来源:GB50400-2016,2.1.215. 26溢流排水口overflowoutIet超过设施的体积控制能力,使降雨径流通过渗、滞、蓄等耦合效应达到饱和后溢流排放的附属构筑物。来源:GB/T51345-2018,2.1.56. 27初期雨水弃流设施initialrainwaterremovaIequipment利用降雨量、雨水径流量控制初期径流排放量的设施。有自控弃流装置、渗透弃流装置、弃流池等。7. 28渗管/渠infiItrationtrench具有渗透和转输功能的雨水管或雨水渠。3.29环保雨水口environmentfriendlygully一种用于处理面源污染的海绵设施,在小雨时能净化初期雨水,大雨时不影响雨水顺畅排放,实现截污环保功能的雨水口。4总则4.1 本文件适用于新建及改扩建的城市道路、建筑与小区、绿地与广场、城市水系等建设工程。4.2 在无特别说明的情况下,本文件仅包含海绵城市源头建设部分,即低影响开发内容。4.3 海绵城市建设应坚持因地制宜、生态优先、经济适用、系统高效的原则。4.4 建设项目海绵城市的设计、施工及验收除应执行本文件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4.5 海绵城市采用的新技术或新产品,必须经过科技成果鉴定、评估。新技术应用前,应对首次采用的施工工艺进行评审,并制定相应的技术标准。5基本规定5.1海绵城市建设应采取保障公众安全的防护措施,不得影响建筑、道路等主体的安全和正常功能,雨水回用管道严禁与生活饮用水管道直接连接。5.2湿塘、雨水湿地等大型海绵设施应配套设置警示标识及必要的预警系统,预警系统应与海绵设施同步建设、同步验收;施工期间应根据施工需要,在施工人员活动区域设置警示标识及必要的预警系统。5. 3以渗透功能为主的海绵设施渗透面距地卜水位应大于1.0m,渗透面应从海绵设施竖向最低处计。5.4 海绵设施选用应遵循经济可行、维护量少、养护成本低的原则。5.5 海绵设施内植物宜选择抗逆性强、耐粗放管养的植物,植物栽植应符合CJJ82的规定。5.6 海绵设施内种植土应为沙壤土且肥力适中,种植土配置要求可按CJ/T340执行。5.7 从事施工的管理人员应执行国家、行业及地方海绵城市相关标准及规范,应对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并形成文件。5.8 海绵设施施工时,应按设计文件重点对设施规模、竖向、进水设施、溢流排水口、防渗、水土保持、安全等关键环节进行控制。5.9 海绵设施所用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设备等产品,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按相关要求进行进场复检。5.10 施工现场应做好水土保持措施,减少施工过程对场地及其周边环境的扰动和破坏。5.11 雨季进行地下储水构筑物施工时应采取抗浮措施。5.12 海绵设施施工时,转折点、交叉点和变坡点应增加竖向控制点并确定其高程,加大竖向控制的精细度。5.13 施工过程中应进行海绵设施成品保护。5.14 建设项目如有海绵城市监测系统的,所需安装的监测设备应按设计要求与建设项目同步安装调试,同步验收。5.15 施工质量功能性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基础上,按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的顺序进行,并进行记录备档。5.16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中,应当写明海绵城市相关工程措施的落实情况,提交备案机关。6设计6. 1城市道路6.4.1 设计流程城市道路工程海绵城市设计宜按图I所示流程进行。I现状条件个问题评估II确定城市道2功能及目标I明确海绵城市控可目标及指标要研-Z技顾和协调道路、掂观、排水各门的功能需求J:依照各地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或道路修建性详细规:划等上位控制要求,确定海绵城市建设目标及指标:J包含技术适宜性分析、多方案平面与竖向布局、设施数:“量及规模确定等图1城市道路海绵城市设计流程6.1.1.1 现状建设条件及分析新建道路应勘察建设区域现场,分析道路建设区域与红线外用地条件、竖向关系,地表径流流向、相交道路、地块排水管线衔接关系等。改扩建道路应在上述现状条件分析基础上,增加现状保留路面破损、现状排水管道混错接情况、绿化种植现状、易涝点分布及渍水程度等调查,分析存在问题和源头海绵设施实施条件。6.1.1.2 初步确定城市道路和设计方案根据相关道路上位规划,兼顾和协调道路、景观、排水各自的功能需求,按照道路等级、功能定位、交通特性和断面形式,综合考虑各种控制条件,初步确定路面结构形式,道路纵坡、横坡等方案。6.1.1.3 明确海绵城市设计目标及指标依据道路总体方案、相关道路上位规划,识别海绵城市建设需求及侧重点;结合各地海绵城市建设对道路的要求,确定各项设计目标及指标。改扩建道路应结合易涝点消除、雨污混错接改造(排水体制为分流区)等工程建设明确海绵城市各项控制指标。6.1.1.4 竖向设计及路面径流分析计算根据6.1.1.2步骤初步确定的道路纵坡、横坡方向,协调道路功能需求,分析道路的径流流向、集水点、汇水区面积等,最终确定道路纵坡及横坡设计,并分区进行径流分析计算。6.1.1.5 技术选择、确定设施规模新建道路根据6.1.1.3步骤确定的海绵城市设计目标和指标要求,综合因地制宜、经济有效、方便宜行、便于维护等适宜性要求,有针对性地选择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措施,并结合绿化带宽度、面积及市政管线的布设位置,确定技术措施及可实施的数量和规模。改扩建道路根据6.1.1.3步骤确定的海绵城市设计目标和控制指标要求,以及易涝点消除、雨污分流改造等工程的衔接关系,结合现状市政管线的敷设情况、现状绿化种植情况选择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措施,确定海绵设施数量和规模。6.1.1.6 设计方案及经济分析根据选择的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措施,进行道路的平面与竖向布置,提出总体设计方案,宜进行方案比选及经济分析,提出推荐设计方案。6.1.1.7 详细海绵设施设计根据最终确定的设计方案,进行详细的平面设计、竖向设计、单项海绵设施设计以及各系统衔接设计。6.1.2道路工程海绵城市设计要点1.1.1 .1道路横断面形式,宜根据道路等级、功能定位、交通特性等要求,采用高绿化率的横断面形式。1.1.2 .2道路横坡方向应根据路面宽度、路面类型、纵坡、红线外海绵设施具体布置确定。单幅路应根据道路宽度采用单面坡或双向路拱横坡,多幅路应采用由道路中线向两侧的双向路拱横坡,人行道宜坡向海绵设施。1.1.3 .3城市道路的交通等级为特重、重和中等交通时,机动车道路面结构不宜采用透水路面。1.1.4 .4非机动车专用道、非机动车道与车行道共板时不宜采用透水铺装,与人行道共板时可采用透水铺装,人行道宜采用透水铺装。6.1.2.5城市道路海绵设施布置应采取防渗措施。6.1.2. 6地面停车场内停车位宜采用生态停车位,绿地区域宜采用生物滞留设施等海绵设施。6.1.3. 7综合考虑雨水收集利用的道路,路面结构设计应满足透水性的要求,并应符合CJJZT188、CJJ/T190和CJJ/T135的规定。6.1.3排水工程设计要点6.1.3.1 布置有海绵设施的城市道路下雨水管渠、下穿通道处排水泵站及高架桥落水管等排水设施的设计重现期、径流系数等设计参数应依据GB50014选取。6.1.3. 2城市道路绿化带内的海绵设施宜与道路纵坡同坡向,纵向坡度宜大于0.3%;当纵向坡度大于1%时宜采取挡水堰等措施。6.1.3 .3采用半透水铺装结构时,透水铺装的透水基层应采用渗排管(板)或排水盲沟等方式接入排水管道,管径应按设计重现期下的径流量计算确定。6.1.4 .4道路交叉口、公交站台等地面径流无法引入绿化带海绵设施处的区域应在道路低点设置雨水口,并与排水管道衔接。6.1.3. 5车行道立缘石宜采用开口(孔)等方式将路面径流导入海绵设施,开口(孔)尺寸及间距应根据径流量计算确定,开口下缘宜与路面平接或降低2cm5cm°开口(孔)过流能力应按排水管道设计重现期下的径流量计算确定。6.1.4. 6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的径流雨水进入绿化带内海绵设施前宜设置截流沉泥井等截流设施。截流设施的容积可根据路面汇水面积内截流水量确定,可按公式(1)计算。截流设施的深度不宜大于Im,且宜加设篦面等防止人员跌落设施。式中:所一截流量(n);5初期径流厚度(mm),当无资料时,可采用4mm8mm;F汇水面积(hm2)o6.1.3.7开口(孔)立缘石至生物滞留设施的径流通道或沉泥井周围宜散铺卵石,卵石顶面宜与绿化种植面或截流设施顶面相平。6.1.3.8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汇水面积大的区域汇入生物滞留设施等海绵设施时,应设置溢流排水口。6.1.3.9 滨水城市道路与水体之间宜设置植被缓冲带、雨水塘等海绵设施。6.1.3.10 城市道路穿越水源保护区或其他对水质要求较高的水域时,宜布置初期雨水截流设施或对雨水径流污染具有净化功能的海绵设施。6.1.3.11 作为超标行泄通道的道路宜考虑地表径流的有效超越路线。6.1.4绿化工程设计要点6 .1.4.1道路绿化带内宜采用下凹式绿地、生物滞留设施、植草沟等海绵设施。城市立交等区域可依据径流的实际情况采用生物滞留设施、湿塘等海绵设施。7 .1.4.2城市道路应优先选用连续绿化带或者多个树池集中的布置形式。6.1.4.3道路绿化带内海绵设施应与绿化景观整体协调,有条件的情况下,可通过微地形、木桩、石笼等措施协调海绵功能和景观绿化功能。6.1.4.4道路绿化带宜考虑进水口,截流沉淀池与溢流排水口的竖向关系及连通性,保证绿化带内径流路径的通畅。6.1.4.5无法在绿化带外对溢流排水口等附属设施进行清掏维护时,宜设置与沉泥井、溢流设施等相连接的汀步,便于管养维护人员的进出和清掏。6. 1.4.6改造道路保留落浆果等容易堵塞和污染透水铺装孔隙的植物时,植物垂直投影面不宜采用透水砖、透水沥青等面层透水的铺装。6.2建筑与小区6.2.1设计流程建筑与小区海绵城市设计宜按图2所示流程进行。I建设条件及问题分析II海绵城市设计目标确定I海绵城市总体方案设计I海绵设施详细设计I设计目标及指标校核图2建筑与小区海绵城市设计流程图6.2.1.1建设条件及问题分析a)在项目规划设计条件确定后应进行建设条件分析。常用的基础建设条件分析信息可参照表K表1海绵型建筑与小区设计常用的基础建设条件分析表建设条件(基础信息)用途新建项目或改扩建项目确定年径流总量控制目标项目用地类别确定峰值径流控制目标项目所处位置确定年径流总量控制目标项目排水受纳水体水质确定面源污染削减目标项目场地市政排水管网走向和标高划分排水分区雨水管网设计重现期(年)排水系统设计项目用地面积论证设施规模项目绿地率要求(绿化面积)选用海绵设施、论证规模建筑屋顶面积估算值选用海绵设施场地硬质铺装面积估算值选用海绵设施绿色建筑设计关于海绵设施和节水的要求选用海绵设施b)改扩建项目应进行现场调研,分析现状排水设施、停车位、绿化等相关现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结合老旧小区改造、雨污分流改造及渍水点改造等同步开展海绵城市设计。6.2.1.2设计目标确定项目设计目标应满足该项目规划方案对应海绵指标,并符合各地海绵城市规划及相关文件规定的控制性和引导性指标的要求。改扩建项目在满足基本技术指标的前提下,应结合项目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项目权属单位需求,以问题为导向确定设计目标。6.2.1.3海绵城市总体方案设计应结合建筑与小区整体设计,提出海绵城市总体设计方案,宜进行方案比选及经济分析,提出推荐设计方案。主要设计内容为排水分区的划分、海绵设施布局等,可按照下列几项规定进行:a)排水分区的划分与小区路网方案的制定应综合布置,宜考虑道路网格内布置海绵设施的可能性;排水分区的分界线宜为道路的中线或广场脊线;每一个排水分区内海绵设施的布置宜均匀。在设计径流控制标准下的径流量应与海绵设施有效容积相匹配。b)海绵设施选型与布置,应结合规划要求、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和项目的特点综合考虑。在初步确定海绵设施时,可优先选用下凹式绿地、雨水花园、透水铺装,并应与绿色建筑设计策划对接;有重污染风险的工业生产区不宜建设雨水入渗设施;因场地限制,布置下凹式绿地、生物滞留设施等海绵设施后,仍无法达到海绵技术控制性指标时,可考虑蓄水池、雨水罐等存储设施。c)根据初步排水分区的划定和项目确定的海绵技术指标要求,计算海绵设施的规模。对技术指标达标性和海绵设施规模反复调整验算,直至满足设计目标要求。相关计算参数与方法参见附录A。6.2.1.4海绵设施详细设计根据确定的总体方案及规模计算结果,开展海绵设施详细设计,主要设计内容,可参考如下规定开展。a)总图设计:在总图设计文件中表述海绵设施总体布局及系统衔接等设计内容,并依据各地海绵规划具体要求编制相关图表。b)建筑设计:在建筑设计文件中表述设计所采用的与建筑单体设计相关的海绵设施,如绿色屋顶、用于调蓄和雨水利用的蓄水池、雨水罐等、地下室顶板的排水设施和覆土要求等。c)给水排水设计:除室外排水管网设计外,应包括海绵设施进水及溢流排水口、植草沟等转输设施以及海绵设施与排水管网的系统衔接管渠。d)景观园林设计:根据土建工程设计成果,开展景观园林设计,包括下凹式绿地、生物滞留设施等绿色海绵设施构造设计和植物设计。设计过程中,应落实报规文件中各项海绵指标完成值要求。若由于场地条件限制无法完成或完成难度较大时,应会同总图、建筑、给排水等专业对土建工程设计成果提出设计变更,并在调整后的土建工程设计成果下开展景观园林设计。6.2.1.5设计目标校核对最终确定的设计方案及海绵设施设计,应进行有效容积对应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等目标复核,有条件的宜采用模型模拟复:核。6.2.2场地工程设计要点6.2.2.1场地布局设计时,应充分利用场地起伏地势,并结合景观绿化设计,合理进行竖向设计及场地内海绵设施的布置。6.2.2.2场地竖向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a)应遵循雨水的重力流原则,充分利用场地既有竖向高差条件,组织收集雨水,设计合理的径流路径;b)地面坡度应综合汇流要求、场地功能和地面材质等因素综合确定;C)应统筹考虑自身雨水产流和客水对于建设地块的影响;d)对于竖向中的低洼区域,应注明最低点标高、汇水区范围及超标雨水排水出路。6.2.2.3因地制宜选用海绵设施,应优先采用绿色屋顶、透水铺装、生物滞留设施、下凹式绿地、植草沟等绿色设施;无法选用时,可选用雨水调蓄池等灰色设施;具备开阔空间条件的,可设置雨水湿地、调节塘等海绵设施。6.2.2.4当有雨水回用需求时,宜设置调蓄池。并应根据雨水回用的不同性质,配建相应的雨水净化或处理设施。6.2.2.5道路、停车场、广场和庭院等硬化区域宜坡向绿地,宜设置合理的导流汇流措施,使地表径流汇流至海绵设施。6.2.2.6道路两侧、广场等硬化区域与绿地衔接处,宜采用植草沟、渗沟等地表排水形式。6.2.2.7绿化区域宜低于道路、广场和庭院等硬化区域,宜根据整体竖向设计和海绵城市功能实现目标要求,设置下凹式绿地或局部设置雨水花园、高位花坛等海绵设施。6.2.2.8景观水体和低洼地宜具有雨水储存或调节功能,景观水体可建成集雨水调蓄、水体净化和生态景观为一体的多功能复合型海绵设施。6.2.2.9海绵设施距离建筑物基础不应小于3m。不足3m且需要设置海绵设施时,应在建筑侧、道路路基侧设置防渗措施。6.2.3建筑工程设计要点6.2.3.1建筑本体海绵设施类型应根据建筑具体特点及其海绵城市建设控制性指标确定。6.2.3.2建筑本体应优先选择对径流雨水水质无影响或影响较小的屋面及外装饰材料°6.2.3.3建筑采用绿色屋顶的,屋顶工程结构设计时应计算种植荷载。简单式种植屋面荷载不应小于1.0kNm2,花园式种植屋面荷载不应小于3.0kNm2,均应纳入屋面结构永久荷载。6.2.3.4采用绿色屋顶的屋面,宜为平屋顶或坡度05。(27%)的坡屋顶。6.2.3.5采用铺石子的软化屋面,坡度宜10%;可与绿色屋顶搭配。6.2.3.6屋顶排水宜经立管断接与场地海绵设施及收集回用设施衔接。6.2.3.7地下室顶板顶部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a)地下室顶板顶部设置下凹式绿地等绿色海绵设施时,覆土厚度不宜小于1.0m,并设置排水层。b)当采用反梁结构或坡度不足时,应设置渗排水管或采用陶粒、级配碎石等渗排水构造措施。c)面积较大的地下室顶板顶部,可采用虹吸排水。d)地下室顶板面积较大而放坡(找坡)确有困难时,应分区设置雨水口、盲沟等内排水及雨水收集装置。6.2.3.8当既有建筑屋面改造为绿色屋顶时,应符合下列规定:a)应在改造前检测鉴定既有屋面的结构安全性能和防水性能。b)既有建筑屋面宜选用轻质种植土和地被植物,宜采用草坪或容器种植。6.2.4排水工程设计要点6.2.4.1建筑与小区内的雨水管渠及排水设施的设计重现期、径流系数等设计参数应依据GB50014选取。6.2.4.2屋面雨水收集系统设计应符合GB5OOI5>GB50400的规定。6.2.4.3多层房屋建筑的屋面雨水管宜断接,雨水管断接处,应采用消能防冲刷措施,并进行水力计算复核,常用措施包括铺设鹅卵石、设置消能池等。对于既有建筑小区,雨水管断接时,不应将雨污合流或混流管道断接入海绵设施。6.2.4.4当雨水集蓄回用时,在屋面及场地径流雨水的集中入口等设施的前端,宜设置初期雨水弃流设施,并符合下列规定:a)弃流设施所服务的各雨水斗至该设施的管道长度宜相近。b)弃流设施宜设于首层室外,且宜靠近雨水蓄水池。当弃流设施必须设在室内时,应为密闭形式。c)当雨水蓄水池设在室外时,弃流设施不宜设在室内。6.2.4.5建筑底部用于承接及储存屋面雨水的海绵设施,可结合具体情况,选用雨水罐、调蓄池等设施。6.2.4.6当采用雨水收集回用系统时,应符合下列规定:a)雨水收集回用系统宜结合绿色建筑的节水要求进行设计。b)雨水收集回用系统应优先收集屋面雨水,不宜收集机动车道路等污染严重的下垫面径流。c)雨水收集回用系统应采取初期雨水弃流措施或利用生态净化设施进行预处理,弃流雨水宜排入市政污水管。当采用下凹式绿地、生物滞留设施等进行预处理时,储存雨水的有效储水容积应不小于初期径流弃流量;当采用植草沟、渗沟等进行预处理时,停留时间内的径流应不小于初期径流弃流量。d)雨水收集回用系统宜根据用途设置水质净化设施,净化工艺应根据水量平衡计算、收集回用水质要求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e)雨水收集回用系统宜设置冲洗设施。f)雨水回用系统应设置备用水源,并能自动切换。g)雨水设计回用系统应采取防误接误饮误用措施,管道应按设计要求涂色或标识。当管网上设有取水口时,应设锁具或采用专门开启工具。h)雨水处理设施运行宜具备自动控制功能,应对主要控制指标(水位、流量、水质等)进行监测,宜采用在线监测设备。6.2.5绿化工程设计要点6.2.5.1建筑与小区绿化设计宜根据需求及实际情况,结合建筑、道路、广场以及停车场周边的功能属性灵活设置植草沟、生物滞留设施、下凹式绿地等海绵设施。6.2.5.2植草沟设置宜与其他海绵设施联合使用,在满足收集与转输功能的同时达到雨水蓄滞及净化功能。6.2.5.3绿色屋顶的植物选择,宜选用耐干旱、耐瘠薄、四季青、落叶少、根系穿刺性弱和易于维护的植物。地被植物宜选用多年生草本植物,木本植物宜选用绿荫覆盖能力强的低矮及慢生长乔木。坡度大于10%或高层建筑的屋面宜以种植草坪、地被植物为主。6. 2.5.4老旧小区等既有建筑与小区改造时,郁闭度大于0.6的绿地区域内,以及保留大量落浆果等容易堵塞和污染透水铺装孔隙的乔木垂直垂直投影区,不宜采用透水砖、透水沥青等面层透水的铺装。6.3绿地与广场6.3.1设计流程绿地与广场工程海绵城市设计宜按图3所示流程进行。6.3.1.1现状调查与分析根据建设区域径流系数、土壤渗透性、地质情况、水文气象、地形地貌、水系及水质、地下水位、建筑密度、污染源等,综合分析绿地与广场海绵建设的基底条件,保证海绵城市设计方案合理与经济。6.3.1.2设计目标确定依据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等,结合现场踏勘情况,场地径流特征等,确定公共绿地与广场海绵设计方案指标,主要包括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径流污染削减率、雨水资源利用率等。6.3.1.3技术选择、确定设施规模海绵设施的规模应根据设计目标,经水文、水力计算得出,有条件的应通过模型模拟对设计方案进行综合评估,并结合技术经济分析确定最优方案。园林设计海绵设施设计图3绿地与广场海绵城市设计流程6.3.2绿地设计要点6.3.2.1绿地的海绵城市设计应优先使用简单、低成本的源头径流控制设施,设施的设置应与绿地的总平面、竖向、植物景观相协调。6.3.2.2绿地雨水径流宜设置下凹式绿地、生物滞留设施等海绵设施就地消纳。当周边有径流转输需求且绿地自身有条件时,应尽可能接收绿地周边径流。6.3.2.3结合屋面、硬化地面以及绿地周边的排水组织,与其周边下凹式绿地等用地空间相协调,建设适宜的径流污染控制设施,净化初期雨水径流。6.3.2.4绿地中郁闭度大于0.6的区域及存在大量落浆果等容易堵塞和污染透水铺装孔隙的乔木树冠垂直投影区,不宜采用透水砖、透水沥青等面层透水的铺装。6.3.2.5公园绿地滨水区域有条件的,宜设置植被缓冲带,宽度宜大于8m。6.3.2.6公园绿地采用雨水资源化利用的,雨水应通过植草沟、植被缓冲带、生物滞留设施、湿塘、蓄水池等对径流雨水进行预处理,并采取有效的水质控制措施。6.3.2.7滨水绿地可考虑在雨水排放口末端设置湿塘、雨水湿地等渗透净化设施。6.3.2.8港渠周边的海绵设施宜紧邻港渠分散布置,且单个规模不宜过大,可不设置溢流设施。6.3.2.9水源保护区外围绿地可根据现状设置湿塘或生物滞留设施,但需有严格的控制措施,不得有污废水排入。6.3.2.10绿地内海绵设施规模应根据汇水区的径流雨水控制需求确定。6.3.2.11海绵城市建设常用植物可按附录B选取。6.3.3广场设计要点6.3.3.1广场应根据总体设计优先满足其性质、使用功能以及景观要求,因地制宜地布置海绵城市设施。6.3.3.2有地下空间复合利用功能时,应在保证结构顶板安全和防渗要求的前提下,合理设计海绵设施。6.3.3.3广场透水铺装宜根据集散交通组织以及与其相适应的各类车辆的停放场地进行合理的布置与设计。6.3.3.4铺装地面宜坡向周边的下凹式绿地,或建设适当的收集转输设施,排入海绵设施。6.4城市水系6.4.1设计流程城市水系海绵城市设计应按下列图4所示流程进行。方案优化否I11指标达标复核I图4城市水系海绵城市设计流程图6.4.1.1资料收集收集流域水系状况,水文、地质条件、水资源利用及水环境状况、工程建设状况、岸线及滨水区状况等资料。6.4.1.2问题分析分析城市水系在水资源保护与利用、排水防涝、水生态环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6.4.1.3目标确定分析城市水系功能,明确城市水系海绵建设目标。6.4.1.4工程规模确定城市水系建设规模,系统分析城市水系防洪、生态、景观、航运等特征水位。协调市政排水管网系统与城市水系特征水位关系。重点论证城市水系调蓄量、入河污染物削减量、生态岸线建设总长度等。6.4.1.5总体布局确定城市水系海绵设施总体布局,重点分析各类海绵设施的平面和竖向关系。6.4.1.6方案设计开展水域、岸线、滨水区设计,水质控制工程及控制性建筑物设计等。6.4.1.7方案复核对方案进行海绵城市建设指标复核,若不满足,应进行方案优化调整,直至达标。6.4.2水域形态设计要点6.4.2.1河湖、港渠水域形态应按设计洪水位覆盖范围控制,并应保护水域控制范围内的水体完整性。6.4.2.2河湖、港渠水域形态设计宜保持水系自然蜿蜒性,不宜对自然河道裁弯取直。6.4.2.3河湖、港渠水位控制应根据城市水系功能,论证优化城市水系特征水位。平原易涝地区宜设置多级控制水位。6.4.2.4城市水系可采取引调水和再生水利用等措施保证河湖、港渠生态水量和水位需求。6.4.2.5新建水位控制工程应与上游城市管网系统衔接,且不得影响城市排水除涝安全;应保持水系连通性,且满足下游生态流量要求,不得造成下游河道断流。6.4.3滨水区设计要点6.4.3.1滨水区绿地空间宜选择湿塘、雨水湿地、植被缓冲带等海绵设施,并与周边区域的竖向进行合理衔接。6.4.3.2堤防工程影响渗流安全的范围内不得采用以透水功能为主的海绵设施。6.4.3.3滨水区的各类建筑物宜符合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设置具有渗透功能的海绵设施时,应保证建筑物结构安全及河湖边坡的稳定。6.4.3.4植物设计应保留和利用原有滨水岸线的植物群落。6.4.3.5植物品种选择应遵循乡土树种优先、提高生物多样性原则,区域植物风貌应与周边绿地协调、统一。6.4.3.6滨水区临水处,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6.4.4河湖岸线设计要点6.4.4.1对防洪、调蓄无影响的河、湖岸线,宜保留河湖自然岸线;对于新建及改造的河、湖岸线,岸线需要防护时宜采用生态型护岸,生态岸线的比例不应低于各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6.4,4.2已实施的非生态硬化护岸、护坡进行生态化改造应开展相关论证。6.4.4.3岸线植被应综合考虑河湖水深、流速等条件,选择适宜的植物种类、种植方式。6.5单项海绵设施6.5.1下凹式绿地下凹式绿地可用于建筑与小区、城市道路、绿地与广场以及水系滨水区内。下凹式绿地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a)下凹式绿地应设置于设计汇水范围内的最低处,汇水范围内所有区域径流应有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