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秩序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docx
矿业秩序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采 矿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各级安全生产专项 整治三年行动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对全镇非法开采、运输、加工经营矿产品的行为进行集 中整治,依法处理到位,确保破坏耕地、林地和非法开采、加 工经营矿产资源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生态环境和耕地 得到有效保护。二、整治重点L全镇范围内非法开采、运输矿产资源违法行为。2 .全镇范围内未办理土地、林地等相关手续,从事非法 存储和加工经营矿产品的违法行为。3 .全镇范围内超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的违法行为。三、整治对象1 .打着合法矿山幌子组织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组织者、 参与者;2 .以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地质灾害治理为由从事非法开 采矿产资源的组织者、参与者;3 .私挖滥采的组织者、参与者。四、组织保障为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特成立我镇矿业秩序集 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 长:副组长:成 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国土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 任,*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相关单位 部门、各村委会抽调人员组成,主要负责统筹、协调、督促、 指导单位部门、各村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收集、汇总、报 送有关信息资料,完成领导小组交办其它工作。领导小组不 作为议事协调,工作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联络员:*;联系 电话:*。为有序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领导小组下设巡查队、 打击队。(一)巡查队队 长:副队长:成 员:工作职责:一是结合实际,以村为单位,组建巡查队,实 行队长负责制,建立巡查管控制度。包村领导作为督查责任 人,村支书作为本村巡查整治第一责任人,村支两委成员、小 组长、网格员、警务助理作为直接责任人,负责本村非法开 采、运输、加工经营矿产品的巡查整治工作,加大对重点区 域的巡查,摸清区域内私挖盗采矿产资源情况,发现非法开 采、运输、加工经营矿产品违法行为的,要第一时间向镇领 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采取有效措施对运矿车辆、采矿设施设 备进行有效管控,做好现场证据保全,配合相关部门依法调 查处理,从源头上打击各种破坏矿产资源的行为。二是采取 张贴公告或者利用小喇叭巡回播放等形式向群众宣传买卖、 流 转、租赁土地非法开采、加工经营矿产品的违法性,发动 群众积极举报私挖盗采矿产资源行为,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形成齐抓共同管的格局。(二)打击队队 长:副队长:工作职责:一是负责做好涉及群众举报或者巡查中发现 非法开采、运输、加工经营矿产品违法线索的调查,坚决查 处各种破坏矿产资源的违法行为。二是配合县财政局强化对 企业矿产资源准运凭证的管理,坚决从重打击使用矿产资源 准运凭证运输无合法来源矿产品的行为,从源头上做好管控。 三是对涉及国家公职人员、村干部充当保护伞或者组织、参 与、包庇、纵容非法开采运输、加工经营矿品的,按照“线 索不查清不放过、人员不查处不放过”的原则,依法调查处 理。四是对买卖、租赁、流转土地、林地、荒山非法开采、 存储、加工矿产品的承包人和承租人,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并责令限期对破坏区域进行恢复 治理。五是对全镇矿产品加工经营场所造成大气、水质、土 壤污染开展集中专项整治,营造良好生态环境。五、工作措施L对辖区内破坏耕地、林地,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窝点和 无合法来源矿产品存储、加工经营场所开展全面排查,查清 行为主体,分类建立管理台账。2 .成立以镇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及各村为成员的 领导小组,实行包村领导包干、包保部门具体负责的包保责 任。建立村组干部负责辖区内耕地、林地、矿产资源的巡查 保护,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破坏耕地、林地用于盗采矿产资 源的行为,对重大违法行为及时向镇政府报告的巡查机制。 镇接到报告后及时处置并向县矿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领导 小组办公室报告。主动参与调查处理,涉及违法行为,坚决依 法从重处理,对破坏的耕地、林地责令限期恢复治理,设立警 示牌,纳入重点巡查管控。3 .配合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 局整治打击破坏耕地、林地,非法开采、存储和加工经营无 合法来源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公告,公告内容作为依法查处前 告知依据,广泛开展宣传告知,警示教育群众不参与违法活动。4 .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宣传引导群众积 极举报非法开采、运输、加工经营矿产资源的违法行为,凡 提供线索属实的,按不高于2000元奖励举报者。5 .配合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 局、县供电局、县市场监管局、对全镇矿产品加工经营场所 的矿产品来源和销售渠道、供电以及造成大气、水质、土壤 污染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发现违法行为的,责令限期整改, 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符合标准的,严格依法查处。6配合县自然资源局依法对镇内以买卖、承包、租赁、 流转土地、林地、荒山从事非法开采、加工经营矿产品的参 与者和耕地、林地的承包者进行查处,涉及刑事犯罪的,依法 追究刑事责任,并责令当事人对非法占用的耕地、林地限期 进行恢复治理。7 .全面清理采矿迹地,制定复垦复植复绿方案,在2022 年4月底前全面完成复垦复植复绿工作,并落实管护责任人。六、工作要求(一)强化工作保障。一是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 作需要抽调人员组成工作专班,督促指导各单位部门、各村 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二是镇财政部门要做好矿业秩序整 治打击期间工作经费的保障,确保此项工作正常运转。(二)强化统筹调度。一是镇领导小组要建立统筹调度机 制,每月召开一次调度会,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和困难;二是针对非法开采、运输、加工经营矿产品重点区 域,各村提出申请,领导小组研究,集中各村、各单位部门力 量组成专项整治小组开展集中整治。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精 心安排部署,成立镇矿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 组长、副组长、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常 态化巡查机制,确保人员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三)强化督查考核。一是对开展矿业秩序整治工作不重 视、人员不落实,成效不明显,导致本区域、本领域非法开采、 加工经营矿产品2次被群众举报查实或者连续两个月考核排 名后三位的村委会、部门及人员进行全镇通报批评;二是因 管控不力,造成本辖区内发生3起以上非法开采、加工经营 矿产品违法行为的,对属地村委会实行重点挂牌督力、,约谈 相关责任人;三是因非法开采、加工经营矿产品引发安全事 故的,上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