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及保证措施.docx
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及保证措施目录施工总承包管理及保证措施115.1 总承包计划管理措施315 .1.1进度计划管理体系316 .1.2施工进度计划与工期管理415.2 总承包协调管理措施515. 2.1对各分包协调及管理措施51、分包协调52、管理措施61 5.2.2对业主协调及管理措施615 .2.3对监理单位协调及管理措施61、总承包与监理单位的关系62、总承包与监理单位的配合措施615.2.4施工现场协调管理715.3总承包技术管理措施815. 3.1技术协调82、强调技术管理的前伸与后延,重视综合协调能力。83、重视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与推扩,增加科技含量。815. 3.2图纸会审、设计变更管理81、图纸会审管理82、设计变更及洽商管理1015. 3.3技术资料管理101、明确技术资料的管理职责112、项目技术资料管理的实施办法1115.4总承包质量管理措施1115.4.1质量保证体系121、质量管理体系及职责122、质量策划123、质量控制124、计量管理145、不合格品管理156、质量事故处理1515.4.2对各分包的质量管理措施161、在对分包队伍的管理过程中,对以下几项问题要提请注意:162、具体办法173、分包商的质量责任174、质检程序要求175、对规范标准的执行186、对进场材料的质量控制1815.5 总承包安全管理措施1815. 5.1安全管理职责181、双方职责182、总承包职责193、专业分包职责1915.6 总承包文明施工、环境卫生管理措施2015.6.1文明施工、环境卫生管理内容2015. 6.2文明施工、环境卫生的管理流程21施工总承包管理及保证措施本工程执行公司总承包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15.1.1 包计划管理措施15.1.1 进度计划管理体系项目成立进度管理实施小组,由总包部及各分包单位组成,由总包部项目经理任小组组长,主管项目的总体协调控制,设置总包部副经理主管进度协调,下设计划协调部负责日常进度管理,各专业工程分包单位设立专人负责进度管理并与总包部对接协调进度事宜。进度保证体系采用立体施工计划管理模式。进度保证体系由总进度控制计划和专业进度计划、阶段进度控制计划、月(周)进度计划组成,总进度控制计划控制大的框架,必须保证按时完成,专业进度计划、分阶段控制计划按照总进度控制计划排定,分专业工程、阶段编制二级计划,按月、周编制月、周次级计划。在计划落实中,以确保关键线路实施为主线,制定相应保障措施,并由此派生出一系列保障支撑计划,确保关键线路的实施。总承包确定的各项关键节点,所有分包单位必须确保完成,不得延误。各专业分包单位根据各自施工特点及合同要求,编制满足总控计划要求的二级、三级计划,制定进度保证措施,保证总进度的实现。图15.1.1-1进度计划管理流程图15.1.2 施工进度计划与工期管理表15.1.2施工进度计划于工期管理序号管理项目具体措施1施工进度计划总承包方要求各指定分包单位提交专业分包工程的各类施工进度计划,并统筹审核各指定分包工程的进度计划,通过组织协调有效解决不同专业分包工程、独立工程不同施工交叉作业的配合施工问题,确保各指定分包工程和独立施工工程进度能按照工程总进度计划实施。指定分包单位及独立施工单位接受总承包方对进度计划进行调整的意见,并按照调整意见落实现场劳动力、材料、施工机械等的供应配合情况。2工程竣工总承包方应督促指定分包和独立施工单位按计划办理工程竣工,并对指定分包工程及独立工程竣工予以积极的配合。3工期管理总承包方根据发包方提供的本项目总体控制目标及各关键节点工期要求编制总进度实施计划。总承包方对本项目的进度实行统一管理(含总承包方施工及总包管理的项目),并重点对关键节点工期进行控制。总承包方应审核各指定分包工程和独立施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并根据工程总进度计划调整各指定分包工程和独立施工工程的进度计划和施工配合,确保并指定分包工程和独立工程能按照主体工程的关键节点工期按计划完成,并按发包方规定的竣工日期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总承包方应对指定分包工程和独立工程的施工提供必要的协助,以确保指定分包工程和独立工程能按经审定的进度计划执行。时时关注各指定分包单位和独立施工单位的计划执行情况,排除干扰。同时总承包方对指定分包工程和独立工程进行监督管理,纠正进度负偏差,协调专业分包单位之间的关系,保证主体工程与独立工程、各指定分包工程之间能协调推进,实现工程各阶段工期目标和工期总目标。总承包方通过组织协调,有效解决不同专业工程、不同工序交叉作业的配合问题,确保各施工进度能按照总进度实施计划实施。总承包方为指定分包单位和独立施工单位提供必要的配合,为其在指定时间内完成本单位所施工的工程内容提供保证,发挥总承包管理优势。15.1.2 包协调管理措施15.2.1 对各分包协调及管理措施1、分包协调项目由于设计变更、施工协调失误、业主指令等各种因素,导致各专业间在时间空间上发生冲突,计划协调工程师应综合考虑相关损失,对关键线路和工程质量的影响等因素来协调解决。工序发生冲突的各种情况及处理原则:1)工序冲突的调解,应本着“公平、公正、合理、及时”的态度,在总体损失最小化的原则下,兼顾各分包单位利益,协调处理;2)由于设计变更或业主指令导致相关专业需进行调整的,应参考分包合同的约定,协助各相关单位,与业主确认事实,同时协调工序调整;3)由于分包单位未按施工工序协调计划实施,而导致其它分包单位无法施工的,责任方应承担相应的损失;4)由于上道工序分包单位未按计划移交工作面,其它分包单位已穿叉施工的,未按时完成工序移交工作面的单位应承担相关损失(如工效降效等);5)双方均未按总包协调的工序进行施工的,可具体分析情况,划清责任,决定处置措施;6)完善隐蔽工程会签制度,减少不必要的返工损失;7)工序发生冲突后,分包单位应及时向计划协调部汇报情况,并填报工序冲突解决单(此处应采用进度管理通用的单),计划协调工程师受理后应进行争议分析后,通过相关会议,商定冲突解决方案,明确补偿或罚款,形成决议。2、管理措施各专业总承包专业分包单位由专人负责在上道工序完成,进行下道工序前按照规定填写总承包经理部制定的施工工序交接单,及时递交总承包部。下道工序施工部门在接到总承包部工序交接单后要立即组织,转入下道工序施工的进行。工序交接单必须填报及时、真实的填报,不得无故拖延,总承包项目部现场人员随时检查,若发现由于施工工序交接不及时、不真实而造成的窝工现象,追究事故原因,依据罚则给予罚款。各专业总承包专业分包单位在工序交接时是必须清理完成本道工序产生的所有垃圾及剩余材料。各专业总承包专业分包单位各工种必须严格遵守工序交接手续,在上道工序未完成之前,不得擅自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如有发生,除勒令整改外,依据罚则加以处罚的同时,承担造成一切后果的所有费用损失。各专业总承包专业分包单位各部门、各工种之间要以提高工程质量,缩短施工工期为重,加强各部门、各工种之间的合作。各部门、各工种在施工前将下道工序施工所需的预留工作面、测量孔、测量通道等预留。15.2.2 对业主协调及管理措施通过与参建各方的全方位沟通,使得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的各种方案及制度深入人心,得到参建各方的一致支持,以保证项目建设各项目标顺利实现。15.2.3 对监理单位协调及管理措施1、总承包与监理单位的关系业主将工程实施管理中相当部分权利委托监理公司行驶,因此,对监理公司的全面良好配合也是对业主尊重的体现。监理单位与总承包方的关系是监理与被将监理的关系。监理单位在开工前应向项目部进行监理方案交底,制定监理规划并通知项目经理部。监理单位应根据业主的委托,客观公正地对工程进行监理。2、总承包与监理单位的配合措施1)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为监理单位在施工现场,无偿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为其顺利开展工作提供保障2)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及时全面地向监理公司上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接进度计划,分包单位资质,进场物资报验等书面资料,使监理及时充分了解掌握施工现场相关工作进展,对工程项目实施全面有效的监理。3)积极组织工程参施相关方参加监理例会,听取业主,监理,设计各方对工程施工的指导意见,认真落实监理例会对总承包提出的合理要求,需要提交的书面材料时,及时按时提交,确保监理工作的正常开展。4)对监理在现场检查中,提出的口头或书面整改要求,及时按要求进行整改,并请监理复查,最大限度地缩短整改时间,为后续工作创造条件。5)对监理在现场提出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发生。6)现场验收申请,审批资料的申报工作,要提前提交监理,为监理正常的验收和审批留有足够的时间。7)积极教育员工,包括分包单位的所有参施人员尊重监理人员,对监理提出的要求要积极响应,避免无视监理指示,乃至抵触现象的发生。8)在施工全过程中,严格按照经业主、监理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以严格的施工管理程序,达到工程所要求的各项技术、质量、经济指标。在施工班组自检和项目经理部的专检的基础上,服从监理公司的“三控”,“两管”的监督,虚心认真接受和服从监理公司的验收和检查,并按照监理工程师提出的要求,予以整改。15.2.4 施工现场协调管理总承包项目部根据施工总平面布置的要求,协调各专业专业总承包专业分包单位的场地使用,根据工程进度及施工需要对总平面的使用进行管理,并且制订相应的措施。专业专业总承包专业分包单位应依据施工总平面图合理的使用施工场地、以及相关的水电等设施。各专业总承包专业分包单位进入现场前,必须提前2天向总承包项目部办理现场用地申请手续,申请手续单中详细说明计划使用面积、预计使用期限、堆置物品类别、该位置管理负责人等内容,等申请手续获得批准后方可堆置工程所需要的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各专业总承包专业分包单位对进场的大宗物资,必须提前3天书面告知总承包项目部,总承包项目部将根据大宗物资的实际数量等情况,合理给与现场协调和安排。各专业总承包专业分包单位必须按照项目部指定的场地平面位置、场地使用范围进行平面布置,不得超出规划用地范围。各专业总承包专业分包单位场地内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布置堆放整齐,符合整体平面视觉形象,满足总承包项目部安全、环境要求。搭设材料库房,由总承包项目部审核后,按指定地点和相关要求搭设。各专业总承包专业分包单位使用临时用电必须按总承包项目部机电部指定的电源进行接分级配电箱到指定位置,临时用水必须按照指定水源使用。各单位均须挂表管理,并严格控制杜绝浪费。15.3 总承包技术管理措施15.3.1技术协调技术协调需着重在以预控为主,强调技术综合协调能力,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技术协调预控的全面性,作为总承包方除对自身承包范围内的工程技术管理外,更重要的是对其他指定专业承包商的技术协调管理,具体如下:1)主体结构与外幕墙工程施工的技术协调2)主体结构施工与机电、内外装修工程施工的技术协调3)机电安装与内外装修工程施工的技术协调4)机电安装工程内部各专业协调2、强调技术管理的前伸与后延,重视综合协调能力。在施工中,我们不仅重视其施工的内在质量,而且通过技术准备协调向前延伸到其技术思想的领会,向后延续到其使用功能和寿命的保护,通过技术的综合协调,确保建筑物达到其应有的功能和寿命。3、重视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与推扩,增加科技含量。工程将积极推广和应用“四新”技术,通过这些新技术的应用,工程将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15. 3.2图纸会审、设计变更管理1、图纸会审管理1)业主提供图纸后,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管理人员、作业层骨干认真学习,了解建设规模、设计意图及质量和技术标准,明确工艺流程等。2)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各专业人员对施工图进行预审,土建和专业队之间核对图纸,提出问题,消除差错,协商配合施工事宜等。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各专业技术人员做好记录,整理一式四份,提前送业主、监理和设计单位,另一份自存作为正式会审的记录原件。3)正式图纸会审应在开工前进行,项目技术负责人应主动与业主联系确定会审时间。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参加正式会审。4)项目技术负责人会同其它专业负责人负责对图纸会审的记录、整理,记录表格按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会审记录整理时应留足合同要求竣工资料的份数,并至少保留一份原件(用碳素笔书写或正式打印)。5)整理后的会审记录经设计单位、业主(或监理)和施工单位技术部门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或资料员负责将会审记录发至各图纸持有人。6)所有图纸会审记录的发放均应做好发放记录和签收工作。其工作管理流程如下:工作过程工作内容工作输入工作职责工作输出图纸文件签收图纸文件签收图断、投标答疑文件、现场勘察报告、设计补克等文微项目资料工程箭收文记录会审文件F发会审文件下发图及、投标答疑文件、现场勘察报:没.计充等文件.项目技术负贡人图纸会审文件日行合格分专业预审分专业预审各专业图纸会审文件项H相关技术人员各专业图班预申ii顶H内部集体审查图纸项目内部集体审杳图纸各专业图纸预审记录单项目技术负责人/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内部审核记录J图疑会审图纸会审图纸、技术说明、内部审核记录项目技术负责人/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业主/监理/设计图纸会审记录图纸会审记录啊档图纸会审记录归档项R资料工程师收文记录图15.3.2-1图纸会审工程流程图结构施工阶段,要落实设计要求的专业配合要求,如对于超高层结构中的钢结构与混凝土结构的压缩变形问题的处理方法,裙房逆作区与主塔结构的连接部位的细部做法,主体混凝土结构施工时的预留预埋(包括机电和钢结构连接件),外幕墙工程对主体结构施工的精度要求等。2、设计变更及洽商管理1)设计变更单由设计单位设计人负责,未经设计单位允许,施工单位、业主或监理无权修改设计。如果设计单位对非重要结构或部位的修改权委托业主或监理负责日常施工图修改工作时,必须要有委托书作为凭证方可生效。2)设计变更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进行洽商,由设计单位修改,向施工单位签发“设计变更单”。3)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由施工单位项目部技术负责人以工程洽商技术联系单向设计单位或业主提出修改,并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办理修改手续:(1)经过会审后的施工图,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图仍有差错与实际情况不符者;(2)因施工条件发生变化与施工图的规定不符者;(3)材料、半成品、设备等,与原设计要求不符者;(4)新工艺、新技术以及职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等受到采纳,需要修改原设计时。其工作管理流程如下:工作过程工作内容工作输入工作职责工作输出工程洽商提出工程洽商提出项目根据俺工的实刷*况提出工程洽俞技术负贵人/技术工程师/货任工程师工程洽商记录工程治俞的计量与计价工程洽得的计量与计价工程洽商记录项口合的经理洽商/工程计价单工程洽陶的申请与批复工程洽商的申请与批复工程洽商记录项目技术负贡人/合约l务经理/业主/监理工程洽意记录批复I工程变更实施工程变更实施经批史的工程洽而记录项H技术负货人/贡任T程师现场实施图15.3.2-2设计变更工程管理流程15.3.3技术资料管理技术管理资料是工程建设和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的必备条件,也是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管理、使用、维护的依据。技术资料的形成与工程质量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在技术资料的组织协调管理工作中,总承包方将严格遵照按照地方建委、监督站、地方城市档案馆的规定以及国标系列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要求进行。技术资料的协调管理工作包含以下几个部分:1、明确技术资料的管理职责根据合同规定和管理范围的要求,工程总承包方在施工技术资料的协调管理中负责汇总整理各个分包单位编制的全部施工技术资料。从工程施工准备阶段开始,总承包方即进行竣工资料和竣工图组织协调管理体系的建设;在和各家分包商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统一竣工资料的格式和形式,明确竣工资料和竣工图的技术标准和要求,明确各个分包商资料管理责任制度和责任人。建立项目经理部技术资料管理职责,明确管理办法和奖惩条例。2、项目技术资料管理的实施办法D督促分包商进行技术资料自查根据工程需要,总承包方将督促分包商按照工程需要分阶段、定期指定资料自查计划,在分包商自查的基础上进行内部检查。内部资料检查由总承包方项目总工和分包商技术负责人共同负责,组织总分包双方工程、技术、材料部门主要责任人工作及项目所有施工技术资料、质量保证资料、分包商资料进行全面检查,出现问题及时整改。工程在进行分段验收及竣工验收前必须先对施工技术资料进行项目内部自查,由项目总承包方总工程师组织审查工作。2)技术资料管理要求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应随施工进度及时整理,按专业系统归类,认真进行填写,做到字迹清楚,项目齐全,记录准确、真实,且无未了事项,所有技术资料必须由各分包商技术负责人审核。3)竣工阶段的技术资料管理工程为创优工程,工程竣工前总承包将根据规范规程的要求,进行工程竣工资料的预检工作;总承包方编制工程预检计划,按计划组织项目各个主要分包商进行竣工工程预检,预检通过后方可进行“四方”验收及工程质量监督站的核验。15.4 总承包质量管理措施15.4.1 质量保证体系1、质量管理体系及职责项目建立总包涵盖分包的质量管理体系,总包工程或质量管理部门是工程质量管控部门,把总包的工程、质量、器材、技术等部门以及分包都纳入质量管理体系。由总包质量管控部门拟定,以文件形式确定项目质量管理体系领导小组成员及质量职责描述。要求分包进场一周内把分包质量管理体系的领导小组及成员质量职责描述报总包质量管理部门。总包的工程或质量管理部门具体负责项目的质量管控。在项目策划阶段,制定项目目标以及确保目标实现的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如:检查制度、旁站监督制度、技术交底制度、样板引路制度、质量奖罚制度、成品保护制度等;按照项目质量目标,完成整体质量策划;分包单位进场后,对分包施工质量实施管控。工程交工以后,督促分包按照合同要求履行质量保修义务。2、质量策划在分包招标、合同签订阶段,总包项目质量负责人把项目质量要求书面告知商务部。商务部根据项目质量要求与分包签定总包管理协议书(质量管理分部)。在分包进场十天内,总包项目质量管控部门负责向分包管理人员宣贯协议书的内容,同时把项目质量管理制度向分包管理人员交底,要求接受交底的人员签字确认。项目制定的制度、管理协议书等都分发给入场的分包单位。协议书以及管理制度是总包行驶质量管理权力的重要依据之一。项目开工后一个月内,总包要完成项目施工质量(或创优)策划。质量(或创优)策划由项目总工组织工程、质量、技术、器材、分包等主要负责人编制。策划的主要内容为:项目简介、工程主要特点难点、创优目标及可行性分析、创优目标分解、创优管理的措施、质量关键控制点及创优亮点、创优成本策划、创优的资料控制、计划达到的效果。创优策划经项目评审后报公司部门及主管领导审核、审批。分包单位进场以后两周之内,按照总包要求完善质量策划,分包创优策划主要为:分包的深化设计、分包工程创优关键部位做法、分包工程预期达到的效果、分包的资料策划,分包质量策划应提交总包审核。分包无法按时完成质量策划的按照协议书条款处罚。3、质量控制1)人员管理在分包招标阶段,根据工程现场情况将分包质量管理人员的要求书面通知商务部。商务部根据要求,在招标书和合同中约定分包进场质量管理人员的条件。分包进场后7天内向总包上报项目质量管理组织机构、人员质量职责及相关证书,总包工程部审核分包进场质量管理人员的数量与素质是否满足分包投标文件及合同文件要求,若不符合,分包按相关要求进行调整。2)样板引路总包根据工程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确定要做的样板,包括书面样板和实物样板,用以指导样板引路工作的开展。样板主要有:梁板模板及钢筋绑扎、梁柱节点模板及钢筋绑扎、墙柱诠、砌体、构造柱、抹灰、涂料、贴砖、水电管线、配电箱、屋面细部等。总包在现场指定样板区,分包在指定区域做样板,具体施工时间由总包确定。样板完成后,总包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验收,验收通过之后方可大面积施工,分包未按要求建立样板或样板未通过验收,大面积施工不得展开。3)原材料、半成品控制分包原材料、半成品进场前,应填写项目分包单位材料、半成品、成品报审表报总包审批,总包按照相关规定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对外观进行检验。有复检要求的,分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取样,总包和监理单位参与见证。分包原材料、半成品未及时向总包报验或报验不合格,不得进场。4)工序质量控制总包对分包的工序质量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重点是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和技术交底的落实,重要施工方案专家论证的实施。对施工方案中重要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总包实行旁站监督、重点监控。分包在进场后3天内向相关人员进行方案交底。没有组织交底或交底不细的,施工不得展开。分包工序施工前1天对作业班组进行有针对性的质量技术交底。无交底或交底不具操作性,工序不得展开施工。5)质量检查与整改分包对质量进行日常巡查,对碎浇筑、防水、土方回填等关键工序应实行旁站监督。总包每周组织分包相关人员进行项目综合检查,也可视工程实际情况展开质量专项检查,发现质量问题下发整改单,分包落实整改,报总包复查。质量问题较多或突出的,总包组织召开质量专题会,提出改进和预防措施,督促分包整改落实。总包对分包的质量检查实行不定期抽查。对于分包未执行旁站监督或不参与总包组织的检查等,总包按照协议书给予处罚。6)质量验收质量验收严格坚持分包一一总包一一监理的程序,分包工序自检合格后报总包,验收通过后由总包报监理验收。验收具体安排按照国家现行验收标准。未经总包验收或经总包、监理验收不合格,严禁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分包违反验收程序的,总包按照协议书要求进行处罚。7)分包之间工序交接与成品保护分包与分包之间应按照相关要求办理工序交接手续,填写工序交接记录,总包对交接过程进行监督。未办理交接手续的,严禁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下道工序分包自行施工的,总包将对下道工序分包进行处罚。分包必须按照总包的要求配备成品保护人员,对自己成品和其它分包的成品进行保护,未移交之前的成品保护由上道分包负责,移交之后的成品保护由接收分包负责。工程完工后,总包组织向业主或物业公司办理移交。总包对成品保护进行监督。8)质量改进总包建立质量QC活动制度,督促分包有针对性的开展质量QC活动。分包每月开展质量统计与分析,提出改进施工质量的措施报总包。工程交工后,分包向总包单位申报项目分包单位质量保修组织机构及联系方式报备表,保修阶段的质量整改按照回访与维修程序执行。4、计量管理分包进场后一周内把项目检测设备配备计划报总包审批。分包配置的检测设备根据工程进展分批组织进场。计量检测设备进场前,分包计量管理人员须把A、B类检测设备的复检检定报告原件提交总包质量管控部门审核。C类测量设备(如:5米钢卷尺),每个项目必须有一台进场首次检定作为标准,以便与其他与相同规格的测量设备进行对比。分包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控制现场的计量工作程序。分包计量管理员建立计量管理台账,每月20日前把项目计量报表报总包质量管控部门。5、不合格品管理外观检查不合格、经检验试验确定为不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应进行封存、隔离并做出明显的标识,不得用于工程施工。不合格的工序产品,未经整改处理不得进入下道工序。分包各种不合格品,由分包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分包有关人员进行评审,确定处置方法,并报总包备案。不合格品的基本处置方法为:退货、再加工、返修、加固、降级、报废等。由项目有关人员按照评审的结果对不合格品进行处置。经过再加工处置的原材料应再次取样送检,整改后的工序产品应重新组织人员进行检验。分包不按照要求处置不合格品,按照协议书内容处罚分包。6、质量事故处理D质量事故的报告质量事故发生后,现场施工负责人应立即报总包,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事故扩大,消除事故影响。由总包按照程序上报质量事故。严禁分包直接向外报告质量事故及其损失。2)质量事故的调查发生质量事故,由总包组织生产、技术、质量、试验、材料及责任分包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调查组,对事故发生原因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经济损失情况;提出对质量事故的处理意见和纠正措施意见;提出对相关责任人或责任单位的处罚意见;写出事故调查报告报上级单位。3)质量事故的处理质量事故发生以后,根据总包的要求,分包应封闭事故区域,制定出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总包和监理单位审批通过后即实施整改。在方案准备阶段,分包应积极做好整改的人、材、物等准备。做好内外的沟通工作,不得与监理、业主及质量监督机构发生冲突和矛盾。对有结构安全隐患和功能性缺陷的分包工程,应要求分包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工程处理方案,采取拆除、加固、修补等方法进行处理。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原则是在确保结构安全和正常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将事故的经济损失及社会影响降到最低限度。与事故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事故调查报告、事故处理方案、对责任人的处罚决定等)应由总包项目部妥善保存归档。对质量事故分类以及对有关责任单位的处罚,应按照中建七局公司质量奖罚规定实施。15.4 .2对各分包的质量管理措施1、在对分包队伍的管理过程中,对以下几项问题要提请注意:1)要强化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意识,正确看待传统管理和新管理体系的差异,从工作上正确处理习惯做法和新体系要求之间的矛盾,不能把质量管理体系运行作为负担,而要把质量管理体系融入口常工作中。2)要充分发挥基层领导的作用。企业领导往往从企业发展要求出发,高度重视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质量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完善,但体系的建立和制度的执行需要基层领导带领大家来实施。3)注意信息的沟通,企业要提供在册分包队伍施工能力的信息平台,强调对经验的总结和交流,避免犯同样的错误。及时掌握分包队伍的施工情况。4)培训工作贯穿于对分包队伍管理的全过程。培训不拘形式可以集中培训,也可以现场演练,培训内容可以根据施工内容具体而定,不论采取何种形式,任何内容的培训I,都要讲究实效,注重工作能力的考核与评价。不能只重视管理层的培训,不重视一线操作工人的培训;只重视对标准的学习,忽视对岗位技能的培训。5)强调对分包队伍记录的管理,及时的把握分包队伍对记录的收集和整理。“写我所做,做我所写”,此乃质量管理体系之基本要求,它是对分包队伍参加企业质量管理活动的重要佐证。6)特别强调施工过程中的监督考核力度,监督考核制度不单是质量管理体系上的自我完善体制,更重要的是一种强制管理措施,这是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必要手段。要做好考核工作,首先要指定切实可行的考核标准,考核标准要细化,使考核工作做到有理、有据。考核要坚持公正、客观的原则,根据考核结果进行相应的奖罚,鼓励先进,处罚违规,也是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有力保证。另外对考核结果的兑现是下一次考核的起点,结果的落实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总之,对分包队伍的管理涉及方方面面,每一步工作都要做到有章可循,可据可查,只有如此,才能强化分包队伍的管理,从而提高施工企业的整体管理质量,推动企业的快速发展2、具体办法1)分包商应明确事项(1)分包商应将质量员上岗证复印件报经理部质检工程师存档。(2)分包商将质量管理体系、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报经理部质检工程师。(3)分包商积极响应经理部制订的质量方针、质量目标,严格按质量计划的相关要求组织施工。(4)分包商在工程施工前,将其质量创优目标以书面形式报经理部质检工程师。2)对分包商的质量要求(1)分包商按照设计施工图、施工技术规范和工程部的技术交底,精心施工现场每一道工序的同时,增强质量意识,积极进行质量自检,切实做到“边干活,边思考,边检查”。(2)分包商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服从工区长及工区技术负责人对于质量要求的口头或书面的指示。(3)分包商严格遵守经理部各项质量标准和质量要求,严格按照经理部的创优目标精心施工。(4)分包商配置有上岗证的专职质量检查人员负责施工过程的质量检查、控制工作。(5)分包商应对经理部领导、专业工程师、业主代表及监理工程师在施工过程中提出的质量问题及要求立即认真检查落实。(6)分包商认为可能出现安全质量隐患的地方,尽快向经理部工区长及工区技术负责人反映,待处理完备后再行施工。3、分包商的质量责任1)分包商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经经理部安全质量领导小组调查后,凡属分包商责任,全部损失由分包商负责,在验工中抵扣。非分包商责任,经过事故分析找出原因后,由责任方承担经济损失。2)在工程施工期间,因分包商的原因导致质量不合格,业主或质监站对总包单位进行罚款或因此造成的索赔,由分包商承担,并从分包商当月验工计价款中工程部对分包商质量管理办法扣除。4、质检程序要求1)施工报检程序:分包商各班组在完成每道工序施工时,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及要求,先由班组长组织本班成员自检,然后在班组交接时进行班组交接检,再由专职质量员专检。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报项目经理部质检工程师复检,合格后报请监理工程师检验。通过后进行下一道工序。任何一次检验不合格,都不能转序。2)每道工序施工前,分包商施工各班组先对原材料把关,如果认为材料锈蚀、损坏严重或质量不合格有权拒绝使用;对施工工艺把关,未经批准的施工工艺在施工中不准采用;前一道工序或分项工程部位未经监理人员验收,下一道工序或另一部位不准施工。施工中若违反以上标准之一,总包将视情节轻重对该分包商罚款2000至100OO元。如因以上原因而造成工程停工或出现不合格产品的,除按要求返工重做外,一切损失分包商自行负责。5、对规范标准的执行分包商应严格按照国家和XX省现行的相应规范、标准进行施工,并在执行过程中采取就高不就低的原则。6、对进场材料的质量控制对进入现场的物料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半成品,如钢材、水泥、钢筋连接接头、混凝土、砂浆、预制构件等,必须按规范、标准和设计的要求,根据对质量的影响程度和使用部位的重要程度,在使用前采取抽样检查或全数检查等形式,对涉及结构安全的应由业主或监理现场单位见证取样,送有法定资格的单位检测,通过一系列的检验和试验手段,判断其质量的可靠性,并保留有专人签字的书面记录。严禁将未经检验和试验或检验和试验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设备、半成品等投入使用和安装。15.5 总承包安全管理措施根据项目有关法律法规和项目相关安全制度,成立总承包安全管理组织机构。15.5.1 安全管理职责1、双方职责1)双方安全负责人必须认真组织对本单位职工及有关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其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2)双方各自作业人员过程所需个人防护用品,由双方自理;同时,双方施工现场人员自觉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2、总承包职责1)根据总承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与现场实际,于专业分包工程施工期间,向专业分包人员介绍总承包工程安全状况,并提供总承包工程,专业分包工程安全管理目标、制度与措施要求等。2)专业分包管理、施工人员进场后,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进场教育、经常性安全教育及特种作业专项安全教育,介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及专业分包工程施工范围内己存在的危险源。3)及时传达所接收工程指令中有关专业分包工程安全生产工作要求之内容,确保指令迅速有效的执行。4)根据项目安全检查制度要求,定期组织现场分包单位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对存在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单,并限期整改。5)定期组织现场分包单位召开安全专题例会。6)对专业分包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日常监督与不定期检查,及时提出要求整改、返工的安全问题,对专业分包人员的不安全行为等严格依总承包管理制度予以处理,并与监理单位等协同确定各方安全问题责任的公平与具体整改安排,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使用、施工。7)专业分包工程安全事宜不符合法定、约定的安全标准、要求或总承包方安全管理要求的,或专业分包对自身安全隐患、责任事故、突发事件等待于补救,总承包方有权视情节于7日内对专业分包人员有关报告、申请指必要依据。8)向专业分包人提供总承包工程现场动用明火管理制度,及动火申请表格。3、专业分包职责1)专业分包人编制、提供专业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具备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技术要求组织施工。2)专业分包人应根据专业分包工程工作内容及施工特点,做好安全技术交底,说明分包工程危险源有关管理工作,并保存交底的书面材料,有关材料一式两份,由双方各执一份。3)专业分包进场后3日需向安全部门提供“职工花名册”现场人员身份证件复印件,以备总包方进行备案。4)专业分包进场后3日需向总承包方安全部提供企业相关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人员上岗证。5)专业分包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操作上岗证书,人证相符,并向总承包方提供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在现场施工的施工人员必须随身携带操作证。严禁无证和使用过期证件和未审证件上岗作业。6)对于总包召开的安全会议,需按时参加,不得无故缺席。如有事情,需向项目安全总监请假。7)专业分包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总承包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总包方在检查中下发的安全整改通知单必须按时整改完毕,并将整改报告报送安全部。8)对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识和警告牌等禁止私自拆除、变动。如因施工需要确需拆除变动时,必须经总承包现场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保证措施后方能拆除。9)对于所在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对不使用后不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施工人员及时纠正。10)本施工现场不得流动吸烟,如有吸烟者需到吸烟室。15.6 总承包文明施工、环境卫生管理措施15.6.1 文明施工、环境卫生管理内容1、严格遵守总包文明施工管理制度。2、建立文明施工责任制;划分区域,明确管理责任人。3、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包括生产、办公、生活用房、仓库、科场、临时上下水管道及照明、动力线路,要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的施工平面图布置,搭设或理设整齐。4、现场施工临时水电要有人管理,不得有常流水、常明灯。严禁任意拉线接电。5、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要按平面图固定点置放,遵守机械安全规程,经常保持机身等周围环境的清洁。机械设备的标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