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_T5866-2023婴幼儿用床边围栏.docx
ICS 97.140CCS Y81QB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QB/T5866-2023婴幼儿用床边围栏2023TI-Ol 实施Bedsiderailsforinfants2023-04-21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文件由全国家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80)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好孩子儿童用品有限公司、广东泽浩棒棒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台州芽力婴童用品有限公司、中山高品婴童用品有限公司、湖南同乐堡实业有限公司、浙江省慈溪市北森旅游用品有限公司、杭州贝咖实业有限公司、杭州利伯顿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瀚豪实业有限公司、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姚晨岚、黄松军、谷世锋、肖礼军、邓选德、王友晶、张清河、陈松国、王斌、王凯乐、莫英俊、徐浙、周邦榕、沈国峰、邹佳。本文件为首次发布。婴幼儿用床边围栏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婴幼儿用床边围栏的要求,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规定了检验规则、包装、运输和贮存的内容,并给出了便于技术规定的产品分类。本文件适用于6个月及以上婴幼儿睡眠时使用的床边围栏(以下简称“产品”)的生产、检验和销售。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2828.1-2012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T 3920-2008GB/T 57132013GB/T6343-2009GB 6675. 22014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摩擦色牢度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水牢度泡沫塑料及橡胶表观密度的测定玩具安全第2部分:机械与物理性能GB/T7573纺织品水萃取液PH值的测定GB/T10125-2012人造气氛腐蚀试验盐雾试验GB/T18584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T18886-2019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唾液色牢度GB19865-2005电玩具的安全GB29281-2012游戏围栏及类似用途童床的安全要求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婴幼儿用床边围栏bedsiderailsforinfants为防止婴幼儿在睡觉时从床上掉落而安装在床边的可拆卸装置。3.1.1顶装围栏mattress-topbedrail安装于床垫/床褥上的婴幼儿用床边围栏(3.1)。3.1.2侧装围栏mattress-sidebedrail安装于床垫/床褥的侧边的婴幼儿用床边围栏(3.1)。3.1.3软体围栏no-rigidbedrail防护部分由面料包覆,填充发泡材料(如海绵、乳胶等)构造而成的婴幼儿用床边围栏(3.1)。3.1.4刚性框架围栏rigidbedrail防护部分由纺织面料包覆刚性材料框架,或全部刚性材料构造而成的婴幼儿用床边围栏(3.1)。3.1.5单边围栏unilateralbedrail只在床的一侧边单独使用的婴幼儿用床边围栏(3.1)。3.1.6多边围栏multilateralbedrail在床或床垫的多边或四周使用的婴幼儿用床边围栏(3.1)o3.2可触及区域accesszone当婴幼儿的手能穿过护栏时,为护栏的全部区域;当婴幼儿的手不能穿过护栏时,护栏靠床内部全部区域及护栏上边缘以下50mm以内的区域。3.3底部横杆bottomcrossbar侧装围栏(3.1.2)底部平齐于床垫铺面侧边的刚性杆。4产品分类1.1 按安装方式分为:a)顶装围栏;b)侧装围栏。1.2 按材料分为:a)软体围栏;b)刚性框架围栏。4. 3按使用方式分为:a)单边围栏;b)多边围栏。5要求4.1 外形尺寸偏差(一般项目)长、高尺寸偏差应为±10mmO4.2 外观外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外观要求序号检验项目要求项目分类基本一般1贯通裂健应无贯通裂缝一2虫蛀应无虫蛀现象3腐朽材外表应无腐朽材,内表轻微腐朽面枳不应超过零件面积的20%V4树脂囊外表和存放物品部位用材应无树脂囊5木制件外观节子外表的健全活节尺寸不应超过材宽的1/3,宜径不应超过12mm;非健全活节尺寸不应超过材宽的1/5,直径不应超过IOmm,且不应为贯通节,其开裂或崩缺应进行修补加工,旦单个部件不超过2个:不应有腐朽节、漏节(特殊设计要求除外)-6孔洞、夹皮和树脂道、树胶道应进行修补加工,修补后缺陷数外表不超过4个,内表不超过6个(设计要求除外,最大单个长度或直径小于5mm的缺陷不计)7其他轻微缺陷如裂缝(贯通裂缝除外)、钝棱等,应进行修补加工,且占所在部件长度比例应小于10%,占所在部件宽度比例应小于5%*8干花、湿花外表应无干花、湿花9内表干花、湿花面积不应超过板面的5%10人造污斑同一板面外表,允许1处,面积应在30mr112内一11板件表面划痕外表应无明显划痕12外观表面压痕外表应无明显压痕13色差外表应无明显色差14鼓泡、龟裂、分层外表应无鼓泡、龟裂、分层15镀层表面应无锈蚀、毛刺、露底V16电镀件镀层表面应光滑、平整,应无起泡、泛黄、花斑、烧焦、裂纹、划痕和磕碰伤等*涂层应无漏喷、锈蚀V17五金件外观喷涂件涂层应均匀,色泽一致,应无流挂、疙瘩、皱皮、飞漆等;同色部件的色泽应一致,应无褪色、掉色现象,涂层不应有皱皮、发黏或漏漆现象;应平整、光滑、清晰,无明显粒子、涨边现象:应无明显加工痕迹、划痕、裂纹、穿光、白棱、白点、鼓泡、油白、流挂、缩孔、刷毛、枳粉和杂渣*18金属合金件应无锈蚀、氧化膜脱落、刃口、锐棱V表面应细密,应无裂纹、毛刺、黑斑等*19焊接件焊接部位应牢固,应无脱焊、虚焊、焊穿V焊缝应均匀,应无毛刺、锐棱、飞溅、裂纹等缺陷*表1(续)序号检验项目要求项目分类基本一般20塑料件外观塑料件表面应光洁,无裂纹、皱褶、污渍、明显色差*21软包件/包覆面料外观包覆的面料不应有划痕、色污、油污、起毛、起球一*22缝制应无跳、浮、漏针和脱线23漆膜外观同色部件的色泽应一致24应无褪色、掉色现象一25涂层不应有皱皮、发黏或漏漆现象一26涂层应平整、光滑、清晰,无明显粒子、涨边现象:应无明显加工痕迹、划痕、裂纹、雾光、白棱、白点、鼓泡、油白、流挂、缩孔、刷毛、积粉和杂渣;每项缺陷数不超过4处*v表中“*”记号表示该单项中有2项以上(含2项)检验内容,若有1项检验项目不符合要求,应按1个不合格计数。某缺陷明显到足以影响产品质量时应作为基本项目判定4.3 理化性能(基本项目)产品理化性能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理化性能要求序号分类项目要求1金属件表面耐腐蚀18国直径1.5mm以下锈点W20点/dm。其中直径不小于1.0mm锈点不超过5点(距离边缘棱角2nun以内的不计)2泡沫塑料密度/(kgm')253纺织面料耐水色牢度(变色、沾色)应优于或等于4级4耐干摩擦(变色、沾色)应优于或等于4级5耐湿摩擦(变色、沾色)应优于或等于3级6耐唾液(变色、沾色)应优于或等于4级7PH4.0-7.54.4 结构安全(基本项目)5. 4.1围栏高度5.1 1.1侧装围栏生产者应明示围栏适用的床垫厚度,且底部横杆的调整高度间隔应小于50mm。5.4.1.2按照6.3.5试验时,围栏顶边最低处到床垫铺面的高度不应小于200mm。5.4.2锐利尖端和边缘产品组装完成后不应有任何暴露在外的锐利尖端和锐利边缘。1.1.1 4.3孔、间隙和开口可触及区域内,按照6.3.7试验时,围栏上深度大于IOmm刚性材料之间的孔、间隙,其直径和间隙应小于7mm或大于12mm。其他刚性材料的贯通间隙或开口应为12mm25mm或45mm65mm.3可触及区域内,按照6.3.7试验时,围栏与床屏或床尾的间隙应小于7mm、12mm25mm或大于45mm。可触及区域内,所有管状部件的端口应封闭。可触及区域内,按照6.3.7试验时,网眼直径应小于7mm。5.4.4 围栏与床垫的间隙按照6.3.8.1进行试验时,侧装围栏和床垫之间的间隙不应使躯干塞规(6.3.4.5)通过。按照6.3.8.2进行试验时,楔形塞规(6.3.4.6)穿过顶装围栏和床垫之间的间隙深度不应超过114nun,且围栏不应发生水平位移,造成围栏的内边缘脱离床垫上表面。5.4.5 突出物可触及区域内,按照6.3.9进行试验时,链球不应被围栏任何部位挂住。5.4.6 锁定装置锁定装置应符合以下任一规定:a)按照6.3.10试验前、试验后,锁定系统至少保持50N(正切方向)的开启力;b)打开锁定系统需要2个连续的基于不同原理的先后动作,且第2个动作需要在第1个动作执行并保持时才能操作;c)打开锁定系统需要2个分开的基于不同原理的同时操作的动作。按照6.3.10进行试验时,锁定机构应能正常工作。5.4.7 绳带可触及区域内,按照6.3.11进行试验时,应符合以下要求:a)在(25±1)N拉力下,自由端至固定端的长度不大于220mm;b)有多根绳带,绳带间固定端的距离不大于80mm时,在(25±1)N拉力下,每根绳带自由端至固定端的长度不大于22Onin1,且从一个自由端到另一个自由端形成环的周长不大于360mm;c)绳带、彩带或松紧绳索等自由端的尾部无立体装饰物;d)绳带厚度不小于L5mm,或者直径不小于LOmm。5.4.8 小零件任何根据6.3.12.1进行评估后可能被婴儿抓持住的零部件,都应按照6.3.12.2和6.3.12.3进行试验。根据6.3.12.2和6.3.12.3进行试验时,任何可被取下的零部件,都不应能完全放入小零件筒(6.3.4.7)中。任何不需要工具就能拆卸的零部件都不应能完全放入小零件筒中。5.4.9 升降装置升降装置不应自行升降或升降操作不灵活,升降装置与其他配件应配合良好。不应使用声控升降装置。具有电控升降装置的产品,应至少有2个不同的操作步骤开启升降运动(如:童锁、组合按键等),升降极限不应超出标称的行程范围。5.4.10 防脱离刚性框架围栏按照6.3.13进行试验时,应符合5.4.4的要求。5.4.11 结构强度刚性框架围栏按照6.3.14进行试验时,不应损肝或变形,锁定机构正常锁定。5. 4.12胶贴标签或贴花可触及区域内不应黏贴标签和花饰。5.5 有害物质限量(基本项目)应符合GB18584的要求。5.6 标识(基本项目)5.6.1通用要求标识应始终固定在产品显著位置。按照6.5.2进行试验时,标识不应脱落和卷曲。宜将获取产品使用说明的方式添加在标识上,如:网址、二维码等。标识中应包含如下内容:a)产品名称、型号规格;b)执行标准;e)产品质量等级(合格品)标志;D生产日期;g)生产者中文名称和地址。5.6.2警示语警示语字体高度不应小于3mm,应包括以下或者类似内容。a)警告!围栏与床垫之间不能留有缝隙,以免造成窒息或其他严重伤害。b)警告!围栏与床垫之间的缝隙不能用毛毯、枕头或其他物品填补,以免造成窒息或其他严重伤害。c) 警告!不应在围栏上放置毛毯等物品以免造成窒息或其他严重伤害。d) 警告!使用产品时,应有成人照看。e) 注意!使用产品前应阅读使用说明。5.7使用说明(基本项目)使用说明中应包含使用提示,并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a)产品外形尺寸。b)围栏仅为防止婴幼儿在睡觉时从床上掉落的装置,不可作为婴幼儿在床上玩耍使用的防护装置。c)产品装配图、装配所需的所有零件和工具的清单和说明。d)产品和成人床的安装说明及装配图,明示围栏的安装位置和方法。保证多边围栏的安装缝隙、围栏与床屏或床尾板的间隙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底部横杆与床垫的高度差应小于50mm。e)如果产品与成人床不能完全紧固,请勿使用,与生产者联系。f)所有装配配件应始终拧紧,并应注意没有螺钉松动。g)侧装围栏应明示产品适用的床垫厚度。h)如果任何零部件丢失或损坏,请不要继续使用围栏。请勿自行更换零部件,如需更换,与生产者联系。i)产品不应靠近火源。j)清洁和清洗的说明。6试验方法6.1 外形尺寸及外观应在自然光或光照度为300Ix600Ix的近似自然光下,视距为70Omm2500mm内进行操作和检验。若需进行尺寸测量,应采用精度不低于Imm的钢直尺或卷尺。存在争议时由3人共同检验,以多数相同结论为检验结果。6.2 理化性能6.2.1金属件表面耐腐蚀试验按GB/T10125-2012中性盐雾试验(18h)的规定进行。6.2.2泡沫塑料的密度按照GB/T6343-2009的规定进行。6.2.3产品纺织面料耐水色牢度按照GB/T57132013的规定进行。6.2.4产品纺织面料耐干/湿擦色牢度按照GB/T39202008的规定进行。6. 2.5产品纺织面料耐唾液色牢度按照GB/T18886-2019的规定进行。7. 2.6产品纺织面料PH按照GB/T7573的规定进行。8. 3结构安全8.1.1 通则本试验适用于完全组装并准备好使用的产品。如果产品本身需要安装,应按照生产者提供的安装指南进行安装。如果可按照不同的方式进行安装、组合或调节,则应按照最不利的方式进行试验。如果产品可拼装使用,应按照说明拼装一个成人床可安装的最大数量。试验前,产品应在室内环境中至少存放24h。试验应在室内环境中进行,但是如果试验过程中环境温度超出了15°C到25C的区间,最高和最低温度应记录在试验报告中。按照生产者说明将围栏安装至标准床垫支撑架(6.3.4.9),并放置标准试验床垫(6.3.4.10)于支撑架上方。除了生产者另外说明,紧固件应在试验前进行紧固,试验过程中不应再次紧固。8.1.2 加载力静裁荷试验中的力在施加过程中宜足够慢,避免动态载荷的产生,且不产生动态加热。除非特别说明,静态加载力,包括拉力扭矩试验,应保持(10±2)s,力可用重物来代替,换算关系是10N=Ikgo8.1.3 精度除另有规定,以下测量精度适用于本文件:加载力:额定值的±5%;尺寸:精度不低于Imm,6.3.4试验设备6.3.4.1一般原则除另有规定,加载力可使用任何合适的设备。6.3.4.2半球形手指探棒采用塑料或其他硬质、光滑材料制成,连接有力值测量装置的端部为半球形的探棒,见图1。单位为亳米标引序号说明:1一一半球状端部:2一一刻度线;3D7%Jc12o图1半球形手指探棒6.3.4.3网眼形手指探棒一端为直径7mm的圆柱,另一端半径为(2.8±0.2)mm的探棒,具体形状见图2。由塑料或其他硬质、光滑材料制成,连接有力值测量装置。单位为亳米2S图2网眼形手指探棒6.3.4.4其他探棒采用塑料或其他硬质、光滑材料制成,连接有力值测量装置的端部角度为(30±5)的探棒,端部可以是倒圆或者锥形。直径分为25mm、45omm或65gmm3种,见图3。a)锥形探棒b)倒圆探棒图3其他探棒也可采用其他适合的材质。6. 3. 4. 66.3.4.5躯干塞规采用表面光滑均匀的木制材料,气干密度0.6kgm0.8kgm采用表面光滑均匀的木制材料,气干密度0.6kgm0.8kgm6.3.4.7小零件筒评估小零件用的设备,形状及尺寸见图6。单位为亳米图6小零件筒6.3.4.8测隙规厚度(0.4±0.02)mm,插入边缘的半径为(3±0.5)mm的探规,见图7。单位为亳米LO图7测隙规6.3.4.9标准床垫支撑架带有4条支撑腿和框架的金属床支架,并放置尺寸厚15mm25mm,宽(1500±5)mm×长(2000+5)mm,或宽(1800±5)mmx长(2000±5)mm的刨花板作为床垫支撑板。试验过程中床垫支撑架、铺板不应移动。6.3.4.10标准试验床垫厚度为102mm127mm的聚氨酯泡沫塑料垫,密度为(16±3)kg11尺寸为150OmmX2000mm或1800mm×2000mm,放置在标准床垫支撑架上方。标准试验床垫外面应有一层轻质床单,床单的单位质量应为(161±10)gm2o6.3.5围栏高度可调节高度的围栏应调节至最低位置;用精度不小于Imm的钢直尺或者卷尺测量床垫铺面到围栏顶边最低处的距离。6.3.6锐利尖端和边缘危险锐利尖端按GB6675.2-20145.9的规定进行,危险锐利边缘按GB6675.220145.8的规定进行。6.3.7孔、间隙和开口可接触区域内,产品的孔、间隙和开口,包含多边围栏的拼装缝隙、围栏与床屏或床尾的间隙。检查在最大30N力的作用下,7mm半球形手指探棒(6.3.4.2)能否从任意角度进入开口10mm或以上。如果7mm半球形手指探棒能进入开口10mm或以上,紧接着检查在最大5N力的作用下12mm半球形手指探棒(6.3.4.2)能否进入。其他刚性材料的贯通间隙和开口,按照表3的规定,使用相应的力值,将探棒(6.3.4.2,6.3.4.4)插入下列适用的间隙或开口中,观察探棒是否能进入。表3探棒尺寸及对应力值探棒尺寸mm力值/N12或45最"525或6530存在网面时,在最大30N力的作用下,检查网眼手指探棒(6.3.4.3)插入到网面上的孔洞时,能否到达到7mm直径的区域。6.3.8围栏与床垫的间隙6.3.8.1侧装围栏从围栏的端开始,将躯干塞规放入床垫边缘和围栏的缝隙处,对躯干塞规逐渐施加力至133N,维持5So观察躯干塞规是否通过间隙(躯干塞规宽头穿过床垫铺面)。沿围栏边缘重复该试验,试验间隔不超过300mm,且在躯干塞规最有可能通过的位置上进行。6.3.8.2顶装围栏从围栏的一端开始,将楔形塞规的楔状端放在床垫和围栏内边缘下方之间,塞规的长边平行于床垫表面,短边垂直于床垫铺面,推入深度13mm。沿着朝向围栏和平行于床垫表面的方向,逐渐施加一个133N的力在塞规的短边上,保持5s。沿围栏边缘重复该试验,试验间隔不超过300mm,且在楔形塞规最有可能通过的位置上进行。6.3.9突出物按照GB29281-2012中5.8的规定进行。6.3.10锁定装置操作(以打开和关闭为1次)机构锁定系统300次。若适用,测量打开锁定系统所需的力值。对于转动型锁定系统,测量所需的正切力。6.3.11绳带在绳带、绑带的自由端施加(25±1)N的力,方向与固定表面保持垂直。测量自由端到固定端的距离,见图8。在绳圈上施加(25±1)N的力,并测量绳圈的周长。单位为亳米×Z,<22O说明:D一一固定端之间的距离;1.绳带或绑带的长度。图8绳带长度测方法6.3.12小零件6.3.12.1小零件可抓持性目视检查部件是否可能被婴儿用大拇指和食指捏住或者被牙齿咬住。若难以评估,则在可触及区域内,用(10±DN的力插入测隙规(6.3.4.8),插入角0°10°。在部件周围任意位置插入,同一部位插入不超过5次,共试验30次。若测隙规(6.3.4.8)插入深度超过2mm,则认为该部件为可抓持。6.3.12.2零部件抗扭转沿顺时针方向在5s内,在零部件上逐渐施加扭力,直至:a)从初始位置已旋转180。;b)或者扭矩达到0.34Nm°保持最大旋转或要求的扭矩10s。使试验部件恢复到松弛状态,沿逆时针方向重复这一过程。设计用来与棒或杆牢固装配并一起转动的可接触突出物、零部件或组件,应用夹具夹住上述棒或杆以防试验时一起转动。假如有螺钉或类似结构固定的零部件,在施加规定扭力时,如果上述部件松动,则继续施加扭力至所规定的扭矩或致上述部件松脱;如果在小于规定扭矩时,该零部件明显继续转动而又不会松脱,则应终止试验。夹具和试验设备本身不应导致被测零部件和连接机构的损坏。检查可被取下的零部件或零部件的一部分是否能从任何方向在不施加压力的情况下完全放入小零件筒(6.3.4.7)中。6.3.12.3零部件抗拉在零部件上安装适当的夹具,注意夹具本身不应导致被测零部件和连接机构的损坏。在零部件最易被拉脱的方向上,5s内逐渐施加一个90N的拉力并保持10So检查可被取下的零部件或零部件的一部分是否能从任何方向在不施加压力的情况下完全放入小零件筒(6.3.4.7)中。6.3.13升降装置操作升降装置(最大行程)10次后,观察升降操作是否灵活,配合是否完好。若电动升降,观察是否声控,是否具备2个不同的操作步骤,并测量升降极限范围。6.3.14防脱离沿着最容易将围栏与标准床垫支撑架或标准试验床垫脱落的方向,在围栏上边水平结构件的中点向外施加IloN的水平力。该力可通过一个19mm宽的带子进行加载,保持至少5s。试验后按照6.3.7试验。标引序号说明:1-加载力方向;2标准试验床垫(6.3.4.10):3标准床垫支撑架(6.3.4.9)»图9围栏防脱离试验6.3.15结构强度在围栏顶端边缘长度的1/2处,向下加载20ON的垂直力10次,每次保持时间至少5s,见图10。多个围栏同时使用的,应对所有围栏进行试验。单位为毫米说明:1一一围栏长;Fv垂直加载力。图10结构强度试验6.4 有害物质限量按照GB/T18584描述的方法进行,其中甲醛、苯、甲苯、二甲苯和TVoC的测定按照软体家具中甲醛、苯、甲苯、二甲苯和TVoC的测定。6.5 标识6.5.1 通用试验方法应在自然光或光照度为30OlX60OlX的近似自然光下,采用肉眼观察的方法,检查标识位置是否正确,内容是否准确、完整。6.5.2标识耐久性对于缝制标识,在标识最易被拉脱的方向上,在5s以内均匀施加(70±2)N的拉力,并保持10s。对于胶贴、印刷或其他标识,按照GB198652005中7.7的规定进行。6.5.3使用说明试验方法应在自然光或光照度为300Ix60()IX的近似自然光下,采用肉眼观察的方法,检查产品是否提供了5.7规定的使用说明,并查看内容是否准确、完整。7检验规则7.1检验分类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7.2出厂检验7.2.1出厂检验项目出厂检验包括以下项目:a)外形尺寸偏差;b)外观。7.2.2抽样和组批规则出厂检验应进行全数检验。因批量大,进行全数检验有困难的可实行抽样检验。抽样检验方法依据GB/T2828.1-2012中规定,采用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一般检验水平II,质量接受限(AQL)为6.5,其样本量及判定数值按表4进行。表4出厂检验抽样方案单位为件本批次产品总数N样本量n接收数AC拒收数Re26-5081251-90132391-150203415128032562815005078501-1200801011120132001251415注:26件以下为全数检验。7.3型式检验7.3.1型式检验时机型式检验应包括除合同要求、客户要求外的全部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正式生产时,每年定期进行检验;b)原辅材料及其生产工艺发生较大变化时;c)产品停产半年或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d)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7.3.2抽样规则在一个检验周期内,从近期生产的产品中随机抽取2件样品,1件送检,1件封存。7.3.3检验程序检验程序应遵循尽量不影响余下检验项目正确性的原则。7.4检验结果判定基本项目全部合格,一般项目不合格项不超过4项,判定该产品为合格品。达不到合格品要求的为不合格品。7.5复验规则产品经型式检验为不合格的,可对封存的备用样品进行复验。对不合格项目及因试件损坏未检项目进行检验,按7.4的规定进行评定,并在检验结果中注明“复验”o8包装、运输、贮存8.1 包装产品应加以包装,防止污染和损坏。8.2 运输和贮存8.2.1产品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应平整堆放、防止硬性戳划伤、局部重压等,加以必要防护,防止污染、虫蚀、受潮、曝晒。8.2.2贮存时应按类别、规格分别堆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