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服务产后康复服务规范》报批稿.docx
ICS 03. 080. 20CCS A 18DB44广东省地方标准DB44TXXXX-XXXX家政服务产后康复服务规范DomesticserviceServicestandardsforpostpartumrehabilitation(报批稿)(本稿完成日期:2023年11月16日)202X-XX-XX 实施202X-XX-XX发布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则起草。本文件由广东省商务厅提出并实施。本文件由广东省家政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GD/TC136)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广州市妇女儿童发展中心、广东省家庭服务业协会。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周刘梅、李燕、李江虹、陈思嘉、刘闯、潘卓艺、梁译文、林嘉诚、袁征、王会娟、李嘉庆、卢晓文、王有良、罗邦琴、陈挺、李丽蓉。家政服务产后康复服务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产后康复服务的术语和定义、管理要求、服务程序、服务内容和要求、服务监督、投诉与改进。本文件适用于家政服务机构为产后女性提供的产后康复服务。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DB44/T2293家政服务家政服务员职业规范DB44/T2316家政服务家政服务机构经营管理规范DB44/T2317家政服务投诉处理规范DB44/T2445家政服务纠纷调解处理规范3术语和定义DB44/T2293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 1产后康复postpartumrehabiIitation在科学的健康理念指导下,针对女性产后的心理和生理变化,进行系统的康复指导和训练,促进产后女性在分娩后一年内快速、全面恢复身心健康。3.2产后康复服务postpartumrehabiIitationservice为分娩后的女性提供产后康复的服务。3.3产后康复师postpartumrehabiIitationspecialist具备相关资质和能力,为分娩后的女性提供产后康复服务的人员。4管理要求3.4 机构要求3.4.1 从事产后康复的家政服务机构应按DB44/T2316的规定进行经营管理。3.4.2 家政服务机构应对产后康复师开展相关的岗前培训和“回炉”培训I,培训内容包括职业道德、产后康复专项技能、心理健康教育、公共安全与卫生等。3.5 人员要求4. 2.1产后康复师基本要求应符合DB44/T2293的有关规定。4. 2.2产后康复师应具备母婴护理、保健调理、乳房护理、盆底康亚、形体修复、运动指导和心理疏导等产后康复专业知识和技能。5服务程序4.1 工作前准备4.1.1 服务评估家政服务机构应根据客户需求及产后女性的身体状况进行服务评估,确定服务方案。4.1.2 服务商定根据服务方案与客户商定服务内容、产后康复师、服务时间、服务地点、收费标准等,并与客户签订服务协议。4.2 服务提供4.2.1 服务前产后康复师在开展服务前应做好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做好个人卫生清洁工作,不应留长指甲、涂指甲油和配戴戒指、手链、手表等饰品;一一确认产后女性的信息,再次评估确认其身体状况,沟通确认服务内容;一检查开展服务所需的场地及环境,备齐辅助用具、设备设施等,做好杀菌消毒工作。5. 2.2服务实施5. 2,2.1产后康复师应按服务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为产后女性提供康复服务,在服务过程中主动耐心与产后女性进行沟通,舒缓其情绪。5. 2.2.2服务过程中如产后女性发生异常状况,应停止服务,及时告知产后女性及其家属、家政服务机构等,必要时协助就医。5.2.3服务后5. 2.3.1应主动告知产后女性后续护理注意事项。6. 2.3.2清洁、消杀、整理服务中所使用的辅助用具、设备设施等。7. 2.3.3做好服务情况记录,与客户确认,并及时向家政服务机构反馈。6服务内容与要求8. 1总则产后康复服务包括营养膳食指导、乳房护理、盆底康复、形体修复、其他常见问题护理、心理疏导、产后保健康复指导、产后知识指导宣教等。8.2 营养膳食指导6. 2.1根据产后女性身体状况、母乳喂养的需求和情况、饮食习惯与禁忌,参照中国居民膳食营养指南(2022),制定合理的饮食计划。7. 2.2按照饮食计划和食用功效等,指导和帮助开展营养膳食的搭配和制作。8.3 乳房护理6.3.1指导产后女性掌握正确的哺乳方法,并进行适当的乳房日常保健护理,预防产后缺乳、乳房胀痛、乳汁淤积、乳腺炎等情况。6.3.2指导产后女性使用乳盾、吸奶器、乳头矫正器等辅助用具。6.3.3使用正确的方法为产后女性提供“开奶”服务。6.3.4产后女性出现缺乳情况时,能评估产后女性缺乳的原因,并提供相应的护理服务。6.3.5产后女性出现乳房胀痛、乳汁淤积、溢乳等情况时,提供按摩护理、膳食指导等服务。6.3.6产后女性出现乳头皴裂、乳头湿疹、乳头白点、乳头凹陷等情况时,提供护理服务,并指导哺乳。6.3.7产后女性因生理性涨乳期及乳腺堵塞造成疼痛时能进行评估和疏通等,提供相应的护理服务,发现异常时指导就医。6.3.8为产后女性提供乳房保健按摩服务。6.4盆底康复6.4.1子宫修复6.4.1.1子宫修复应在经医院检查子宫恢友良好、无妇科感染后进行。6.4.1.2观察产后女性的子宫恢复情况,协助产后女性排出恶露和子宫复旧。6.4.2盆底肌修复6.4.2.1在开展服务前,应评估产后女性盆底肌功能情况,并询问是否有合并慢性便秘、慢性咳嗽、尿失禁等容易导致盆底功能障碍的因素。6.4.2.2产后盆底肌修复包括功能训练、电刺激、物理治疗、生物反馈治疗等方法,应结合产后女性情况制定修复计划,明确修复的方式方法、时长、频率等。6.4.3骨盆修复评估和分析产后女性的骨盆情况,指导和协助产后女性开展骨盆恢复训练活动、手法修复、仪器理疗辅助工具等骨盆修复服务。6.4.4阴道松弛修复指导和协助产后女性开展凯格尔运动等功能训练。6.4.5性功能障碍指导通过电刺激、生物反馈、推拿、按摩、调理、产后康复运动、心理疏导等方法帮助产后女性从生理和心理等方面进行修复。1.5 形体修复6. 5.1腹直肌修复检查和评估产后女性腹直肌分离程度,并指导开展功能训练、生物治疗、腹直肌分离修复手法等腹直肌修复服务。7. 5.2妊娠纹修复通过按摩、护肤美容等帮助产后女性减轻妊娠纹。8. 5.3形体塑形与运动指导按照适量适度、循序渐进的原则,通过手法按摩、仪器理疗、产后运动康复、膳食指导等方法,对产后女性开展产后主(被)动运动、腹式呼吸、凯格尔运动、体重管理等指导。1.6 其他常见问题护理6. 6.1产后便秘分析和评估产后女性产后便秘的因素,通过按摩、艾灸、膳食和运动指导缓解产后女性产后便秘症状。7. 6.2产后痔疮查看产后女性痔疮情况,对痔疮进行护理,并指导其开展坐浴、运动、膳食调整等。8. 6.3产后疼痛针对腹部、腰背部、膝盖、尾骨、脚后跟、手腕、头部、肩颈部等肌肉关节部位疼痛,通过按摩、推拿、艾灸、运动训练、膳食指导等方法帮助产后女性缓解产后疼痛。6.7 心理疏导6. 7.1观察、识别和记录产后女性心理、不良情绪等。7. 7.2了解产后女性不良心理的因素。8. 7.3以科学的方法对产后女性进行心理疏导。6.8 产后保健康复指导6. 8.1根据产后女性的体质,通过保健方法为产后女性提供相应的康复服务。7. 8.2采用按摩、推拿、艾灸、刮痴、拔罐、药浴、敷贴、药膳等保健手法为产后女性提供护理服务。6.9 产后知识指导宣教应对产后女性提供产后知识指导宣教,内容包含产后生理心理变化、新生儿抚育、日常生活注意事项、产后避孕等方面。开展产后康复服务禁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一恶性及良性肿瘤患者;一一急性炎症期;各种溃疡性及传染性皮肤病; 开放性损伤、新伤骨折脱位; 月经期间; 各种传染疾病,如肝脏炎症、肺结核、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性传播疾病等;一一严重疾病患者,如心脏病、肾脏疾病、重度高血压等;严重的精神病患者。7服务监督、投诉与改进7.1 服务监督7.1.1 家政服务机构应在服务结束后通过回访对产后康复师的能力、服务效果、服务过程等方面进行顾客满意度调查。7.1.2 回访应在服务结束后3天内完成,长期固定客户应定期跟进回访。7.1.3 回访可采用问卷、电话、聊天工具、面谈等形式。7.2 投诉处理按DB44/T2317的规定执行。7.3 纠纷处理产后康复师在服务过程中与产后女性及其家属等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向家政服务机构反馈。按DB44/T2445的有关要求执行。7.4 服务改进7.4.1产后康复师应虚心听取客户和家政服务机构的意见建议,及时改进服务工作。7.4.2家政服务机构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回访、投诉、纠纷等情况进行系统分析,并制定改进方案。7.4.3根据改进方案的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并验证改进效果。7.4.4当改进活动确认有效后,修改信息文件并下发相关人员。参考文献1中国营养学会出版社作.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22).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2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