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安全法】2021《安全生产法》修正案题库以及【新版安全法】2021新修《安全生产法》(应急管理部公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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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安全法】2021《安全生产法》修正案题库以及【新版安全法】2021新修《安全生产法》(应急管理部公布).docx
2021新安全生产法修正案题库及新安全生产法正文一.单选题【第1题】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O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V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将于2021年O月O日施行。()A第十九次,9月1日B第二十九次,9月1日C第十九次,12月31日D第二十九次,12月1日【答案解析:B;根据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V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第2题】原安全生产法共()条,新修改后共()条。A114,119B97,114C97,129D98,114答案解析:A;2014版的安全生产法共七章114条;新修后2021的安全生产法为七章119条。【第3题】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于()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完善失信约束制度、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措施,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支撑,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正草案)。A.2020年11月1日B.2019年12月31日C.2020年11月25日D.2019年6月29日答案解析:C;2020年11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正草案)。草案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进一步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要求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进一步明确地方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相关职责;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会议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第4题】根据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V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第O次修正。A第三次B第四次C第五次D第六次答案解析:A;安全生产法的修订历程:1、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2、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3、根据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V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4、根据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V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第5题】生产经营单位的0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A:法人B:主要负责人C:总经理D:总工程师答案解析:B;新安全生产法将第五条修改为:“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第6题】生产经营单位的O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A其他负责人B部门负责人C主要负责人D第一责任人答案解析:A;新安全生产法将第五条修改为:“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第6题】新修的安全生产法O规定“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A第2条B第3条C第4条D第5条答案解析:B;新安全生产法第3条新增1款: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新增)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第7题】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O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A安全生产管理制度B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C安全生产长效机制D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答案解析:D;新安全生产法第4条做出条文修改,此条新增为“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注意全员二字,【第8题】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A.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B.隐患排查治理机制C重大危险源管控机制D.安全风险动态管控机制答案解析A;新安全生产法第4条做出条文修改,明确指出要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第9题】()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B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C矿山、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D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答案解析A;新安全生产法第24条(原第21条)做出条文修改,新增“装卸单位”。【第10题】除上题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三百人B二百人C一百人D五十人答案解析:C;新安全生产法第24条规定: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第11题】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O;属于国家规定的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投保OOA安全生产责任保险B工伤保险C医疗保险D意外保险答案解析:A;新安全生产法将原第四十八条改为第五十一条,第二款做出条文修改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属于国家规定的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具体范围和实施办法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第12题】负责事故调查处理的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批复事故调查报告后()内,组织有关部门对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并及时向社会公开评估结果;对不履行职责导致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没有落实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A半年内B一年内C二年内D三年内答案解析A;新安全生产法将原第八十三条改为第八十六条,第一款做出条文修改,同时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即为题目原文。【第13题】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处O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O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A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五万以上十万以下B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二万以上五万以下C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五万以上十万以下D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十万以上二十万以下答案解析:A;新安全生产法将原第九十一条改为第九十四条,第一款做出条文修改,即为题目原文。【第14题】安全生产规划应当与O等规划相衔接。A城乡规划B国土空间规划C区域规划D辖区规划答案解析:B;新安全生产法第八条安全生产规划应当与原(城乡规划)相衔接(修改为)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相衔接。【第15题】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按照安全风险管控要求,进行产业规划和空间布局,并对位置相邻、行业相近、业态相似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OOA区域风险分级管控B区域风险评估C重大安全风险联防联控D风险联控答案解析C;此为新安全生产法第八条新增。【第16题】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O,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A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B安全生产联动管控机制C安全生产联合责任机制D安全生产动态管理机制答案解析:A;此为新安全生产法第九条修改。【第17题】O负责安全生产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编号、对外通报和授权批准发布工作。()、有关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对安全生产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A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B国务院标准规范制定部门C国务院行政管理部门D国务院各部委答案解析:A;此为新安全生产法第十二条,新增一条。【第18题】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O,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A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B风险隐患双重预防管控机制C隐患排查治理体系D风险动态管控机制答案解析A;此为新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新增。【第19题】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将重大事故隐患纳入相关信息系统,建立健全O,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A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B重大事故隐患督导责任制度C重大危险源评估制度D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答案解析:D;此为新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新增。【第20题】生产经营单位进行O以及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A爆破、吊装、动土、动火B爆破、吊装、动火C爆破、吊装、动火、临时用电D吊装、动土、动火、高处作业答案解析:C;此为新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三条对原四十条的修订,在爆破、吊装、新增的基础上新增动火和临时用电。【第21题】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职责的机构应当建立并实施(),不得租借资质、挂靠、出具虚假报告。A信息报告和披露制度B服务公开和报告公开制度C信息定时公开制度D信息公开管理制度答案解析:B;此为新安全生产法第将原第六十九条改为第七十二条,本题目条文为新增条文。【第22题】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行政处罚信息的及时归集、共享、应用和公开,对生产经营单位作出处罚决定后O内在监督管理部门公示系统予以公开曝光,强化对违法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从业人员的社会监督,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诚信水平。A三天B十天C一个月D七个工作日答案解析:D;此为新安全生产法第将原第七十八条新增条文。【第23题】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职责的机构出具失实报告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O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A三万元以上十万元B二万元以上五万元C五万元以上十万元D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答案解析:A;此为新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对原第八十九条做出的条文修改,主要对第三方安全服务机构从业进行更为严格的规定和处罚措施。【第24题】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重大事故的,由应急管理部门处以O罚款:A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B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罚款C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八十的罚款D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一百的罚款答案解析:C;此为新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规定:(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罚款;(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八十的罚款;(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一百的罚款。【第25题】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责令限期改正,处()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的罚款。A二万以上五万以下;五万以上十万以下B三万以上五万以下;五万以上十万以下C五万以上十万以下;十万以上二十万以下D三万以上五万以下;五万以上八万以下答案解析:C;此为新安全生产法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零九条【第26题】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关注O,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心理疏导、精神慰藉,严格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防范从业人员行为异常导致事故发生。A从业人员的身体、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B从业人员的身心健康和工作情况C从业人员的身体状况和家庭状况D从业人员的社会交往情况答案解析:A;新安全生产法将原第四十一条改为第四十四条,增加一款,作为笫二款,即为本题。【第27题】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落实O,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A岗位安全责任B安全生产责任制C岗位安全操作规程D生产责任制答案解析:A;新安全生产法将原第五十四条改为第五十七条,条文修改,即为本题。【第28题】国家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能力建设,在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应急救援基地和应急救援队伍,并由国家O统一协调指挥;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提高应急救援的专业化水平。A应急管理部门B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构C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D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答案解析:B;新安全生产法将原第七十六条改为第七十九条,条文修改,即为本题。二.判断题1 .安全生产法不仅适用于生产经营单位,同时也适用于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方面的管理。(义)2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恪尽职守,依法履行职责。(J)3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J)4 .安全生产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这里所指的生产经营单位包括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但不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X)5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X)6 .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但可以通过内部工作分工,确定其只部分负责。(X)7 .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J)8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不必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X)9 .有关协会组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方面的信息、培训等服务,发挥自律作用,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J)10 .国家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生产水平。(J)IL生产经营单位委托有关服务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由服务机构负责。(X)12 .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未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导致事故的,应追究生产经营单位有关人员的责任。(J)13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J)14 .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I,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J)15 .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但从业人员有违章作业情形的除外。(X)16 .煤矿企业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J)17 .安全生产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因此,自然适用于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X)18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但从业人员有违章作业情形的除外。(X)19 .监督检查不得影响被检查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20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罪的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X)21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是指该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各项工作的所有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各岗位的工人,但不包括临时聘用的人员。(X)22 .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时,可根据情况采用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X)23 .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是一种民事行为,生产经营单可以自主决定。(义)24 .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J)25 .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的中介机构必须是依法组建成立的,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对其出具的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公正性负法律责任。(J)26 .从业人员享有批评、检举控告权和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行使上述权利而对其进行打击报复,如:降低工资、降低福利待遇和解除劳动合同等。(J)27 .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短期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X)。28 .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J)29 .劳动防护用品不同于一般的商品,直接涉及到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故要求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J)30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可以与被派遣劳动者约定是否享有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X)31 .安全生产法关于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义务主要有四项:即遵章守规,服从管理;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接受培训,掌握安全生产技能;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J)32 .予以关闭的行政处罚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J)33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企业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时,生产经营单位可以以技术保密、业务保密等理由拒绝检查。(X)34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但从业人员有违章作业情形的除外。(X)35 .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的安全检查,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J)36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J)37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一项最基本的安全生产制度,是其他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得以切实实施的基本保证。(J)38 .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可以通过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宣传教育等形式具体落实到基层,落实到每个职工。(J)39 .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更换维修制度。(X)40 .工会不能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义)41 .安全生产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X)42 .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以直接任免,不用告知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X)43 .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仓库可以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但应与员工宿舍保持一定安全距离。(X)44 .依照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享有工伤保险和伤亡求偿权;危险因素和应急措施的知情权;安全管理的批评检控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权;紧急情况下的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权。(J)45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J)46 .重大事故隐患与重大危险源是引发重大事故的源头,所以两者的概念是等同的。(X)47 .依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从业人员有权了解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如实告之,不得隐瞒和欺骗。(J)48 .劳务派遣单位不用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而由生产经营单位培训即可。(义)49 .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J)50 .国家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给予奖励;个人给予鼓励。()三.简答题【第一题】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答:(一)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二)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五)组织速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障患;(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第二题】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答:(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三)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速议;(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可以设置专职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第三题】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答:(一)对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予以批准或者验收通过的;(二)发现未依法取得批准、验收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或者接到举报后不予取缔或者不依法予以处理的;(三)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而不撤销原批准或者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四)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不依法及时处理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规定以外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第四题】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吊销其有关证照。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情节严重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答:(一)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一百八十日内三次或者一年内四次受到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的;()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三)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导致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四)拒不执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作出的停产停业整顿决定的。【第五题】安全生产事故调查中的“四不放过”原则,是哪“四不放过”?答: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第六题】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答:(一)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一)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三)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四)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五)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六)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和矿山井下特种设备未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投入使用的;(七)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八)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第三章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第四章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第五章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平台经济等新兴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行业、领域的特点,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履行本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安全生产义务。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第七条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第八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应当与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相衔接。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所需经费列入本级预算。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按照安全风险管控要求,进行产业规划和空间布局,并对位置相邻、行业相近、业态相似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重大安全风险联防联控。第九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以及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等应当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机构及其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建设,按照职责对本行政区域或者管理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按照授权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第十条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国务院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民航等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对新兴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不明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照业务相近的原则确定监督管理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和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统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相互配合、齐抓共管、信息共享、资源共用,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第十一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保障安全生产的要求,依法及时制定有关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并根据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适时修订。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第十二条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安全生产强制性国家标准的项目提出、组织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统筹提出安全生产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计划。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安全生产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编号、对外通报和授权批准发布工作。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有关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对安全生产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第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第十四条有关协会组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方面的信息、培训等服务,发挥自律作用,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第十五条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的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执业准则,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前款规定的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第十六条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第十七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编制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第十八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第十九条国家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二)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五)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费用在成本中据实列支。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和监督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意见后制定。第二十四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三)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可以设置专职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恪尽职守,依法履行职责。生产经营单位作出涉及安全生产的经营决策,应当听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意见。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任免,应当告知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考核不得收费。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装卸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注册安全工程师按专业分类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第二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