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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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市政办函(2022) 112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西安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 贯彻执行。2011年4月19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西安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 案(市政办发(2011) 60号)同时废止。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10月18日西安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健全全市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体制机制,推进全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建设,积极有效防范、依法稳妥化解各类金融风险,明确有关部门处置金融突发 事件的职责和分工,确保发生金融突发事件时,能够
2、快速反应、科学应对,最大 程度减少金融突发事件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和损失,切实维护全市金融安全和社会 稳定。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牛.品法期货 交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 陕西省地方金融条例国家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陕西省实施中华人 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陕西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西安市应 急预案管理办法(修订稿)等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文件
3、规定,制定本预 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金融媒介、金融市场和金融市场基础设施 等金融业态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影响本市金融安全与稳定,需要本市 立即处置的金融事件。主要适用于下列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1)由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舆情风险引发的危及 金融安全与稳定的金融突发事件。(2)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引发的危及金 融安全与稳定的金融突发事件。(3)非法设立金融机构、非法开办金融业务以及金融机构违法违规经营等引 发的危害金融安全与稳定的金融突发事件。(4)因发生重大国际事件,周边地区爆发冲突、战争等,国内外经济金
4、融政 策法律法规变更,金融业重大事项变更,失实报道使得金融机构或组织声誉受损 等引发的严重危害金融安全与稳定的金融突发事件。(5)其他影响金融安全与稳定运行的突发事件。1.4金融突发事件的等级按照事件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将金融突发事件划分为一般、较 大、重大、特别重大四个等级。当金融突发事件等级指标有交叉、难以判断级别 时,按较高一级处理;当金融突发事件等级随时间推移有所上升时,按升级后的 级别程序处理。1.4.1 一般金融突发事件(IV级)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般金融突发事件:1.4.2 及的区县政府(含开发区管委会)能单独应对,不需要跨区县协调 的金融突发事件;1.4.3 及的金融
5、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能独立应对,不需要请市级金融工 作部门协调的金融突发事件;1.4.4 需要按一般突发事件应对的金融突发事件。1.4.5 较大金融突发事件(In级)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较大金融突发事件:(1)西安市能独立应对,不需要跨行政区域协调的金融突发事件;(2)所涉及的区县政府或有关金融行业主管(监管)部门不能独立应对,需 要跨区县或请市级金融工作部门协调的金融突发事件;(3)其他需要按较大突发事件应对的金融突发事件。1.4.6 重大金融突发事件(II级)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重大金融突发事件:(1)省内多个地区或多个金融行业已经出现的,影响或极有可能影响本市金 融安全,但未造成全国性影
6、响的金融突发事件;(2)西安市不能单独应对,需要跨行政区域或请省级金融管理部门协调的金 融突发事件;(3)其他需要按重大突发事件应对的金融突发事件。1. 4. 4特别重大金融突发事件(I级)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金融突发事件:(1)国内已出现或将要出现连锁反应,需要国家统筹协调,各省市、各部门 协同配合、共同处置的金融突发事件;(2)国际上出现的,已经影响或极有可能影响国内宏观金融稳定的金融突发事件;(3)其他需要按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应对的金融突发事件。1. 5工作原则(1)坚持人民至上、以人为本。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 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强化底线思维,在金
7、融突发事件中,以稳 定金融市场秩序、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提高金融安全 保障能力。(2)坚持央地协同,属地管控。加强与国家驻陕、驻市金融监管部门协同合 作,构建分级负责、分类处置、反应灵敏、协同高效的金融突发事件应对体系。 各区县政府(含开发区管委会)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做好本辖区金融突发事件的 风险化解处置工作。(3)坚持资源整合,协调联动。按照资源整合和有效联动的要求,实现组 织、资源、信息的有效整合,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加强协同联动,稳妥化解处 置金融风险,实现部门之间、行业之间、区域之间的协同配合。(4)坚持预防为先,强化监测。建立和完善持续、动态的监测预警和预防机
8、制,加强监测预警,做好应急演练,运用科技手段,提高预警能力,力争实现对 风险苗头早发现、早识别、早预警、早处置。(5)坚持依法处置,稳妥应对。贯彻落实国家及地方金融监管、应急管理等 相关法律法规,健全金融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配套制度,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 则,依法有序、积极稳妥、精准拆弹,有效应对金融突发事件,防止风险进一步 扩散和蔓延。1. 6预案体系本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分市、区两级管理。各区县政府(含开发区 管委会)参照市级预案制定本辖区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本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由各金融行业主管(监管)部门、本市行政 区域内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制定的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构成。
9、包括中国银 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中国 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西安市金融工作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制定的本系统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本市行政区域内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 组织依据金融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规定制定的本机构或组织金融突发事件应急 预案。2组织体系与职责1.1 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1.1.1 市金融应急指挥机构在市政府的领导下,成立西安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金融 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全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长:常务副市长常务副组长:分管金融工作的副市长副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金融工作局局长成
10、员单位:市金融工作局、陕西银保监局、陕西证监局、人行西安分行营管 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市应急管理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信访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事 发地区县政府(含开发区管委会)。市金融应急指挥部可视具体情况对成员单位作适当调整。1.1.2 市金融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1)根据金融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及市金融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建议,依据本预案及突发事件性质和规模,决定启动和终止响应程序。(2)确定本预案成员单位在应急处置过程中的具体职责及分工,检查、指导 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严格落实行业及属地责任,做好金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工作。(
11、3)组织较大金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重大及特别重大金融突发事件 发生后,在省、市政府领导下,开展处置工作。(4)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协助金融突发事件发生单位恢复正常经营秩序,维 护社会稳定,防止因金融突发事件引发社会不稳定事件。(5)定期组织相关部门研究分析各行业金融突发事件情况和潜在风险因素, 研判全市金融风险形势,部署全市防范金融风险和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6)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健全跨部门、跨区域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建立应急 队伍及资源调动工作程序,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后能够快速、有序、协调应对。(7)建立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专家库,吸纳来自金融行业主管(监管)部 门、专业机构、高校等金融
12、及应急管理专家学者,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支 持。(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防范处置金融突发事件的其他工作。1.2 办事机构及其职责2. 2. 1市金融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金融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工作局,具体负责市金融应急指挥部的 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金融工作局局长兼任。3. 2. 2市金融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1)负责收集汇总工作信息,及时向市金融应急指挥部上报重要信息,提出启动或终止本预案的建议。(2)传达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金融应急指挥部的决定,组织研判会 商,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金融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3)明确通讯联络、信息共享渠道,上传下达,保证信息畅通。(4
1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本市金融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工作。(5)组织修订与市金融应急指挥部职能相关的应急预案,指导各区县政府制 定、修订与金融突发事件相关的专项应急预案。(6)组织本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宣传教育与培训。(7)负责协调专家咨询组的相关工作。(8)完成市金融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2.3成员单位职责(1)市金融工作局: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金融应急指挥部的工作部署,承 担市金融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监测分析地方金融组织风险,负责本部门 职责范围内的应急响应事项;指导区县政府做好地方金融组织防范处置金融突发 事件工作;确定本系统金融突发事件统一宣传口径;协助国家驻陕、驻市金融监 管部门
14、开展相关风险处置工作;组织评估各区县政府、各行业部门通报的金融突 发事件的风险程度。(2)陕西银保监局:监测分析本市银行业、保险业风险;及时启动本系统处 置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处理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应急响应事项;指导所监管 金融机构做好金融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工作;督促指导和协调事发机构积极采 取自救和同业援助措施;确定本系统金融突发事件统一宣传口径;参与评估各区 县政府、各行业部门通报的金融突发事件的风险程度;向市金融应急指挥部通报 重要信息;提出启动或终止本预案的建议。(3)陕西证监局:监测分析本市证券业和期货业风险;及时启动本系统处置 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处理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应急响
15、应事项;指导所监管金 融机构做好金融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工作;督促指导和协调事发机构积极采取 自救和同业援助措施;参与评估各区县政府、各行业部门通报的金融突发事件的 风险程度;向市金融应急指挥部通报重要信息;提出启动或终止本预案的建议。(4)人行西安分行营管部:监测分析本市金融系统风险;及时启动本系统处 置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处理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应急响应事项;指导所监管 金融机构做好金融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工作;督促指导和协调事发机构积极采 取自救和同业援助措施;确定本系统金融突发事件统一宣传口径;参与评估各区 县政府、各行业部门通报的金融突发事件的风险程度;向市金融应急指挥部通报 重要信
16、息;提出启动或终止本预案的建议。(5)市委宣传部:协助市金融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开展新闻宣传和网络舆情应 急处置工作,并配合金融行业主管(监管)部门统一宣传口径;经市金融应急指 挥部安排,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并协调新闻媒体开展新闻报道;加强对全市新 闻媒体和互联网的运用和管理;配合做好金融突发事件舆情风险评估;向市金融 应急指挥部通报重要信息。(6)市委政法委:协调相关市级部门和各区县、开发区,妥善应对处置金融 突发事件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指导督促相关市级职能部门和各区县、开发区,严 格落实金融领域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参与评估各区县政府、各行业 部门通报的金融突发事件的风险程度;向市金融应
17、急指挥部通报重要信息。(7)市委网信办:适时启动网络舆情应急联动工作机制,组织相关职能部门 搜集网络信息,协助相关职能部门研判网络舆情;依法处置金融突发事件相关有 害信息;充分利用网络信息传播规律,参与评估各区县政府、各部门通报的金融 突发事件风险程度;向市金融应急指挥部通报重要信息。(8)市发改委:协助分析金融突发事件对本市经济形势和宏观经济安全运行 产生的影响,并对金融突发事件的处置提出政策措施建议;参与评估各区县政 府、各部门通报的金融突发事件风险程度;向市金融应急指挥部通报重要信息。(9)市财政局:负责金融突发事件市级应急资金保障,按照市政府批准后的 应急处置方案,及时落实相关资金并对
18、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当需要国家财政 出资救助时,按照市政府要求,报请省财政厅按相关程序办理;配合金融行业主 管(监管)部门,指导督促西安银行、长安信托等政府财政出资占股的金融机 构,依法依规做好金融突发事件处置相关工作;参与评估各区县政府、各行业部 门通报的金融突发事件风险程度;向市金融应急指挥部通报重要信息。(10)市人社局:负责配合涉事金融机构协调解决该机构工作人员的劳资福 利保障问题,保障其合法权益;向市金融应急指挥部通报重要信息。(11)市应急管理局:指导市金融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做好本市金融突发事件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急演练、宣教与培训工作;参与指导开展金融突发事件应急 处置工作。(1
19、2)市国资委:指导督促所监管企业依法依规做好金融突发事件处置相关 工作;指导各区县、开发区国资监管机构依法依规做好所属国有企业金融突发事 件处置相关工作;向市金融应急指挥部通报重要信息。(13)市市场监管局:加大金融类广告监管力度,严查金融类虚假违法广告 案件,协助相关金融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进行甄别处理;协助金融行业主管 (监管)部门依法对市场主体经营活动中的涉嫌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核查并依法处 置;在金融突发事件发生后,配合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 处置工作。(14)市信访局:负责协调指导因金融突发事件引发的省市党政机关门前群 众集访的信访接待、政策解释、分流劝返等工作。(15
20、)市公安局:依法参与或指导、协调各级公安机关参与金融突发事件的 应急处置工作;对在金融突发事件中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及时依法立案侦查,必 要时采取强制措施,依法查询、冻结、扣押涉案资产,最大限度挽回损失;组织 预防和处置金融突发事件中的群体性事件;组织维护社会秩序,控制事态发展; 参与评估各区县政府、各行业部门通报的金融突发事件风险程度;向市金融应急 指挥部通报重要信息。(16)市司法局: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职能,为政府及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支撑;对金融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提供法律意见。(17)事发地区县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指导并加强辖区内金融机构的 安全防范工作;及时上报信息,并根
21、据金融突发事件的响应级别,启动本辖区处 置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配合金融行业主管(监管)部门、金融机构以及市级 有关部门落实金融突发事件的处置措施,维护属地社会安全稳定;及时向市金融 应急指挥部及市政府报告事件动态及处置情况。2.4区(县)应急机构职责各区县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金融突发事件应急组织体系,制定完善本辖区金融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根据金融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协调配合金融行业主管(监 管)部门,组织做好有关保障工作,维护本辖区的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2.5现场处置工作组职责市金融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依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和实际情况,成立综合协 调、专业处置、信息发布、治安稳控、疏导劝解、专家咨询等
22、工作组,迅速开展 金融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综合协调组:由市金融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牵头,金融行业主管(监管)部 门、相关职能部门、相关区县政府参加。负责统筹协调金融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协调有关部门保障必要的人员、经费、物资、车辆等;向各工作组传达市金融应 急指挥部指令,开展信息汇总及通报等工作;联系和督导各工作组工作;组织召 开会议,整理会议资料、撰写会议纪要等。专业处置组:由金融行业主管(监管)部门牵头,市级相关职能部门及有关 专家参加。负责制定金融突发事件具体处置方案,并组织有关单位依法依规进行 处置,动态监测金融风险苗头,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提示风险,防止事态进一步恶 化。信息发布组:由市委宣传部
23、牵头,市委网信办、金融行业主管(监管)部 门、事发地区县政府等组成。负责收集、整理网络舆情信息,核实并报告反映的 问题;做好与舆情相关的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协调新闻宣传单位做好新闻报道工 作。治安稳控组:由市公安局牵头,事发地区县政府参加。负责维护现场正常秩 序,在金融突发事件处置现场周围设立警戒区和警戒哨,做好现场控制、交通管 制、维护公共秩序等工作,防范和处置群体性事件,保证现场处置工作顺利开 展。疏导劝解组:由市信访局牵头,金融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公安等部门及 相关区县政府组成。负责事件现场教育、疏导、劝解工作,宣传国家法律法规、 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政策方针及规定,劝导涉事群众依法合理表达
24、诉求,及时消除 误解、矛盾,有效平息事态。专家咨询组:由市金融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牵头,金融行业主管(监管)部 门、专业机构和3名以上金融专家组成,研究提出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建 议。3监测预警3.1 风险监测金融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负责对本行业(领域)运行情况进行监测,建立 健全金融突发事件监测及报告制度。整合信息来源,做好预警平台、行业部门、 群众举报、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资金监测等各渠道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研 判。完善线索信息发现、收集、处理、反馈、移交等制度流程,形成工作闭环。 对异常数据和违法、违规行为等信息组织分析研判,结合本市监管实际,重点监 测本市行政区域内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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