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发展改革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和柔性执法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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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连云港市发展改革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和柔性执法制度(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规范全市发展改革系统行政执法行为,正确行使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全面提升柔性执法效能,维护行政管理相 对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 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发展改革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主要规范行政处罚幅度和柔性执法尺度。全 市各级发展改革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适用本制度。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指具有行政处 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职权范围内,合理 适用处罚种类、处罚幅度的权限。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应当遵循公正、公开、过罚相当、 处罚与
2、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确保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法行使的 合法、合理。第四条本制度所称柔性执法,是指依据法律、法规、规章 的相关规定,行政机关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情节和危害结果的轻 重,分别给予不予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或减轻行政处罚的包 容审慎柔性执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是指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 后果,或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经教育后不予 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定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内,适用较 轻、较少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定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以下,适用 更轻的处罚种类或更小的处罚幅度。第五条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
3、政 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 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第六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S)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 的。第七条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等突发事件,为了控制、减轻 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社会危害,行政机关对违反突发事件应对 措施的行为,依法快速、从重处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 范围内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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