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法院家庭教育指导典型案例.docx
《广东法院家庭教育指导典型案例.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广东法院家庭教育指导典型案例.docx(6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广东法院家庭教育指导典型案例发布时间:2023-12-3001、审执联动开展“升级版”家庭教育指导一赖某诉李某婚姻家庭纠纷案基本案情李某因赖某婚内出轨而患上抑郁症,李某起诉离婚,经法院调解双方协商一致,两个儿子由赖某直接抚养。但赖某在调解书生效后反悔,不愿抚养小儿子。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赖某履行直接抚养小儿子义务。赖某则起诉要求李某直接抚养小儿子。李某自行出售共有车辆和拿走家中金器,双方矛盾越来越大。法院审判庭和执行局法官多次联合对双方当事人开展家庭教育,最终双方就抚养权、探视权、财产分割等达成一致意见,关联案件均被妥善解决,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指导方式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官和执行
2、法官均认为,一方要求变更抚养权,另一方申请强制执行抚养权,两个案件实际解决的是同一个问题,于是决定联合开展家庭教育。法官给双方安排多次家庭教育指导,明确为人父母所要承担的家庭责任、社会责任及法律责任,严肃批评双方推卸抚养责任的行为。同时,考虑到夫妻离婚后,夫妻一方无法独立照顾孩子,孩子需要其他近亲属帮忙照顾,法院还邀请孩子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等近亲属参与家庭教育指导。典型意义为解决家事纠纷审判难、执行难、衍生案件多的问题,南海法院设立家事案件诉前调解组、引入执前督促程序,此次通过审执联动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给家事案件的化解创设一个“缓冲带”,让当事人从司法程序中尽快“解放”,效果明显。另外,法院扩
3、大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的人员范围,让其他近亲属也参与进来,真正为未成年人再造和谐家庭的氛围,帮助孩子走出父母离婚后的生活、情感困境。02、多重举措督促失踪妈妈现身履责谢甲诉谢乙否认亲子关系纠纷案基本案情谢乙是在校学生,谢甲起诉要求确认与谢乙不存在亲子关系,并将谢乙赶走。起诉之初,谢乙的母亲林某一直不出现,其他亲属亦不愿照顾谢乙。法院发出全国首份指定临时监护人告知书指定当地村委会担任谢乙临时监护人,判决确认谢甲与谢乙不存在亲子关系,并经多方渠道找到林某,对其进行家庭教育训诫。经回访,林某已接谢乙返回原籍读书生活。指导方式林某怠于履行监护教育职责,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联合林某所在地的法院共同约谈林某,
4、对其进行口头训诫并发出责令履行监护职责告诫书、家庭教育训诫令,督促其切实履行监护教育职责。同时,协调妇联、社工站、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共同帮扶谢乙。法院还联合社工,回访落实林某履行监护教育责任情况。典型意义针对谢甲否认亲子关系、孩子无家可归的特殊情况,法院积极能动司法,延伸审判职能,将临时监护与家庭监护进行有效衔接,及时指定当地村委会作临时监护人,尽力寻找孩子生母,并发出家庭教育指导文书对孩子生母进行教育,避免孩子因无家可归而误入歧途,减少不幸事件发生。03、引入专业机构,探索家庭教育指导新模式林某盗窃罪案基本案情林某是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案发时未满18周岁,父母经营个体商户。某日凌晨,林某伙同
5、他人盗窃商铺,共窃得香烟70多条、电子烟烟弹20多盒及现金1600元,盗窃后进行销赃。后林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赃退赔。检察院提起公诉,指控林某犯盗窃罪。林某在审判时年满18岁,法院作出刑事判决,认定林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IoOO元。指导方式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向林某父母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其前往受法院委托的第三方机构(香洲区社会心理健康服务中心)接受家庭教育指导。该中心按照法院家庭教育指导协助函、转介书的要求,组建专家团队,制定专业系统的家庭教育指导方案,完成家庭教育指导目标,并将指导情况及效果向法院书面报告。香洲法院对于家庭教育的指导
6、对象不限于父母,对案发时未成年、审判时已成年但仍是在校就读的学生,法院亦会对其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典型意义家庭教育不力或者疏于管教,是未成年人出现严重不良行为或者犯罪的重要原因。香洲法院审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基本原则,注重家庭教育指导专业性、系统性、隐私性及公益性,取得良好家庭教育指导效果。04、家庭教育与抚养保障并重,保护非婚生子女权益王小某与梁某确认亲子关系、抚养费纠纷案基本案情王某与梁某未婚生育王小某,梁某不承认与王小某血缘关系。王小某起诉要求确认与梁某存在亲子关系,并要求梁某支付抚养费。经鉴定,王小某为梁某之子。法院认定梁某需支付抚
7、养费,并参照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酌定抚养费。王小某对抚养费金额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期间,一审法院依王小某申请作出先予执行裁定,裁定梁某先行支付抚养费5万元。二审法院维持原判。指导方式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在本案审理期间,发出全市首份针对非婚生子女抚养教育的家庭教育训诫书,对梁某未履行抚养义务行为予以训诫,责令其切实履行法定抚养义务。同时.,法院与新时代文明实践法律志愿驿站对接,采取“法官+妇联+志愿者”的形式,引入区妇联、区青协志愿者对当事人进行家庭教育指导。法院还与教育部门协调解决王小某作为非户籍生的入学问题。新学期开学时,王小某顺利入读当地中学。典型意义翥庭教育在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起到至关
8、重要的作用,不管父母是否分居或者离异,孩子是否婚生子女,均不能免除父母对子女的家庭教育责任。从化法院通过依法发出家庭教育指导文书,在维护和保障非婚生子女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引导父母走出认识误区,切实履行抚养教育子女责任。05、护航家庭教育延伸司法职能沈某诉赵某离婚纠纷案基本案情沈某以赵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异性同居并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现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起诉离婚。法院立案后,沈某突然申请撤诉,称女儿小耀以割腕方式阻止双方离婚。法官知悉后并未草草准许撤诉,而是组织专业人员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及为小耀进行心理疏导。父母均认识到自身错误,承诺离婚后会努力为孩子健康成长营造和谐环境。小耀意识到父母即使离婚也会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广东 法院 家庭教育 指导 典型 案例
链接地址:https://www.desk33.com/p-10105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