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抗旱输水工程建设项目环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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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区应急抗旱输水工程建设项目项目代码/建设单位联系人胡娃尼西联系方式8513建设地点博北二干渠桩号17+350至五一调水渠地理坐标起点地理坐标:东经81。39,41.530”,北纬45。4,0.792”;终点地理坐标:东经814443.730”,北纬45230.678”。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五十一、水利-125、灌区工程,其他用地(用海)面积(H?)/长度(km)占地面积:14.44hm2(永久占地0.159hn,临时占地14.28hm2);管线总长度7.703km,管道总长7.32km,渠道0.383km。建设性质0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
2、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2599.95环保投资(万元)85环保投资占比()3.2施工工期2023年3月2023年5月,共计3个月是否开工建设S否口是: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无合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1.“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l“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项目“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见表11。表1-1“三线一单”符合性一览表内容本工程符合性分析生态保护红线根据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博州政发(
3、2021)47号)可知,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划定为51个环境管控单元,分为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本项目本项目位于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北二干渠桩号17+350至五一调水渠,位于一般管控单元,用地范围及周边未触及生态保护红线。符合要求资源利用上线项目仅施工期消耗部分水资源,且用水量较小,不会达到资源利用上线,同时,项目沿现有堤线建设,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符合要求环境质量底线根据环境质量现状数据,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域。项目为灌区应急抗旱输水工程,施工期废气采用设置围挡,雾炮洒水降尘进行处理,废水排入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降尘;运营期无污染物产生,不会突
4、破区域环境质量底线。符合要求环境准入负面清单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本)(2021年修改)中的鼓励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2022版)中的禁止类及限制类项目。符合要求1.2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符合性分析(1)环境管控单元划分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新政发(2021)18号),自治区共划定1323个环境管控单元,按照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管控要求,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实施分类管控,其中优先保护单元465个,重点管控单元699个,一般
5、管控单元159个。(2)分区管控要求根据项目建设地点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的核查,本项目属于一般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要求: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推动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本项目与该方案符合性分析一览表,见表1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三线一单”图。表1-2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性分析一览表内容要求符合性态护线生保红按照“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的基本要求,对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实施严格管控,保隙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项目位于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北二干渠桩号17+350至五一调水渠,不涉及生态红线保护区域,不会影响所在区域内生态服务
6、功能。境量线环质底全区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受污染地表水体得到有效治理,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地下水超采得到严格控制,地下水水质保持稳定;全区环境空气质量有所提升,重污染天数持续减少,已达标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保持稳定,未达标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沙尘影响严重地区做好防风固沙、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等工作;全区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污染地块安全利用水平稳中有升,土壤环境风险得到进一步管控。本项目施工期废气采用设置围挡,雾炮洒水降尘进行处理,废水排入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降尘;运营期无污染物产生,对环境质量的影响降到最小,不突破所在区域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强化节约集约利用,持续提升资源能
7、源利用效率,水资源、土地资源、能源消耗等达到国家、自治区下达的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本项目运营期不消耗能源、资源,项目资源、能源消耗满足国家、自治区下达的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境入单环准清以环境管控单元为基础,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和资用效率四个的面严格环境准入。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本)(2021年修改)中的鼓励类,不属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8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市)产业准负面清单(试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7个新增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市)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以及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中禁止建设的项目。7根据乌昌彳治州。防联主污染舟空气月
8、态防力理,灵S项目位于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属于七大片区中的克奎乌-博州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七大片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Y片区管控要求为:克奎乌.博州片区包括克拉玛依市、奎屯市、乌苏市和博尔塔拉蒙古自严格落实“奎独乌”联防联控区内有关法规政策要求。“奎独乌联E区和克拉玛依市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工业项目执行最严格的大气力排放标准。强化与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的联防联控,确保区域环境,量持续改善。加强艾比湖、赛里木湖周边地区、博尔塔拉河流域生木地保护,维护区域生物多样性功能。开展奎屯河流域地下水超采治代步压减地下水超采量,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持续推进山区森林草原和准喝尔盆地南缘防沙治沙区域
9、的生态恢复治理工作。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单位应当制定生态保护和恢复治理方案,并予以实施。生态保护和恢复治理方案内容应当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强化油(气)资源开发区土壤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与工业废物处理处置。本项目施工期较短,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扬尘、机械废气等,施工期废气污染相对集中且排放量较小,这种污染是短期的,工程结束后,将不复存在;项目运营后,无大气污染物产生。项目施工期间,按照本次评价的要求,可最大程度降低地表扰动、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七大片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1.3与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
10、方案符合项分析根据印发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位于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北二干渠桩号17+350至五一调水渠,本项目跨越博乐市级温泉县,本工程位于温泉县部分为桩号k0+00-k0+409.9,长度为0.4099km;位于博乐市部分桩号为k0+409.9-k7+703.26,长度为7.2931。属于博乐市一般管控单元(管控单元编码ZHOOOl)及温泉县一般管控单元2(管控单元编码ZHOOO2),本项目的符合性分析一览表,见表13、附图1。表1-3本项目与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性分析博乐市一般管控单元ZHOOOl本项目
11、符合性间局束空布约1 .新建矿山采矿规模不低于矿产规划确定的矿山最低开采规模,矿山占有矿石资源储量与矿山开采规模及矿山服务年限相匹配,具备与矿山开采规模相配套的人才、资金、技术和管理资质条件。2 .禁止露天焚烧落叶、树枝、枯草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以及非法焚烧油毡、橡胶塑料、皮革、沥青、垃圾等产生有毒有害、恶臭或者强烈异味气体的物质。3 .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污泥、工业废物直接用作肥料。4 .按照农牧结合、种养平衡的原则,本项目为灌区配套工程,位于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北二干渠桩号17+350至五一调水渠,项目不涉及约束内容,属于民生工程。符合科学规划布局畜禽养殖。5 .执行克奎乌一博州片区B1
12、.4-2要求6 .加强尾矿库监督监管。对已关闭矿山、砂石粘土矿等环境破坏所在区域逐步展开治理恢复。7 .执行自治区总体和克奎乌一博州片区准入清单的其他要求。染排管空污物放拄1 .单元内的采矿、集约化、规模化的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区等向环境中排放污染物的项目,应符合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及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有行业排放标准的执行行业标准,无行业排放标准的执行综合排放标准。2 .严格控制林地、草地、园地的农药使用量,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本项目为灌区配套工程,属典型生态影响类项目,无总量控制指标。施工期废水排入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降尘;运营期无废水产生,本项目施工期废气采用设置围挡,穿
13、炮洒水降尘进行处理,经过相应的环保设施处理后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施工期划定施工区域,强化施工管理,尽可能缩小施工作业面和减少扰动面积,并做好防风固沙工作,运营期认真贯彻生态恢复工作,加强管理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符合环境风险防控1 .执行自治区一般管控单元管控要求中A7.3条。加强草地保护,防止水土流失。2 .产生、利用或处置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的采矿等企业,在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过程中,应配套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及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本工程为灌区配套工程,属于民生工程,符合环境风险防控的准入的要求。符合资源开发利用效率/本工程为灌区配套工程,属于民生工
14、程,施工期仅消耗部分建筑材料、柴油、水等资源,运营期不消耗资源,符合一般管控单元资源利用效率的准入要求。符合温泉县一般管控单元2(管控单元编码ZH0002)本项目符合性间局束空布约1 .执行自治区总体般管控单元A7.1】条管控要求,限制进行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城镇化开发。2 .对阿拉套山草原、别珍套山草原,科古琴山草原等重要水源涵养地实施草场阶段性禁牧,其他地区实行季节性休牧、划区轮牧。3 .禁止露天焚烧落叶、树枝、枯草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以及非法焚烧油毡、橡胶塑料、皮革、沥青、垃圾本项目为灌区配套工程,位于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北二干渠桩号17+350至五一调水渠,项目不涉及约束内容,属于民生
15、工程。符合等产生有毒有害、恶臭或者强烈异味气体的物质。染排管控污物放控/本项目为灌区配套工程,属典型生态影响类项目,无总量控制指标。施工期废水排入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降尘;运营期无废水产生,本项目施工期废气采用设置围挡,雾炮洒水降尘进行处理,经过相应的环保设施处理后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施工期划定施工区域,强化施工管理,尽可能缩小施工作业面和减少扰动面积,并做好防风固沙工作,运营期认真贯彻生态恢复工作,加强管理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符合环境风险防控1.执行自治区一般管控单元管控要求中A7.3条。加强草地保护,防止水土流失。本工程为灌区配套工程,属于民生工程,符合环境风险防控的准入的
16、要求。符合源发用率资开利效/本工程为灌区配套工程,属于民生工程,施工期仅消耗部分建筑材料、柴油、水等资源,运营期不消耗资源,符合一般管控单元资源利用效率的准入要求。符:合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七大片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相关要求。2.相关政策相符性分析(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本项目属于鼓励类第二类“水利”中第14项“灌区及配套设施建造、改造因此本项目
17、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2)与水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符合性分析水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提出:“第三条工程选址选线、施工布置原则上不占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以及其他生态保护红线等环境敏感区中法律法规禁止占用的区域,并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保护要求相协调。法律法规、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七条项目施工组织方案具有环境合理性,对料场、弃土(渣)场等施工场地提出了水土流失防治和生态修复等措施。根据环境保护相关标准和要求,对施工期各类废(污)水、扬尘、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提出了防治或处置措施。其中,涉水施工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或取水口
18、并可能对水质造成不利影响的,提出了避让、施工方案优化、污染物控制等措施;涉水施工对鱼类等水生生物及其重要生境造成不利影响的,提出了避让、施工方案优化、控制施工噪声等措施;针对清淤、疏浚等产生的淤泥,提出了符合相关规定的处置或综合利用方案”。本项目选址选线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以及其他生态保护红线中法律法规禁止占用的区域,也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湿地等环境敏感区,建设单位施工期将严格按照本次环评对施工期提出的措施对施工废气、废水、噪声及固废等进行治理。本项目要求工程材料、砂石、土方或渣土在施工工地、临时推土场堆置时,应采取覆盖防尘布,定期洒水措施,防治风蚀扬尘,
19、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及弃渣堆放区范围首先进行表土回填和平整,再按照复垦方案进行生态恢复,因此项目符合与水利建设项目(河湖整治与防洪除涝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3.与新疆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相符性分析新疆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提出:坚持依法治理。增强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从立法、执法、守法等各个环节推进依法治污,以法律的武器治理环境污染,用法制的力量保护生态环境。本项目运营期间无废气、废水及固废等污染物产生,施工期产生废气、废水、噪声及固废均采取相关措施治理后可达标排放或有效治理,因此与新疆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相符。二、建设内容地理位置L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
20、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北二干渠桩号17+350至五一调水渠。管线总长度7.703km。本项目跨越博乐市级温泉县,本工程位于温泉县部分为桩号k0+00k0+409.9,长度为0.4099km;位于博乐市部分桩号为k0+409.9k7+703.26,长度为7.2931。本工程起点、终点坐标详见表2-1,地理位置图详见附图2。表2-1项目坐标一览表起点终点东经北纬东经北纬81394L53078”4540.79226”81o44,43.73044z,45230.67871项目组成及规模一、项目背景区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以下简称博州)博乐市及温泉县境内,准嘎尔盆地西南缘,欧亚大陆腹地
21、,东径81418156,北纬4459-458之间。灌区主要有1条总干渠,7条支渠组成。总干渠为哈拉吐鲁克总干渠,支渠主要包括乌尔汉渠、新新不河渠、前进牧场老区、五一喷灌渠、前进牧场新区、五一调水渠、八十七团支渠。灌区内主要有小营盘镇、阿热勒托海牧场、87团等乡镇。灌区由18个民族组成,汉、蒙人口最多,其次是哈萨克和维吾尔族。蒙古族和哈萨克族集中分布在牧区,是草原畜牧区的主要经营者。汉族集中分布在平原区,主要从事农业生产,亦兼营畜牧业。2020年末,哈拉吐鲁克河灌区总人口4.39万人,牲畜年末存栏数为16.84万只(标准畜),灌区基本没有工业,各业用水主要为农业灌溉、居民生活和牲畜用水。水库灌区
22、灌溉面积13.91万亩,现状作物以玉米、小麦、油料、甜菜为主。区及博河灌区属于干旱缺水地区,农业旱情很突出,天然来水分配极不均衡。流域春季缺水严重,46月的水量只占全年水量的21.5%,而此时是各种农作物用水最集中的时期,供需不平衡成为影响流域各业生产的主要因素,流域灌溉缺水尤其是春旱成为棘手的老问题。流域内部的渠道基本为干砌卵石衬砌,渠道防渗标准较低,工程冻胀、老损现象较为严重,部分渠段防渗已经毁坏,渠系水利用系数仅为065,工程现状以及灌区水情测报和供配水调度等己不能适应目前灌区开发的需要,无法满足灌区工农业生产高效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在十三五期间,博乐市就提出要发展高效节水灌溉,新建改造
23、各级防渗渠道、更新改造机电井,以提高水资源利用率为目标,并形成了较完善的拦、引、提、排灌溉网络。渠系水利用系数有一定的提高,灌溉定额也有一定的下降,农业用水所占比例有所下降,但农业灌溉仍是第一用水大户,人们从根本上认识到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重要性,但限于径流季节性分配不均,工程供水能力不足等因素,制约着当地经济的发展。目前,随着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大力推广喷、滴灌等先进节水技术及进一步加强以水利为主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以较少的水生产出较高的经济效益,大力挖掘节水潜力,进一步提高水的利用率、水的生产率和土地面积产出率已成为建立节水型社会的必要措施。但是所做的这些坚持统筹规划、适度开发、合理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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