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蓥市地震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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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华釜市地震应急预案(试行)目录1 .总则5编制目的51.2编制依据51.3 适用范围51.4 工作原则52 .地震灾害风险评估62.1 地震背景62.2 风险设定63 .组织指挥体系及主要职责73.1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73.2 乡镇(街道)抗震救灾指挥部144 .地震灾害分级应对144.1 灾害分级144.2 应对分级164.3 响应分级165 .运行机制185.1 监测预报与预警185.2 信息报告185.3 先期处置195.4 组织指挥与应急行动195.5 应急处置主要措施245.6 响应结束285.7 恢复与重建285.8 其他地震事件的应急处置296 .应急准备与支持326.1 预案准
2、备326.2 宣传演练336.3 队伍保障336.4 物资储备346.5 资金保障346.6 技术支撑347 .附则357.1 责任与奖惩357.2 预案管理与更新357.3 预案解释357.4 预案实施时间35附件36附件137附件238附件339附件439附件541华荽市地震应急预案(试行)1 .总则1.1 编制目的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系列重要论述,健全完善华荽市抗震救灾工作机制,持续深入防范较大以上地震灾害风险,有力有效应对一般地震灾害,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秩序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1.2 编制依据广安市地震应急预案(
3、试行)华荽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等相关文件。1.3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或发生在其他区域波及我市的突发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响应、紧急救援、应急恢复等工作,以及应急保障体系建设。1.4工作原则1.4.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贯彻“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积极防控地震灾害风险,做好应对突发地震的准备,最大程度减少地震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4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地方党委领导下,政府统筹调度,按照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层级响应的原则,充分发挥应急管理部门的综合优势,不断完善部门间、行业间、区域间的协作机制,形成抗震
4、救灾整体合力。143多级联动、广泛参与充分发挥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筹协调作用,突出多层级联动响应,优化整合应急力量资源,发挥专家和技术队伍作用,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加强数字赋能科技支撑,科学高效有序应对突发地震灾害。2 .地震灾害风险评估2.1 地震背景华荽市地处华荽山断裂带中北段,华荽山断裂带北达达川区北,南至宜宾南,长约460千米,是四川盆地内规模最大的断裂带,也是地震构造意义最重要的一条断裂带,地震活动性从南到北逐渐减弱,宜宾长宁617地震就处于华荽山断裂带南段。处于华釜山中北段的有天池断裂、龙王洞断裂、华荽山断裂和鲁家岩断裂等4条主要断裂,均为北东向。中北段的华荽山断裂带仍有弱震沿断
5、裂带零星分布,最大地震为1986年高店子和2006年的合流水附近(处于邻水县)3.6级地震O2.2 风险设定我市地震灾害主要是邻区强震波及导致的输入性地震灾害,特别是2008年的汶川地震,我市遭受到一定的影响和破坏。根据中国第五代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华釜市位于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05g,特征周期0.35s的分区内,地震设防烈度为6度。3 .组织指挥体系及主要职责3.1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是市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应急委)下设的专项指挥部,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在市应急委统筹协调下,建立常态化组织体系,具体负责指挥和实施全市抗震救灾工作。地震发生后,在常态化
6、组织体系基础上扩大响应,成立临时指挥机构。3.1.1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常态化组织体系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常务副指挥长:市应急局局长副指挥长:市政府办联系副主任、市发展改革局局长、市经济信息化局局长、市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市人武部军事科科长、武警中队中队长成员:市委宣传部、市委外侨台办、市委统战部、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数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民宗局、市国资办、市
7、林业发展中心、市煤监中心、市粮食物资储备中心、市融媒体中心、市气象局、市人武部军事科、团市委、市红十字会、市消防救援大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人行华荽市支行、国网华荽供电公司、四方电力公司、地方电力公司、爱众水务公司、华荽天然气公司等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市政府可根据应急处置实际需要,对市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和成员进行调整。3.1.2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抗震办)设在市应急局,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办公室设主任1名,由市应急局局长兼任;设副主任1名,由应急局1名分管领导兼任。3.1.3 专项工作组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据响应等级和实际需要,临时设立相应工作组,并根据实际增
8、减、合并工作组或调整成员单位。各工作组组长根据响应等级分别由市领导、牵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各工作组成员由相关成员单位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实行集中办公。(1)综合协调组由市应急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委外侨台办、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局、受灾乡镇(街道)等组成。主要职责:负责全市抗震救灾综合协调工作;协助指挥长、副指挥长组织实施抗震救灾行动;负责收集汇总震情、灾情、社(舆)情和抗震救灾工作进展情况;承办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会议、活动和文电工作;负责指挥部后勤保障工作。完成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2)技术保障组由市应急
9、局牵头,市科数局、市自然资源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发展中心、市煤监中心、市气象局、受灾乡镇(街道)等组成。主要职责:负责地震监测和趋势研判工作;协调军地各方资源开展震后数据服务支撑工作;开展灾区气象监测,做好灾区气象预警;开展灾区的空气、水质和土壤等监测和相关防控工作;对地震引发的地质灾害、水灾等各类次生衍生灾害开展应急排查、应急监测、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协调专家队伍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指导;负责市内外有关监测研判工作队伍的协调工作。完成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3)抢险救援组由市应急局牵头,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林业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经济信息
10、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林业发展中心、团市委、市红十字会、市消防救援大队、受灾乡镇(街道)等组成。主要职责:制定抢险救援行动计划,负责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力量开展人员搜救和灾害抢险;指导灾区组织开展自救互救工作,负责统筹引导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志愿者队伍的动员、组织、派遣和管理工作;负责市内外有关抢险救援队伍的协调工作。完成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4)军队协调组由市人武部军事科牵头,武警中队和市应急局等组成。主要职责:统筹协调解放军、武警部队、预备役和民兵支援地方开展抗震救灾、营救群众、医疗支援、转移运送物资、稳定秩序工作及执行其他抗震救灾任务;保障军队指挥机构和
11、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建立直接对接工作机制;完成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5)群众安置组由市应急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民宗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林业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乡村振兴局、人行华釜市支行、受灾乡镇(街道)等组成。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指导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和基本生活保障;指导各地启用应急避难场所或设置临时避难场所;指导开展房屋建筑震后安全性应急评估;负责受灾群众临时安置、生活物资供应和生活污水垃圾等处理;负责遇难人员及孤、残人员的善后事宜;组织金融机构做好保险理赔工作;组织专业社会组织和志愿者有序参与群众安置工作;完成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
12、其他任务。(6)医疗防疫组由市卫生健康局牵头,市经济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红十字会、受灾乡镇(街道)等组成。主要职责:组织调配医疗队伍和医疗器械、药品等物资装备;开展食品和饮用水的卫生监督检查、监测和污染防控;开展新冠肺炎等重大传染病、动植物疫情监测和卫生消杀工作;开展灾后心理干预服务工作;做好灾区医药用品等耗材保障工作;负责市内外医疗救援队伍的协调工作;完成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7)交通运输组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公安局、受灾乡镇(街道)等组成。主要职责:负责做好交通运输保障,实施必要的交通管制,维护交通秩序;抢修维护交通运输设施,组织协调运力,配
13、合做好救援队伍、受灾人员、救灾物资装备以及基本生活物资的紧急运输工作;负责市内外交通抢险运输队伍的协调工作;完成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8)要素保障组由市经济信息化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国资办、人行华釜市支行、国网华荽供电公司、四方电力公司、地方电力公司、爱众水务公司、华荽天然气公司、受灾乡镇(街道)等组成。主要职责:组织抢修通信、供电、供水、防洪、广播电视和金融服务等设施设备;组织力量开展水、电和成品油等要素的应急供应工作;保障受灾群众、受灾企业应急支取等金融需求;指导开展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震后安全性应急评估和排危除险工作;负责市内外有关要素保供以及基础
14、设施抢修队伍的协调工作;完成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9)治安维稳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武警中队、受灾乡镇(街道)等组成。主要职责:负责灾区社会治安维稳工作,依法从严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加强灾区重要场所的安保工作,必要时组织重要目标临时转移、搬迁;做好涉灾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负责灾区治安维稳各类队伍的协调工作;完成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10)救灾物资组由市发改局牵头,市应急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粮食物资储备中心、团市委、市红十字会、受灾乡镇(街道)等组成。主要职责:组织、调集、征用抢险救援应急物资
15、,保障灾区物资供应;组织开展受灾救济救助工作;依法从严加强灾区市场交易监督管理,维护灾区市场经营秩序;向社会发布救灾物资需求信息及接受救灾捐赠公告,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建立救灾捐赠协调机制,组织、指导、监督全市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使用;协助开展应急救援力量后勤保障工作;完成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12)社会管理服务组由团市委牵头,市民政局、市应急局、市红十字会、市粮食物资储备中心、受灾乡镇(街道)等组成。主要职责:整合群团组织力量,做好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组织、派遣和管理工作,组织引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力量有序配合抢险救援、群众转移安置、物资运输配发和恢复重建等相关工作。完成市抗震
16、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12)宣传报道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委外侨台办、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局、市融媒体中心、受灾乡镇(街道)等组成。主要职责:负责抗震救灾信息的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开展舆情监测、研判和引导工作;组织开展科普宣传和安全提示工作;加强灾区记者的管理服务工作。完成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13)灾损评估组由市应急局牵头,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受灾乡镇(街道)等组成。主要职责:开展灾情调查和跟踪评估;对受灾情况进行抽样调查和核实,评估地震
17、灾害损失;对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调查总结;完成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14)外事协调组由市委外办牵头,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红十字会、受灾乡镇(街道)等组成。主要职责:协调灾区国(境)外人员的临时安置、转移和通报工作;负责国(境)外救援队伍、捐赠款物的对接工作;完成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3.2乡镇(街道)抗震救灾指挥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和完善本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抗震救灾工作。明确并完善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人员,健全指挥协调机制,建立日常工作制度,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地震防范应对准备工作。4 .地震灾
18、害分级应对4.1 灾害分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地震事件,按其破坏程度划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4个等级。(1)特别重大地震灾害造成300人以上(“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下同)死亡(含失踪)的地震灾害事件,或直接经济损失占全市上年地区生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灾害事件。初判指标:华翌市主城区发生6.0级以上地震;或华釜市境内及相邻地区发生7.0级以上地震,可初步判断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2)重大地震灾害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事件。初判指标:华荽市主城区发生5.0-5.9级地震;或华釜市境内及相邻地区发生6.06
19、.9级地震,可初步判断为重大地震灾害事件。(3)较大地震灾害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较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事件。初判指标:华荽市主城区发生4.04.9级地震;或华釜市境内及相邻地区发生5.05.9级地震,可初步判断为较大地震灾害事件。(4)一般地震灾害造成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事件。初判指标:华荽市境内发生4.04.9级地震,可初步判断为一般地震灾害事件。4.2 应对分级发生特别重大和重大地震灾害,由省政府负责应对,发生较大地震灾害,由广安市人民政府负责应对,发生一般地震灾害,由华荽市人民政府负责应对。当地震灾害超出我市应对能力时,报请广
20、安市人民政府提供支援或者负责应对。涉及跨乡镇(街道)行政区域的,由市人民政府共同负责应对,必要时报请广安市抗震办负责统一响应支援。涉及跨县级行政区域的,超出市政府应对能力的较大地震灾害,在做好先期处置的同时,立即报请广安市抗震办协调支持或组织应对,并在广安市委、市政府和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下,组织实施抗震救灾工作。4.3 响应分级市级层面响应分级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4.3.1 一级响应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启动市级地震一级应急响应:(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的地震。(2)华釜市主城区发生6.0级以上地震或华荽市境内及相邻地区发生7.0级以上地震。(3)发生社会关
21、注度特别高、危害特别大的地震。一级响应由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提出启动建议,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启动后按程序向社会公布。4.3.2 二级响应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启动市级地震二级应急响应:(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的地震。(2)华荽市主城区发生5.0-5.9级地震;或华荽市境内及相邻地区发生6.06.9级地震。(3)发生社会关注度高、危害重大的地震。二级响应由市抗震办提出启动建议,报指挥长同意,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启动后按程序向社会公布。4.3.3 三级响应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启动市级地震三级应急响应:(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的地震。(2)华荽市主城区发生
22、4.0-4.9级地震;或华荽市境内及相邻地区发生5.05.9级地震。(3)发生社会关注度较高、危害较大的地震。4.3.4 四级响应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启动市级地震四级应急响应:(1)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的地震。(2)华翌市主城区发生4.0级以下地震;(3)华荽市境内及相邻地区发生4.04.9级地震。(4)发生灾情明显涉及两个及以上乡镇(街道)或超出事发地乡镇(街道)应对能力的地震。四级响应由乡镇(街道)提出请求,或市抗震救灾指挥办公室提出启动建议,报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长同意。启动后按程序向社会公布。4.3.5 响应级别调整启动应急响应后,如果发现响应级别与实际灾情明显不符,由市抗震办提出
23、调整响应级别的建议,启动应急响应机构宣布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5 .运行机制5.1 监测预报与预警市应急局负责对接省地震局收集和整理全市各类地震观测数据,其余单位加强震情跟踪监测、预报和预警,及时对地震预测意见和可能与地震有关的异常现象进行综合分析研判。5.2 信息报告5.2.1 震情速报市内发生地震后,市应急局立即对接省地震局快速完成地震发生时间、地点、震级和震源深度等速报参数的测定,按有关规定上报市委、市政府,同时通报有关部门,并及时续报有关情况。市应急局对接省地震局向社会及时公开发布地震监测、地震预警和地震烈度速报等信息。5.2.2 灾情报告(1)受灾乡镇(街道)迅速向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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