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财经学院关于开展2022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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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黑龙江财经学院关于开展2022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作者:李彝鑫2022-11-17按照黑龙江财经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龙财人 (2021) 29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2年度教职工 考核工作通知如下:一、考核对象及时间考核对象:全校副校级及以下教职工(不含2022年11 月15日之后入职教职工),工勤人员由所属部门另行考核。考核时间:2021年11月15日至2022年11月20日。二、考核内容(一)考核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表现,重点 考核履行岗位职责和工作实绩情况。按照教育部新时代高 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要求,参加考核的人员应有较 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师德师风,考
2、核实行师德师风失 范“一票否决”制。德,指遵纪守法情况和在政治立场、政 治思想素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个人道德等 方面的表现。能,指履行岗位职责能力,业务水平等情况。 勤,指工作责任心、工作态度、服务质量、勤奋敬业精神等 情况。绩,指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和 取得的成效等情况。廉,指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 现。(二)考核扛稳压实意识形态责任,重点考核各部门党 政负责人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确保学校意识形态 领域安全与校园和谐稳定方面履职尽责情况。(三)考核疫情防控期间表现。各部门党政负责人是否 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情况,切实把防控责任扛在肩上;教 职工是
3、否完成疫情防控期间的工作任务,做好疫情防控常态 化下的本职工作。(四)考核教师课程思政教学情况以及教学实效。三、考核方法对副校级领导和各部门党政负责人采取多渠道测评打 分方式进行考核(干部年度考核测评打分标准见附件1);对 其他教职工采取本部门民主测评方式进行考核。四、考核程序及时间安排(一)11月21日22日各部门成立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根据疫情情况自行 确定线上或线下会议形式),确定除党政负责人以外的教职工考核结果。(二)11 月 23 日各部门将党政负责人述职报告(电子版)、黑龙江财经 学院教职工2022年度考核登记表(以下简称考核登记表, 附件2)、黑龙江财经学院教职工20
4、22年度考核情况统计 表(以下简称考核统计表,附件3)、会议记录报至人事 干部处。(三)11月24日各二级学院(部)党政负责人述职报告(电子版)由本 人负责在所属部门工作群公布;机关各部门负责人述职报告 (电子版)由人事干部处负责在机关联合测评工作群公布 (机关联合测评组人员名单见附件4)。(四)11月25日各二级学院(部)教职工对所属部门党政负责人进行网 上测评打分;机关联合测评组教职工对机关各部门负责人进 行网上测评打分。(五)11月28日29日统计各部门党政负责人网上测评打分结果。(六)11月30日L召开述职大会。副校级领导、各部门党政负责人在述 职大会上述职,每人述职时间不得超出5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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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 财经学院 关于 开展 2022 年度 教职工 考核 工作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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