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依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专题调研报告3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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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检察院依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专题调研报告3篇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依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专题调研(一)为在*区检察院“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真正做到抓主题教育和抓检察工作“两手抓两促进”。围绕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任务,我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了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11月1日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以及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精神,并运用理论学习上的收获,指导开展有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专题调研,总结经验、查找差距、深思改进,努力实现工作理念的再更新、工作方法的再创新、工作能力的再提升,着力推动检察工作更加有
2、力地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一、近年来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主要情况近年来,*区检察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上级有关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着力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一)提高站位,服务保障民营经济有高度。*区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坚决把该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任务,坚持将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发展重要论述精神列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贯彻的重要内容,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动全院干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充分了解我
3、国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充分认识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准确把握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要求,在司法办案中坚持平等保护原则,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坚持谦抑、审慎、文明原则,使民营企业家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二)严格司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有准度。在办理民营企业负责人涉嫌犯罪案件时,尤其注重严格审查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逮捕、起诉条件,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对改革开放以来民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所引发的问题,以历史和发展的眼光客观看待,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的原则公正处理
4、。自2018年11月中央民营企业座谈会以来,因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对民营企业涉罪人员不批捕4人、不起诉5人(数据截止至2019年9月30日,下同),使企业家卸下思想包袱,轻装前进。如*区检察院办理的郑某成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港商郑某成等人是通过招商引资,到韶关市发展供港生猪养殖业的,并由政府牵头找地。经农业局工作人员落实,在韶关市国有曲江林场找到一片林地,而该林地已有钟某钊在经营养猪场,后钟某钊将猪场转让给郑某成,此时非法占用林地的事实已经存在,但具体负责该招商引资项目的政府部门及曲江林场并没有将此情况告知郑某成。郑某成承租后,认为相关用地审批手续早已办好,为扩大经营,在原有猪场设施基
5、础上,开拓了12.23亩林地建造新猪舍、仓库等建筑物。经审查,*区检察院认为郑某成占用林地的结果,主要是因为相关行政机关工作不到位造成的,属于招商引资过程中产生的重大误解,在案证据不足以证实郑某成具有非法占用林地的主观故意,进而难以认定郑某成的行为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决定对郑某成不起诉。该案的办理对增强民营企业家的投资信心和创业干劲具有积极作用。(三)慎捕慎诉,服务保障民营经济有温度。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规范行使不批捕不起诉权,防止“构罪即捕”“入罪即诉”,努力避免司法办案对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让民营企业充分感受到司法办案的“温度”。对认罪态度好、没有妨碍侦查行为的民营企业
6、负责人及其从业人员不批捕7人;对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不羁押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民营企业负责人不批捕1人;对构成犯罪,但犯罪情节轻微的民营企业负责人不起诉1人。落实高检院工作部署,成立“涉非公经济案件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对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的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坚决防止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重点监督纠正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以及适用强制措施不当等问题。(四)打击犯罪,服务保障民营经济有力度。严厉打击破坏民营企业营商环境的犯罪,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和社会环境。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组织实施的侵犯民
7、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其中批捕向民营企业收取“保护费的敲诈勒索犯罪4人,批捕滋扰、纠缠民营企业负责人的寻衅滋事犯罪11人,批捕侵犯民营企业负责人人身自由的非法拘禁犯罪3人。依法保护民营企业财物、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起诉职务侵占犯罪3人、挪用资金犯罪1人、合同诈骗犯罪1人,通过办案为民营企业挽回损失269.708万元。坚决惩治侵犯民营企业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犯罪,起诉侵犯民营企业商标权犯罪1人,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创新活力与创新权益。(五)多措并举,服务保障民营经济有广度。充分利用办案风险评估机制,突出做好涉民营企业案件的风险评估工作,共对15宗涉民营企业案件进行了风险评估,准确
8、预判风险、制定防范方案,有效避免了办案对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不良影响,防止了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发生。为畅通民营企业维权渠道,向社会公开举报控告电话,设立民营企业维权窗口,打造12309检察服务中心,对民营企业提出的控告、申诉和举报的线索,做到及时受理、及时处置、及时答复,务求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依法妥善回应民营企业的合理诉求。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进检察官以案释法,主动到民营企业开展普法讲座、提供法律咨询,邀请来自民营企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公诉出庭活动,举办了以“检察护航民企发展”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通过多种形式的沟通交流,在强化民营企业人员依法经营意识的同时,也
9、充分听取了民营企业家的意见建议,加强和改进了检察工作。二、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短板弱项(一)部分检察人员认识不够到位。部分干警对党和国家鼓励、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发展的大政方针学得不够深、悟得不够透、认识不到位,有的干警错误地认为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仅仅是个别业务部门的工作,存在事不关己的心态,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明显不足,工作慢、拖、推的现象时有发生,个别干警之间、部门之间缺乏协调配合,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工作的整体力度和质效。(二)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工作不够平衡。部分检察职能在服务保障民营经济方面的作用尚未完全发挥出来,一方面是各项检察业务之间发挥作用不平衡,个别业务部门开展
10、服务保障民营经济的工作滞后较为严重,制约了全院工作更高水平地开展;二是部分业务部门本身的职能发挥不平衡,如刑事检察部门在开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的工作中,批捕、起诉、羁押必要性审查等职能发挥较为充分,但在加大对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的审判监督力度方面有所欠缺。(三)检察队伍整体业务能力不够过硬。部分干警法律知识结构不完整,不能满足内设机构改革后职能多元化的工作需要;法律学习的深度不够,缺乏对立法精神及其蕴含深义、价值取向的正确把握,在服务保障民营经济的工作中未能很好地把握“打击与保护”“配合与监督”“数量与质量以及“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的关系;针对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精准制发检察
11、建议的能力欠缺,部分检察建议的质量不够高,影响了司法服务效果。(四)检企联系沟通不够紧密。主动走访民营企业人员还不够经常,走访的覆盖面还不够宽,了解民营企业的现实诉求不够及时,检察工作服务民营经济的反应速度还不够快;与民营企业家沟通交流的平台、渠道不够多;向民营企业人员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法治宣传的形式还不够丰富,法治宣传的力度尚显不足。三、更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思路(一)抓好教育,提高认识,凝聚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合力。要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牢牢把握主题教育的目标要求,更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深刻认识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12、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刻认识“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深刻认识民营企业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洗礼政治思想、强化使命担当、积极主动作为,凝聚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强大合力,更加充分地发挥各项检察职能,为民营经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二)更新观念,深化改革,促进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工作平衡开展。强化“全院一盘棋”的工作观念和主动履职、全面履职的责任意识,督促全院各业务部门在服务保障民营经济的工作中做到前后左右看齐、找差距补短板,努力实现服务保障民营经济之工作水平的整体提升;要以稳步推进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
13、革为抓手,实现各项检察职能整体性重构、系统性增强,在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平衡充分发展的过程中,不断促进服务保障民营经济的各项工作平衡开展,为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更多更好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三)狠抓业务,提升能力,着力增强服务保障民营经济的质效。加快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突出抓好检察人员的业务能力建设,针对部分干警知识结构不完整、涉民企工作能力不足等问题,要多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门业务培训,要发挥办案能手传帮带的作用,全面提升检察队伍的法律知识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要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法律监督理念,着力提升检察建议的制发质量,促进民营企业完善生产经营管理制度,
14、积极参与对民营企业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不断增强民营企业家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四)加强联系,释法纾困,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更加贴心。要不断完善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两微一端”等智能化、新媒体平台建设,充分运用控告举报电话、“面对面”接访等传统沟通方式,进一步畅通与民营企业人员的沟通渠道;要更主动加强与民营企业的沟通联系,经常走出去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民营企业家对法律服务的需求,为民营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精准的法律咨询和服务,特别是在民营企业遇到困难和问题情况下更要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要不断丰富法治宣传方式、加大政策宣传力
15、度,提升民营企业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报道检察机关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部署、举措和成效,向社会公众释放党和国家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积极信号,使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吃下定心丸、安心谋发展。检察院依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专题调研(二)按照工作安排安排,结合当前工作实际,我院选定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为课题进行了调研。调研以走访、发放调查问题卷、座谈交流等形式,重点征求了我区it、娱乐、冶炼、广告、批发零售等行业部分民营企业的意见建议,结合平时办案中了解到的情况,形成调研报告如下:一、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现状近年来,我院坚持主动作为不缺位、依法履职不越位、精准服务不空位
16、,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障和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着力为民营经济发展贡献检察力量。一是积极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先后制定关于加强服务我区“全国科学发展百强区”建设工作的决定、关于助推”X起飞推进检察工作务实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完善服务措施。在依法履行检察职能,严厉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犯罪的同时,延伸工作触角,以企业需求为导向,通过在T业园区设立检察联络室、开展送法进企业等活动,建立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构建亲清检企关系O二是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准逮捕非法集资、非法经营、制假售假、合同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
17、序犯罪案件X件X人、起诉X件X人,批准逮捕强揽工程、阻工扰工、强买强卖等破坏重点项目建设、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犯罪案件X件X人、起诉X件X人。依法办理了X温泉项目负责人张某合同诈骗案、X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李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X市浙商房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张某某串通投标案。三是提升服务民营企业发展质量。积极打造“四位一体”的诉求表达体系,搭建多方位服务平台。开展普法宣传,经常性地开展”法律宣传进企业”“检察开放日”等活动,扩大检察工作的知晓率。推进“12309”检察服务建设,努力建成全市检察机关“信、访、网、电网上信访信息系统,为民营产权人寻求法律咨询、权利救济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注重与区
18、工商联沟通联系,增进民营企业家对检察工作的了解,延伸法律服务经济发展触角。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客观来讲,经过近年来不懈的努力,区检察院在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中认识更加深刻、履职更加到位,服务更加精神,但也还是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思想认识还需要进一步深化,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自觉性不高。“我国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推动我国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回望改革历史,我国经济发展能够创造中国奇迹,民营经济功不可没。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对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要意义,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职责。在实际工作,受思想
19、认识、工作力量的局限,少数干警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自觉性不高,主动作为较少。调查问卷中,半数以上的民营企业认为检察机关落实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相关要求存在差距,主要原因是主观方面不够重视。二是服务还停留在浅层化、表面化,工作不深入不细致。一方面,主动服务意识不强,深入了解民营企业的法律服务需求不够,对新问题新情况研究不深掌握不透,服务的精准性、针对性、实效性不强。另一方面,在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办理涉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案件中,还存在就案办案思想,案件办理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没有达到有机统一。三是沟通服务平台欠缺,及时沟通缺乏有效方式。与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沟通目前主要有全区“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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