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卡伦威尔智能家具有限公司年产42万套现代化智能系统家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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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煤科工集团杭州研究院有限公司CCTEGHANGZHOURESEARCHINSTITUTE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浙江卡伦威尔智能家具有限公司年产42万套现代化智能系统家具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浙江卡伦威尔智能家具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2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设目称建项名浙江卡伦威尔智能家具有限公司年产42万套现代化智能系统家具项目目码2020-330521-21-03-119215设位系人建单联入联系方式设点.浙江省(自治区)湖州市德清县(区)洛舍镇(街道)杨树湾工业区(具体地址)理标I3坐(东经120度6分47.610秒,北纬30度37
2、分10.070秒)民济业别国经行类C2110木质家具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十八、家具制造业2136.木质家具制造211建设性质回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团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德清县经济和信息化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020-330521-21-03-119215投F总资元35800环保投资(万元)340保资比4)环投占。0.95施工工期3个月否工设是开建否是S口用地(用海)面积(m2)15959.28项价置况专评设情本项目无需设置专项评价。规划情况德清县洛舍镇杨树湾
3、单元(ZX-43)控制性详细规划规环影评情划境响价况德清县洛舍镇杨树湾单元(ZX-43)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时间:2018年7月6日1.1德清县洛舍镇杨树湾单元(ZX-43)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符合性分析表规划环评符合性分析规及划境响价合分划规环影评符性析管控要求该区域属于工业功能区,以发展钢琴、木业为主,允许新建、扩建、改建一类、二类工业项目。禁止新建、扩建、改建三类工业项目和涉及重金属、持久性有毒有机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现有的要逐步关闭搬迁,并进行相应的土壤修复。杨树湾港两侧IOm设置绿化带,杨树湾港上禁止设置排污口。本项目情况否合是符本项目属于木质家具制造,为新建二
4、类工业项目符合本项目属于木质家具制造,为新建二类工业项目符合杨树湾港已设置绿化带,且项目废水均纳管排放,不设置排污口。符合化学需氧量现状排放量:6.446ta总量管控限值:12.573ta总磷现状排放量:0.064ta总量管控限值:0.126ta总氮现状排放量:1.934ta总量管控限值:3.773ta氨氮现状排放量:0.645ta总量管控限值:257ta本项目CODcrNH3-N、颗粒物、VOCs排放量均在规二氧化硫现状排放量:20.635ta符合总量管控限值:9.596ta划区闫杂物总量拴制值氾围内。氮氧化物现状排放量:13.842ta总量管控限值:6.437ta烟粉尘现状排放量:34.8
5、9ta总量管控限值:37.859taVOCs现状排放量:26.529ta总量管控限值:28.786ta危险废物现状排放量:367.6ta生态空间清单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限值清单总量管控限值:569.8ta环境准入条件清单行业清单:禁止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禁止新建、扩建燃煤、燃油、生物质锅炉及炉窑;禁止新建、扩建平板玻璃制造项目;禁止新建、扩建陶瓷制品制造项目;禁止新建、扩建含提炼工序的中成药制造、中药饮片加工;禁止新建、扩建危险废物处置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焚烧、填埋项目;禁止新建、扩建生活垃圾集中处置项目;德清县环境功能区划中对本次规划范围所在功能区的负面清单中所列举
6、的所有其他三类工业项目。本项目行业属于C21IO木质家具制造,不属于条例中禁止的项目。符合工艺清单:禁止新建、扩建含浙江省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指导目录中淘汰类工艺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含湖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中禁止及淘汰类工艺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含有发黑、电镀、有钝化工艺的热镀锌工序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含合成工序的医药化工项目。禁止新建、扩建含印染、染整工序的纺织类项目。限制新建含有酸洗、磷化等金属表面处理工序的项目。规划居住用地100m范围地块内建设项目不得设置涂胶、喷涂工序,不得有废气无组织排放,不得使用高噪声设备。本项目涉及涂装工序,IoOm范围内不涉及规划居住用地,距离最近敏感点俞塘为
7、435m。符合产品清单:禁止新建、扩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淘汰类产品。禁止新建、扩建湖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中的禁止及淘汰类产品。禁止新建、扩建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中的淘汰类产品。限制新建、扩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限制类产品项目。限制新建、扩建湖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中的限制类产品项目。本项目产品为木质家具,不属于条例中禁止的产品。符合1.2项目所在区域“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中“三线一单”要求,对照德清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德政函202077号),本项目位于
8、湖州市德清县洛舍镇产业聚集重点管控单元(ZH33052120007)o表1.2-1本项目与“三线一单”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ZH33052120007湖州市德清县洛舍镇产业聚集重点管控单元”准入清单本项目符合性分析是否符合空间布局约束优化完善区域产业布局,合理规划布局三类工业项目,鼓励对三类工业项目进行淘汰和提升改造。在居住区和工业区、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态绿地等隔离带。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新(改、扩)建项目用地应当符合国家或地方有关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标准。本项目属于二类工业项目,洛舍镇有关部门已在居住区和工业区、工业企业间设置了防护绿地、生态绿地等隔离带;本公司未
9、列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且项目所在地土壤环境能够达到国家或地方有关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标准。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严格执行地区削减目标。新建二类、三类工业项目污染物排放水平要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推进工业集聚区“零直排区”建设,所有企业实现雨污分流,现有工业集聚区内工业企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洛舍镇已严格实施与执行了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和地区削减目标;本项目属于新建二类工业项目,其污染物排放量相对不大,总体而言污染物排放水平能够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项目所在地污水管网已接通,同时厂区将实行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
10、求后纳管排入德清县洛舍镇杨树湾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达标排放。符合环境风险防控严格控制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等项目环境风险。定期评估沿江河湖库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环境和健康风险,落实防控措施。强化工业集聚区应急预案和风险防控体系建设,防范重点企业环境风险。本项目不属于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项目,企业将积极配合区域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加强自身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应急物资配备、隐患排查机制等建设,提高环境风险防控水平。符合资源开发率要求推进工业集聚区生态化改造,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
11、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落实煤炭消耗减量替代要求,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本项目用水需求不大,仅涉及生活用水;能源主要使用电等清洁能源。符合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生态环境分区要求。1.3项目审批符合性分析表1.3-1项目审批符合性分析内容序号判断依据本项目情况符合性五不准1建设项目类型及其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当地总体规划,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各类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或不对外直接排放,对环境影响不大,环境风险很小,项目实施不会改变所在地的环境质量水平和环境功能,可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符合环境保护法
12、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不属于不予批准的情形2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本项目所在区域大气、地表水、及声环境质量均符合国家标准。另外只要切实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各类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做到达标排放或不对外直接排放,对环境影响不大,环境风险很小,其实施不会改变所在地的环境质量水平和环境功能。不属于不予批准的情形3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只要切实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各类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
13、到达标排放或不对外直接排放,则不会改变所在地的环境质量水平和环境功能。不属于不予批准的情形4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无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不属于不予批准的情形5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真实可靠,内容不存在缺陷、遗漏,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明确、合理。不属于不予批准的情形四性1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本项目系征用洛舍杨树湾工业区内的工业土地进行建设,选址可行,且根据前文所述,其符合德清县“三线一单
14、”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德政函(2020)77号)中的管控符合要求,因此项目的建设满足环境可行性的要求。2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的可靠性本评价严格遵循相关国家法律、相关地方法规、相关技术规范、相关产业政策,参考同类项目现状,并根据计算得出本项目的污染排放浓度和排放量,并从实际出发,拥有合理的污染防治措施,可说明本项目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的结果是可靠的。符合3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本项目所产生的污染物均为常规污染物,这些污染物的处理技术目前比较娴熟,因此从技术角度来说,只要切实落实环评中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则本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因此本项目的环境保护措施是有效的、可行的。符合4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
15、科学性本环评结论客观、过程公开、评价公正,并综合考虑建设项目实施后对各种环境因素可能造成的影响,环评结论是科学的。符合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环评审批原则。1.4项目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21年修正,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88号)第三条:”建设项目应当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的要求;排放污染物应当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建设项目还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要求”,结合本项目建设情况对照”审批原则(第三条)”符合性分析如下表。表1.4-1审批原则相符性分析表内容符合性分析建
16、设项目应当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态护线生保红生态功能保障基线包括禁止开发区生态红线、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红线和生态环境敏感区、脆弱区生态红线。纳入的区域,禁止进行工业化和城镇化开发,从而有效保护我国珍稀、濒危并具代表性的动植物物种及生态系统,维护我国重要生态系统的主导功能。禁止开发区红线范围可包括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自然保护区应全部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的管控范围,明确其空间分布界线。其他类型的禁止开发区根据其生态保护的重要性,通过生态系统服务重要性评价结果确定是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的要求否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的管控范围。本项目位于洛舍杨
17、树湾工业区内,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浙江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浙政发201830号),不在生态红线范围内,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境量线环质底环境质量底线要求大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噪声环境质量等均符合国家标准,确保人民群众的安全健康。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红线要求全面完成减排任务,有效控制和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属于达标区。龙溪水质各类指标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n类标准。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预计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在切实落实本环评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污染物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
18、响不大。因此认为本项目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源用线资利上资源利用上线是促进资源能源节约,保障能源、水、土地等资源高效利用,不应突破的最高限值。本项目营运过程中用水来供水部门供水;用电为供电部门提供;企业新征工业用地进行项目建设。本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达到“节能、降耗、减污”的目标。本项目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态境入单控生环准清管对照德清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本项目位于ZH33052120007湖州市德清县洛舍镇产业聚集重点管控单元。本项目属于C2110木质家具制造,废水、废气、噪声经采取
19、相关措施后可实现达标排放,固废加强管理,按要求做到零排放。本项目符合德清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关要求。排放污染物应当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本项目涉及的总量控制污染物有CoDC八NH3-N、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o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本项目实施后废水中CoDCr、NH3-N无需进行区域替代削减;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按照1:2进行区域削减替代。建设项目还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要求本项目位于洛舍镇杨树湾工业区内,新征工业用地进行项目建设,用地规划符合国家用地规划要求。本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中的禁止、限
20、制类产业,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家发改委第29号令)中的限制和淘汰类产业,属于允许发展的产业。1.5关于落实V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符合性分析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水利部于2016年12月28日共同印发了关于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其中的相关条款如下所述:优化开发区。对确有必要的符合区域功能定位的建设项目,在污染治理水平、环境标准等方面执行最严格的准入条件,清洁生产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保护河口和海岸湿地,加强城市重点水源地保护。环渤海地区。严格保护张家口-承德水源涵养区和滦河、洋河水
21、源地,工业项目水污染物排放实施倍量削减,逐步淘汰搬迁现有污染企业,防范和治理富营养化。对水环境已超载的北三河、子牙河、黑龙港运东水系、京津中心城区、石家庄西部地区、衡水、沧州等区域,实施“以新带老”,有效削减水污染物排放,支撑京津冀地区环境质量改善。长江三角洲地区。落实长江经济带取水口排污口和应急水源布局规划,沿江地区进一步严格石化、化工、印染、造纸等项目环境准入,对干流两岸一定范围内新建相关重污染项目不予环境准入,推进石化化工企业向尚有一定环境容量的沿海地区集中、绿色发展。对太湖流域新建原料化工、染料、颜料及排放氮磷污染物的工业项目,不予环境准入;实施江、湖一体的氮、磷污染控制,防范和治理江
22、、湖富营养化。严格沿江港口码头项目环境准入,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属于C2U0木质家具制造,本项目仅新增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排放,不属于新建原料化工、染料、颜料及排放氮磷污染物的工业项目,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关于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相应要求。1.6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符合性分析根据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其相关管理要求如下:第二十八条排污单位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并应当按照规定设置便于检查、采样的规范化排污口,悬挂标志牌;不得私设暗管或者采取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禁止在太湖流域设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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