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沿街道铁路以南美丽杭州专管员服务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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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浦沿街道铁路以南美丽杭州专管员服务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项目编号:WZZB-2023GKZB-28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浦沿街道办事处五洲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二。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评标办法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浦沿街道铁路以南美丽杭州专管员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月12日13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而项目编号:WZZB-2023GKZB-28项目名称:浦沿街道铁路以南美丽杭州
2、专管员服务预算金额(元):3358000.00最高限价(元):3358000.00采购需求:街道辖区内道路、河道、沿街商铺等全域范围综合环境秩序管理,服务期限一年。合同履约期限:1年(具体起始时间以承包合同约定为准)。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 .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creditchina,)中国政府采购网(WwW)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
3、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4年1月1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O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月12日
4、13点3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开标时间:2024年1月12日13点30分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
5、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
6、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 .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投标准备:注册账号一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一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V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一一前往“浙江政府采购
7、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
8、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一“备份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
9、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 .采购人信息名称: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浦沿街道办事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东冠路501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工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6618251质疑联系人:俞工质疑联系方式:0571-86618082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五洲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滨江区东冠路金盛科技园金盛科创大厦B座1403室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杨工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067955058质疑联系人:张工质疑联系方式:
10、13588475917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杭州市滨江区财政局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28号701办公室传真:/联系人:祝先生监督投诉电话:0571-89521210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o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
11、体。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填写不完整或字迹不能辨认或有漏项的;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2联合体和分包(1)对于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其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
12、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2)对于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其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分包(1)本项目允许分包,本项目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对本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部分进行合理分包;本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部分为:。(2)供应商以分包方式投标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声明函,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41号)规定的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
13、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分包单位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中国政府采购网(WWW)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须经采购人同意,如分包单位不具备承接分包内容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采购人有权拒绝分包;分包单位不得再次分包,总包供应商对分包内容承担连带责任。(4)本项
14、目联合体投标的不允许分包。(5)本项目不得进行转包。4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11l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提供。5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13A不组织。B组织,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O6样品提供13A不要求提供。7方案讲解演示0A不组织。8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回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但如果因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信息不对称
15、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其加以限制,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9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口A货物类,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为:o0B服务类。10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标的:浦沿街道铁路以南美丽杭州专管员服务,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1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1)严格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16、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投标无效。(4)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目不适用口适用12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杭州市财政局与省银保监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经信局共同出台了杭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管理办法,供
17、应商若有融资意向,详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通知,或登录杭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模块,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供应商中标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13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杭州市滨江区东冠路金盛科技园金盛科创大厦B座1403室;备份投标文件签收人员联系电话:扬工1806795058O采购人、采购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
18、文件。14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代理费收取标准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执行。计费基数为中标价,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机构。收款单位(户名):五洲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建行杭州浦沿支行银行账号:33001618184052500224注:成交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规定和响应承诺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合同款不予支付、合同验收不予通过。15投标答疑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表述不清晰的,请于2023年12月27日17:00之前将疑问发送至该电子邮件(邮472748405)o答疑回复内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份,并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在本采购公告发布的同一
19、媒体发布,请供应商密切关注更正公告。16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在采购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发布。采购文件的修改和澄清(答疑)答复的文件作为采购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有约束力。若后续仍有更正内容,将继续以更正公告形式在本网站发布,请供应商密切关注更正公告。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7询标澄清在评标过程中,如评审小组对投标文件有疑问,由评审组长或代理机构代为将问题汇总后发起询标澄清函,供应商应在规定截止时间前回
20、复相关内容并提交。18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三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
21、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19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20其他(1)采购文件中凡标注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不响应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2)供应商未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3)供应商上传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未提供备份投标文件,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解密出
22、现问题后,由此导致对该供应商投标无法评审的,其后果由该供应商自行承担。(4)各供应商自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或查阅采购文件和相关更正公告等,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5)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文件出自同一终端设备的,或在相同Internet主机分配地址(相同IP地址)报名或网上投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4特别说明无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1.1 1“招标(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见本
23、项目“招标公告”;1.2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在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政府采购事宜并组织招标活动的机构,见本项目“招标公告”;1.3 “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4 “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1.5 中标人:是指经评审获得本项目最终合同签订资格的投标人;1.6 6买方(甲方):是指合同签订的一方,一般与招标(采购)人、用户相同;1.7 7卖方(乙方):是指合同签订的另一方,一般与中标人相同;1.8 “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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