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统领四治融合”综合应用推广晾晒机制、“四治融合”积分管理实施办法、桐乡市基层特色组织运行规范(供参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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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治融合”功能组件推广晾晒机制为明确各设区市、县(市、区)在“四治融合”功能组件推广工作中的责任,提高“浙里未来乡村在线”应用中相关组件的活跃度,加强工作考核,对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晾晒通报。1 .各行政村完成数据归集,完成“浙里未来乡村在线”平台村社人员的数据归集,得1分;完成村干部、网格成员、楼道长(微网格长)、百姓议事会成员、乡贤参事会成员、道德评判团成员数据归集工作,每完成一项,得0.5分。2 .各行政村在“浙里未来乡村在线”应用注册人数达到300人的,得基础分3分,每增加1人加0.01分(最多加1分),每减少1人扣0.03分。3 .各行政村群众用户在“浙里未来乡村在线”应用访问“
2、群众报事”“百姓议事”“公约理事”“道德评事”“乡贤参事”5个模块中任意一个模块,每周访问人数达到注册人数30%的,得3分,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0.2分。4 .各行政村群众用户在“浙里未来乡村在线”应用使用“群众报事”“百姓议事”“公约理事”“道德评事”“乡贤参事”5个模块中任意一个模块,每周使用人数达到注册数10%的,得2分,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0.2分。5 .各行政村对“群众报事”中上报事项响应率达到100%、办结率达到90%的,得2分,响应率未达到100%的不得分,办结率未达到90%的,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0.2分。6 .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应积极指导所辖行政村开展“四治融合”相关功能组件
3、推广工作,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取所辖行政村得分的平均分。7 .设区市农业农村部门应积极指导所辖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开展“四治融合”相关功能组件推广工作,设区市农业农村部门取所辖行政村得分的平均分。“四治融合”积分管理实施办法(供参考)为充分激发群众参与乡村治理的活力,通过“四治融合”积分管理,把平台建成村社干部处理日常事务的办公系统平台、村居民议事报事理事的沟通平台、帮助村居民排忧解难的服务平台,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应指导各试点村根据当地乡村治理的实际情况及应用平台的模块特点,制定具体的积分管理办法。以下内容供参考。一、积分对象“浙里未来乡村在线”应用上的注册用户。二、积分规则每
4、年每人通过“浙里未来乡村在线”应用获得新增积分,上限为IoOo分。积分包括信用分和兑换分两种类型。居民每获得一个积分意味着同时获得一个积分信用分和一个积分兑换分,其中信用分的有效期为自积分获得当月起的12个自然月,兑换分每次兑换商品和服务后实时扣减,剩余兑换分可逐年累加。三、积分项目拟通过引入积分制的方式调动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以下是基本加分项与减分项的说明,各县(市、区)、各村(社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一)基本加分项。1 .村居民首次注册,加5分。2 .完善个人信息(以身份证、手机号验证、住址信息必填),首次加50分,每个注册账号只能赋“完善个人信息”分1次,不重复叠加,
5、经抽查信息不属实的扣减50分。3 .每日首次登录,加1分;连续登录7天的,额外加1分。(二)使用加分项。1 .百姓议事。由村(社区)(网格长、业委会、微网格长、议事会成员等)发起百姓议事。村居民参与意见征集并提交有效意见的(意见字数10字以上),每人加2分;村居民参加议事会的,每人加2分;村居民参与议题投票的,每次加2分;议题完成后,发起人(村干部、网格长、微网格长不加分)每人加5分。2 .乡贤参事。由村(社区)(网格长、业委会、微网格长等)发起乡贤参事。居民参与意见征集并提交有效意见的(意见字数10字以上),每人加2分;乡贤参与议事会的,每次加5分;居民参与议题投票的,每次加5分。3 .公约
6、理事。由村居民发起公约,经所在网格网格长审核后发布。村居民参与提交征求意见(意见字数10字以上)的,每条加2分;由发起人修改定稿;律师参与审核意见,律师每人每条加2分;居民参与公约投票,每次加2分;公约发布生效后,发起人每人加5分;每月一次评约,履约率达90%以上的,每人加2分,履约率达100%的,每人加5分。4 .群众报事。由村居民发起事件报送。村(社区)判定事件有效的,发起人加2分。5 .道德评事。由村(社区)发起道德评事(评约),并选定道德评判团成员。道德评判团成员参与评事办结评事(评约)的,每人加5分。(三)扣分项。1 .被法院列为征信失信人员,取消信用积分使用资格。2 .发生违法犯罪
7、、民刑案件,取消信用积分使用资格。3 .被行政拘留、采取强制戒毒等,取消信用积分使用资格。4 .铺张浪费,各类宴席大操大办,扣10分。5 .家庭户周边环境脏乱差且拒不整改,扣10分。6 .信谣传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扣10分。7 .焚烧秸秆、乱倒建筑垃圾等,扣10分。8 .恶意阻扰、拒不配合集体工作,扣10分。9 .严重违反村规民约,扣15分。10 .家庭户存在违章搭建,且拒不整改,扣15分。11 .破坏公共财物,造成财产损失,扣15分。12 .其他违反社会治安秩序的相关行为,扣15分。13 .参与封建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扣15分。14 .邻里关系不和谐,发生矛盾纠纷,扣10分。15 .家
8、庭出现不赡养老人、子女辍学等,扣15分。16.村社区认为其他应扣分的情况,扣5分。四、积分使用各县(市、区)、村(社区)可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制定“四治融合”积分的使用方法。(一)积分兑换。1 .积分商品。用户可结合乡村治理中的善治积分超市,选择全部用积分支付或积分加现金支付。2 .兑换服务。积分可兑换服务券,也可到村社合作商家直接扫码用积分换购服务,包括停车收费、居家护理、休闲健身、红色代办、技术辅导、学习培训、外出游学等。(二)信用激励。四治信用积分可根据积分的高低享受不同类型的信用权益。1 .评先评优:开展各类“最美”“优秀”“文明”“模范”个人及诚信商家评选,同等条件下积分高的优先列入候
9、选对象。2 .信用贷款授信:各未来乡村可与金融机构合作,以“四治融合”积分作为授信额度参考,村居民在申请担保、融资等金融服务时可享受相应优惠。3 .各种公共服务优惠:积分高者可优先预约使用图书借阅及村社其他公共服务设施。有条件的村社,可设置积分景区门票折扣、酒店住宿折扣、话费抵扣和免押金租借公共自行车等公共服务优惠。五、运营管理(一)积分管理。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制定年度积分管理实施计划,村(社区)成立“四治融合”积分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积分实施主体党组织负责人担任,在村(社区)建立健全“一约两会三团,的基础上,依托百姓议事会、乡贤参事会、道德评判团等成员建立“四治融合”积分管理赋分、排
10、名和评比小组。建立以道德评判团为主体的“四治融合”积分管理巡查小组,发动微网格长和党小组、村民小组、农村妇女小组“三小组长”以及老党员、退休干部、退伍军人等参与积分巡查工作。(二)商城管理。各地可结合实际设立积分商城,落实商家入驻的审批、管理、考核。(三)资金管理。1 .各地根据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收入情况,适度安排资金用于“四治融合”积分运营管理所需经费。2 .鼓励村社发动社会各方力量和第三方公益单位参与积分公益资金建设。3 .积极争取慈善捐赠资金参与积分公益保障建设。附:1.“四治融合”积分管理项目清单(加分项)2.“四治融合”积分管理项目清单(扣分项)附1“四治融合”积分管理项目清单(加分项
11、)场景触发事件涉及角色条件赋分规则平Zx功能用户注册所有用户首次注册+5分完善个人信息所有用户完善个人所有信息(以身份证、手机号验证,同一人员赋予一次)首次+50分,后续不加+50分用户登录所有用户当天登录系统每天首次登录+1分,连续登录7天额外+1分百姓议事发起议题村干部、网格长、业委会、微网格长不予赋分征求意见所有用户提交意见字数大于10汉字+2分参会所有用户2分投票所有用户+2分完成议题网格长、业委会、微网格长等发起人+5分乡贤参事发起议题村干部、网格长、业委会、微网格长等发起人不予赋分征求意见所有用户提交意见字数大于10汉字+2分参会乡贤+5分投票所有用户+5分公约理事发起公约村社干部
12、不予赋分征求意见所有用户提交意见字数大于10汉字+2分修改定稿村社干部不予赋分参与审核意见律师+2分投票所有用户+2分公约发布和生效发起人+5分评约所有用户履约率90%以上+2分履约率达100%+5分群众报事主动报事所有用户村社判定事件有效+2分道德评事发起道德评事(评约)村社区不赋分选定道德评判团成员村社区不赋分参与评事办结评事(评约)道德评判团成员5分附2“四治融合”积分管理项目清单(扣分项)序号触发内容赋分规则1被法院列为征信失信人员取消信用积分使用资格2发生违法犯罪、民刑案件取消信用积分使用资格3被行政拘留、采取强制戒毒等取消信用积分使用资格4铺张浪费,各类宴席大操大办-10分5家庭户
13、周边环境脏乱差且拒不整改-10分6信谣传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10分7焚烧秸秆、乱倒建筑垃圾等-10分8恶意阻扰、拒不配合集体工作-10分9严重违反村规民约T5分10家庭户存在违章搭建,且拒不整改-15分11破坏公共财物,造成财产损失-15分12其他违反社会治安秩序的相关行为-15分13参与封建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T5分14邻里关系不和谐,发生矛盾纠纷TO分15家庭出现不赡养老人、子女辍学等T5分16村社区认为其他应扣分的情况-5分附件3桐乡市基层特色组织运行规范(供参考)一、百姓议事会建设运行规范(一)范围。本文件规定了百姓议事会的建设和运行要求,包括基本原则、职责、组织建设、议事内容、议
14、事基本程序、议事结果实施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指导桐乡市百姓议事会的开展工作。(二)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三)术语和定义。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四)基本原则。1 .坚持统一领导的原则。2 .坚持规范操作的原则。3 .坚持民主协商的原则。4 .坚持广泛参与的原则。5 .坚持集体利益的原则。(五)职责。1 .收集、了解村情民意,反馈群众意见建议。2 .推动健全、实施村规民约,维护公序良俗。3 .协调邻里纠纷、促进社会和谐。4 .组织议事协商,就村民反馈的问题组织集体讨论,集思广益,汇聚民智,群策群力,形成方案。(六)组织建设。1 .由村社党组织书记担任召集人。2 .
15、由村社班子成员、部分村(居)民代表、村经济合作社股东代表、户籍在辖区内的“两代表一委员”、“三小组长”、有威望的老党员、企业负责人和社会组织代表等组成的固定成员,以及涉及协商议题的利益相关村(居)民代表组成非固定成员。3 .固定成员人数一般控制在15人左右,非固定成员人数一般控制在固定成员的50%左右。4 .成员以聘任的方式无偿开展工作,两年一聘。5 .成员入会前经村党组织审核确认并经选举产生。(七)议事内容。主要需要协商的事务内容包括:1 .百姓议事章程的制订及修改。2 .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方案,宅基地安排使用,村民承包土地变更调整、征用征收补偿费分配使用等方案制订。3 .住宅小区拆迁整治
16、改造、物业管理的确定,村社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经费筹集方案的制订,公共福利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安排落实。4 .村(居)民意见比较集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其他涉及多数村(居)民利益的重大公共事务。5 .村社认为需要进行协商的其他事项。(八)议事基本程序。1 .提出议题。协商议题应由村居民代表或百姓议事会成员提出,接收议题的百姓议事会召集人应组织议题评审,确认议题是否属于议事协商范围,超过三分之一成员同意的,即为议题立项成功,将议题报村社“两委”备案。2 .确定协商主体。召集人应根据依法、属地、合理的原则,充分考虑议题事项的性质、利益关系、复杂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因素,确定参与议事的成员。3 .告知协商事宜
17、。议事成员确定后,召集人应通过入户告知、公告栏、宣传栏、电子屏、板报、网站、微信公众号、短信平台等多种方式,向参与议事的成员提前通报议事协商内容和有关信息,将相关资料分发利益相关方征求意见。4 .确定协商形式。针对不同类型协商议题选择适宜的议事协商形式,鼓励在空间布置上创造便于议事协商主体平等、自由发言和协商的形式,如圆桌会议。5 .商讨协商内容。议事协商形式确定后,应确定协商时间和地点,并组织议事协商成员召开议事,会议采用一事一议的方式,根据协商议题商讨具体内容;对于协商未果及有异议的内容,应组织进一步协商或扩大协商范围,对协商内容进行逐条补充、完善。6 .进行协商表决。对议事内容进行逐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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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党建 统领 融合 综合 应用 推广 晾晒 机制 积分 管理 实施办法 桐乡市 基层 特色 组织 运行 规范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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