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市级建设财力项目财务监理管理办法》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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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市级建设财力项目财务监理管理办法的通知(沪财发(2022)4号)各市级预算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提高本市市级建设财力资金的运行效率和使用效益,切实规范本市市级建设财力项目财务监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投资条例基本建设财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市财政局制定了上海市市级建设财力项目财务监理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特此通知。上海市财政局2022年9月22日上海市市级建设财力项目财务监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本市市级建设财力资金的运行效率和使用效益,切实规范本市市级建设财力项目的财务(投资)监理(以下简称“财务监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
2、和国预算法政府投资条例基本建设财务规则上海市市级建设财力项目管理办法等,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内基本建设支出(以下简称“市级建设财力”)安排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行财务监理制。本办法所称的财务监理制,指市财政局、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单位、市级政府性投资公司或国资授权控股集团公司等单位依法选择专业化的社会中介机构(以下简称“财务监理机构”),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等相关规定,对市级建设财力项目提供全过程的资金监控、财务管理、投资控制等专业服务。对市级建设财力投资的信息化项目、纯设备购置项目等特殊项目,经报市财政局同意后,可不实行财务监理制。第三条财务监理机构应当严格按照
3、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遵循合法性、公正性和客观性的原则,开展财务监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审查责任和法律责任。第四条市财政局是本市市级建设财力项目实施财务监理制的职能主管部门,负责管理财务监理机构的委托、监督、指导和考核等工作。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市级政府性投资公司或国资授权控股集团公司等单位负责协助市财政局开展对财务监理机构的委托、监督、指导和考核等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财务管理职责。项目单位负责配合财务监理机构开展工作,及时向财务监理提供有关的文件材料和现场办公的必要条件,并有权向财务监理提出合理的工作建议和要求,参与对财务监理机构的考核。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4、上海市建设工程咨询行业协会等行业组织按照各自职能,对财务监理机构进行自律管理和监督。第二章财务监理的内容和职责第五条财务监理机构负责自接受委托后市级建设财力项目全过程的资金监控、财务管理、投资控制(含工程价款结算审核)工作。第六条财务监理机构负责的资金监控工作主要包括:(一)协助项目单位编制年度、月度资金用款计划。(二)协助项目单位对建设资金进行专款管理,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概算执行,不得挤占挪用。(三)审核各类费用的支出,确保各项开支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防止建设资金的流失和占用。(四)审核工程预付款、进度款、预留款、工程变更签证等用款,并出具书面意见。第七条财务监理机构负责的财务管理
5、工作主要包括:(一)协助项目单位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规定正确设置会计科目,建立健全项目单位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二)协助项目单位按照政府会计制度等规定,根据批准的概算对项目进行单独核算,指导编制相关财务报表。(三)审定项目的总预算、中期预算以及分年度的基建支出预算,并及时出具书面审核报告。(四)核对项目的月度支出,每季度提交投资执行情况分析报告、每年提交年度完成投资分析报告。项目全部完成后,审查全部费用,审核项目总造价,对照项目实际造价与总概算进行分析,向项目单位提供总结算审核报告。(五)协助项目单位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物资采购、保管、领用开展管理及财务核算。(六)协助项目单位
6、正确编制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并配合做好审计及竣工财务决算审批相关工作。第八条财务监理机构在前期阶段负责的投资控制工作主要包括:(一)审核建设项目的前期费用,并出具相应的书面意见。(二)协助项目单位对初步设计概算进行预审,提出初步设计的技术经济分析和优化建议,特别是针对影响造价的主要因素做出具体分析、修正,并出具相应书面意见供项目单位参考。第九条财务监理机构在招标阶段负责的投资控制工作主要包括:(一)参与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设备采购等招标工作,对招标文件、最高投标限价和工程量清单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二)参与合同谈判,对合同中有关合同价、付款、变更、索赔等条款的合理性出具书面
7、审核意见。(三)预判工程中可能出现的不确定因素,如涨价、设计变更、不可预见费等内容,并出具相关书面意见。(四)参与有关工程项目的询价与审核,并出具相关的书面意见供项目单位参考。第十条财务监理机构在施工阶段负责的投资控制工作主要包括:(一)制定现场控制造价步骤与措施,并协助项目单位制定符合项目特点的造价控制实施细则。(二)协调配合与工程监理单位(质量、进度控制)的工作,严格签证制度。(三)参加工程例会和项目单位要求参加的其他工作会议,随时掌握工程进展的实际情况,实施造价控制的跟踪管理。(四)审核施工单位上报并经工程监理单位认可的每月完成工作量报表,并提供当月付款建议书,经项目单位认可后,作为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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