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附详尽指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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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时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附详尽指引)在我国,离婚要么去民政机关协议离婚,要么去人民法院诉讼离婚。因为协议离婚必须两人协商一致,所以,协议离婚时争取孩子抚养权完全是当事人自主协商的范畴,法律规定作用有限,本文不做讨论。诉讼离婚中,如果当事人能够就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协商一致,法院一般会按照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方案予以判决。除非抚养孩子的一方明显不具备抚养孩子的能力与条件,法院为保护未成年人利益才可能进行调整。司法实践中,绝大多数离婚案件双方当事人都无法在未成年子女抚养方面达成一致,需要由法院来判决确定。据上海二中院公开数据:2016年该中院辖区一审判决离婚的268件涉未成年子女离婚案件中,有199件
2、双方当事人无法在未成年子女抚养方面达成一致,占比约75%。这也就是说,诉讼离婚中,一方当事人要想取得孩子的抚养权,大概率是要靠自己去争取的,而不是靠对方当事人的“让步”。和抚养权有关的法律条文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具体内容如下: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父母子女关系是一种
3、血亲关系,不能通过离婚这样的法律程序人为地加以终止。但是因为离婚的原因,父母已经不可能在一起生活了,因此只能由父或者母一方来抚养未成年子女。其实离婚后一方的抚养准确来说应该是“直接抚养”,离婚后,不和子女生活的父或者母依然要“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同时,必须指出,离婚后,无论子女跟随父母哪一方生活,基于父母子女关系产生的权利义务都仍然存在。离婚后,不和子女生活的父或者母,也依然是子女的监护人、法定代理人,其法律地位与抚养子女的一方是平等的。当父母不能就孩子的抚养问题协商一致时,按照未成年子女的年龄(两周岁内、两周岁到八周岁之间、八周岁以上)不同,对其抚养问题的处理也不尽相同。我们先来看两周岁内
4、、八周岁以上这两种情形:情形一:两周岁内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也就是说如果子女是未满两周岁的婴幼儿,双方又就子女抚养权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则法院一般会判令“由母亲直接抚养”。以前婚姻法类似条款的描述为“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但哺乳期的如何计算司法实践中会有不同理解与意见。现在民法典将“哺乳期”这一不明确的概念,替换为“不满两周岁”这一非常明确的概念,便于实践操作。前述的上海二中院199件双方当事人无法在未成年子女抚养方面达成一致的案件中,有13起案件涉及到了两周岁以下孩子,最终法院均判决子女由母亲直接抚养。之所以规定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
5、活,这主要是考虑孩子尚处在婴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天然地更方便照顾婴幼儿。如果女方有意愿争取孩子的抚养权,那么哺乳期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就是对女方最有利的条件,一定要派上用场。讲直白一些,如果女方已经决意离婚且坚决不放弃孩子的抚养权,那么就应该趁孩子尚在两周岁以内起诉离婚为宜。否则孩子过了两周岁后,女方争取抚养权的优势就大幅减弱了。两周岁以下的孩子无知又不记事,此时离婚对孩子的影响也相对较小一些。当然,“不满两周岁的子女由母亲直接抚养”并非是绝对的、一成不变的,如果母亲有下列情形,依然会丧失抚养权: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一方
6、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明显不利影响的。严重疾病一般指丧失、影响行为能力的重大精神疾病,影响自身行动、劳动能力的重大残疾等。明显不利影响一般指母亲有吸毒、赌博、家暴、卖淫等恶习。此外,如果母亲明确拒绝抚养子女的,此时法院也不大会“硬”判决让母亲直接抚养两周岁以下的孩子。结论:两周岁以下孩子的抚养权一般会归女方。情形二:八周岁以上“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八周岁到十八周岁之间的子女在法律上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通常已经有了一定的辨别和判断能力,能够表达自己的意愿。因此,法律规定,父母双方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
7、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子女自己的意见,尊重其真实意愿。为什么要强调“真实意愿”呢?就是为了避免父母或他人对子女进行恐吓、胁迫、诱骗等行为,导致子女作出了“非真实意愿”的表态。不过有一说一,司法实践中,要证明父母或他人对子女进行了恐吓、胁迫、诱骗,以至于让子女就随父或随母生活作出了“不真实”的意愿,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现在的孩子普遍早熟的,过了八九岁,基本都心里有数的,知道如果父母离婚,自己想跟父母哪一方走的。法官怎么了解“孩子的真实意愿”呢?是让孩子写个书面材料?还是会视频或电话询问?或者去家里或学校找孩子问清楚?都不是的。法官一般会要求父母带孩子来法院,然后在孩子父母都不在场的情况下(避免父母干
8、扰孩子)面对面和孩子谈话,征求孩子自己的意见。这样会不会吓着孩子或者给孩子造成“心理创伤”呢?不会的。审离婚案子的法官天天审这种案子,经验很丰富的,语气、措辞、态度都很好的,不会吓到或伤到孩子的。而且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身为法律人的法官,其意识、技巧其实比父母还要高。非要说“心理创伤”,那也是父母闹离婚闹的,和法官问不问话,真没多大关系的。所以呢,父母要对孩子好一些,要多陪伴孩子,多和孩子交流沟通,和孩子建立良好的感情。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当然,“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也不是绝对的。如果孩子想要跟随生活的一方有下列情形,依
9、然会丧失抚养权: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明显不利影响的。这些例外情况和前述两周岁以下不归母亲的例外情况时一模一样的。结论:八周岁以上孩子的抚养权主要听孩子自己的。孩子两周岁以下以及孩子八周岁以上这两种情形,前者原则上归女方抚养,后者主要听孩子自己的意愿,法院处理起来相对简单一些。最复杂的也是最容易发生分歧与争夺的是两周岁到八周岁之间的孩子。情形三:两周岁到八周岁之间这个年龄段的子女依法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故无需征询子女自己的意愿,而是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来决定由
10、谁抚养。所谓“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是由人民法院综合子女的权益、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各方面因素作出判决的原则。普通百姓可能会觉得这个是不是主要看谁抚养孩子的意愿更强烈?看谁的经济条件更好一些?沾一点边,但真不是这样理解“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的。“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就是看谁最适合带孩子,谁能让孩子更身心健康地成长生活。讲白了就是把父母的“抚养条件”、“抚养能力”进行比较、PK,选出一个优胜者来直接抚养孩子。争夺抚养权比赛的打分项很多,而且这不是一个单项决定胜负的比赛,需要全面衡量、综合判断。按照重要程度,笔者将抚养权相关的打分项分为KO项、点数项。所谓KO项,就是基本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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