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证券化全面解析与操作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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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文将重要探讨以融资租赁债权为基础资产的证券化交易中,有哪些值得关注的法律问题和交易机制。我们拟从两个方面开展前述探讨:首先,从融资租赁基本概念的!界定出发,讨论融资租赁关系的形成及其性质;另一方面,针对融资租赁债权类基础资产,探讨其在证券化操作中波及的关键交易机制。在此基础上,再结合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的交易构造,从法律视角对融资租赁证券化实务操作过程中的业务要点进行梳理和分析,以期为未来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的深入规范化发展提供借鉴。交易构造: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是什么图1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交易结构交易流程: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怎么做1 .专题计划设置资产管理人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置专题资产支持计划(
2、如下简称专题计划”)并发行资产支持证券。2 .基础资产购置管理人以认购资金向原始权益人购置基础资产,实现基础资产由原始权益人向专题计划转让。对于融资租赁债权类资产证券化项目而言,基础资产即指融资租赁企业根据融资租赁协议对承租人享有的租金祈求权和其他权利及其附属担保权益。3 .基础资产服务管理人委托资产服务机构根据服务协议的约定,负责基础资产对应应收租金H勺回收和催收,以及违约资产处置等基础资产管理工作。资产服务机构在收入归集日将基础资产产生In现金流划入监管账户。4 .现金流的管控监管银行根据监管协议的约定,在回收款转付日根据资产服务机构的指令将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划入专题计划账户,由托管人根
3、据托管协议对专题计划资产进行托管。5 .保证金的转付/归集当触发特定的保证金转付/归集事件时,作为原始权益人口勺融资租赁企业届时需将承租人向其交付的租赁保证金一并划转至专题计划账户,并计入专题计划账户项下的保证金科目,由托管人记录保证金的收支状况,详细可参见后文对保证金转付/归集机制的详细论述。6 .回收款的识别专题计划端的收益分派重要来源于承租人在融资租赁协议项下支付的租金还款。当同一承租人对入池及非入池的多笔融资租赁债权同步进行还款时,则波及对于入池及非入池基础资产回收款的识别和归集,详细可参见后文对回收款识别机制的详细论述。7 .专题计划收益分派在对应的分派日,管理人根据计划阐明书及有关
4、文献H勺约定,向托管人发出分派指令,托管人根据分派指令,进行专题计划费用的提取和资金划付,并将对应资金划拨至登记托管机构的指定账户用于支付资产支持证券本金和预期收益。8 .提前退租状况下专题计划端口勺提前终止就融资租赁协议项下也许发生的提前退租情形,为防止提前退租项下大量租金提前偿付导致专题计划账户内过多资金流沉淀而带来的损失,基于管理人对提前退租风险等原因的判断,可考虑在交易文献中,将提前退租后提前偿还的基础资产未偿本金余额到达一定比例设置为加速清偿事件和/或提前终止事件的触发条件之一。在触发加速清偿事件的情形下,提前.兑付专题计划项下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本金和利息;若前述加速清场时间仍未能
5、弥补提前退租带来H勺影响,则可以深入将该等情形设置为提前终止事件,以防止提前退租状况导致的负利差情形。融资租赁业务的法律框架:哪些法律法规应当关注1.法律和有关司法解释内容文号颁布机构实施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主席令第15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999.10.0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143号最高人民法院2014.03.01*2.部门规章、规范性文献内容文号颁布机构实施时间综合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8号国务院办公厅2015.08.31一般内资融资租赁公司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融资租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商建发
6、2004560号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2004.10.22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内资融资租赁试点监管工作的通知商建发2006160号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2006.04.12商务部关于“上三五”期间促进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J三1M2011487商务部2011.12.15商务部关于印发融资租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商流通发2013337商务部2013.10.01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融资租赁行业推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可复制商办流通函2O15J575号商务部2015.07.23改革试点经验的通知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嚷商务部令2005年第5号商务部2005.03.05商务
7、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审批与管理工作的通知N/A商务部2013.07.11金融租赁公司关于金融租赁公司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发20102号巾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10.01.13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4年第3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03.13金融租赁公司专业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银监办发2014198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07.11巾国银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5年第6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06.053.其他内容文号颁布机构实施时间国家外
8、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国内金融租赁公司办理融资租赁收取外币租金问题的批复像复201280号国家外汇管理局2012.09.27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国内船舶融资租赁管理的通知厅水字20081号交通运输部2008.03.28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使用融资租赁登记公示系统进行融资租赁交易查询的通知银发(2014)93号中国人民银行2014.03.28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使用融资租赁登记公示系统进行融资租赁交易查询的通知1._商务部公告2014年第84商务部2014.12.04融资租赁法律关系:波及哪些主体,法律关系怎样1 .简述根据协议法第237条的规定,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
9、卖人购置租赁物,提供应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交易活动口。结合既有融资租赁业务规范性文献的规定,根据承租人和出卖人与否为同一主体可以分为直租业务和售后回租业务2。图:直租业务图:售后回租业务结合上述定义,下文将从如下三个方面分析融资租赁关系项下的法律关注点:(1)融资租赁关系项下的各有关方;(2)租赁物(包括适格融资租赁物H勺选择以及融资租赁企业合法有效获得租赁物口勺所有权两个层面);以及融资租赁债权(包括融资租赁债权的形成和融资租赁债权的维持两个层面)。2 .融资租赁H勺各有关主体主体定义角色供应商向租赁公司转让租赁物所有权租赁物的原所有权人的商业主体二在售后回租业务租赁物购销合同项下*
10、模式下,供应商与承租人为同的卖方I一主体。I融资租经银监会或商务部批准经营融租赁物购销合同项下赁资租赁业务的商业主体n通过的买方公司购置、投资和管理租赁资产为租赁物的所有权人承租人提供以物为载体的融资融资租赁协议项下的I服务。出租人承租人选取租赁物,向融资租赁公司;租赁物的选择人和实;承租租赁物并支付租金的商业际使用人主体。融资租赁协议项下的I承租人I3 .融资租赁债权形成日勺前提条件(1)租赁物选择Fl勺一般原则如前所述,根据协议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审理融资租赁协议纠纷案件适使用方法律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对于融资租赁关系日勺认定应当根据协议法对融资租赁协议的定义,同步结合标的物的性质、价
11、值、租金H勺构成以及当事人H勺协议权利和义务,对与否构成融资租赁的法律关系作出判断。另根据融资租赁企业监督管理措施(如下简称监督管理措施)、金融租赁企业管理措施的规定3,融资租赁企业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应当以权属清晰、真实存在且可以产生收益权的租赁物为载体;不得接受如下四类财产作为融资租赁标的物:(1)承租人无处分权的财产;(2)已经设置抵押的财产;(3)已经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的财产;或(4)所有权存在其他瑕疵的财产。因此,我们理解,选择适格的租赁物是人民法院认定融资租赁关系成立的重要根据,也是后续形成融资租赁债权的重要前提。融资租赁企业应当注意选择权属清晰、真实存在且具有收益价值的标的物作为租赁
12、物,并对标的物项下的权利承担状况或其他权利瑕疵状况进行必要审查。(2)租货物选择的特殊限制除上述一般性原则,针对部分特殊类型的租赁物,在选择时还需考察和遵照其对应的监管规则。此类较为特殊的)租赁物类型重要包括无形资产、医疗器械和不动产。其中,有关不动产能否作为融资租赁标的物的问题将在后文进行单独探讨。a.无形资产根据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实行方案的规定,北京市在本市范围内试点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无形文化资产的J融资租赁。根据这一规定,在融资租赁实践中一般认为亦无形资产为租赁物於I融资租赁业务仅能由注册在北京的融资租赁企业开展。b.医疗器械根据国家食品药物监督管理局有关融资租赁医疗器械
13、监管问题的答复意见的告知,融资租赁企业开展的融资租赁医疗器械行为属经营医疗器械行为的范围,食品药物监督管理部门应适应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有关规章对融资租赁医疗器械行为进行监管。鉴于融资租赁医疗器械是经营行为,就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有关规章的规定,办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由此确定,以医疗器械为租赁物的融资租赁业务须由获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融资租赁企业开展。(3)租赁物所有权於!获得/转移租赁物类型-动产生效条件法律依据(1)生产设备、通信设备、工程机械设备交付生效物权法第23条(2)飞机、汽车、船舶等各类交通工具登记对抗善意第三人物权法第23条租赁物类型不
14、动产(1)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租赁物的权属应当登记的不动产必须在不动产登记机关登记方发生物权效力物权法第9条(2)不属于需要登记的财产类别商务部融资租赁企业可以在商务主管部门指定的系统进行登记金融租赁公司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对租赁物的合法权益融资租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第IS条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第33条根据物权法第23条欧I规定,若融资租赁物为动产,一般状况下动产物权的设置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其中租赁类型不一样,生效状况也不一样。动产租赁类型生效条件(1)直接租赁融资租赁公司和供应商通常会依据”购销合同“项下的安排由供应商直接向承租人交付租赁物件(2)售后回租租赁物件在所有权转让前后始终由承租
15、人占有,物权转让的效力应自双方签署相应买卖协议时生效从交付的鉴定角度,就直接租赁而言,设备供应商向承租人交付租赁物的行为,首先构成设备供应商对于出租人就租赁物所有权的实际交付,另首先也构成了出租人对于承租人就租赁物使用权的!观念交付;类似地,就售后回租而言承租人在根据“融资租赁协议收到融资款项并保留对租赁物占有的行为,首先其构成了承租人就租赁物所有权向出租人进行的观念交付,且物权自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另首先构成了出租人就租赁物物件向承租人进行的观念交付。值得注意的是,在上述状况项下,有关协议文本中应尽量具有观念交付的意思表达,以实现对于交付的有效性的完善。因此,在融资租赁物为动产H勺状况下
16、,基于融资租赁关系项下较为普遍H勺上述交付方式,结合物权法项下有关动产物权转让生效的规定,应当认为融资租赁物的所有权转移自:(1)在直接租赁模式下,供应商向承租人完毕租赁物件的交付之日起;或在售后回租模式下,承租人与出租人签订的买入返售协议生效之日起发生效力。而对于不动产而言,所有权的转移一般合用登记主义,对于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租赁物的权属应当登记的不动产,其物权移转以登记作为生效要件。但同步需要注意的是,供销协议、售后回租协议等作为双务协议,若出租人未准时履行货款H勺支付义务,也即融资租赁款项的发放义务,则也许产生供应商/承租人在前述协议项下履行对应义务的抗辩权,且在某些特定情形,如存在所有
17、权保留,或未明确交割条件或交割条件他!约定以融资租赁款项发放为一定程度的先决条件等情形下,将影响出租人对于融资租赁物件所有权的完整获得。(4)租赁物的接受:验收汇报或收货确认书的效力在融资租赁交易过程中,租赁物H勺接受会影响租赁关系H勺认定。因此,出租人一般会规定承租人就有关融资租赁物件签订收货确认书等接受单据。如前文所述,尽管签订验收汇报或收获确认书自身不构成融资租赁物件所有权获得/转移的生效要件,但也许在司法实践中一定程度影响租赁关系的J认定。结合融资租赁协议自身的!双务性,通过验收汇报或“收获确认书”的签订,意由承租人就融资租赁交易项下波及的租赁物范围、数量、性能、质量及承租人实际收到租
18、赁物件的时间等交易要素作出书面性确认,以便出租人深入主张其在完整履行融资租赁协议项下有关义务的前提下,对于租赁物及承租人所享有的包括但不限于租金祈求权等权利。(5)租赁物价值评估与租赁物价款的支付结算确认方式(1)租赁物价值基于租赁物评估报告等证明文件,以实现租赁物的价值与租赁物价款相符(2)租赁物价款支付时点对于直接以现金或转账方式实现付款的,以实际支付或转账凭证记载的时间作为支付时点I若出租人以票据方式进行付款,以出票旦还是付款日为支付时点在实务中存在一定争议I根据支付结算措施的有关规定,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信用卡和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
19、及其资金清算Fl勺行为。票据作为一种结算方式,可在一定条件下替代货币实现对价给付及其资金清算。因此,一般而言,我们倾向于认为买方向卖方签发票据口勺行为属于一项支付行为,其本质是履行基础债权债务协议项下的付款义务。当票据签发并交付后,卖方基于基础债权协议对买方的债权祈求权被票据项下的付款祈求权所替代,两者存在一定程度的竞合关系。因此,我们理解票据的签发完毕时,在付款约定明确的状况项下,原基础债权协议项下租赁物价款支付义务也应随之消灭。4 .以不动产作为租赁物的特殊性(1)适格的不动产融资租赁物的选择如前文所述,最高人民法院在认定融资租赁法律关系成立与否时,规定结合标的物的性质、价值、租金构成等原
20、因进行实质重于形式的审查。因此,我们理解标日勺物日勺性质和价值是认定融资租赁关系的重要参照根据。针对不动产作为融资租赁标的物,法律法规层面并未作出明确H勺限制性规定。根据金融租赁企业管理措施第4条的规定,合用于融资租赁交易日勺租赁物为固定资产。但对于固定资产的详细范围并未深入明确。不过,根据财政部公布的企业会计准则4号一一固定资产中的有关定义,固定资产指向具有下列特性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以及(2)使用寿命超过一种会计年度。同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查检疫总局、中国国标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标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jn488
21、5-2023)、国标公告2023年第7号有关同意公布GB_T14885-2023国标第1号修改单的公告等文献对固定资产的I定义,固定资产一般包括土地、房屋及构筑物等6大类。综合上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有关国标的规定,我们理解不动产一般而言属于固定资产的范围。在实务中,对于不动产融资租赁的法律关系能否成立以及该等以不动产为标H勺物H勺融资租赁交易能否得到司法机关的强制执行等问题同样存在一定争议。根据我们对于协议法、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审理融资租赁协议纠纷案件适使用方法律问题的解释及其披露的立法本意的解读,尽管法律法规层面并未严禁不动产作为融资租赁标的物,但实践中该等不动产仍应当注意满足如下条件:实体上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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