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井工程环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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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内容17三、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30四、生态环境影响分析37五、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54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72七、结论7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301.斜1钻井工程项目代码无建设单位联系人彭飞联系方式1870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玛纳斯县六户地镇大队东偏北约2km处地理坐标(东经鼓度分44.632秒,北纬效度阻分31.504秒)建设项目行业类别46-99陆地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含油气资源勘探)用地(用海)面积(m2)/长度(km)31865m2(临时)建设性质0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
2、0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4636.32环保投资(万元)273.5环保投资占比(%)5.90施工工期单井钻井70天,单井试油15天是否开工建设0否口是: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石油天然气行业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910号)、转发的通知(新环环评发2020142号)等文件要求,编制了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新春公司“十四五”规划),规划属于油气企业内部油气
3、开发专项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评文件名称: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十四五”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V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十四五”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新环审2022244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新春公司“十四五”规划指出,“以安全环保、提质增效为目标,地面系统总体能力满足“十四五期间征沙村油田区块、沙窝地油田区块、油田区块、董家海子油田区块、阿拉德油田、春晖油田建产,老区百万吨稳产的需要。”本项目所在探矿区块属于油田区块,本项目与规划环评的符合性分析详见表1-1。根据表1-1,本项目
4、的建设符合规划环评的结论及审查意见的相关要求。表1-1与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分析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分析规划环评结论新春公司“十四五”规划可以有效指导新春公司“十四五”期间准中和准北新区建产、准西老区稳产和系统整体优化,各项储运及公用配套系统不断完善,各项安全、环保措施落实到位,是加快推进整体协调、绿色低碳的现代化油田建设的重要保障。到2025年,新春公司原油产量达到240万吨,其中准西老区未来5年的油气产量规划稳产120万吨;准中新区未来5年的油气产量规划增产60万吨;准北新区未来5年的油气产量规划增产60万吨。本项目所在探矿区块属于油田区块,钻深目的层是呼图壁西山窑组,为评价
5、油田区块油藏产能情况拟建设本项目,为后续建产做准备。符合规划各具体项目投入运营后,用水量极小,占2025年全疆、各区域的用水量占比亦较小,对全疆及各区域水资源利用影响较小;规划区域大气环境较好,具有一定的承载力,区域大气环境承载力能够支持规划的发展;土地资源承载力可以满足规划的开发建设规模要求;规划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生产废水不会进入外环境水体,规划的实施不会增加区域水环境负荷。本项目施工过程钻井废水循环利用,消耗新鲜水量较少,且无废水外排;项目不新增永久占地,临时占地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项目施工期较短,产生的废气、噪声等污染影为短时影响,随着施工的结束即消失;因此项目的建设对周边环境影
6、响不大。符合审查意见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强空间管控:开展项目环评时应将油气开发对环境敏感区影响作为重点评价内容,并采取合理、有效的保护措施,确保规划涉及环境敏感区和重要环境保护目标不因油气开发而本项目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项目不在环境敏感区内,项目区与生态红线位置关系见附图1。在开发前对生态、环境影响进行了充分论证,建设单位严格执行环符合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积极采取缓解生态、环境破坏的措施。合理确定开发方案,优化开发布局:进一步优化石油天然气开采规模、开发布局和建设时序优先避让环境敏感区,远离居民区,总结石油天然气开发过程对生态环境影响和保护经验,及时进行优化调整。本项
7、目避让了环境敏感区,井场布置远离了居民区。符合严格生态环境保护,强化各类污染防治:油气开采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合规处置。加强伴生气、落地油、采出水等回收利用,提高综合利用水平。项目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和技术,生产废水回用率达到lOo%,固体废物资源化及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100%O符合加强生态环境系统治理,维护生态安全:严格控制油气田开发扰动范围,加大生态治理力度,结合油气开发绿色矿山建设等相关要求,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保隙区域生态功能不退化。项目严格控制临时占地的扰动范围,施工完成后及时生态恢复。符合加强规划区现有环境问题治理:加大规划区油气资源开发的环保技术
8、装备升级换代,加大油气开发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力度,激发油气资源开发企业绿色发展的内生动力,推动区域生态环境持续健康发展。建设单位严格按照规划环评要求对生态、大气、环境风险、环境管理方面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符合加强油气开发事中事后环境管理:油气企业应切实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管理和应急管理体系,确保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应急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建设单位具有健全的环境管理和应急管理体系,可确保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应急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符合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诉求,定期发布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建设单位建立了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
9、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符合其他符合性分析1、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环境保护条例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环境保护条例的符合性分析详见表1-2。表1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环境保护条例的符合性分析-序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环境保护条例中相关规定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分析1禁止在水源涵养区、地下水源、饮用水源、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重要湿地及人群密集区等生态敏感区域内进行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本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玛纳斯县六户地镇,项目区不涉及水源涵养区、地下水源、饮用水源、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
10、重要湿地及人群密集区等生态敏感区域。符合2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单位应当使用先进技术、工艺和设备,实行清洁生产,禁止使用国家和自治区明令淘汰的技术、工艺和设备。本项目采用先进技术、工艺设备,未使用国家和自治区明令淘汰的技术、工艺和设备。符合3石油、天然气开发单位钻井和井下作业应使用无毒、低毒钻井液。对已使用的有毒钻井液应当回收利用并做无害化处置,防止污染环境。本项目采用无毒、低毒钻井液。符合4对钻井作业产生的污水应当进行回收,经处理达标后方可回注,未经处理达标的污水不得回注或者外排。本项目产生的试油废水拉运至春风油田春风一号联合站处理。符合5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过程中产生的伴生气、有毒有害气
11、体或者可燃性气体应当进行回收利用;不具备回收利用条件的,应当经过充分燃烧或者采取其他防治措施,达到国家或者自治区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排放。木项目试油期可能产生伴生气,不具备收集条件,通过排气管线燃放。符合2、与石油天然气勘探规范(GBT395372020)符合性分析石油天然气勘探规范(GB/T39537-2O2O)原则:油气勘探工作按区域勘探、圈闭预探、油气藏评价三个阶段依次进行,阶段不可逾越,盆地内不同地区勘探阶段可以不同,同一地区不同勘探阶段地质任务可以兼顾,一个勘探阶段完成后,要及时进行科学的技术和经济可行性评价,提出是否进入到下一个阶段的意见,为做出油气勘探继续、放弃或者调整勘探部署的决策
12、提供依据。本项目是为进一步扩大永3块高产区评价范围,落实下步建产区;为储量上报和下步产能评价做准备;探索大斜度井型,验证南北向裂缝有效,试验近东西向钻井轨迹多穿有效缝;并部署永3块齐古组产能建设示范区。项目建设符合石油天然气勘探规范(GB/T39537-2020)的要求。3、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油勘探开发环境管理办法符合性分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油勘探开发环境管理办法要求:石油勘探开发单位的新建、扩建、改建、区域开发和引进项目等,必须执行环境影响报告的审批制度,执行防治污染的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制度;对含油污水经处理达到注水标准的,可以实行回注,减少废水的排放量,保护
13、地面水和地下水不受污染;石油勘探开发单位排放的废气、烟尘、粉尘,应当符合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天然气、油田伴生气及炼化系统中排放的可燃性气体应当回收利用;不具备回收条件而向大气排放的可燃气体,必须经过充分燃烧或者采取其他防治污染的措施;石油勘探开发单位在钻井和井下作业过程中,应当定点存放泥浆、岩屑或者其他废弃物,并及时做好回收利用和处理。本项目在实施之前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并落实“三同时”制度;项目试油废水全部回收,采用收集罐收集后运至春风油田春风一号联合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注油藏;项目实施过程中废气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试油过程中产生的伴生气经充分燃烧后放空;开、二开钻井岩屑进入岩屑罐贮存
14、,由山东奥友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乌苏分公司进行处置,处置后经检测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污染物控制要求(DB653997-2017)要求后可综合利用,三开钻井岩屑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项目建设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油勘探开发环境管理办法的要求。4、与关于进一步加强石油天然气行业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910号)及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石油天然气行业环境影响评价的通知的通知(新环环评发2020142号)该两文件中要求:未确定产能建设规模的陆地油气开采新区块,建设勘探井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根据建设方提供资料,本项目区属于未探明产能的新区,不位于老区块
15、内。项目为油气勘探项目,经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后报主管部门作为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依据,可以满足该两文件的要求。5、与钻前工程及井场布置技术要求(SY/T5466-2013)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钻前工程及井场布置技术要求(SYf5466-2013)的符合性分析详见表1-3。表1-3与钻前工程及井场布置技术要求符合性分析相关规定本工程相关规定符合性1井场应避开滑坡、泥石流等不良地质地段,在河滩、海滩地区应避开讯、潮期进行钻前施工;有利废弃物回收处理、声光屏蔽等,防止环境污染。根据工程设计文件及现场调查,井场不在滑坡、泥石流等不良地质地段。周边无深环境敏感目标,项目产生的废物全部回收处置。符合2油、气
16、井井口距高压线及其他永久性设施不小于75m,距民宅不小于IOnl.距铁路、高速公路不小于20Om.距学校、医院和大型油库等人口密集性、高危性场所不小于500mo井口周边500m范围内无高压线、居民宅、学校、医院等;20Om范围内无铁路、高速公路。符合3井场内应有良好的清污分流系统;井场后(或右)侧应修建钻井液储备池(罐)。净化系统-侧应修建排污池。配备废液处理装置。钻井液储备池、排污池、沉砂坑应采取防渗漏及其他防污染措施。发电房和油罐区四周应有环形水沟,并配备污油回收罐。使用油基钻井液的排污池和沉沙坑应满足油基和水基钻屑分开的要求。井场设置生活污水收集设施;井场设置有钻井液收集罐;泥浆不落地设
17、备;发电房和油罐区四周应有环形水沟,并配备污油回收罐;本项目一开、二开使用的是水基钻井液,三开使用的是油基钻井液,钻井固废全部排至“泥浆不落地”设备进行处理;处理后的一开、二开钻井固废按照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的规范标准要求,可用于修路、铺垫井场;三开钻井固废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符合4消防砂应堆放在柴油罐和发电柴油罐和发电房附近存放符合房附近。有消防砂。6、与石油天然气开采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石油天然气开采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符合性分析详见表1-4。表1-4与石油天然气开采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相符性分析
18、技术政策中相关规定本工程采取的相关措施符合1在钻井过程中,鼓励采用环境友好的钻井液体系;配备完善的固控设备,钻井液循环率达到95%以上;钻井过程产生的废水应回用钻井固废全部排至“泥浆不落地”设备进行处理;处理后的一开、二开钻井固废按照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的规范标准要求,可用于修路、铺垫井场;三开钻井固废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钻井过程无废水产生,试油过程产生的试油废水由专用罐车拉运至春风油田春风一号联合站处理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处理后水质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中相关标准后,全
19、部用于回注油藏。符合2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理处置设施应按照标准要求采取防渗措施泥浆不落地设备分离出的固相进岩屑储存罐,分离后的一开、二开钻井岩屑进入岩屑罐贮存,由山东奥友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乌苏分公司进行处置;处置后经检测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污染物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要求后可综合利用,三开钻井岩屑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符合3在井下作业过程中,酸化液和压裂液宜集中配制,酸化残液、压裂残液和返排液应回收利用或进行无害化处置,压裂放喷返排入罐率应达到100机酸化、压裂作业和试油(气)过程应采取防喷、地面管线防刺、防漏、防溢等措施本工程不涉及酸
20、化和压裂。符合4油气田企业应对勘探开发过程进行环境风险因素识别,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应开展特征污染物监测工作,采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防止发生由突发性油气泄漏产生的环境本工程属于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的勘探井项目,应纳入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符合事故7、“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所在区不属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民居住区、学校等环境敏感区,项目占地区域不属于生态保护红线范围,井场及临时道路选线时已尽量避开植被生长密集区域。项目的选址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的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本项目使用的柴油油品
21、符合国家标准要求,试油期伴生气主耍成分为天然气,燃烧后产生的污染物较少。项目产生的废气、噪声等污染影响多为短时影响,随着施工的结束即消失,废水、钻井岩屑可妥善处置。综上,项目对区域环境质量的影响较小,不会突破区域环境质量底线。(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建设过程中会消耗一定量的柴油及少量新鲜水,资源消耗量总体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本项目为油气资源勘探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符合区域资源利用要求。(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七、石油、天然气,1、常规石油、天然气勘探与开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
22、目所在生态功能区尚未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不存在相关制约因素。所以项目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8、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自治区共划定1323个环境管控单元,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实施分类管控。优先保护单元465个,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区和生态保护红线区以外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源涵养区、防风固沙区、土沙化防控区、水土流失防控区等一般生态空间管控区。生态保护红线区执行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一般生态空间管控区应以生态环境保护优先为原则,开发建设活动应严格执行相关法律、
23、法规要求,严守生态环境质量底线,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重点管控单元699个,主要包括城镇建成区、工业园区和开发强度大、污染物排放强度高的工业聚集区等。重点管控单元要着力优化空间布局,不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有针对性地加强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环境风险防控,解决生态环境质量不达标、生态环境风险高等问题。一般管控单元159个,主要包括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之外的其它区域。一般管控单元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推动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本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中重点管控单元,本项目主要为钻试工程,钻试活动结束后环境影响即消失,生态环境经自然恢复后可恢复原貌,不会对周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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